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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的公平性审视

2017-09-07张瑶祥

职教论坛 2017年22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

摘 要:影响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公平性的主要因素有:招生生源对象的“定向性”、结对挂钩方式的“市场性”和招生专业安排的“泛化性”等。促进中高职贯通招生公平要加强统筹管理和分类指导:一是进行院校分类,明确五年制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二是注重区域均衡,统筹中高职贯通招生结对挂钩方式;三是严格专业分类,统一制订五年制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四是遵循教育规律,科学制定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关键词:高职院校;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公平;中高职贯通招生

作者简介:张瑶祥(1960-),男,浙江磐安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2-0057-05

2013年4月教育部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多样化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方式”,并对如何建立和完善高职教育的六种考试招生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作为六种高职教育考试招生方式之一的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已经成为“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中的重要形式。以Z省为例,2015年全省共安排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39690人,其中“3+2”模式招生计划22916人,“五年一贯制”模式招生计划16774人。采用这种模式招生的学生数将占全省高职年度招生计划的25%左右。但在实践中,由于该模式招收的学生起点和途径与三年制高职招生的其它诸多模式相比完全不同,具有“非高考模式”的特征,其公平性问题常常被忽视。

一、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的内涵

中高职贯通招生也称五年制招生,我国现行的五年制招生可以分为“五年一贯制”模式和“3+2”模式两种具体形式,这两种形式的共同特点是招收初中毕业生,总学制为五年,学生毕业后发给高职专科文凭。“3+2”模式是把3年中职和2年高职各自作为一个独立培养周期,采用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双主体”合作分段培养模式,前3年为中职段,由中职学校培养,后2年为高职段,由高职院校培养。学生从中职段转入高职段需经过考核选拔,转入比例一般可达80%以上,未能转入的学生按规定完成中职段学业后可取得中职毕业文凭;“五年一贯制”模式可分为“单主体”和“双主体”两种模式。“单主体”是由高职院校作为单一主体直接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中高职贯通培养,中间不分段选拔,若有淘汰也不发中职毕业文凭。“双主体”要求高职院校与合作的中职学校作为两个不同主体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通过中职段学习达到毕业水平的学生,经过考试选拔,合格者才能升入高职院校学习。“双主体”模式与“3+2”模式比较接近。目前,“单主体”的“五年一贯制”的规模正在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双主体”模式。本文所指的“中高职贯通”是指“双主体”的“五年一贯制”模式和“3+2”模式,“单主体”的“五年一贯制”模式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二、影响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公平性的因素分析

中高职贯通招生也称五年制招生,我国现行的五年制招生可以分为“五年一贯制”模式和“3+2”模式兩种具体形式,这两种形式的共同特点是招收初中毕业生,总学制为五年,学生毕业后发给高职专科文凭。

五年制职业教育与三年制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都是一致的。但由于五年制招生都是3年中职,2年高职,使得招收的学生的起点和途径与三年制高职招生完全不同,从而掩盖了中高职贯通招生对三年制高职等其他招生模式的影响而产生的不公平事实。

(一)中高职贯通招生生源范围的“定向性”,容易导致省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地方化

与高考统招、对口单招、高职提前招生、技能免试等高职招生模式是由省教育考试部门统筹管理并且面向全省招生不同,中职学校招生的计划实现县(市、区)定额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学校所属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其生源渠道是相对封闭的。也就是说中高职贯通招生通过中职招生,使得同一班级的五年制生源也主要来自于同一个县(市、区),而来自于同一个县(市、区)的这批学生,三年后将集中转入与之挂钩的高职院校学习,取得高职毕业文凭。中高职贯通招生成为了事实上的“定向性”招生,而这种“定向性”容易导致省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的地方化,与省属高职院校服务全省的办学功能相违背。一方面,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是刚性的,某一种招生模式规模的扩大,意味着其它招生模式计划的减少。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的扩大,将严重挤占其它面向全省招生模式的计划,从某种程度上会把本该属于全省考生的机会让渡给了某个县(市区)的学生。另一方面,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属于稀缺资源,尤其是一些省属的优质高职院校,一所学校、乃至一个县通过高考或对口单招考上这些优质高职院校的人数非常有限,而通过中高职贯通招生方式,就可以使整个班级的学生比较轻松地进入优质高职院校。正因如此,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也就成为了一些中职学校争夺学生进入优质高职院校的捷径,而这种争夺的结果,进一步加重了省属高职院校招生的地方化现象,使本应该属于全省所有地区的生源,局限到了某几个地区,对其他地区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二)中高职贯通招生结对方式的“市场性”,加大了优质高职教育资源的区域差异化

