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的空间营造与文化价值拓展*
2017-09-06鲍宜春
鲍宜春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江苏 南京 210002)
民宿的空间营造与文化价值拓展*
鲍宜春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江苏 南京 210002)
本文借用“集群”理论及其视角,将民宿视为特定的场所空间,探讨了与这一空间密切相关的宏观层面上的政策空间、微观层面上的民宿自营空间两个空间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化价值的拓展模式。文化意义是民宿的核心属性,“文化价值”应是民宿经营中需重点考虑和塑造的重要诉求点。民宿的“文化意义”由政策空间引导,由 “人”进行传递,最终落实到“物”上。再由住客对“物”的接触而获得感知与体认,与“人”的持续互动而不断产生“文化认同”,从而使得住客对于民宿“文化意义”的理解不断修正、完善、改变和拓展,并最终形成对于民宿及其“文化价值”的认同与归属感。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究了南京民宿运营的基本模式、相关特点及政策扶持方式,认为相关部门应转变思路,将民宿视为“文化产品”而非单纯的“旅游产品”,在政策制定时加入对于文化要素的考量,重视对“空间要素”中“人”的培育和扶持、对“物”的引入和丰富,从而实现南京民宿产业健康、稳健、有序的发展。
民宿;文化价值;美丽乡村
一、引言
民宿,源起于上世纪50年代的欧美国家,一般指提供住宿与简单餐食的B&B(Bed and Breakfast)业态,如Family Inn, House Hotel等。不过在基本服务的意涵之外,民宿更为强调其“交流性”,即游客可以在民宿的空间内与主人展开较为深入的互动交流,从而对主人、主人的家族或家族,乃至对民宿所在区域的历史文化、生活状态获得更为全面与深入的了解与体会。[1]而中国台湾地区颁布的《民宿管理办法》中,认为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2]可见,民宿并不仅是单纯的居住与餐饮服务的提供者,而应是在此基础上更为强调沟通交流、文化传播的属性。这也正是民宿与一般农家乐、家族旅馆的根本区别。
综观当下对于民宿的研究,大体从三个方面展开:其一,是对民宿消费者群体构成及其行为动机的研究,即关注哪些旅游者是民宿消费群体的主体,他们为何会选择民宿,以及他们对于民宿的需求是什么。梳理此方面的研究可以发现,民宿的文化氛围,包括所处地域的乡土风情,以及与民宿主人的互动交流,是消费者选择民宿的最重要动机之一。[3]其二,对民宿营销方式与手段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微观色彩。[4]其三,对民宿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的研究,关注民宿与地区规划、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与国内乡村建设与乡村发展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相关,反映出民宿产业受到所在地区政策、规划、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直接影响。[5]
现有研究为民宿产业的发展和运营提供了不少洞见以及具有一定操作性的策略方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当下的民宿研究大部分都对民宿空间中的文化意义予以了确认与肯定,但很少涉及民宿空间中的文化意义生成与传播的具体过程与模式的探讨。鉴于此,本文的主要研究目标,即在于努力扣合民宿的特质,将之视为“文化意义空间”,以南京地区农村民宿为主要考察对象,探究历史文化价值在民宿空间中的生成、传递与接受。在此基础上,串接政策机制、经济组织、营销管理等方面的要素,力求提出兼具理论深度与操作性策略建议。具体而言,本文试图提出并回答如下问题:第一,文化意义在民宿空间中如何得以呈现?第二,南京民宿文化意义空间营造的实践主要存在哪些问题?第三,南京民宿政策空间、区域空间中文化意义的生成与拓展模式有哪些?
