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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实现*

2017-07-21徐小明赵丹华

观察与思考 2017年7期
关键词:民主政治发展

徐小明 赵丹华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实现*

徐小明 赵丹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是在现有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表达政治见解和诉求的政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推进、法制建设的完善、人民政治素养的培育和坚持与改善党的领导是实现政治自由不可或缺的保障和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政治自由 实现

作者徐小明,女,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教授、副院长;赵丹华,女,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杭州 311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政治自由是受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表达政治见解和意愿的权利。要获得政治自由,必须消除产生压迫和奴役的私有制根源。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实现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因此,公民政治自由的实现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

“自由”一词源于拉丁文lebera,意为相对于外来束缚,外力限制的自主、自为状态。自由是有史以来,人类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过程中一直心驰神往的理想境界。因为“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1页。,“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类的特性”②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在众多自由的内容中,政治自由最为重要,它是其它一切自由的基础。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必然关涉政治自由涉及的正义、平等、权利、权力,个人与国家关系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无一不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西方的政治自由最早发端于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政治实践。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由就是对良善的争取,当然这种行为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法律不应被看做(和自由相对立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③[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76页。对政治自由的追求是与封建社会的解体相伴相生的。对此,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是17世纪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鼻祖,也是近代以来西方世界自由主义最早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也最早把自由与理性、法律结合起来,指出法律实际上是社会全体共同意志的凝结, “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①[英]洛克:《政府论》(下),瞿菊农、叶启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6页。。孟德斯鸠是历史上明确使用政治自由概念的第一人。他认为:政治自由是公民的一种心境平安状态, “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被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允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许明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4页。。卢梭指出,政治自由的本质是主权在民。公意是政治自由的基石,也是政治自由得以实现的前提。在公意的指导下,人们“只不过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像以往一样地自由”③[法]卢梭:《社会契约论》, 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第23页。。显然,卢梭的政治自由是旨在寻求一种个人与社会协调一致的和谐状态。继孟德斯鸠和卢梭之后,西方政治学家对政治自由的概念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展,政治自由思想向多元发展。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西方政治思想领域先后出现了哈耶克、伯林、诺齐克、罗尔斯等政治思想大家,尤其是罗尔斯在其中居于独特地位,他提出了在理性多元论基础上的重叠共识的综合而产生的协调多元主义和普遍主义的政治自由主义, 是一种正义原则基础上的新的综合。这些理论成果从形而上的角度不断启发我们对自由、正义等基本概念的反思,为我们研究政治自由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历来重视政治自由,追求无产阶级的政治自由是他们毕生奋斗的目标。马克思曾把政治自由礼赞为“人类天性的永恒贵族”,是人们理应享有的神圣权利。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指出政治自由是“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它也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2页。。政治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 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8、16页。。列宁也明确指出,所谓的“政治自由就是人民处理全民的、国家事务的自由”⑥《列宁全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4页。。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政治自由是受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表达政治见解和意愿的权利。反映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它包含着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是自由的,是可以自我决定、自我做主的,即不受某种外在力量的约束,可以在无外部异己力量的强制下对于自己的政治信仰、政治态度、政治行为作出选择”,“另一方面,自由又不是一种任性,不是个人欲望无限制的满足。任何个人自由的实现必须以不妨碍他人自由和国家社会整体自由的实现为前提。因此,自由又总是受限制的。”⑦《万斌文集》(第四卷),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页。

把政治自由概括为宪法确认的政治权利是马克思与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相通之处。不同的是马克思政治自由的现实性。正如马克思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中指出:“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8、16页。马克思认为, 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政治自由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不仅仅是人的一种权利和能力,更重要的是政治自由在根本上要受制于社会存在,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动,政治自由也会相应地改变自己的内容、性质和表现形式。政治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分工与私有制使人役于物,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只有形式上的政治自由。“阶级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决定他们的个人命运,使他们受支配。”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1页。因此,马克思特别强调物质生产作为自由条件的基础性作用。他主张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废除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生产力,从根本上摆脱资本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对人的政治自由活动的限制,从而使广大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马克思经典作家有关政治自由的论述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涵:一是政治自由是法律确认的政治权利;二是政治自由具有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不同性质的国家具有不同性质的政治自由;三是任何政治自由都是具体的、相对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时期政治自由的内涵、范围和实现方式是不同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是中国社会主义特殊历史方位中的政治自由,它的本质内涵必然受制于该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特殊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之所以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是因为它还处在初级阶段,还不完全是原本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即还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②乔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再定位及前瞻性审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012年第5期。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自由,具有社会主义属性,同时又是建立在现实经济条件之上的不完善的政治自由,是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一个特殊发展阶段。概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是在现有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表达政治见解和诉求的政治权利。是中国人民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所具有的一种自主自立,自我决定的状态,也是中国公民个人与社会控制之间的一种适当的和谐关系。反映了中国人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政治地位。

社会主义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但要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还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中国人民的政治自由既是一个不断实现的长期过程,也是一个综合性工程。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夯实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物质基础

“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83页。政治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其实现程度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它在根本上要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只有通过大工业所得到的生产力大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时间来参加社会理论和实际公共事物。”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3页。没有生产力发展所提供的丰富的物质资料,就不可能实现人的政治自由。因此,我们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当代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大力发展生产力,根据变化着的世情、国情等实际,通过改革创新,充分挖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蕴涵的生产力潜能和活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为政治自由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生产力,首先要遵循生产力发展的自身规律,全面把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坚持适应新常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针对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勇闯难关,努力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跃升”①《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人民日报》2014年7月30日。。要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理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②《习近平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新路》,《人民日报》2015年3月6日。协调是生产力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是手段也是目的。绿色是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习近平同志指出,“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 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41页。。开放是生产力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使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 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41页。,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目的,也是实现政治自由的基础保障。

