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俄罗斯土地改革与法制建设
2017-09-02李慧
摘 要 随着国家建设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这样的改革不仅促进了国家发展,而且改善了人们的生产方式,为国家建设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俄罗斯在早些年苏联还没有解体的同时,它就已经进行相应的土地改革。身为世界土地占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促进土地改革政策的发展,是它促进国家建设的基本内容。随着俄罗斯土地改革发展的逐渐推进,相应的法制建设逐渐壮大,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为国家的土地改革事业和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而且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 俄罗斯 土地改革 法制建设
作者简介:李慧,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75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205
俄罗斯在接受历史洗礼和世界格局变动的过程中,饱受战争折磨与掠夺。在前苏联建设时期,国家发展相对落后,处于农业生产迟缓,政治经济孤立的状态。为了促进后期俄罗斯国家的发展进步,俄国不得不针对自身优势特色进行政治改革。俄罗斯国家领土占地面积为世界第一,作为一个地大物博的发展中国家,利用好土地优势,加强相应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畜牧就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俄罗斯实行土地改革政策势不可挡。
一、苏联时期的土地改革
前苏联时期建设过程中,亚历山大废除了不平等制度——奴隶制,使得俄罗斯的人民获得了身心的解放。这样的制度改革没有改变奴隶制带来的根本困境。俄罗斯人民依然要每天在耕种土地的过程中为土地主交付赎金,使得土地被大量个人所占有,或是归村社所有。这样的情况依然不利于国家的发展。于是俄罗斯进行了土地改革,一部分农民退出了村社,独立拥有土地,还有一部分村民在村社中分得土地,独立耕种。这样的改革促进了俄罗斯农业耕种产值的增长,使它成為世界上一大粮食出口国。不久后的俄罗斯实行了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等,实行土地国有制,进行集体使用是集体生产,在禁止土地买卖的情况下推进了国家的建设。
随后苏联解体,俄罗斯扩大发展建设范围,再一次进行土地改革。这一过程先是效仿中国改革制度,后又转向西方土地私有化,并颁布了相关的土地原则,促进了土地改革法的建立,再够颁布的农户农场经济法中废除了国家对土地专有 政策。时隔一年后,俄国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促进了土地改革制度的发展,确立了国家所有制,集体股份所有制,并存土地所有制等,告别了俄国土地无偿使用的历史。
二、叶利钦执政时期的土地改革
(一)1991-1992年改革
随着叶利钦登上俄国政府舞台的同时,俄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发展。1991年,苏联颁布了私有化法,促进了企业私有化变革的发生,使得土地税收纳进行了实际的操作阶段。叶利钦是俄罗斯的首届总统,他在上任后颁布了土地改革紧急措施命令, 促进农场集体制改革进程的发展,要求国营农场进行强制改组,促进私人农场的出现。大规模的土地改革是在1992开始的,将国家所有的农场和农庄无偿的分配给个人,使每一个成年人,无论在农场和农庄中以什么身份进行工作的人们,都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份额。这样的土地分配制度促进了“联合份额所有权”类别的出现。
随着这样改革的实行,人们在进行土地经营的过程中,感受不到自己对土地所有其权的执有,使得相应的土地要素难以在民众之间进行流通,不能提高对土地使用权的认识,自然就不能将土地作抵押,促进贷款生产模式的推进。针对这样实施情况,国家在1992年制定了土地使用付费法等相关内容的法律,要求对国家土地占有行使权的任何人都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租金,对土地私有化进行了明确的付费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国家对土地流转的限制,规定持有土地份额的人不仅可以将土地转让给国家,也可以转让给个人。在1992年的十二月,俄国政府确认用于个人经营的相关副业占有土地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却不能改变它的自身用途,并给出了相应的时间限制。但是这样的时间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国家土地流转量,使得政府不得不又取消了时间限制。但是这样土地改革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土地流转分歧,导致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所有权遭到削弱,难以为所有者带来全面的经济利益,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发展建设的推进。
(二)1993-1999的改革
由于俄国在上一阶段的土地改革存在众多矛盾和问题,使得相关政府不得不开展进一步的改革发展。因此,叶利钦在1993年宣布了第二次的土地改革,规定了土地所有者有权出售,抵押和出租自己的土地。这样的改革政策在发展中使得私有化发展速度缓慢,相应的客观条件不够成熟,实施效果也不够明显。直到1993年俄罗斯国家的政局逐渐稳定下来,并出台了《俄罗斯联邦宪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和推进,从而促进了土地私有制逐渐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前进。到1996年三月,俄国为了推进经济发展,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叶利钦进行第三次的土地改革政策实施。进一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和支配权利进行了明确。早此前的土改发展中,虽然政府命令要求土地使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土地转向,但是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支持,使得这样的土地买卖交易依然停留在形式上,限制了土地流转。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俄罗斯国家农业生产力下降,经济状况相对萧条。
