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教育公平问题及对策探析
2017-09-05袁丹林
袁丹林
摘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为先。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杆。农村地区的教育,关系到农民的世代利益,关系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前景问题。文章以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为例,分析其农村教育不公平现象存在的原因,并探讨解决农村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对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妥善解决河坝镇教育公平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公平;教育资源;教育管理
一、前言
教育公平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生活和教育领域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这里所说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符合社会成员的个体发展和需要。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以农业发展为主,是以农民为主的人口结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受教育年限较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河坝镇农村教育不公平问题原因分析
河坝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城市与农村学生在对利用教育公共资源上有着明显差距。其教育出现的各种教育不公平问题的现象,原因有很多方面,有政策方面的,又有执行方面的,有经济方面的,又有个人方面的。这些方面的存在,它不仅过去存在着,以后一定的时间段也将存在着。
(一)城乡教育投入悬殊,农村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河坝镇2015年关于教育支出有92000元,占其财政总支出的0.3%,教育事业面临经费短缺的问题。国家的教育经费的不足已经是一个事实,在这些有限的投资上,投入相当不公平,大部分投资都集中在城市,且农村教育付费机制也存在缺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的乡镇、县、省和中央的经费比例为78%、9%、11%和2%,在大部分乡镇和县级负责的教育经费又不同程度的转嫁给了农民来支付。农民增加了对教育的投入,对农村教育是不公平的。从这种机制上来看,不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使农民越来越穷,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加大了城乡的收入差距。
(二)农村教育管理水平不高
农村教育管理水平不高,突出表现在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较差,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节奏发展缓慢。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区域性评价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农村乡镇基础教育,由于多年来一直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计价制度和保障制度,导致实践中的教育评价带有较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表面化;与此同时,省市两级地方政府没有跟上有效的督导,虽然对中央改革的精神地方政府都积极传达,但是在创造性的做到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上,还做得远远不够。
(三)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教育公平意识淡薄
对于教育,农村父母考虑较多的是孩子读书是否划算问题,学习突出且估计能考上好大学的就让孩子读书,在这种思想意识影响下,有许多孩子间接放弃了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选择外出打工。从农村整体来看,由于对教育本质和功能的认识的局限性,没有看到长远利益,既没有看到教育对个人的影响,更没有看到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对国家和民族的深远意义。长期没有重视义务教育发展使城乡二元结构始终没有太大变化,农村中小学教育始终处在社会政治經济和城市教育两者边缘地带。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每个人都是有权利享用的,而部分农村家长和子女这种意识并不明显,更不用说教育公平问题了。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河坝镇解决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
河坝镇人口以农民为主,农村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在农村教育问题上,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层面采取的措施,农民也要改变自身的教育理念,注重教育公平等。
(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增加农村教育的投资
如今的中国,发展日新月异,然而在发展中突出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不可避免。较大的城乡差距,在农村教育公平问题上更是显而易见,我们必须合理置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一要均衡配置教学资源。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资力度,调整教育投入结构,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教育成本补偿等制度。二要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养。农村教师要甘于付出,勤于奉献,时刻以新课程理念充实头脑,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使重教到重学、从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要努力建设教师的精神文化家园,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待遇,改善生活条件。
(二)加强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监督力度
教育要发展就要求内部管理先发展,才能让改革落到实处。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先要从教学管理改革开始,要积极按照国家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来改革,纳入现代管理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指导实践工作。我国当前农村中小学教育实行“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学校是个特殊的社会组织,有自己的发展规律,行政手段不能干涉太多。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教育的监督力度,关注学校教学质量,督促学校落实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等教育腐败问题。监督力度要抓,但也不能忽视激励机制对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奖惩分明。
(三)改变农村教育理念
在农村教育公平问题上,很多家长和学生本应成为教育公平的主体对象,然而在他们的观念里,却只有被动的接受,很少或几乎没有主动积极的争取。因此,加强家长和学生在教育公平中的主体地位,对实现教育公平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任何事物都具有多重性,是由很多因素构成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也不例外。不能简单、粗略的把教育部公平的原因仅归于政府、学校或老师,家长在这方面也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转变一些家长的传统思想观念,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有着重要意义。对此,家长必须从源头做起,改变旧的农村教育理念,保障儿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参考文献:
[1]沈有禄.教育权利:从机会均等到实现权利保障——关于教育公平研究的综述[J].教育学术月刊,20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