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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海外党组织建设“四种模式”探索

2017-08-22

现代国企研究 2017年7期
关键词:海油所在国外派

中国海油1994年首次走出海外,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实现了从“请进来”向“走出去”的重要转变,在全球主要油气富集地区近3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资产,并在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建立了多个海外油气生产基地,涉及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LNG生产储运等多个领域,目前,海外资产占比39%,海外收入占比50.5%,海外油气产量占比42.3%。

中国海油在国际化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海外资产大幅增长的同时,海外业务发展面临的短板和不足愈加明显,除了加强业务管理,也对加强海外党建提出了迫切需求,需要加快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国海油海外业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中国海油海外党建课题研究组根据中国海外业务开展的主要形态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尝试性地提出了中国海油海外党建的“前期筹备式、合作运营式、独立运营式和整建制派出式”四种模式(见下页表1),力图通过这四种方式确保党组织真正实现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全部海外业务,并在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前期筹备式

1、适用范围

前期筹备式党组织设置模式(见图1)适用于中国海油同海外国家或企业合作已经完成前期谈判,进入前期筹备阶段(勘探开发、生产准备期)的公司(项目)。如中海油国际公司的缅甸公司、巴西公司。这类公司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前期谈判已经完成,投资规模较大,已经进入勘探开发期或者生产准备期;中方担任实际作业者,负责公司(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以中方为主,作业时间1-3年;公司(项目)发展前景不确定,依靠勘探作业情况,如果勘探有符合商业价值的发现,公司(项目)才能继续推进;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组成复杂,包括主合同方、关联方和系统外部承包商。

2、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

这类公司(项目)应由主要合同方牵头在业务国及周边区域成立临时党委,直接接受各派出二级单位党委的共同上级党委(直属党委或地区党委)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统一领导区域内的党建活动,根据所在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进行公开和非公开的党内活动。区域范围内的各业务单位根据党章规定成立相应的党委、总支和支部,接受临时党委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这类临时党委可随着项目进展转化为党工委或者被撤销,如果勘探发现良好,具有商业价值,则正式投入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此种情况下上级党委应及时调整为党工委;如果没有勘探发现或不具备商业开采价值的,项目组撤销,临时党委也随即被撤销。

临时党委要按照党章要求配备强有力的委员会,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可设立5-11名,原则上,主合同方的主要负责人应担任临时党委书记,其他驻外单位负责人应作为临时党委委员。主合同方单位应指定外派高管中的1人协助临时党委书记负责党务工作,在主合同单位中指定1人兼职负责党务工作。党工委下设的党委、总支和支部由各派出单位根据党章设立,成立条件可适当放宽,中方外派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党员身份,尽量保证3名党员,各派出单位设立党组织之前应征求临时党委的意见。

3、临时党委的主要职责

临时党委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同业务所在国大使馆保持紧密联系,协调地区内各单位的关系,带领本地区的党员群众维护好中国海油在海外的核心利益。具体来讲,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的决议,贯彻落实总公司党组、直属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负责同所在国家大使馆党委保持联系,按照大使馆党委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负责指导地区内各单位按所在国法律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本地区内党组织机构的设置;负责制定并执行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确保每一个党员都在一个组织内生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负责领导支持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统战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维护好中国海油在海外的利益。

二、合作运营式

合作运营式是党组织设置模式(见图2)适用于中国海油同海外国家或企业合作已经正式投入建设运营的合资公司或项目。按照主导经营权,可分为中国海油是作业者(经营者)和非作业者(非经营者)两类,前者如国际公司的伊拉克公司,后者如气电集团的澳投公司,前者组织设置和管理情况比较复杂,后者通常比较简单。下面,分别两种不同类型的情况进行分别阐述。

1、担任作业者的合营公司(项目)

这类公司(项目)的特点有:公司资产超过国内中型企业的规模;中方担任实际作业者,负责公司(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以中方为主;工作地点相对固定,中国海油的关联单位按照“抱团取暖”、“整体走出去”的战略指引,在附近国家和地区也开展业务;中方外派人员较多,人员相对稳定,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外籍员工,双方业务交叉多、沟通联系紧密。

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这类地区应由主要合同方牵头在业务国及周边区域成立党工委,直接接受各派出二級单位党委的共同上级党委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统一领导区域内的党建活动,根据所在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进行公开和非公开的党内活动。区域范围内的各业务单位根据党章规定成立相应的党委、总支和支部,接受区域党工委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具体以中东地区为例,中国海油以国际公司伊拉克公司为主合同方,中海油服、海油发展、炼化公司、海油工程和渤海医院等5家单位的分支机构为支持单位,共同推进油田建设,现共有400多名中方员工,其中200多名党员。应以国际公司伊拉克公司为牵头单位成立中国海油中东地区党工委,接受中国海油直属党委和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的双重领导。中国海油直属党委负责批准设立,审批组建、换届和委员增补,负责对其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日常考核。中东地区党工委下设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由国际公司、中海油服等二级单位负责按党章批准设立,审批组建、换届和委员增补,中东地区党工委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并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党工委要按照党章要求配备强有力的委员会,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可设立5-11名,原則上,主合同方的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党工委书记,其他驻外单位负责人应作为党工委委员。主合同方单位应指定外派高管中的1人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务工作,在主合同单位中指定1人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党工委下设的党委、总支和支部由各派出单位根据党章设立,成立条件可适当放宽,中方外派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党员身份员工。尽量保证3名党员,各派出单位设立党组织之前应征求所在区域党工委的意见。