这样的土地改革进程缓慢,限制了国家的发展速度,其根本原因可以分为五点进行阐述:一个是由于国家没有具体出台土地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土地的市场流转无法被具体实现,限制了市场推进。二是由于俄罗斯政治局势相对动荡,总统和政府主导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对立关系,使总统出台的措施效率被大幅度降低,限制了土地改革的实际发展进行。三是国家的农业发展受到经济破坏的限制,并在所有权方面实行了无效的划分,使得农业进行生产的过程中缺乏经济和国家政府的支持,难以有效推进生产力提高。四是农民在长期的集体劳动生活中脱离,难以快速的适应改革生产模式的推进,限制了市场化的生产速度。五是在俄罗斯进行私有化土地改革的过程中,国家政府不能给予足够的经济支持,相应的管理者又力尽全力的阻挡改革政治的具体实施,使得这样的改革体制难以发挥出应用效能,不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的推进。
三、普京执政时期的土地改革
(一)2000-2001年的改革
在普京执政时期,他对国家的经济发展状态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那些建立了农工商经济一体化企业的财政状况都相对稳定。于是,普京在国家的农业生产方向上特别强调了大农业发展道路,促进生产组织之间进行合作交流,发展农工商综合体的建设模式,将资本产业和农业发展相结合,促进现代化管理效率的提升。此外,普京还加大了对农业生产的投资力度,减少相应的税收比例,促进规划发展模式的形成。为了将叶利钦执政期间的土改问题进行解决,降低政治矛盾的突出问题,普京在修改《俄联邦土地法改》的过程中,回避了关于土改中用地流通问题的探索,而是随后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对土地买卖自由关系进行明确, 拟定了新土地法典草案,促进了多种土地所有制的出现,针对森林和国防用地等关乎国家重大发展方向的土地用地则不参与流通过程。这样草案在2001年被正式确立,在一年后并具体应用实施。这一过程在法律上承认了俄国土地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土地使用所有制的流通性,推动了国家的农业发展,带动了相关的经济建设。但是这样的法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不能对土地的管辖权利进行明确分层,不能给予相关的界定。
(二)2002-2003年的改革
随着2001年土改法典的确立实施,它对农业生产者的征税体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将各种类型的税政种类进行合并,形成农业统一税。随着联邦税法的制定和应用,此前与农业税收政策相关的税费也并合并为一种农业统一税,并规定了农业生产者的缴税内容,规定了税率和征收项目,用具体的法律明确并减少了国家对农业生产征收的税率。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生产者的税收负担,而且促进了生产者的满意度,促进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国家的经济收入。相关法律的出现,明确了土地使用權的流通性,提高它的流通作用,促进俄国体制的进一步健全。之后,在普京的带领下,俄国政府又相继制定了关于农业产品生产的一系列法律,解决了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资金流动缺乏现象。推进了国家建设,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2004-2005年的改革
随着土地改革制度的不断完善,俄国经济建设得到不断的发展,促进了普京总统对土地变革制度的进一步管理。在2004年,俄国联邦政府出台了《俄统一农业税法》,对农业生产中的税收政策进行完善,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促进俄罗斯税收制度完善的同时,减少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国家的进一步发展。此后,在2005年初,俄国联邦政府有出台关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规定,其中的内容为农村的经济落后发展提供了策略支持,给予农民较为玩善的优惠政策体制,以解决国家农村贫穷,人口衰减,生产停止和迁移失控等问题的发生。一方面为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解决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现象,促进国家建设的发展。
(四)2006-2011年的改革
在2006年《俄农业发展》面世并发挥作用。根据国家对商品采购和等方面的干预政策,促进政府对农产品发展市场进行合理调节,避免生产过剩或是供不应求现象的发生。促进完全市场化的实现,将农业生产涉及的各领域关系进行协调。在2007年,俄国政府做出了未来五年的农业生产规划,力争通过生产,消费,提供等关系的协调发展,扩展销售市场,增加进出口贸易量。加大相应的投资力度,实施对农业贷款给予补贴的政策,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国家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发展国家建设。
(五)建立地籍信息系统
在前期的土地改革实施发展中,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国家的经济建设,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改革法不能即将土地的质量进行区分,使得不同生产环境中的农产品在生产相同品种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质量差别。而且想应的税收政策过于人为化,不利于科学管理的实现。因此,俄国又进一步加强了对土地地基信息的管理,建立了一定的信息系统。这项工作主要被分为两个进行实施,一个是农产品生产和产出等方面的费用指标进行确定,令一个是对测量指标的影响因素进行确定。这项评估政策的出现不仅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收入,而且为土地流通创造了客观条件。在2000年,俄国政府就已经满足土地所有权证书的普遍发放,为人们的产权提供证据。加上农地地籍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使农民的生产变得信息化,而且降低了相应的交易费用。而且土地流通的高效进行,我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带动了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促进俄国政府的执政权利。
四、结语
俄国的土地改革制度经过长久的发展历史,为俄罗斯的建设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无论是在前苏联时期,叶利钦执政时期的改革还是普京推出的土改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俄罗斯的建设发展,为俄国的历史发展描绘了光辉的一笔,为国家的经济变革做出了贡献。同为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国家,我国应该根据俄罗斯土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具体分析,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结合发展中具有的政策优势,促进我国土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推进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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