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7-09-09艾华
艾华
摘要: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重点,跨境电子商务被视为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新引擎。“移动互联网+国际贸易”的全新组合借助移动互联网的便捷性和实时性,打破了国际贸易中的壁垒和垄断,使买卖关系变得简单,商品价格更加真实。移动跨境电子商务拓展了传统国际贸易的范围,为国际贸易的增长打开了全新路径。然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 电子商务 问题 对策 跨境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8(b)-0112-02
跨境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时代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被视为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新路径。网络经济的发展使得规模不再是对外贸易的决定性因素,多批小额订单已逐步取代传统外贸单笔大额订单,成为促进外贸便利稳定的新动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飞速增长加之国家政策利好的频繁出台,使得跨境电商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投向这片炙手可热的蓝海市场。
1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问题
移动跨境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的贸易壁垒,降低了国外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售价,促进了自由贸易。但是移动跨境电子商务在产品上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主要体现在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产品品牌化建设落后和多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等3个方面。
1.1 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
近两年跨境电商发展十分迅速,大量电商平台纷纷上线跨境电商业务,抢占市场。然而这些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大多集中在一些热销且利润空间较大的产品,如化妆品、母婴用品和3C产品等。众多跨境电商都在销售这些海外“爆款”产品,产品同质化倾向现象十分严重,这不仅不利于丰富市场结构,而且还会在行业内引发恶性价格战。
1.2 产品品牌化建设落后
目前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跨境出口电商销售的产品多出自一些代工小厂,这些产品虽然价格低廉,但是产品质量控制存在很大的隐患。同时只有少部分的跨境电商企业注重品牌化建设,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仍处于品牌化建设的初始阶段,独立品牌建设任重道远。
1.3 假冒伪劣产品频繁出现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跨境电商买卖双方的信息更加不对称。同时,跨境电商的物流成本较高,加之各国法律体系不同,加入的国际组织、履行的公约也不一致,使得跨国退货困难重重。这使得一些卖家有机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出于减少麻烦的考虑往往选择沉默,这不利于跨境电商市场的良性发展。
2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问题
与移动跨境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相对应的是监管的不健全。这种监管的不健全体现在基础信息问题、通关结汇问题和检验检疫问题3个方面。
2.1 基础信息混乱
目前大多数移动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家的审核都比较严格,需要商家在注册时完成实名认证并提供个人信用记录。而对于买方来说只需要手机号或者邮箱就可以完成注册,买方容易提供虚假信息对交易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移动电商平台上产品种类繁多且发布标准不统一,造成平台审核时信息量巨大,增加运营成本,同时信息来源半灰色,影响商品信息的权威性,使得事前监管十分困难。
2.2 通关结汇困难
通關方面,一般贸易通关周期较长、费用高,通常适用于大批量货物通关,不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小额、高频、分散等特点。同时快件在通关时面临商品价值上限,这将跨境电商限制在小额层面。结汇方面,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小额、高频的特点,逐笔结汇会导致结汇工作繁琐。而将结汇业务交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代理又难以核实资金的来源、流向以及流动原因,可能存在洗钱等风险。
2.3 检验检疫缺失
一般货物贸易商检流程主要针对大批量商品而设计,周期长、费用高,不适合跨境电子商务高频、分散等特点。而按照当前法律规定,个人及非生产企业不具备申请商检资质,导致非生产企业无法报检。跨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不完善也使得商品的质量难以保证。
3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问题的建议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问题的建议见图1。
3.1 拓展交易产品种类
移动跨境电商应将交易产品向多品类延伸,解决目前产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移动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种类要逐步从服装、电子、珠宝、食品药品等便捷运输产品向家居、汽车等大型产品扩展。随着电商对人们日常生活的不断渗透以及支付与物流解决方案的不断创新,移动跨境电商所覆盖的产品种类将持续扩充。不断拓展销售产品种类成为移动跨境电商企业扩张的重要手段。
3.2 注重培养自主品牌
移动跨境电商应注重培养自主品牌的建立,从依靠“中国制造”销售廉价及OEM代工产品转向品牌化运营之路。一些大的制造企业可以利用规模优势,与移动跨境电商平台展开合作,把自主品牌引向海外市场,通过树立品牌形象来提升自身在跨境电商中的价值。
3.3 严防假冒伪劣产品
针对一些电商平台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事件,电商平台在加强自身自律监管的同时,要积极接受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检查,对售卖假货的商家严格制裁,必要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电商平台可以尝试采用第三方质检,对平台上售卖的商品提供正品保证。
4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问题的建议
4.1 建立诚信互通的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对于基础信息问题,要以诚信互通为前提,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并完善交易主体及产品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与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行业主管机构和CA机构共享数据管理,积极推动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同时要改进移动跨境电商统计制度,海关应与各电商平台之间开展深入合作,分类统计移动端和PC端跨境订单数据,使其能更好地反映移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真实情况,为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4.2 完善适合跨境电商的通关结汇系统
对于通关结汇问题,首先,海关要基于现有海关监管相关法规,结合移动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及通关业务流程,进一步开发适合移动跨境电子商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系统,使通关业务能在移动端随时进行;其次,海关要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报关单及通关证明等单证标准,尽量保证无纸化通关;最后,外管局也应适时取消企业结汇的类管理制度,将结汇单证电子化,相关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结汇业务时必须核验单证相符。
4.3 开发适合跨境电商的检验检疫系统
对于检验检疫问题,检验检疫部门要基于现有商检相关法规,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高频、分散的特点,改变现有商检业务流程,开发跨境电子商务“集中报检”系统。同时相关部门要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报检单及商检证明等单证标准,保证跨境电商检验检疫合法合规。
参考文献
[1] 冯凯.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模型的博弈分析[J].科技广场,2015(6):139-145.
[2] 李海莲,陈荣红.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其完善路径研究[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5(3):112-12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