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本文拟借用人文地理学家克雷斯韦尔(Tim Cresswell)“所为集群的场所”的思想进行分析。“集群”(assemblage,又常被译作“装配”)这一概念源于法国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德勒兹(Gilles Deleuze),[6]后由墨西哥裔美国哲学家德兰达(Manuel DeLanda)将其发展为集群理论。[7]这一理论的核心,是认为在考察社会现象时,应从社会构成元素及其与它们相关联的各类动态、元素的互动以及多样性角度来进行,如此方可解释社会的复杂性,即将(1)将现象置于具体的、特定的空间(场景)之中,(2)考察构成这一集群的不同要素及其各自特性,(3)要素之间的互动过程如何展开。在德兰达的基础上,克雷斯韦尔认为,任何一个场所(如一间民宿或一个区域)都可以被视为一个集群,这个集群有其“特质性”的一面,即任何集群都是由特定的“人”与“物”构成,同时,这些“人”与“物”在特定空间中持续发生着“互动实践”,并进而产生“意义”。也就是说,对于场所的考察,应聚焦于“物质性”、“互动实践”和“意义”三个层面进行。而在这三类相互依存的要素中,“意义始终居于场所的地理分析之中心”。[8]
据此,本文将民宿放在政策空间、地理空间和民宿自营空间三个空间维度之中,探究政策空间提倡的文化价值如何通过民宿自营空间中的“人”往下传递,然后再落实到自营空间的“物”上,再由住客对“物”的接触而获得感知与体认,与“人”的持续互动而不断产生“文化认同”,从而使得住客对于民宿“文化意义”的理解不断修正、完善、改变和拓展,并最终形成对于民宿及其“文化价值”的认同与归属感。大体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本文研究框架
二、民宿的文化价值及其构成
根据克雷斯韦尔 “场所作为集群”的理论, 如果以一间民宿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即视为一个集群,则其空间之内的物与人(包括主人与住客),则成为其微观层次的构成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互动,是形成并形塑这一空间文化意义的最基本方式。民宿的文化意义完整体现在“物质性”,即“物”的上面,“实践”则是“人”作用于“物”的活动,人和物、人与人的互动,形成民宿的文化意义之网。
(一)“物”是文化意义生成的重要基础
空间中的“物”,除其特定的物质属性之外,还带有符号的性质,如借用索绪尔的符号学概念,“物”的物质形态是其“能指”,而人们可从“物”中感觉、提取出来的概念、信息等“意义”则为其“所指”。人通过物质材料的质感、颜色、形状和体积等的配置,能够构造出一种特定的“物质意象”,这是由空间中的“物”而产生“文化意义”的基本机制。
2016年,本文作者曾在我国台湾地区考察民宿产业,为期一个月。在台东乡村有一家名叫“三十里蔚蓝”的民宿,总共只有4间房。这幢民宿所处较为偏远,周围只有一幢房屋(亦被开发为民宿),距离市镇有一段距离,只有打车或包车才可到达。除去壮丽秀美的景色(背靠台东都兰山,面向太平洋,天气好时可以隔海望见绿岛),民宿周围没有其他任何其他休闲娱乐项目。但正是这一家看似并不符合对旅游目的地的一般期望与要求的民宿,它在全球最大的民宿网站Airbnb上的排名一直居于台东地区的前三名,要预订其周末及节假日的住房一般需要提前两个月以上。
“三十里蔚蓝”的最大特色,就是它突出而强烈的“文艺”特色,构成该民宿空间中最为集中的文化意义。这种意义生成的源头之一就是其空间中无处不在的体现出主人文艺气质与中产偏上阶层品位的“物”:大片的青草地,整洁的院落与回廊,进入客房后门边吧台上的咖啡机、磨豆机和新鲜咖啡豆,可以冲泡成茶饮的洛神花,精致的杯具,女主人亲手制作的小甜点,卧室里漂亮的小音响与主人替住客选择出来、随意摆放在音响上的古典爵士音乐光盘……这个空间中的每一个“物”,实际都是一个聚像(icon),并彼此一致协调地形成一套聚像体系,经由到访者(住客)的“隐喻”的心理机制,[9]构成一个连续的物质-文化意象的集群,使得住客体验到并浸润于主人所精心营造的以“文艺”、“品质”为核心的文化意义中,并进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这种文化意义所表征的生活方式。换言之,通过这种文化意义的构建,“三十里蔚蓝”成功地将其自身就变为一个享受品质慢生活、逃离人群与喧嚣的生活体验式的“景区”。
在这一个案中,空间中的“物”与民宿的文化意义之间的关联明晰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物”是民宿消费者进入民宿空间后最先接触到的具像,这些具像所构成的系统体现着民宿的社会区隔与文化取向,即产生了“意象”。这些意象经由住客与“物”的接触以及住客心理层面的想象、补充,从而超越了“物”本身的物质性,最终生成一个将民宿主人与住客包容于其中的文化意义空间。这即为由“物”而生成文化意义的一般模式。
