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农村非法集资,监管与引导并重
2017-09-02李得彪
李得彪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非法集资活动情况的特征及成因进行分析,并针对的特征及成因,寻找对策:应该在农村地区着重拓宽合法理财渠道,加大农村金融的监管,加强农民金融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进行正确投资,形成健康独立的理财观念,在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不让非法集资侵害农民的利益。
关键词:非法集资;监管;引导
近年来,农村金融快速发展,非法集资活动在农村地区十分猖獗。农民手里的闲散资金盲目的寻求投资的渠道,极大增加了农民群体受到非法集资侵害的风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加速了互联网“下乡”的步伐,那些披着P2P外衣的“庞氏骗局”从城市侵入到农村,骗取农民的血汗钱。“e”租宝一年内在全国吸收非法资金500亿元,其中农村地区受害者占据很大比例。2017年,中央一号文,明确文件中明确要求“加快农村金融创新”,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另外,文件删除了“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提法,并首次提出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一、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特征
农村非法集资活动,常常打着国家农业政策、国家级农业项目的噱头,推行特色农产品的名义,实施“庞氏骗局”,以金融传销的模式,骗取农民的血汗钱。其特征如下:
(一)未依法批准
农村非法集资活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如:银监会、保监会,在农村地区向农民集资众筹。以所谓合同方式,伪装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来骗取农民的众筹资金。
(二)编造虚假项目
非法集资活动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者企业,编制关于政策、项目、高科技等谎言,比如借獭兔代养、银狐养殖、芦荟种植等特种农产品种养为幌子,以集资建设、投资入股等方式给予固定的高额收益为诱饵,骗取投资金。有些非法集资者就假借理财的名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农民,欺骗投资。
(三)承诺高额回报
非法集资活动为了吸引农民的注意力,通常会编造“一夜暴富”“天上也会掉馅饼”的投资“神话”。通常来看,非法集资者承诺以代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或者,承诺在一定期限以后给予还本付息、现金回报。为了能够使得集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亲情、同乡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快速蔓延。
二、农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产生的原因
(一)农村理财渠道的缺失
目前,农村领域的金融理财产品严重缺失,适合农民投资的正规渠道的理财产品也特别的少。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富了起来,许多外出打工返乡的农民工手头有许多闲钱。缺少正规的投资渠道,许多闲散资金,特别是经亲朋好友介绍,许多闲散资金就流入到非法集资中去,这样严重干扰了农村现行的金融市场。
(二)农民缺乏风险识别意识
受知识结构的影响,农民特别是中老年农民,普遍没有金融概念,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对于许多金融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等资料辨别不清,对于企业的资质、注册情况及经营状况了解不深入,对于维权渠道知道的比较少,很大程度受到周边人员的影响,客观上造成了非法集资活动向农村蔓延。
(三)欺骗手段繁多,农村消费者难以识别
非法集资者欺诈手段繁多,花样百出。租借豪华办公室,利用富丽堂皇的门面骗取信任;把门头模仿银行建设,混淆视听;利用熟人、亲人扩大集资群体;召集农民进行宣讲,甚至组织农民到所谓的生产基地查看或者体验等,进行高息吸储,迷惑群众。
三、遏制农村非法集资的对策
针对以上的特征及成因分析,应该着重拓宽合法理财渠道,加大农村金融的监管,加强农民金融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进行正确投资,形成健康独立的理财观念,在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不让非法集资侵害农民的利益,具体对策如下。
(一)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活动
清除各种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共同整治。政府要关注农村地区,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的监管等措施也要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一是,开通举报和投诉电话,并利用各种手段广为传播;二是,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协作,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惩处和打击那些所谓“纯资本运作”投资活动,着力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管,不留监管死角。
(二)推出适应农村市场的理财产品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制定理财产品时候,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城乡之间的差别,以及当地农民的理财心理特点,制定一些操作简便,收益稳定,风险比较低的理财产品,扩寬自己的业务范围,将农村的闲散资金充分利用起来,更改现阶段理财产品不接农村地气的实际情况,满足农民的投资需求。
(三)加强引导,在农村地区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村级管理机构都应该自觉的承担起引导教育的职能,在所在的农村地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理性投资,增强金融投资的风险意识及对各类金融资质的合法性的辨别能力,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在农村地区,重视全员防范的作用
农村地区,利用熟人、亲朋、邻里的耳目相传是非法集资蔓延的重要的因素,为了更好的防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村级管理机构也要利用这一特征,净化农村金融环境,遏制非法集资。一是,提升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员素养,对于可疑的资金流动状况,及时进行上报;二是,建立农民自发,广泛参与的预防预警队伍,加大奖励力度,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