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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种业从科研到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2017-07-24盛玲

中国农村科技 2017年7期
关键词:最后一公里科研成果种业

本刊实习记者 | 盛玲

走好种业从科研到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本刊实习记者 | 盛玲

一粒良种如何从科研人员的实验室走进农民的良田,为科研人员、种业企业、农民带来收益?推动种业的成果转化,实现良种下田,这需要种业的“共享单车”,解决从科研到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汪洋副总理在总结“十二五”农业农村发展三大标志性变化时指出,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有了根本性提高,主要得益于这些年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不断进步,以水利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提速,以农业机械化为重点的耕作方式加快变革。数据显示,从2001-2016年期间,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25009个,其中国审2558个。目前,全国每年推广使用农作物主要品种大约有5000多个,以自育品种为主导,实现了“中国粮用中国种”的目标。

坚决执行成果转换政策

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对种业做出了具体的部署。我国种业已经逐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核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部门规章、地方颁布种子法规、有关部门配套规章共同组建的种业法律体系,全面管理、指导种业发展。

实践发现,我国多数种业科研成果并不能很好的与市场接轨,为科研人员带来实际利益。因为科研机制的局限性,科研人员往往关注于教学、职称、论文等,至于科研成果是否能够转化,科研人员意识淡薄。

2014年,种业领域启动了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2016年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为进一步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在总结种业科研人才流动和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基础上,就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提出《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人才和成果两个方面切入,通过深化种业人才发展改革,加快建立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通过深化种业权益改革,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权益分享,着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解决制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用改革这条“大棒”打跑科研机制这只“拦路虎”。

然而,一项政策颁布后,如果不能落地实施,就像空中楼阁,华而不实。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推广与产业处处长游兆彤说:“浙江省农科院在一开始就非常坚定地执行了农业部的种业权益改革整体思路。在改革方面,第一个举措便是加快院属的种业企业跟科研单位脱钩。2016年我们院下属的最大种业公司完全接受了外部战略资本的收购,对66%的股权进行转让,浙江省农科院成了小股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事企脱钩。现在种业企业、科研人员,如果不脱钩或者是不‘断奶’,将来不可能实现从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的跨越,为此,我们向种业科研人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成果检验方面,我们院每年会都投入一千万,选取10-15个好的品种,进行大量的宣传,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角度深度的挖掘他们的能力。”

企业成为科研创新主体,成果转化推进器

现代育种目标已经变得多元化,过去只强调农民和高产,未来更多的要考虑消费者和食品加工。很多大学和科研院都具有良好的研发条件,但所做的研究却与市场需求相脱轨。当前,我国种业研发趋势已经逐渐从科研单位转变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

当企业作为科研的主体,科研目的便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科研成果的转化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过去科研机构向种业企业转化时遇到了“肠梗阻”,科研人员的成果束之高阁,企业也难以找到适应市场需求的品种。现在企业可以进行自主研发或与科研机构相互合作,政策也引导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

最了解中国种业的一定是中国的种子人,在科研方面,“国家队”和“企业队”要相互配合。做到育种基础类研究由大学和科研院所主导,以市场、企业需求为导向,做好原始创新与投入。引导大学和科研院所与市场需求对接,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建立商业化育种和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生产流程。

游兆彤说:“为了深化成果,我们跟种业企业有合作,也会跟种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合作,我们的蔬菜研究所跟万象投资、绿城集团都进行了深入的合作,而且现在做得非常不错。”

我国种业企业组建较晚,实力相对欠缺,很多种业企业还不具备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的实力。对于育种基因等高端研究成果来说,国内有实力承接消化它的大型农业企业并不多。科研机构研发出有产业价值的科研成果同时,可以利用其他企业资本自行转化。企业也可通过资本收购,不断兼并重组,来提升自身的能力。在大型的集团公司竞争下面,也为小公司留出了非常多的空间,我国很多企业可以迅速成长起来,这正是我国企业发展成为创新主体的重大机遇,企业激烈的竞争和良好的发展对种业成果转化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不久前,中国化工及其子公司以430亿美元收购瑞士先正达便是很好的例子。先正达生物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张兴平博士表示,通过资本的收购,有上百年历史的大公司先正达被中国人收入囊中,中国企业不再需要走出国门就可以借鉴世界大公司的经验,甚至可以加入到这些大企业的团队中去,而后进行自主创业,在未来逐渐形成中国农业种子公司的垄断群。

搭建种业成果转化的平台

种业科研是与产业结合非常紧密的一个领域,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科研生产“两张皮”、成果转化“肠梗阻”等问题。科研成果转化需要相关机构做专业细致、有针对性的工作,只是通过简单的信息发布去撮合交易双方的做法并不十分有效,需要建设专业连接项目与市场的第三方中介团队或技术经纪人。

游兆彤告诉记者,从2016年开始,浙江省农科院创新建立了以 “技术+资本+企业”为主题的科技成果投资路演推介平台。2016年,浙江省以实施许可、转让等方式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41项,合同金额3446万元,到位金额1784.61万元。其中首次以竞价拍卖方式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完成科技成果转让项目11项,成交总价1241万元,溢价率66.6%,农业科技成果竞价拍卖转让首次登上了浙江省科技成果竞价拍卖的舞台,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在农业科技成果投资路演推介平台上,除了点评专家,参加人员大体分为三部分,投资人、种植大户和行业管理人员。把投资人引进推介会,从而引进资本,投资农业。推介会上,农业企业、投资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互动,实现技术与资本、企业对接。探索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和技术商业化的新机制,为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生命力。同时,推介模式不再局限于介绍产品的优点和技术的先进性,更要介绍产品技术在市场上的占有率,竞争力,推进品种在市场上的合作模式创新等。

游兆彤表示,身兼科学家与营销家两职的科研人员,有时候分身乏术,这就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成果转化团队。浙江省农科院专门建立了一个有十几个人的专业技术转移中心,重点为市场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带动成果转化方面的进程,带上科研成果走向市场和产业经营,起到牵线搭桥的纽带作用。

未来,我国种业必定向数字种业的方向发展。推动种业与信息化融合,利用互联网、遥感、数字等技术推动种业创新,发展“互联网+”种业,用大数据改造传统运行模式,线上线下并行发展。早在2014年,农业部就批准建立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

《意见》指出,国家种业科研成果公开交易平台要完善成果展示、价值评估、产权交易、咨询服务等功能,为成果持有人提供便捷、高效和优质服务。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将成果从“私下交易”走向“公开转让”促进成果市场化最优配置,检验成果市场价值,强化科研市场导向。2014年12月2日首次交易额突破3000万元;已累计交易34项、8600万元。

科研成果转化是各行业共同的难题,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科研成果转化将继续深化改革,提倡多元化创新主题,建立多种平台,实现全球化、多领域的资源优化,让良种早日下田,造福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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