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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A Psalm of Life汉译本中看诗歌翻译中的韵律

2017-09-02万向兴杨芳芳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23期
关键词:美和韵脚原诗

万向兴 杨芳芳

摘要:《人生礼赞》是美国诗人朗费罗的经典之作,也是第一首被译介到中国的英语歌。本文简要的介绍了诗人及其作品《人生礼赞》,并且从节奏美和韵律美、语义美和修辞美、意象美和意境美三方面对原文进行了赏析,同时分析了不同译文的韵律特点,旨在使译者在诗歌翻译中,能最大限度的保持原诗歌形式,传达其韵律美感和意境美。

关键词:韵律;《人生礼赞》

一、作者和创作背景的介绍

19世纪美国诗人朗费罗的A Psalm of Life,匿名发表于1839年,正是美国资本主义蒸蒸日上的发展阶段。它以饱满浓郁的激情,乐观向上的态度,唱出了对人生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肯定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批判了人生如梦的悲观情调,富有强烈的感染力。诗歌所传达的这一精神与当时的时代脉搏相连,因而得到多数人的共鸣,被誉为“真正的美国心脏的跳动”。 诗人惠蒂尔对该诗评论说:“我不知道作者是谁,但他或她绝不是等闲之辈。这九节单纯的诗比雪莱、济慈和华兹华斯等人所有的梦想加在一起都值得多。这篇诗是呼吸着,充沛着我们今天的时代精神-它是一个有为的世纪的精神‘蒸汽机”。且不管这评论客观与否,但从中至少可以看出此诗在当时所引起的轰动。(任良耀,2003:4)

二、对原文的鉴赏分析

文学是语言艺术,诗歌又是语言的最高艺术,融合了意美、音美、形美,即译诗应该保持原诗形式的美感,原诗的节奏美和韵律美,且意义表达上要通顺,体现出原诗的境界和神韵。

(一)节奏美和韵律美

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文体的最主要特征就是诗歌的押韵。诗歌的语言韵律性除了表现在其音韵美外,还表现在它有规律的轻重抑扬变化上,这就是诗歌的节奏美。英语诗歌可以分为格律诗和无韵诗,格律诗是英语诗歌中节奏感最强的。格律诗可以分为诗节,然后诗节又可以分为诗行,每一行诗由若干个音步组成。英语是一种拼音文字,其节奏主要体现在轻、重音和语调的变化上。本诗四句一节,共计三十六句,分为九节。诗人采用抑扬格四音步,一重一轻的音节在每一行诗中出现四次,韵脚为abab,也就是隔行押韵。脚韵是构成诗歌音韵美的一个重要要素,诗歌中脚韵又穿插了单韵与双韵的变化,奇数行用双韵,偶数行用单韵,(numbers / slumbers、dream / seem、earnest / returnest、goal / soul、sorrow / to-morrow、way / to-day、fleeting / beating、brave / grave、battle / cattle、life / strife、pleasant / present、 dead / head、us / us、 sublime / time、another / brother、 main / again、 doing / pursuing、fate / wait)单双韵的交叉使用使诗歌抑扬顿挫,增加音美和节奏感,铿锵有力。

(二)语义美和修辞美

诗歌形式简练,语言通俗化,朴实无华,词汇大多浅显易懂,句式采用祈使句和否定句,节奏分明。同时在诗歌中还采用明喻的修辞手法(And our hearts,though stout and brave,still,like muffled drums… Be not like dumb,driven cattle! Be a hero in the strife!),表达了作者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希望人们能够把握当下,乘风破浪,创造辉煌。

(三)意象美和意境美

诗歌中使用意象可以唤起读者某种体验作用,同时还可以有特殊的象征意义。诗人勾勒了“坟墓”、“闷鼓”、“战场”、“露营地”、“牛羊”、“英雄”等意象,并将情感注入其中,构思出情景交融的画面。诗人把自己深刻的思想和真挚的情感融入作品中,通过语言塑造意象,读者与诗人进行思想情感交流,发挥想象和联想,把诗歌的文字符号转换成生动逼真的意象和画面。

