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
2012-05-04陈进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2年4期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优质农产品需要寻求更广阔的市场,农超对接由此诞生。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农超对接模式不仅可以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同时,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通过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2008年12月11日,为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联合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开展“农超对接”试点项目。
截至2011年底,据农业部门的数据显示,全国开展“农超对接”的规模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已逾800家,从业人员200余万人,与超市对接的合作社已突破1.56万个,社员总数超过100万。据了解,开展“农超对接”,使超市降低约10%的生鲜农产品经营成本,使合作社社员年均增收4 000元。尽管如此,我国农超对接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美国80%以上的生鲜农产品实现了超市直销,而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生鲜农产品自超市直供直销比例仅15%左右。按照商务部的规划,到“十二五”末力争这一比例达到30%。 (陈 进 供稿)
(图 孔献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