(二)“人”的互动行为对文化意义的拓展
由“物”的物质性而衍生出来的“意义”,只是民宿文化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个“意义之网”的另一个更主重要的部分,则要依靠处于这个场所中的“人”,包括民宿主人、服务人员和住客等,通过特定的“实践”来完成。
如上文所述,消费者对于民宿空间中文化意义的首次接触,主要藉由这一空间中的“物”而实现,“物”传递民宿主人的品位与社会身份,标识民宿的特征与文化意象,同时也容纳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对于“物”所表征的文化意义的感知与想象。在这一过程中,“物”已经具备了“媒介”的身份,即经由“物”将民宿空间中的不同主体连接起来,使行动主体之间构成欧文·戈夫曼所说的“互动展演”[10]关系。而经由“物”的中介,不同主体之间的“脚本”也倾向于具有多样性,从而实现文化意义的延伸与拓展。
由此观察民宿这一社会空间,由于社会惯例的影响,主人与客人之间首先被确定为“食宿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进入,双方都将按照这样的脚本扮演着各自的角色。换言之,此时,如果民宿空间中的“物”没有超出“服务提供者-消费者”这种二元关系所约定俗成的范围,或是有其他非预期的外部因素进入的话,那么民宿空间中的表演脚本将与宾馆酒店并无二致,主客间的互动将会沿着单一而惯常的方式进行,同样也就无法生成更为丰富的文化意义。但如果民宿中存在着社会惯例所习以为常之外的“物”,则具备了拓展脚本、产生“临时性”互动并进而拓展文化意义的可能。这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与证明了“物”在生成与拓展民宿文化意义方面基础而重要的作用。
“三十里蔚蓝”调研期,本文作者以消费者身份入住的当天下午3点左右,接到服务生电话,邀请作者去楼下客厅享用(免费提供的)下午茶。餐桌上摆放着精美的甜点和果盘,都是女主人亲自全手工制作的。女主人还取出自己珍藏的咖啡豆,当面亲自冲泡“口感更好,更为香醇”的咖啡请作者品尝,同时聊了很多与咖啡相关的话题。可以注意到的是,对于双方而言,这都是临时出现的脚本,因此双方都是在进行为“临时性”的社会表演,而这样的“互动展演”的意义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的角色关系,增加了双方在社会趣味上的亲近感与认同感。同时,上文中所述“三十里蔚蓝”所塑造的“文艺”、“品质生活”的文化意义,经由“物”而到“互动”,进一步得以明确,并由此延续、拓展开来。
类似的“脚本”及互动也出现在本文作者所考察的其他几家台湾民宿中,如绿岛的“绿野仙踪”、九份的“多桑的店”等。但是,在作者以同样的“参与观察法”所考察的内地民宿中,则基本没有出现类似的“临时性脚本”,有些民宿是空间中没有类似的“物”的存在,因此无法由“物”而衍生出相关互动,而另有些民宿虽然摆设有较有特色的物件,但其经营模式又不同于台湾的家庭经营模式,民宿内只有服务生而没有“主人”,这也限制了文化意义的生成与拓展。
三、南京地区的民宿发展现状
中国内地虽然民宿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截止2015年年底,我国内地民宿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00亿元人民币。当下,我国民宿主要分布在东南方和西南方,这与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相一致。其中云南以6466家民宿居全国第一,浙江以5669家位居第二。而位于浙江隔壁的江苏在整个民宿发展中却是比较滞后的,仅有996家。[11]
作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的南京,全市民宿客栈仅有300家左右。据笔者调查,截止2016年12月份,南京拥有美丽乡村的“老五县”和栖霞区中,江宁区拥有民宿客栈数达98家,含客房828间,床位1403张,其中已经营业的87家,正在建设的11家。高淳区共有民宿客栈100余家,床位1300张。余下的四个区,其民宿数量加起来不足百家。
总体而言,当前南京地区的民宿呈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民宿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目前南京的民宿主要有四种经营和投资主体模式:农户自主经营型、企业型、私人投资型、委托流转型。如江宁的美丽乡村“石塘人家”,里面的民宿全是农户自家经营。企业型则多见于一些由农庄转变而来的民宿,投资与经营主体仍为原来的企业,据南京六合区农工委的有关人士称,其区内80%以上的民宿均属于此类模式。私人投资型主要是指私人为投资主体的租赁经营,像“汤家家温泉民宿群”则基本上全是这种模式。而江宁区打造的“苏家文创小镇”则是委托流转型,政府将村落所有居民迁出,然后进行招商出让于民宿投资集团经营。