党工委的基本职责包含党工委负责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同业务所在国大使馆保持紧密联系,协调地区内各单位的关系,带领本地区的党员群众维护好中国海油在海外的核心利益。具体来讲,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的决议,贯彻落实总公司党组、直属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负责同所在国家大使馆党委保持联系,按照大使馆党委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负责指导地区内各单位按所在国法律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本地区内党组织机构的设置;负责制定并执行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确保每一个党员都在一个组织内生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负责领导支持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统战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维护好中国海油在海外的利益。

2、担任非作业者的合营公司(项目)

这类公司(项目)的特点有:公司资产超过国内中型企业的规模;中方不担任实际作业(管理)者,只代表股东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以外方为主;工作地点相对固定,但附近国家和地区没有相对应的关联单位;中方外派人员很少,人员相对稳定,其余员工均为外籍员工,双方业务交叉不多、沟通联系不紧密。

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包含这类公司应根据党章设立党支部,接受业务派出二级单位党委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根据所在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进行公开和非公开的党内活动。如气电集团的澳投公司,现有党员3人,应设立党支部,接受气电集团党委和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的双重领导。气电集团党委负责批准设立党支部,审批组建、换届和委员增补,负责对其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日常考核。

这类公司的党支部要配备强有力的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3-5名支委。原则上,相关业务单位应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这些外派人员应作为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外派人员中的最高职务人员应作为书记的候选人(党龄不少于5年)。

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包含党支部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同业务所在国大使馆保持紧密联系,带领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共同维护好中国海油在海外的核心利益。具体来讲,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的决议,贯彻落实总公司党组、所在单位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负责同所在国家大使馆党委保持联系,按照大使馆党委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负责监督所在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中国海油在海外的利益;负责制定并执行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确保每一个党员都在一个组织内生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负责关心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的生活,团结带领本单位外派人员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独立运营式

1、适用范围

独立运营式党组织设置模式(见图3)适用于中国海油收购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如尼克森公司、中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这类公司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公司资产超过国内中型企业的规模;中国海油对公司(项目)具有绝对控制权,直接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够调动公司的各类资源,但是公司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以西方为主;公司生产经营地点固定,且周边国家和地区没有其他大型中国海油的业务单元;中国海油外派岗位重要且相对稳定,其余员工多为外籍雇员。

2、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

这类公司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设立党委、总支或支部,接受业务派出二级单位党委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根据所在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进行公开和非公开的党内活动。如党员人数超过3名,必须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要设立党小组;党员人数超过50名,或者党员比较分散,不在一地办公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100名,设立党委;确因经营管理资产规模大需要设立党委的,报中国海油直属党委批准后设立。具体以中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为例,该公司现有党员7名,应设立党支部,接受中海油服党委和中国驻挪威大使馆的双重领导。中海油服党委负责批准设立党支部,审批组建、换届和委员增补,负责对其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日常考核。

这类公司的党委(总支、支部)要按照党章要求,配备强有力的委员会,一般党委委员5-9名,党总支委员5-9名,党支部委员3-5名。原则上,相关业务单位应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这些外派人员应作为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主要负责人应作为书记的候选人(党龄不少于5年)。这类公司应指定外派高管中的1人协助书记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工作,1人兼职负责党务的具体工作。

3、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这类公司的党组织无论形式上是党委、总支还是支部,都应参与经营决策和监督执行,认真履行政治核心、战斗堡垒的作用,体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具体来讲,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的决议,贯彻落实总公司党组、所在单位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负责同所在国家大使馆党委保持联系,按照大使馆党委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负责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管理层按所在国法律依法行使职权;负责本单位选人用人,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本单位管理人员的任免;负责制定并执行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以适宜的形式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民主评议,确保每一个党员都在一个组织内生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负责领导支持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统战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办好企业。

四、整建制派出式

1、适用范围

整建制派出式党组织设置模式(见图4)适用于国内单位整建制派出海外,从事短期作业任务的公司或作业单元,资产为国内单位所有,人员为国内单位统一从国内招募配置,如中海油服钻井事业部外派的作业船。这类单位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不独立注册公司,资产为国内单位的一部分,主要任务是外出执行某项固定作业任务;中国海油直接负责作业管理,能够调动各类资源;人员规模化,主要来自国内,队伍人数多在100名左右,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下。

2、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要求

按照党章要求,设立总支、支部,由所在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比照国内组织进行管理。这类公司的党总支、支部要按照党章要求,配备强有力的委员会,一般党总支委员5-9名,党支部委员3-5名。原则上,相关业务单位应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作为书记的候选人(党龄不少于5年)。这类公司应指定管理层中的1人协助书记负责本机构的党务工作,1人兼职负责党务的具体工作。

3、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带领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共同维护好中国海油在海外的核心利益。具体来讲,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的决议,贯彻落实总公司党组、所在单位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负责同所在区域党工委或者临时党委建立联系,按照党工委或临时党委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负责监督所在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中国海油在海外的利益;负责制定并执行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确保每一个党员都在一个组织内生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负责关心本单位的党员群众的生活,团结带领本单位外派人员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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