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不断健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制度基础

“民主的每一次发展,都将使社会有更多的人获得政治权利,参与政治生活。”⑤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221页。“政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是政治自由的外在的、制度化的表现,……从总体上看,政治自由和政治民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表现为一种互补的正相关作用。”⑥万斌、倪东:《马克思自由论体系中的政治自由思想》,《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作为一种制度,政治民主的功能之一体现在为政治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现实的制度性保障。政治民主保证国家法律体现绝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并通过宪法确认公民拥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政治民主为公民提供制度化的参政议政渠道,保证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发展;政治民主创设文明、宽容的政治生态环境,更好地促进政治主体在实践过程中实现政治自由。

“任何时期的民主形式和程度,并非由该时期的人们的主观意愿和自主选择决定的,而是由该时期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⑦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221页。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要从中国的特殊国情出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现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按照自身的逻辑有序推进。如亨廷顿所言,在变革的社会中“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⑧[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因此,在扩大人民民主中我们必须“健全民主的制度,丰富民主的形式,拓宽民主的渠道,依法实行民主的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具体而言,一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二是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因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而对公民自由的不当干预,为政治自由权利的实现提供了一道有效的保护屏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制度化发展,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完善协商机制,以凝聚广泛社会共识,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使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四是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党的十六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和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15页。。

三、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优化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社会环境

如前所述,“政治自由是法治的核心价值”③参见王冠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政治自由实现路径探析》,《理论月刊》,2012年第7期。。“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176 页。法律是自由外在制度化的另一表现,法治是对政治自由的确认和保障。政治自由的实现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而法治能为其所在领域内建立和维护一种秩序,从而为政治自由的实现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治为社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准则,它能依据大家公认的价值观念合理地划定人们政治行为的合理界限,明确各自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进而协调其各种关系,使其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⑤参见王冠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政治自由实现路径探析》,《理论月刊》,2012年第7期。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一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法律真正代表人民真实的普遍利益,体现人民的自由意志;二是要健全法律体系,减少法律漏洞,使人民的政治自由权利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具有更强的实际操作性;三是公正司法。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享受法外特权;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4页。。四是执法者要严格依法行事。恩格斯指出:“一切自由的首要条件:一切公务人员在自己的一切职务活动方面都应当在普通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个公民负责。”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页。通过法律的正常运行使国家、社会和个人各得其所、各尽其职,从而使政治自由在法治约束下获得更加充分、有效地实现;五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逐步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把社会的公共管理活动纳入一个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国家、政府和社会生活各得其所,健康运行。①参见公丕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探索之路》,《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6期。

四、培养人民现代政治素养,不断提升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主体素质

政治自由最终要通过公民在政治领域实现。只有政治自由主体以主权者的身份,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权力,表达政治诉求,才能保证政治自由的正确方向、政治民主的有序运行和政治文明的进步状态。

政治自由基本权利要对主体有实际意义,就必须落实到实践当中,落实到主体政治生活之中。从积极主动的意义上看,中国人民要充分拥有、扩大和完善自身的政治自由权利,必然地要主动习得现代法治社会语境下社会成员所需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自觉地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自由权利和义务。具体而言,一是要培养中国人民的主体意识。明晰自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去影响和参与国家事务,监督权利运行,自主自立地行使政治自由权利;二是要培养中国人民的守法意识。马克思认为,“法律之下的自由,是人类所应享受的环境”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8页。。离开法律的政治自由是不可想象的。公民守法精神的养成提高了法律的公正性权威,也使得政治自由因此获得更加文明的、民主的、有效的实践方式;三是要培养中国人民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事实上是人民对国家的主人翁意识,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足够的认同。对责任意识的重视是实现自我治理和发展的政治自由的必由之路;四是要培养中国人民宽容与理性的政治素养。这样的政治素养使人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能够以一种合法的、理性的行为去表达他们的政治诉求,在制度范围内有效实现自身的政治自由权利;五是要提高人民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公民合理表达诉求,学会合作对话,掌握协商技能和社会参与方法等搭建广阔的平台,组织、教育和引导社会公民积极参与各类公共事务,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政治观念和政治技能,加深对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组织和政治运作机制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为有效实现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奠定主体基础。

五、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组织保障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社会主义国家要实现全体人民当家作主,要不断地超越自身、向更新的社会迈进,就必须有一个既能凝聚全体人民、又能引领国家与社会向更高形态社会发展的力量。”③林尚立、赵宇峰:《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57页。中国近现代发展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极强的探索性,完成这一宏伟事业,党的领导是坚强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直接决定了公民政治自由的实现程度。”①王岩:《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阈中的政治自由及其实现》,《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1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通过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强调: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一是要牢固树立人民主体观,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②《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339页。。“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③《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339页。二是要树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包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理念,执政兴国的发展理念,依法执政的法治理念,从严治党的廉政理念等。三是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以党内民主促进社会民主,党内自由促进社会自由。四是要更加注重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丰富党内民主形式,“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五是要不断探索总结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以此指导实践活动。恩格斯曾指出,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能否与人们的预期相吻合,关键取决于历史的创造者是否正确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因此,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不断学习,不断实践,按规律办事,增强党统领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能力,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实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政治的环境。

社会主义政治自由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权利,不仅仅是一种观念,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实践,需要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引领,需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协同发展,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中国实际,借鉴世界政治文明成果是我们应该具备的理性态度。

责任编辑:凌 雁

* 本文系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点研究基地重点规划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自由及其实现研究”(13JDZT02Z)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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