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颠覆
2017-08-04董婉宁
摘要:《太阳来的十秒钟》和《消失的爱人》分别是当代英美作家拉塞尔·塞林·琼斯和吉莉安·弗琳的代表作品,都具有独特的写作视角和深度的社会现实关照。本文拟从伦理批判角度对这两部作品在“情”与“法”上的表现手法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揭示当下文学作品中“情”与“法”呈现的颠覆性表现及其背后深层次的伦理批判,旨在引起文学伦理的关注和思考。
关键词:“情”与“法”; 颠覆;文学伦理;伦理批判
文学伦理作为一种新的文学批评方式,站在道德的立场上对文学所存在的价值观念判断与阐释,揭示了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我的“真”、“善”、“圣”传统的人文情怀。人与社会的关系,以求“真”为切入点,包括真实与真理。历史具体地传承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状况,应当把文学作品放到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以当时的社会眼光去看待真实的问题。人与社会的关系不仅反映了文学要表达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学伦理批评阐释和发掘文学道德伦理价值的重要维度。人与他人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求“善”上,呈现善恶之间人际关系的复杂样态和伦理意义。在人与自我关系上,以求“圣”为出发点,内在传达终有一死的人由凡入圣的道德伦理要求,展现出超脱的自然世界。
在这三种关系中,“真”、“善”、“圣”是人类历史长河中所追求的价值取向,是人们对传统道德的伦理诉求,符合“情”与“法”的传统伦理意义。然而《太阳来的十秒钟》和《消失的爱人》这两部小说却恰恰违背历史传统的伦理,是对“情”与“法”的颠覆。《太阳来的十秒钟》中雷·格陵兰在众人眼中是个好男人,但他还有不为人知的生活另一面,儿时的错误一直困扰他今后生活,隐瞒身份的他最终还是暴露于众。分析故事细节,我们可以看出雷·格陵兰儿时的做法是“合情不合法”的,扭曲了传统伦理道德中对“情”与“法”的界定。同样小说《消失的爱人》,随处可见有悖于传统伦理的价值观念,“情”与“法”的颠覆无处不在。尼克和艾米是众人眼中的恩爱夫妻,然而爱情被现实生活所打败,艾米的离奇失踪引人兴趣,通过故事情节的波澜起伏发现艾米为了惩罚出轨的丈夫,捍卫自己所谓的“神圣”婚姻,不得不自导自演了这一场“闹剧”。艾米的做法看似合法,但站在当时的历史角度却不合乎情理。这两部小说颠覆了传统的伦理道德,是对“情”与“法”的颠覆性表现。
一、对“情”的颠覆
“情”贯穿于传统文学中,分为“感情”和“情理”。首先,女性的感情是细腻的,传统女性常被界定为“真实”、“善良”的代名词,拥有感性、温柔、美丽和性感的性格与外表。传统小说中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往往是脆弱的,她们甘于服从男性的支配,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其次,传统文学伦理是对“情理”最好的诠释,伦理是至高无上的,应该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看待、批判问题,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违背伦理的道德要求,要顺应历史的传统。《太阳来的十秒钟》和《消失的爱人》这两部小说却恰恰颠覆了“情”。
(一) 《太阳来的十秒钟》对情的颠覆
小说中对于雷·格陵兰的形象塑造具有两面性,可以把雷看作光鲜的一面,刑满释放后,雷充当着好父亲、好丈夫的角色,是众人眼中的“好男人”,可是这也恰恰掩盖了雷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幼时雷的父亲对自己的妹妹关爱备至,完全忽视了自己,父亲的虐待让雷萌生了可怕的想法。为了给同父异母的妹妹报仇,以及受母亲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影响,雷把压力通过火释放出来,放火烧死了自己的亲妹妹。正是由于来自自己及他人多方面的压力,雷不得不这么做,是对当时社会情境的真实反映,站在雷的角度思考,是合乎情理的。
10年刑满释放后雷表现出若无此事的样子,努力隐藏自己10年前的罪证。他不敢回忆往事,对于过去的罪行深感愧疚,在他人面前也是遮遮掩掩。刑满释放后的他改头换面,主动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工作的职责,这样看似“善良”,但实质上是带有污点的“善”。小说中的叙事正是对传统伦理文学中“情”的颠覆。
(二) 《消失的爱人》对情的颠覆
傳统女性通常被描写成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形象。小说一开始艾米扮演的是“cool girl”的形象,热情勇敢,风趣幽默,从不对自己的丈夫生气。婚后两人生活过于平淡,家务事的繁琐以及财政的压力成为两人争吵的原因,随后两人关系终究破裂,婚姻遭受危机。婚姻、生活中的矛盾层出不穷,艾米端庄和粗俗之间的造型变化透漏出她双面偏执反社会性的人格,她仅仅天真地想通过这种阴谋手段来获取丈夫的爱。为了报复出轨的丈夫,她冷静严肃地包装自己,利用邻居,伪造怀孕的事实,并伪造家暴与他杀。艾米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精心布置犯罪现场,同时为了伪装自己,她在形象上也进行了巨大的变化,完全颠覆了以前的美丽形象。艾米疯狂地报复行为从根本上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焦虑,不惜以任何代价来捍卫自己的婚姻。