其二,政府部门快速推动,政策法规渐趋完善。为了鼓励扶持乡村民宿发展,2017年年初,南京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民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南京将主要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民宿,打造50个民宿村,乡村民宿床位力争达2万张,年营业总收入超过6亿元。
其三,民宿发展种类齐全。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及民众的积极参与下,南京民宿发展呈百花齐放态势,并逐步形成了风格迥异、特色鲜明的民宿产业发展格局。
不过,南京民宿在政府重视、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普遍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民宿文化属性不强。南京现有的民宿客栈,更多考虑的是民宿本身的生存收益问题,只有极少数考虑品牌培育、自身的文化属性定位问题,因此也很难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文化意义生成与拓展的条件与空间。
其次,政府缺少合理规划与适度引导。一方面,政府整合相应的资源,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发展民宿经济,的确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只进行资金扶持而缺少规划和引导,导致民宿发展后继乏力。民宿要与区域经济、周边自然环境、自身人文历史产生联动,才能凸显自身的文化价值。
第三,民宿房屋所有权属性不明晰。这是民宿经济发展中普遍的一个难点和痛点。除了农户自主经营的以外,其他三种投资主体均涉及到民宿经营场地的所有权属性问题。当面对区域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的整体性变化时,政府如何协调处理其间关系,也是关系到民宿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四、民宿文化价值在宏观空间和微观空间的拓展及南京实践
民宿所处的空间,大体而言可以分为三大类:其一,是民宿产业发展的政策空间,它是民宿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决定性要素,我们把其视作民宿集群里的“宏观层次”;其二,是民宿所处的地理(区域)空间,它与民宿文化价值之间的关系在于,地理空间所具备的总体文化特征决定了民宿可采用的具体文化诉求点,一般要求这二者之间能够彼此一致、有机协调;其三,是民宿自身所营造的空间,这主要由民宿的设计以及民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构成,兼具物理空间与人际交流空间的双重属性,是民宿文化属性的具体落实点,也是消费者文化体验的直接对象。地理(区域)空间和民宿自身营造空间我们都将之视作民宿集群里的“微观层面”。
1.宏观层面(政策空间):打造文化“内生核”
在这三类空间中,政策空间虽然属于宏观层面,但无疑具有最为重要的决定性力量,因为就目前我国民宿发展的总体状况而言,地方政府的推动与扶持,是民宿产业飞速发展的根本动力之一。而相关政策的总体取向及具体条款,往往决定了当地民宿的经营模式、风格特点。因此,在民宿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当前重投资来源、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硬”的方面,而轻文化属性确立、塑造与推广的取向,推出具体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相关政策,并将文化作为政策“内生核”,整合、带动其他的“衍生”政策。
就当下相关政策的主导取向而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普遍开花与规模经营。如前文所述的南京市《关于推进乡村民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虽然指导意见中也提出民宿与民宿村的建设要结合当地人文景观、田园风貌和山水形胜等资源,要体现当地民居特色、生态环境特点,但相对于分解明确、落实到区的数字指标,无疑管理部门更为强调的是总体规模的迅速扩大,更为看重的是可量化与可考核的数字指标。因此政府要转变思路,更多地将民宿产品看作是文化产品而非是单纯的旅游类产品,要用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思路去介入民宿的文化价值生成中去;要应地制宜,探索多种模式,帮助打造各类主题民宿产品;要多管齐下,从政策制定到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再到营销模式引入等方面,都应把凸显文化价值作为切入点,帮助南京民宿整体提升文化价值。
