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架构研究
2017-08-28孙琪恒营口理工学院辽宁营口115000
孙琪恒,郭 辰 (营口理工学院,辽宁 营口 115000)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架构研究
孙琪恒,郭 辰 (营口理工学院,辽宁 营口 115000)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今后辽宁省“三农”工作的主要方向,然而当前辽宁省的农业建设存在着农业信息化滞后、技术手段缺乏等棘手问题。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搭建可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消费者等多方共赢。文章旨在研究将辽宁省“农超对接”的各相关主体与物联网技术相融合,研究搭建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以推动辽宁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
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互利共赢;Shapley值法
0 引言
2017年2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2000年以来我国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我国的“三农”工作应进一步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着重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从而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1]。辽宁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将辽宁省的农产品供给由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质”的需求转变,从而能够满足市场多层次、高质量、个性化的消费需求[2]。
近几年,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农民群体和消费者群体对于农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掌握不充分,从而导致农民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容易被其他流通环节等不必要的第三方群体瓜分的现象屡见不鲜。具体表现为,农民层面难以掌握农产品的市场供给需求情况,造成农民“种什么,什么多,陪什么”的“卖菜难”的不利局面;消费者层面则对于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缺乏信任机制,造成消费者“买菜难”的不利局面。然而,当前辽宁省农村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网络发达,物流配送体系完备,如此广阔的农副产品资源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本应成为“农超对接”的有力支撑,但目前推进状况却不令人满意,因此通过互联网为载体,依托物联网技术搭建“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势在必行。
1 辽宁省“农超对接”现状
辽宁省作为水果、蔬菜生产大省,2016年辽宁省全年粮食总产量2 100.6万吨,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 257.5万吨,水果产量802.3万吨[3]。辽宁省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业设施蓬勃发展,全省各市之间交通网络发达,物流配送体系完备,如此广阔的农副产品资源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本应成为“农超对接”的有力支撑,但目前推进状况却不令人满意。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将近3万户,省内大型连锁超市如家乐福、沃尔玛、乐购、兴隆大家庭、大润发、华润万家、北京联华和中兴等百余家超市签订了“农超对接”协议。虽然“农超对接”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连锁超市在数量上发展迅速,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重重,农户对接意愿下降,连锁超市农产品销售利润受损,辽宁“农超对接”本来是惠农利民之举,却步履蹒跚,整体对接态势不容乐观。
在全省调研中,发现农业信息化的滞后、技术手段的缺乏是制约辽宁省“农超对接”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营口兴隆超市在猪肉的采购过程中,为了避免“病死猪”、“注水猪”的现象发生,每次采购都派专人跟随农户,对生猪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屠宰场,再到超市,进行全程人工监管,浪费了人力、物力,提高了采购成本,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果蔬类农产品因为缺乏科学生产管理,质量得不到保证,经常达不到超市的采购标准,致使对接屡屡失败。基于此,本研究将物联网引入到“农超对接”当中,改变传统的信息管理方式,将物联网对物质、物资的状态与属性信息进行传感和遥控的特性相结合,把系统所涵盖的对象由人与事提升到整个作业范围内的人、物、事,使得依赖人工方式进行输入的信息通过物联网实现信息自动传达与控制,从而实现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构建,进一步提升辽宁农业现代化水平。
2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设计
2.1 平台的总体架构设计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主要面向政府机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科研院所等各类用户,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及自身具备的特点是整个信息平台的系统功能架构与总体设计的基础与导向,汇总成以下8大总体功能[4],如图1所示。
图1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总体功能模块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依次分为用户层、业务应用层、网络支持层、数据中心层、感知层等共5个层级,并且所有层级均建有运营保障体系。其中,用户层主要包括由政府、科研院所为代表的服务方和由超市、农业合作社为主体方以及由消费者组成的体验方共3个主体构成。业务应用层主要由专家系统、监控管理、信息管理、告警管理4个模块构成,模块能够实现“专家咨询”、“溯源管理”、“质量监管”、“物流管理”、“告警管理”等不同功能。特别指出的是,本系统特色的专家咨询功能可以为农户提供病虫害防治帮助以及为农户提供及时可靠的农产品市场供需信息,有利于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水平和保障,避免出现农产品种植过于集中而导致大量农产品滞销造成“谷贱伤农”的情形。溯源管理和质量监管弥补了农产品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的不利局面,从而满足了当前农产品市场多层次、高质量、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溯源管理功能主要通过农产品包装上的特殊条码或二维码信息得以实现,使得各个主体都能够通过商品追溯查询功能对农产品的整个运输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保证农产品在整个运输期间避免由于运输不当而造成的二次污染,同时也为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商品时提供商品的“真实身份”,如图2所示。告警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由智能设备管理终端、视频采集系统(CMS)、射频识别采集系统(EPC)、环境信息采集控制系统(ESC)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采集控制系统(GCS)等组成。基于此,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要通过物联网技术才能达到“物—物”相连,能够实现真正意义的农超对接商务信息化平台,本研究基于物联网技术从生产、物流、销售3个环节设计信息平台的功能结构,应用物联网各种技术进行“农超对接”的整个供应链的管理,主要包含RFID技术、GPS技术、EDI技术、XML、ESB、BPM技术、portal技术、Web技术、中间件技术、数据交换技术等。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总体构架如图3所示。
图2 商品追溯查询
2.2 平台的物流体系架构设计
图3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总体构架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物流体系,主要由“农超对接”物流主体、“农超对接”物流模式和“农超对接”物流保障体系3个模块构成。其中“农超对接”物流主体主要包括生产类主体、农产品龙头企业、超市主体、农产品物流企业;农超对接物流模式主要由农合组织主导、龙头企业主导、超市主导、物流企业主导4种模式;“农超对接”物流保障体系则由基础设施、物流政策、质量保障和信息保障4个要素构成。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物流体系的总体架构如图4所示。
图4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物流体系的总体架构
