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县级供电企业税收筹划研究及应用
2017-08-15刘珊
刘珊
摘要: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税收筹划是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税收筹划又稱“合理避税”,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实现纳税负担最小化的一种经济活动。对于资金密集型、资产负债率颇高的县级供电企业来说,合理的税收筹划尤为重要。本文,笔者重点对县级供电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进行深入的税收筹划研究。
关键词:县级供电企业 税收筹划 政策研究
一、增值税政策研究及筹划
增值税作为电力企业最大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如何合理减少销项税、增加进项税抵扣。
(一)农村电网维护费的筹划
政策依据:赣国税函[2012)4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销售额计提范围为:市(县、区)新老城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区以及乡镇大工业用电以外的乡镇以下(含乡镇)用电。计提标准为不超过0.21元,千瓦时。
县级供电企业可充分利用这项优惠政策,由财务人员每月根据营销部门结算的除大工业外的全部电量,计提0.21元,千瓦时的农村电网维护费收入,该部分收入免征增值税。以笔者所在的县级供电公司为例,应用这项政策,每年可享受免税额高达三百多万兀。
农维费政策的应用,需关注以下两方面的风险:
1.计征农维费收入的电量是否剔除了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因此,开具了专用发票的这部分收入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2.用于农村电网维护的耗材支出,其进项税额是否抵扣。根据赣国税函(2012]47号的规定,用于农村电网维护购进的耗材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实际工作中,电网检修材料在采购入库时难以区分哪些用于农网低压维护,发票校验后即将其进项税额全部入账抵扣。故财务人员应根据生产成本一农网维护费科目下统计的材料支出,按不含税价款反算其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二)固定资产销售的筹划
政策依据: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县级供电企业在销售废旧固定资产业务方面,对20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符合减半征收条件的固定资产,应利用上述优惠政策,按照4%征收率计提销项税。
(三)进项税的筹划
1.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考核力度,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率。工程项目统一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材料由供电企业提供,增加可抵扣的材料进项税。各业务部门在采购货物、接受劳务时,关注发票类型,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2.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及时进行“认证”、“申报”和“抵扣”。根据税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故业务部门人员应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交至财务部门,不得因“压票”导致发票错过了认证期间。财务人员应在认证当期向税务部门申报,及时抵扣当期进项税,为企业减少当期应交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及筹划
(一)电网新建项目所得减免的筹划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电网企业的核算特点,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合理计算电网新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县级供电企业可运用SAP套装软件中开发的“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测算功能,对各年度固定资产原值进行取数。根据公式减免比例=[当年新增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1,2+(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二年和第三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四年至第六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1,2,当年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比例,由系统自动计算出减免比例和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以笔者所在的县供电公司为例,2015年经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97万元,SAP系统测算出的“三免三减半”减免比例为27.98%,故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高达111万元,即应用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可使企业少缴税28万元。
(二)大修技改支出的筹划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其中,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未达到大修理标准的中、小修理可以在支出发生时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入账。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关键看发生的修理支出是否达到大修的标准,即固定资产原值的50%以上。因此,县级供电企业应控制好修理工程支出,使其尽量不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50%,这样可实现税前直接扣除。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筹划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县级供电企业可运用SAP套装软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5000元及以下)批量修改卡片功能,对原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產卡片,将折旧方式批量修改成加速折旧,并把折旧码维护成GWG(一次性摊销入成本),这样就能增加税前扣除的成本,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三、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研究及筹划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上述政策进行计算,年终发18001元比18000元仅多发1元,却须多缴税1154.1元,可谓“得不偿税”。要使员工重新回到奖金越多、到手收入越多的正常状态,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十分必要。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有: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要降低税负,只能设法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因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已在税前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方向基本无筹划空间。故个人所得税筹划关键在税率,可考虑以下两方面:
1.尽量做到奖金在各月均衡发放,避免某些月份适用高税率,从而达到均衡各月税负的目的。
2.合理利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特殊政策实现节税。企业应在年初将员工薪酬做一个总体的税收筹划,分别计算一次性全部作为年终奖发放适用的税率,以及分项、分次发放或部分并入当月工薪收入适用的税率,取二者中税率较低的一个作为节税最佳方案。
四、房产税的政策研究及筹划
政策依据:根据税法规定,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需要并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做好房产税的筹划,房产价值的认定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县级供电企业在核算房屋原值时,必须把工作做细。如核算变电站时,可将变电塔、水塔、烟囱、围墙、绿化及其它构筑物单独核算,这样做能减小房产原值,从而降低房产税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