2.微观层面(自身营造空间):引入“物”与培养“人”
民宿政策空间中的文化属性与价值的落实,最终需要在微观层面上寻找到具体的落实点,而前文已讲述,在民宿的微观层面——自身营造空间里,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便是“物”和“人”。
首先,要重视对“物”的引入和对“物”的追求。南京民宿总体上缺乏对“物”及其文化意义的重视。比如内部空间陈设与装饰方面,大多呈现出两种主要取向:一种取向是简单化,这种取向多出现在当地农户自主经营的民宿中。“四面白墙,一点装饰都没有,大花布窗帘和床单很俗气,拖鞋也是澡堂子里那种陈旧的式样……实在没兴致(住宿),赶在天黑前驾车回城”,“床又硬又不舒服,房间不隔音,还有蚊子,只能说是凑合着过了一夜,没有休闲放松的愉悦感”。[12]在本文作者所做的访谈中,南京江宁区黄龙岘一家民宿的老板(系当地居民)表示,如果要做民宿院落景观、外墙及室内的装修,需要投入几十万,要五至八年收回成本,“赚钱太慢”,而像现在这样简单粉刷一下接待游客,一年可以赚个三五万元,“很轻松”。在本文作者对南京地区民宿老板所做的调查中,这种心态是当地居民利用自住房开设民宿的普遍心态,这种对“物”的忽视很难创造出生成文化意义空间的条件。而另一种是宾馆化,即房内陈设标准化,房间内陈设、布置千篇一率,无法使顾客获得独特的文化体验。而在本文看来,在文化意义的生成过程中,物的“独特性”居于重要地位且发挥着重要意义,否则也很难生成该民宿独有的文化价值。
因此,在此基础上,第一,政府牵头,重视对“物”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民宿也可以被视作是一个承载更多相同内涵的文化平台,它可集聚更多的内容和业态,延伸产业链条。政府除了可以帮助民宿主在民宿内部空间引入各种“物”,比如设计元素的建议、设计要求的融入等,也可以在民宿周边引入其他的“物”,比如,在艺术氛围浓厚的民宿区域引进画廊、私人博物馆、微酒庄等,依据民宿所在的农村资源优势和旅游资源特色开发成不同类型的农园( 例如果园、菜园、茶园)民宿等,通过物的丰富使民宿的文化内涵更加饱满。第二,要在物的“特”字上下功夫,要以适当的方式,呈现在民宿空间内。
其次,要重视对“人”的整体素质培养。在民宿发展中,民宿“主人”其实是灵魂一样的存在,他的眼界和意识决定了这间民宿的水准,决定了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而在南京,“人”这个因素其实也是被忽视的,现有的相关扶持政策多以经济扶持为主。在笔者调查的大部分民宿中,也很少有民宿主人与客人直接互动。然而“人”是与“物”紧密相联,构成文化意义之网的重要因素,因此,着重对人进行文化意义层面的帮助与提升至关重要。
南京民宿虽然偶有大企业、大资本进入,但是改变不了整体以个人、小微企业为投资主体的行业本质。这些村民经营者,因为成本投入少,收益稳定,是南京民宿经营中发展空间最大的部分。尤其是那些农二代、农三代,那些见识过城市繁华,有一些文化知识和经商头脑、组织意识的中青年们是未来南京民宿发展的主力军。他们熟悉和热爱自己的村庄和土地,能提供更能体现本地或本区域特色的服务,也更加符合游客乡村体验的需求。但他们或眼界有限、资金不足或缺乏审美及运营头脑,他们理解的民宿和乡村经济发展方式与市场需求之间存有较大差距。台湾地区的地方政府会聘请专门人员,专门向经营者就如何设计布置房间、如何提供合理的旅游服务、如何安排周边导览等进行培训和直接帮助,这些举措的着眼点是强化民宿主人与游客之间的互动,由此使民宿真正成为互动的文化意义空间。这样的思路值得我们借鉴。政府可以根据经营业态的需求,引入社会力量对“民宿主”进行语言、服务礼仪、传统项目、当地文化特色讲座等各种文化技艺、营销方式、业务技能方面的多种培训,组织学习其他地区民宿的先进管理模式,并牵线搭桥进行相关的跨界合作等,提升整体素质。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借用“集群场所理论”的视角,分析、探究了作为民宿之核心特征的文化意义在民宿微观层次中的生成与拓展模式,及其与外部宏观层次之间的关系。民宿的文化意义一般经由宏观层面传递至微观层面,并通过微观层面中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展开,并在互动过程发生丰富、增殖、变化与拓展,并最终得以确认,由此形成民宿的核心竞争力。无论是单体民宿的经营,还是作为整体的民宿产业的发展,均应围绕“文化价值”做文章,以求使民宿及其产业得到可持续发展。