现行中高职贯通招生结对挂钩采用的是市场调节方式。虽然对举办五年制职业教育的中职学校作了“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准入资格规定(要求强强联合)和一所中职学校最多只能挂钩班级数额的限额规定。但高职院校没有挂钩数量上的比例限制,对中职学校可以与哪些高职院校挂钩也没有硬性标准。因此,无论是结对挂钩的数量还是质量均易受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所处的地域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是高职院校间的差别。如有的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不足年招生量的10%,有的却超过30%,甚至有的民办高职院校超过年招生量的60%,这个差别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某些民办高职院校的生源问题。另一方面是中职学校间的差别。有的中职学校凭借区域优势,不仅在数量上能用足政策,而且在挂钩的质量上能做到最优(与之挂钩的往往是所处地理位置优、办学质量高的热门优质高职院校);而缺乏区域优势的偏远中职学校不仅与之结对挂钩的高职院校少,与之挂钩的往往还是一些不太热门的高职院校,或者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为此,我们选择了两所年度招生规模相当的K学和P校进行了比较。K校和P校都是中职学校。K校位于省府市区,P校位于偏远山区。从表1中可以看出,k校和P校虽然2016年度招生计划相差不大,但K校中高职贯通招生名额接近年度招生数的40%,而P校中高职贯通招生名额却不到年度招生数的12%,这是数量上的差异。从质量上来说,也同样存在差距。与P校合作的2所高职院校在地理位置上均处在县级市,其中1所是民办高职院校,与民办高职院校挂钩的比例占50%;而与K校合作的4所高职院校不仅全部位于省府市区,而且有2所还是历年招生录取分数排在全省前五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虽然也有1所民办高职院校,但从比例上看却只占25%。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区域差异十分明显。

总之,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的市场化结对挂钩方式,往往对那些位于天时地利人和的城市中职学校有利,而对一些偏远山区的中职学校不利。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在扩大了招生地方化的同时,也扩大了招生区域差异化,客观上导致了明显的入学机会地域不均现象。

(三)中高职贯通招生专业安排的“泛化性”,导致了人才培养规格混乱化

按理说,招生模式是服务于人才培养的,采用何种招生模式取决于生源特点和培养要求。从政策设计初衷来讲,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是为“需早介入、技术技能积累周期较长”的专业人才培养而设计的,具有明确的专业指向性。如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适宜采用中高职贯通招生。但在当前职业教育仍然缺乏吸引力、普遍存在招生难的背景下,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更多的被当作了吸引考生的手段,在招生专业安排上背离了政策设计初衷,存在着严重的泛化现象。以Z省为例,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大类为19个,而“3+2”模式招生涉及了其中的14个专业大类103种专业263个专业点,“五年一贯制”模式招生涉及了其中的16个专业大类93种专业170个专业点。几乎涵盖了会计、文秘、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酒店管理等职业教育的大部分专业。

由于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专业安排的严重泛化,导致了同一专业不同招生模式并存、同一专业不同学制并存,出现了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专业既有“五年一贯制”模式,又有“3+2”模式,还有其他模式招收的学生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使同一专业之间产生了明显的学制不公,也导致了人才培养规格的混乱。

