浅析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构建发展策略
2017-09-10陈晓雪赵天达陈默张彤
陈晓雪 赵天达 陈默 张彤
摘 要:高校目前仍是我国先进技术的主要来源,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就需要高校逐步建立自己的技术转移机构,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技术转移活动中来,这样才能从源头有效激发技术转移的活力。本文浅析了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构建及发展策略,希望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参考,加快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进一步促进技术经济发展。
关键词: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构建发展策略
前言
2015年国家颁布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先进技术主要来源的高校,亟需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来有效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而从源头激活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转化。
一、国外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模式
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发展较早,在二战后,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就意识到了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很多发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保护技术转移,而作为技术转移载体的高校及企业,则通过建立起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专业化的平台,极大推动了技术转移,以科技推动经济。
以美国为例,美国斯坦福大学最早建立起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该模式也是目前美国多数大学所采取模式。技术转移办公室由大学建立,隶属于大学,为成果完成人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包括帮助成果完成人评估成果、申请专利、与企业对接、利益分配等,技术转移流程清晰完备,可供国内大学借鉴。
以英国为例,英国剑桥大学则是在借鉴斯坦福大学模式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探索出了独特的技术转移模式。剑桥大学的技术转移模式建立在市场化机制之上,在大学内部设立了剑桥企业有限公司,以商业化的模式来运营学校的技术成果,为成果完成人提供咨询及基金管理服务。同时配合剑桥有限公司的还有剑桥大学建立的剑桥科技园、圣约翰创新中心,通过为创业人才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来推广创新性成果。从对成果孵化开始为成果完成人及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来促进学校技术转移。
二、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现状
我国高校技术转移目前以学校行政化管理为主,多数隶属于学校科技(研)处,没有独立的机构,缺乏专业的技术转移人员。一些科技资源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的高校,会建立学校的科技园、产业园,但是极少有专门运营学校技术成果的独立部门,所以我国高校目前的技术转移流程不畅,缺乏链接学校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者与市场的专业部门,技术需求不能及时有效进入学校,学校的科研方向也多与市场脱节,能够有效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多。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技术转移方式,建立高效自身的技术转移机构来跟踪运营技术成果,有效实现技术转移转化。
三、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构建发展策略
1.构建独立的技术转移机构
基于目前很多高校没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现状,我们应该借鉴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转移模式,根据学校自身特色,构建起独立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等技术转移机构,独立管理运营学校的技术成果,避免高校多部门参与,简化技术转移转化流程,从源头上为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者提供包括成果评估、专利集中管理及申报、帮助对接市场、完成技术转移后的收益分配等专业化的服务,构建一个全方位掌握学校技术成果情况、专利情况,具有独立运营成果对接市场权利的技术转移机构,使高校技术转移流程清晰化,收益分配明确化,有效缩短技术转移转化周期,切实提升高校服务技术经济的能力。
2.为技术转移机构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
目前我国高校无论是科研还是转化所需的资金,基本来自于财政拨款,很难全面覆盖支撑高校的尖端科研及應用性研究,可以考虑根据各高校自身特色,利用外界资源如校友资源等,设立技术转移转化基金,制定完备的基金管理办法,对于具有转化前景的高价值项目予以资助;同时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将好的项目推介到社会,吸引社会风险投资,进一步拓宽技术转移所需资金渠道。只有通过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技术转移前期科研投入,后续技术成果投产,才能更好的实现技术转移转化。
3.注重建立优质的技术转移团队
众所周知,技术转移转化涉及多个环节,高校与市场之间的缝隙不仅仅是一纸合同能够填平的,这其中需要很多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转移人才来协调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只有每个环节都顺畅,才能实现最后的技术成果转化。这些专业人士涉及科研、法律、金融、营销、管理等多领域。而目前我国高校,鲜有优质的技术转移团队,很多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都是身兼数职,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技术转移转化的工作中,所以,需要高校重视相关的技术转移机构,为其配备专业的团队,提供专门的运营费用,提高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使高校的技术转移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对高校技术转移工作的引领作用。
综上所述,只有高校建立起规范的技术转移机构,配备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转移制度,为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人才与市场搭建无缝链接的平台,才能深入推进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更广泛地发挥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1.大连医科大学;2.大连医科大学;3.大连医科大学;4.通讯作者单位:大连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