就目前对于民宿产业的相关政策与发展思路而言,虽然对民宿发展取决于文化价值比较公认,但宏观层面上仍有“以规模效益为出发点与主要考量标准”之嫌,而处于微观层面的人和物也就更不会真正从文化价值取向去考虑民宿产业的发展方向了。因此,本文认为,在南京民宿发展方面,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转变思路,从关注个体规模到重视产业整体发展。就当前全球民宿的总体情况而言,民宿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民宿的个体规模均较为小型化,亦较少采用连锁经营等形式,多为房屋主人的个体经营模式。而且民宿所追求的文化意义与现代工业化的规模效益在本质是相悖的,对于民宿经营者而言,民宿所提供的不是资产快速增值,而是稳健而持续的渐进式增长。但是,聚沙成塔,从宏观层面看,一家家稳健的民宿所构成的整个产业,其总体规模仍然是极为可观的,对于社会经济的整体拉动不容小觑。除此之外,它还能起到一般酒店所难以实现的地域历史文化的传播与扩散的作用。
第二,因势利导,解决民宿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在村民自主经营的情况下,了解他们最想解决的问题,或为乡村发展提供产业指导、生态环境提升、文化特色引领等智力支持,或为他们建立线上支付、交易、评价体系等具体设施,或采取统一宣传营销、统一分配客源、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内部管理的统一运营策略,解决众多经营者的创业难题等,真正将各种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若本地村民自有资金有限、对文化的理解和表现能力也有限,需要外来社会力量的介入和支持,此时政府就应当着力解决民宿“产权归属”的问题,只有在政府的支持下,保证外来投资者与村民签订契约的有效性,外来社会力量才有信心对民宿及其文化空间的的改造进行大笔资金的投入。
第三,融入民俗,做出民宿文化内涵的百花齐放。住客获得的优质体验还在于民宿洐生产品的与众不同所带来的增值体验。在江宁七坊的一家民宿里,因为老板酿米酒在当地特别有名,于是民宿处处有酒的元素,他让客人品尝他自酿的青梅酒、葡萄酒和桂花米酒,还让住店客人参与酿酒过程,许多住店客人成了回头客。而在台湾,很多民宿主人也从不“随大流”,有的民宿主人会亲自手绘地图,为客人设计路线,甚至充当摄影师全程跟拍;有的民宿每天都推不一样的怀旧套餐,把当地的食材与年节习俗融合起来;有的民宿主人会把自己收藏的古董、老物件都展示出来,与客人一起把玩分享。不可否认是,现在的民宿产品很多时候类型趋向同质,产品千篇一律,关键原因在于其忽视融入当地文化风俗,政府要注意引导和鼓励,促进民宿文化内涵的百花齐放。
第四,注重引导,在民宿发展中做好对“文物”“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要注意在创新的同时,要注重将民宿原处的原生态环境合理保护和利用,在保持传统民俗和原始人文景观的同时,展现民宿的文化内涵。皖南民宿的白墙黛瓦、鼓浪屿民宿的红砖红墙、丽江民宿走马转角楼式的乌瓦楼房等都带着当地浓郁的文化风情,人文之美扑面而来。而本身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宿要注意将其背后的文化故事深度挖掘,真正让文化成为一张“标签”。
概言之,对于民宿及民宿产业,我们需要建立的观念是将之视为文化产品,而非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旅游产品,改变急功近利的观念,避免一哄而上,围绕民宿所可能承载的文化意义作文章,设法使其不断凸显与传播扩散,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民宿,才可能实现民宿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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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子俊、朱元华、吕珂.乡村民宿“千店一面”引游客吐槽[N].南报网,2015-02-05.
(责任编辑:辉 龙)
2017-06-27
鲍宜春(1976- ),女,江苏溧阳人,硕士,南京报业传媒集团,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旅游、生态经济、文化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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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071(2017)04-0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