2.3 平台的利益分配体系架构设计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各合作方利益分配体系主要依托Shapley值法进行建模和求解。在平台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消费者合作过程中,各方的多人合作对策为,I={1,2,3}。其中假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消费者3方都是理性人,即在合作过程中都以获得最大收益为目标[5]。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消费者3方合作博弈模型建立必须满足∀xi,i=1,2,…,n,都有:
其中,在合作情况下φi(v)表示合作的一方i的收益,在不合作的情况下Ri表示合作成员i的收益。其次,参与合作的成员所获得的最大收益之和与最优合作方案中各成员所获得的最大收益之和相等[6]V(N),即:
再则,合理分配的解用(C)
V 表示,记为:
最后,综上所述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主体博弈模型为:
表1 消费者分配φ1(v)的计算
表2 农民合作社分配φ2(v)的计算
表3 超市分配φ3(v)的计算
假设基于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3个合作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者”和“超市”组成的商务合作模式,如果3个成员不开展合作而只是单独进行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0单位、“消费者”30单位、“超市”50单位,那么由于3方不合作对于社会总体的收益为100单位。根据上述假设条件,基于Shapley值法将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合作模式中的3方利益主体分别用数字1、2、3表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者、超市的分配计算表如表1至表3所示。
基于Shapley值博弈模型运算后得出,在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开展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者、超市3方利益主体分别获得的收益为:消费者应得收益为50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得收益为65单位,超市应得收益为85单位。基于博弈分析后最优分配策略为消费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分别获得收益模型为(50,65,85)。通过计算验证可知3个利益主体的利益总和为200单位,大于3个利益主体不合作模式下的总体收益。并且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者、超市的收益均大于不合作模式下各自所获得的收益,可见合作模式的利益分配对合作3方和整个社会都是十分有利的。
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方式有助于加强合作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特别是通过博弈模型得到的分配方式对于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主要参与方都会获得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消费者直接交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连锁超市直接交易、连锁超市和消费者直接交易获得的利益要多,这也是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能够长久运作实施的必要条件[7]。
3 结论
辽宁省“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的搭建可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消费者等多方共赢[8]。(1)基于商务云平台的“农超对接”带给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不言而喻。首先,政府能够及时将国家的“农超对接”方针政策有效传达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解决“信息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其次,科研院所能够为农户提供生产上的技术帮助和农产品市场供需信息,使农户的农业生产更加专业化和智能化。最后,农户和超市的直接合作可以省去大量的中间环节,进而将中间环节的利润补贴给了农户和消费者。(2)对于超市方面,通过农超对接商务云平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可以及时补充货源并且农产品的质量也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做到商品的物美价廉,形成竞争优势。(3)对于消费者方面,农产品的溯源管理,使得消费者能够查看农产品从产地到卖场所有流通节点的信息,使消费者在“农超对接”中获得农产品价格优惠的同时,还能获得产品质量保证,进而满足了农产品市场多层次、高质量、个性化的消费需求[9]。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EB/OL].(2017-02-05) [2017-04-30].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2/05/c_1120413568.htm.
[2] 央广网沈阳分社.辽宁下力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EB/OL].(2017-02-16)[2017-04-30].http://news.cnr.cn/native/city/ 20170216/t20170216_523603811.shtml.
[3]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4] 赵钧.构建基于云计算的物联网运营平台[J].电信科学,2010(6):48-52.
[5] 李佳馨,林莉,郭辰.多元化主体在我国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博弈[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62-65.
[6]施晟,卫龙宝,伍骏骞.“农超对接”进程中农产品供应链的合作绩效与剩余分配——基于“农户+合作社+超市”模式的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2(4):14-28,92-93.
[7] 熊会兵,肖文韬.“农超对接”实施条件与模式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2):69-72.
[8] 张琼.“农超对接”的困局与破解策略[J].北方经济,2010(3):71-73.
[9] Hobbs J.E.Measuring the Importance of Transaction Costs in Cattle Marketing[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1997,79(4):1083-1095.
Study on Business Cloud Platform Structure of“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Purchase”in Liaoning Province
SUN Qiheng,GUO Chen (Yingk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Yingkou 115000,China)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agriculture is the main direction in the future of Liaoning province.However,Liaoning agriculture constructions face some problems in the present situation.Building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purchase business cloud platform can realize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supermarkets and consumers altogether wins.This paper intend to study the relevant subjectand networking technologyintegration ofthe Liaoning province farmer-supermarket direct purchase business cloud platform,and to study building it more convenient,fast and efficient.Therefore,this platform can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Liaoning.
farmer-supermarketdirectpurchase;business cloud platform;mutual benefit;Shapley method
F304.3
A
1002-3100(2017)08-0053-05
2017-05-15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项目编号:L2014597。
孙琪恒(1982-),男,吉林四平人,营口理工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东北大学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郭 辰(1989-),男,辽宁营口人,营口理工学院教师,辽宁大学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经济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