三、译本的对比分析

诗歌A psalm of life 篇幅虽短,但思想内容积极乐观,表现技巧娴熟完美,节奏明快,音韵自然,读起来琅琅上口。经钱钟书考证,这是第一首翻译成中文的西方诗歌。最早“由清咸丰年间户部尚书董恂以七言诗的形式率先译出。”(李平,何三宁,2014:135)之后,新的译文相继不绝,Thomas Francis Wade、杨德豫、苏仲翔、查良铮、黄新渠、黄杲炘等译者都对此诗歌进行了翻译,本文选出黄新渠、黄杲炘两位译者的译文进行对比赏析,从中提炼翻译技巧以便能更好的传达原文的风格和内容。

勒菲弗尔(Lefevere)提出了诗歌翻译的7中策略:“音位翻译发”、“直译法”、“韵律翻译法”、“散文翻译法”、“谐音翻译法”、“无韵律翻译法”和“释译法”。(李平,何三宁,2014:135)

本文节选的两位译者共有的翻译策略是“韵律翻译法”和 “散文翻译法”,即译文关注源语诗歌的韵脚翻译。改变了原诗的格式和句法。原诗歌是隔行押韵,韵脚为abab,黄新渠译文韵脚总体趋于隔行押韵abab式,除了少数不符合abab韵脚。例如:“生活是真实的!生活是严肃的!它们的终点绝不是坟场;你来自尘土,必归于尘土,但这是指肉体,灵魂并未死亡。”“我们注定的结局和道路,既不是享乐,也不是悲伤;而是行动,为了每一个明天,使我们比今天走得更远更长。”在这两节中,第二节中“肃 / 土”、“场/亡”保持原文的押韵,译为隔行押韵(abab),第三节中“伤/长”押韵,但“路”和“天”没有押韵。

黄新渠译文韵脚总体趋于aabb式,除了少数不符合aabb韵脚。例如:“别用悲切的诗句对我唱:人生只是虚幻的梦一场!因为昏睡的灵魂已死亡,而事物不是看来那模样。”“人生多真切!它决非虚度!一抔黄土哪里会是它的归宿;你来自泥尘,得重归泥尘,这话所指的并不是灵魂。”第一节中译文为双行押韵aabb,即“唱/场”,“亡/样”押韵,第二节中“度/宿”押韵,“尘”和“魂”没有押韵。

两篇译文都采用“散文翻译法”,不想原文那樣诗意盎然,语言简单质朴,基本传达出原文的内容,但是有失原文韵味。正如大卫.康诺利在《诗歌翻译》译文中指出:诗歌的形式具有一定的意义,诗的翻译只能是部分的,有缺失的,每一次翻译都不可能是最终的翻译。

四、总结

原诗歌的翻译采用“释译法”,将诗歌诗意保留而改变诗歌的形式,采用自由体来翻译诗歌,把原诗歌意思表达明确,但没有再现原作的形式,没有契合原作的韵律和节奏,诗味索然,,减弱了原诗勇敢向上,积极进取,奋斗不息的精神,奔腾豪放的风格神韵也大为失色。

美国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说过:“诗歌就是翻译中失去的东西。”诗歌语言的精炼含蓄使得诗歌翻译被视为最后的“巴别塔”。在诗歌翻译中,译者要做到有所取舍,有所得失,译者只有对原作者的审美情感浓聚于其人、事、物、景中,才能保持原诗歌形式,传达其韵律美感和意境美。

参考文献:

[1]何其莘,仲伟合,许钧.高级文学翻译[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2]李平,何三宁编著.翻译批评与赏析[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

[3]王平著.文学翻译风格论[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4]王占斌著.文学审美与价值取向:翻译研究自选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5.

[5]任良耀.一曲雄浑壮美的人生礼赞—朗费罗抒情诗《人生颂》简析[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4.

[6]赵蕾著.中西方译学理论新探[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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