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堂如何提高纳税信用探讨
2017-08-24王巧霞
王巧霞
摘 要:大数据时代纳税信用成为个人、企业形象和信誉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个人、企业纳税信用的缺失,对整个社会信用产生不良影响。纳税信用的缺失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无知以及对纳税信用认识存在盲点有很大关系。据此,从《税法》课堂的角度探讨如何指引财会类学生树立纳税意识,并提高纳税信用。
关键词:纳税信用;税法;影响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8.086
1 纳税信用分析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纳税行为和提高纳税意识以及提高整个社会纳税信用水平,我国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根据《纲要》要求对于纳税信用体系做了具体规定。
1.1 纳税信用级别分类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税款预缴、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等纳税信息,对纳税人历史纳税信用进行综合计分评价。采用百分制形式,将纳税信用分为:A、B、C、D四级。纳税人最终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为A级,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B级,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C级,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1.2 奖惩机制
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在纳税信用评估中级别较高,税务机关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增值税发票用量方面可以一次领取三个月的发票;同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信用名单,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用量方面可以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发票。纳税信用A级、B级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的,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2017年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D级纳税信用的纳税企业在纳税方面有以下惩罚措施,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严格控制,按照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严格限量供应,同时对于D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公开,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方面严格程序。
2 财会类学生对纳税信用认识的盲区
财会类毕业生毕业就业基本方向为会计岗位,作为会计在企业税务处理中能否按照税法要求进行账务核算并按时申报各项税款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目前从《税法》授课过程中发现,财会类学生对纳税信用没有清晰认识,存在一些盲区。
2.1 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不清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企业从税法的角度上进行账务处理的时间点。企业正确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税务处理,能够避免少确认收入、漏确认收入现象,避免延迟纳税而产生的税收行政性罚款和税收滞纳金。合理界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企业来说能够避免纳税风险,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纳税信用。从《税法》课堂看,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时,忽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难以清晰的界定各种形式销售纳税义务如何确定。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界定不清晰,对于走上财务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账务处理时很难及时确认收入和税款,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
2.2 缺乏实践经验难以正确纳税申报,影响纳税信用
《税法》课堂的学习只是理论知识的学习,由于教学设备和教学软件的限制,学生缺少实践操作的机会,对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以及实际申报存在困难。财会类毕业生走上财务岗位如果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显然会影响到个人和企业的纳税信用。
2.3 纳税信用对企业制约不清晰
纳税信用影响企业的纳税形象和信誉。财会类学生由于所学专业的限制,并不了解纳税信用对企业的限制,在学习过程以企业会计为立场,仅仅知晓企业要节税、避税,而忽视纳税信用A、B、C、D的纳税人在发票认真抵扣、领用、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方面的不同,也忽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不同给予的奖惩。
2.4 纳税信用意识缺失
由于我国现行的税制体制不健全,纳税信用和惩戒机制不完善,我国目前纳税信用存在道德滑坡,纳税信用意识缺失等严重问题。而从《税法》课堂中财会类学生的纳税信用问答中反映出,86%的学生不了解社会纳税信用机制,缺乏纳税信用意识。
3 《税法》课堂如何提高纳税信用
3.1 扎实掌握《税法》基础知识,按税法规定计税
纳税信用的提高需要严格遵循《税法》的规定,若想提高纳税信用和纳税意识,必须从理论上扎实掌握《税法》基础知识。
3.1.1 认识纳税人的分类
在全面“营改增”后,所有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增值税范围,针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会类的学生应该掌握纳税人的分类,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和计税方法,了解各类纳税人在纳税实务中的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3.1.2 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影响税额的确定,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及时确认收入和税款。正确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能够规避纳税风险。如针对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纳税义务发生,企业应该按时确认纳税义务;采取预售货款方式销售,在发出货物时纳税义务发生;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1.3 在纳税期限内申报税款
对于各税种为及时收回税款,规定了其纳税期限。在纳税申报期内按时申报纳税会影响到企业纳税信用。因而在《税法》课堂上要着重强调纳税期限。教导走上工作岗位的财会类毕业生,对纳税期限要有高度认识,并在期限内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如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5日内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小规模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因而财会类的学生在课堂中要谨记纳税期限,如果未在期限内申报税款,会产生税收滞纳金,同时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的评价。
3.2 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报税
在“互联网+税收”征税时代,所有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将通过国税、地税客户端申报。正确及时进行网申纳税,不仅仅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纳税信用,同时有助于规避税收滞纳金风险。因而,在《税法》授课过程中,通过课堂视频演练、纳税软件实验,指导学生在客户端中正确的填写和申报各税种,并从纳税软件实训中模拟各税种的月度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具体申报填写事项。将税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从财务的角度树立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信用。
3.3 加强纳税宣传教育,提高纳税意识
纳税信用的提高,需要对纳税相关知识全面宣传并提高社会认知。《税法》课堂不仅仅讲授理论,要加强宣传教育,使财会类学生对诚信纳税有较高的认知和觉悟。一是课堂通过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视频和动漫,普及征纳税相关知识,让学生认识到在大数据时代纳税信用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二是广泛应用各种互联网媒介进行网上宣传,让纳税人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税收理论知识和实践中的纳税申报技术;三是像学生推荐相关的纳税信息网站,让学生及时了解税法的更新和变动,如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及各地方税务机关官网查看最新的税收公告,并不断提高税务信息查询能力。通过纳税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信用。
3.4 加强纳税信用道德建设
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社会信用。当前我国纳税失信,信用缺失与当前的社会道德滑坡有很大关系。《税法》课堂要进行广泛诚实守信道德教育,使财会类学生真正树立起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建立诚信为原则的财会职业道德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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