首先是学生入学机会的不公。无论是“五年一贯制”模式还是“3+2”模式,尽管在中职段转高职段过程中也进行考核和选拔,有一定的淘汰,但总的淘汰比例不高。选择了“五年一贯制”模式或者“3+2”模式的学生,只要学习不是太不努力,不犯大的错误,就能轻松地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而那些没有参加“五年一贯制”模式或者“3+2”模式的学生,尽管基础比较好,学习也非常努力,可是能够进入优质高职院校学习的机会却要少得多。其次,是学生发展的不公平。五年制从初中起点到高职专科毕业只需要5年时间,高职段学制为2年;而目前高中(无论是普通高中还是职业高中)起点到高职专科毕业的学制一般为3年,如果按初中起点算,总共需6年时间。按理说,相同的专业应该有相同的培养目标(这也是结果公平的基本要求),这里假设同一专业通过有效衔接机制,五年制能达到和高中起点3年制基本相同的培养目标,那么对于这样的专业如果招收高中起点3年制的学生就相当于白白浪费了他们一年的时间。事实上,從培养质量的总体情况来看,五年制普遍不如高中起点三年制。从表面看,高职段2年制和3年制相差1年,但在高职教育普遍推行“2+1”培养模式下,一方面要花半年以上时间完成国家对高校统一规定的一些通识课程(如思政、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军事理论等)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安排将近一年的专业实习,因此,真正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的课堂教学时间来算,二者几乎是半年和一年半的区别。另外,单从适合“需要技术积累时间较长”的这一要求来看,五年制的专业本身在培养难度上会比一般的专业更大一些,相应的培养时间应更长一些,而中高职贯通的学习时间反而更短,是否会对学习质量造成不良影响自不待言。

二、统筹与分类:促进中高职贯通招生公平的政策建议

促进中高职贯通招生公平的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以省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在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不断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实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两个独立教学体系的互相融合。

(一)进行院校分类,明确五年制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

不同高职院校具有不同的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美国通常把高校分为两类:一类名为“national”(并非国立的意思),该类院校不问学生的出生地,只考虑学生的能力、水平、成绩和求学意愿,择优录取;而另一类名为“regional”,是由州政府出资的地方院校,规定这类院校要保证招收相当比例的本地生源。

虽然,高职院校总的定位是为地方经济(或区域经济)服务的,但省属高职院校和市属高职院校所面向的“地方(或区域)”所指的范围还是有区别的。由省财政投入为主的省属高职院校,服务区域应该是全省,招生应该覆盖全省各个县市区;而以市财政投入为主的市属高职院,服务主要区域应该是本市,招生可以向本市适当倾斜。为了避免省属高职院校招生地方化倾向,避免招生名额上的地域歧视、招生计划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把省属高职院校定义为“national”,而市属高职院校定义为“regional”。在院校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全省及各地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全省高职资源的分布及各类别考生的数量和规模统筹安排不同类别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其中,五年制职业教育主要应该由市属高职院校承担,其招生计划应该有针对性地向市属高职院校倾斜;同时要严格控制省属优质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的比例,将省属优质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更多地用于统考统招,以增加省属高职院校招生机会分配的公平性。这不仅是“保证招收相当比例的本地生源”的最有效方法,而且还有利于属地管理背景下的市属高职院校与当地中职学校的良性联动,促进真正意义上的中高职衔接,也有利于留住当地人才,增强市属高职院校服务地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注重区域均衡,统筹中高职贯通招生结对挂钩方式

教育部颁布的《2012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显示,当前职业教育的绝大多数生源来自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2012年来自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占到在校生总数的82%。虽然,目前职业教育赋予个人向上流动的能力有限,具有生存取向教育的特征,但仍然是广大弱势群体子女通过个人努力改变自身命运的主要路径。

众所周知,由于受政治、历史、地理及文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村偏远地区的职业教育相对落后,在那里就读的学生要想考上一所较为理想的高职院校的机会相对较少,区域差异十分明显。现阶段,国家在探求减少高考招生区域不公平问题的主要对策是招生计划的规模调控,除了规定部属院校本地招生不得超过30%外,还要求高校拿出独立名额支援特定地区,如中西部省份的贫困县和教育欠发达地区等,通过制度设计与资源调整逐渐促进高考录取机会的均等化。但這些政策措施主要是针对重点高校的,专门针对高职院校招生的区域均衡问题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对省(区)内的均衡方面没有相应的政策考虑。