在大众看来,尼克和艾米的婚姻看似很幸福,但他们的婚姻荡然无存,两人成为婚姻的附庸工具。他们实质上所获得的是“带刺”的幸福,艾米这一系列的举动违背了传统道德伦理的要求,把灾难嫁祸与他人,不合乎情理,与传统文学伦理道德所宣扬的精神相背离。
二、对“法”的颠覆
“法”作为规定社会秩序的唯一表现形式,束缚人们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在传统文学中,处理人与他人以及人与社会关系中都要注重“法”的约束,任何违背法律和自然规律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然而《太阳来的十秒钟》和《消失的爱人》恰恰对传统文学中的“法”做到了颠覆性表现。
(一) 《太阳来的十秒钟》对“法”的颠覆
自省与悔改之心是人在求圣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过程。在《太阳来的十秒钟》这部小说中,雷·格陵兰10年前他仅仅用了10秒钟杀死了自己的亲妹妹,为此服刑10年,“10年前”、“10秒钟”与“服刑10年”,这三个“10”看似巧合,却深深揭示了小说对“法”的颠覆性表现。刑满释放后他忍受精神折磨,终日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出狱后,雷隐藏自己的身份,决定忘掉自己的过往,重新开始新生活。小说中有一段对雷的告白:“你是杀人犯,你的唯一前途就是死亡的召唤,你会发现你要去的地方就是你刚待过的地方”。10年前由于合乎情理的原因,雷触犯了法律,在过去的10年里,他饱受痛苦与折磨,即使出狱后也受到自己内心和舆论各方面的压力影响。在他看来,这种痛苦,就是在对10年前自己犯下的错误赎罪,正是自我赎罪的集中体现。
刑满释放后雷为了像平常人一样生活,摆脱过去的罪名,与莉莉结婚并生儿育女。然而雷为了满足自己仅有的一点自尊心,他对妻子莉莉百般顺从,只字不提往事。甚至在发现莉莉出轨后,雷还是选择沉默,唯唯诺诺地选择原谅自己妻子。这种委曲求全在众人看来是不可忍受的,但雷只能选择忍辱负重,从而得到心灵的慰藉。雷认为他所做的这一切以及他人对自己的行为都是对10年前的罪行在“赎罪”,是自己应有的报复。小说中雷的做法虽然合乎情理,但是颠覆了传统文学中“法”的界定。
(二) 《消失的爱人》对“法”的颠覆
小说中,艾米忍受经济、社会等压力,同时也为了报复出轨的丈夫,自导自演了一场“杀人案件”。在繁琐的家庭生活中,虽然艾米始终扮演的弱者形象,深受大众媒体的关注,但他的报复手段令人发指,在整个故事中始终是艾米的心理问题在作祟,这也是她迷失身份的体现。艾米深知如何巧妙地利用话语控制他人,为他人设下陷阱,从而满足自己的利益追求。事实上这恰巧说明了艾米的心理扭曲,艾米这一系列的做法虽然满足了自己利益,但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为此丈夫尼克承担了“负心汉”这一形象,被大众认为是杀害怀孕妻子的恶人。在艾米眼中,爱情是至高无上的,她希望得到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现实并不是她想的那样,艾米之所以这么做,归根到底就是想捍卫爱情,挽救婚姻。小说中,艾米巧妙地规避了法律,合理利用时间差,制造了一连串的事件,机制地把矛头指向尼克。她的做法并沒有触及到法律,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从这一层面上看又是合法的,向读者诡计般地展现自己的形象,这正是对传统文学中“法”的颠覆性手法的重要体现。
三、结语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真”、“善”、“圣”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展示西方文学中的伦理道德要求,规范人们的伦理道德品质。情”与“法”是社会所追求的人文精神,是对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真实反映。
然而被评为“21世纪年度最佳外国小说”的《太阳来的十秒钟》和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消失的爱人》这两部小说却给人们展示出有悖于传统文学伦理的道德要求,颠覆了“情”与“法”的艺术表现手法。通过对这两部小说的对比分析,《太阳来的十秒钟》男主角虽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合乎情理的做法又引人深思。而《消失的爱人》中女主角巧妙地躲过法律束缚,给读者一种不合乎情理的视觉感受。这两部小说打破了传统的伦理批判模式,并通过对“情”与“法”的说理,详细阐述了文学伦理中的“情”与“法”的艺术性颠覆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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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董婉宁(1990-),女,汉族,河北省邯郸市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级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