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研究
2017-07-28刘昌浩
刘昌浩
摘要: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必须要全面深入到改革的进程中,坚持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加快实施征地制度的改革,完善并且稳定我国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将各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进行发展。推进当前现代农业的不断建设,加强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对土地流转进行合理管理,从本质上给予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政策上的扶持。积极推进当前城乡的统筹发展,做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节约利用以及集约利用城乡的建设用地,对土地资源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主要探讨了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流转
一、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对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得部分人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引起社会的一些不满。下面从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利用不规范不合理的內容来对问题进行详细地说明。
1.集体经济的质量不够高,土地利用率比较低
根据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有关于土地归属权的相关规定,其中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而集体是一个较为复合的概念,它使得土地是归土地持有者所共用的,但土地持有者又不能自主地决定土地的使用,也不能对土地进行随意地处置。在实施了税费改革等制度后,集体的经济模式使得土地持有者的收入较之前有一些降低,很多人在土地上得到的收入也仅仅是靠农作物来实现,这些收入勉强只够他们的基本生活而并不能使其生活质量有很好的改善。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土地承包给他人而自己选择外出打工或者做生意。还有一些地方有土地外包的情况,即以便宜的价格承包土地之后再将其进行高价的转让,从中谋取暴利。这些都使得很多人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
2.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使人地关系呈现紧张的状况,同时在土地利用方面,资源浪费和资源短缺现象并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的非农建设大量的占用耕地,导致农村的土地面积的减少,影响到农民的利益。据调查,每年的非农建设所减少的耕地面积在整年所有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占据的比例至少为30%,尤其在城镇周边或者主要交通干道附近的优质耕地,这些损失是难以用开发出的荒地来弥补的。二是当前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有些地方为了追求建设的速度,忽视了建设的合理安排与规划。在建设中没有对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土地闲置现象较多,另外一些居民点不集中,呈现分散状态,一户多宅、空心村以及超标用地现象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3.土地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二、有效加强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的措施
1.加强对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
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2.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3.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动态的土地利用机制
传统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与管理手段落后,传统的刚性土地利用规划思维已无法满足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土地利用变化中的许多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等综合因素迫切要求编制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土地利用弹性机制,建立起适应城乡边缘带环境变化的应变系统,并不断完善。这就需要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定性、定量、定期对城乡边缘带的土地利用进行研究,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土地规划部门,建立土地利用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
总之,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各项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把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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