从招生计划分配来讲,如果能很好地利用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所具有的“定向性”,那么,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本身就是一个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公平的最好调节器。但由于在政策设计中强调中、高职之间的“强强联合”以及结对挂钩方式的市场化,这个“调节器”不仅没有很好地起到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调节作用,相反,使其成为了扩大区域不公平的助推器。为此,必须遵循国家利益最大化、兼顾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原则[1],统筹中高职贯通招生的计划管理,改变目前中高职贯通招生结对挂钩的“市场化”方式。一是变“市场化”为指令性,严格规定其面向偏远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挂钩合作的比例;二是变“强强联合”为“以强扶弱”,取消“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准入资格规定,推进“以强扶弱”政策,利用高职院校的优势资源,支援并带动欠发达地区中职教育的发展,促进职业教育的区域均衡。

(三)严格专业分类,统一制订五年制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

五年制职业教育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但并非所有专业都适合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如果对一些短时间即能掌握的知识技能的专业采用五年制培养,既浪费教育资源,也浪费学生的时间。因此,采用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的专业必须具备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的掌握要求反复训练、培养要求年龄小、时间较长、且社会需求相对比较稳定的特点。

目前,对于什么专业属于“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没有统一标准。这里,我们可以参照Harold Silver和John Brennan对实训课程类型的分类方法。他们根据培训和市场化的程度把实训课程类型分为ABCDEFGH八个大类。其中A类型是紧密型学科专业,实训的内容与工作密切相关,代表专业有医学和药学;G类型称之为松散型学科专业,该类专业学生学习的内容与就业有关联但不一定密切相关,毕业生可选择的职业范围比较广[2],因此,需要传授给学生宽广的职业领域当中的迁移性强的知识和发展技能,简单地说就是宽基础,该种类型的代表专业有商业贸易、公共管理、酒店管理等。简单地说,愈是与职业岗位结合紧密的专业,其技术技能积累需要的时间越长,反之则短。根据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中筛选出适合五年制教育的专业,分别制订适合“五年一贯制”模式和“3+2”模式教育的专业目录,并与不适合五年制的专业进行严格区分,以便各高职院校在编制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时,按统一的分类专业执行。

(四)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科学制定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五年制职业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中独具特色的一种办学模式。高职院校要充分考虑到“五年一贯制”和“3+2”学生的特点加强与合作中职学校的沟通和衔接,做到前三年和后两年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统一和有机结合,特别要注意长周期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以及五年制高职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的优势,以分段递进的基本思路科学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并贯穿整个课程体系[3]。

一是要根据五年制职业教育特点和内涵要求,对实施五年制职业教育的每个专业逐一研究,逐一确定合适的培养模式,统筹制订中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实践教学和质量标准。二是要充分考虑到“五年一贯制”模式和“3+2”模式都比中高职完全分段学习缩短了1年时间,而培养目标要求(即达到高职毕业水平)并无降低的实际情况,对五年的时间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为避免中职与高职对接错位及培养方向变化导致教学内容和课时重复,相关院校要统筹安排和整体设计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及教学各环节,使教学过程更具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以确保顺利实现培养目标任务。三是对技术技能积累周期不必太长、中高职专业不需规定一致的专业人才培养,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建议试点“3+3”模式,以利于达到与3年制高职同样的人才培养规格。

总之,高考公平是守护教育公平及社会公平的底线。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虽然从形式上看带有“非高考”性质,但究其实质,它是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招收的学生毕业后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样的待遇,因此,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的公平性问题不仅不能被忽视,而且要站在高考公平的高度,正确认识促进中高职贯通招生模式公平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刘海峰,李木洲.高考分省定额制的形成与调整[J].教育研究,2014(6):73-79.

[2]Harold Silver, John Brennan. A Liberal Vocationalism[M].New York:Menthuen &Co. Ltd,1988,35-52.

[3]高灵芝,吴家宏.中高职贯通的浙江坐标——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2014(5):15-17.

责任编辑 刘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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