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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路径*

2017-07-21丁友文

观察与思考 2017年7期
关键词:关怀伦理生活

常 楷 丁友文

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路径*

常 楷 丁友文

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市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的运行方式和社会功能也悄然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伦理关怀作为交往主体间的公共原则、交往契约和行动指南,成为现代城市公共生活应然的价值取向。揭示现代城市变迁以及当代城市公共生活伦理关怀的现实困境,探究伦理关怀建构的现实依据,找寻现代城市公共生活伦理关怀实现的路径,构筑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积极型伦理关怀创新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培育伦理关怀共识,塑造城市伦理关怀情境,可为新型和谐生态城市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城市 公共生活 伦理关怀 路径

作者常楷, 女,浙江传媒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丁友文,男,浙江传媒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法学博士(杭州 310018)。

随着社会转型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城市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的运行方式和社会功能也悄然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对于城市社群来说不仅是现实工具性价值的应然要求,更是城市公共生活亟待解决的目标性价值的必然要求。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是以利他的方式关心他人以及关注公共利益的意识、态度和行为方式,也是对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自我价值实现的尊重,是对公共善的承诺和自我约束的行为和实践,充分体现着“人是目的”的社会价值原则,也是以“陌生人社会”和“风险社会”为特征的现代城市公共生活发展的精神内核和必备的品质。为此,在中国城市发展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建构普遍认同的伦理价值,完善城市伦理关怀体系和创新机制,重塑城市公共生活的伦理关系,提高社会伦理关怀创新实践的参与度,成为现代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困境

人类生存依赖于特定的生活空间,随着社会实践交往的不断拓展,现代城市生活空间已经由传统的私人领域逐渐走向现代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现代城市公民生活的重要场域,也是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生活的良序运行是构建现代城市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中国正处在激烈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城市公共生活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伦理困境。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市基本上是高度集中的行政一体化结构。社会生活高度行政化,消解了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边界。个人和私人生活领域紧紧依附于单位行政一体化结构体系中,每个人处于绝对利他性和本质主义超道德性的伦理关系中。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打破了城市社会单一的行政单位制,原有的以单位为依托的熟人社会慢慢地衍变成陌生人的差异化社会,原有的行政单位制所承载的各项功能渐趋消退,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城市逐渐缺失了传统社会宗教史诗般式的人文和精神关怀。在追名逐利,彰显个人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人们的人际交往愈来愈理性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疏远,互不信任,愈发感到孤单和无助。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使得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着巨大变革。市场经济在促进社会财富急剧增加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逐利动机和功利主义色彩。“经济人”对于社会财富的认识过于单一,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可避免地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和消极影响,从而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盛行,见利忘义、缺乏诚信。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促使利益主体需求多样化,利益群体逐渐分化,导致利益主体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自我主义的兴起,利益主体更加关切的是自我个性发展,从而忽视了社会公共利益价值理性的诉求,加之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影响和冲击,社会主体在公共生活中广泛缺乏公共理性和公共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而在城市公共生活领域缺乏参与、协商、志愿的利他行为和伦理关怀意识,难以形成和谐社会所需的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变迁,我国城市人口的流动频率也在不断加快,外来新进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社群之间的异质性、差异化不断扩大,这对生活在不同社区甚至同一社区的陌生人之间的相互融合与互助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作为城市生活聚居的“社区一般居民之间缺乏历史共同记忆,也缺乏情感的联系,这样的社区如同一个‘陌生人社会’,使得在这些社区内开展集体行动,缺乏在西方社会情境下进行社区动员的历史和文化基础”①朱健刚、王超:《集体行动的策略与文化框架的建构——对广州一个邻里的业主行动的案例研究》,《公共生活评论》(第一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4页。,在具体的交往实践中缺失宽容、同情、关爱。既难以遵循公共生活领域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关爱原则和道德规范,又难以形成现代城市公民社会的伦理准则,缺乏协同合作和伦理关怀精神。现代城市的人们如同生活在不着边际的茫茫大海中,找寻不到各自的伦理归属和心灵慰藉的港湾,从而直接影响着现代城市的活力和人们的生活品质。其实,陌生人组成的群体更需要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和伦理秩序,更加关注他人的社会存在和利益需求,遇到问题、矛盾和冲突时才能够用宽容、同情、关爱等文明的处理方式,并把这个过程作为自我主体性建构的过程,这就需要具体的而非抽象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存在,以培养伦理关怀的人文精神,通过努力实现共同体成员间的社群认同感,从而自觉地参与社会活动,形成行为意志。

总之,城市现代化正逐渐生成当今现代城市公共生活领域伦理关怀缺失的现实表征,也成为重塑城市伦理关怀精神和实践的现实基础。如何以伦理关怀为基石来调节和维护公共生活秩序,关注公共利益,建立起一套长效激励机制,引导公共生活中的伦理规范已成为现代城市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 、现代城市伦理关怀建构的现实依据

人是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主体。人作为类存在,离不开公共群体活动,“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①《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3页。。马克思主义正是从人类存在的视角认为人是社会存在物,作为社会主体的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他必定存在于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首先,人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成员在社会实践中得出人不可能离开他人而生存,彼此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人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获取自身的发展,是以他人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其次,人之所以为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为类存在物的表征,获得自身的现实的对象性存在方式,正是在对自然界创造性地认识和改造过程中,在对象化世界里确证着自己是自觉的类存在物。类本质需要就是对公共生活中对最大多数人的伦理关怀。遵从个人对群体的行为价值,人的意志活动追求道德价值要有利于发展彼此间主体的本质力量。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对于他者的共在是以历史的普适性的公认的价值判断来诠释德行的实践,针对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空间的发展问题,而公共的内涵是建立在私人基础上的共同存在的概念,是同家庭、个人相区分的普遍的类特征和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形态。

现代城市公共生活是陌生人主体间的交往实践,任何交往都是以互利为纽带,呈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利性关系,并由此产生各种不同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既是保障每一个成员实现自己利益的条件,也是成员之间面对利益冲突时,相互倾听,理性对话,产生共识的前提,内蕴着克服利己主义的公共理性。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伦理道德失序现象正是说明城市发展变迁中,人们在交往实践中缺乏多元、宽容、自愿的理性原则,理性自由也就无法得到真正实现,人的主体力量、人的本质特征无法得到发展。这种公共交往理性,理应秉承以人为本,相互关爱的原则,调控和规范着人们的社会交往和实践活动,在社会成员之间建立起一种都彼此认可并自觉遵守的公共性理念和伦理关怀品质,否则交往就会失去正常的社会伦理秩序。

现代城市的发展应彰显人文情怀和伦理关怀精神,利他主义是伦理关怀的精神实质,也是伦理关怀的核心价值理念。利他主义就是把“他者”放在“自我”之先,“自我”即是“他者”,利他的责任超越了自我意志和普遍意志,构筑起人的道德底线,即从他者的角度,突显伦理优先的原则。在伦理关系的实践中,“他者”并不是单向性的非伦理主体,而是具有相互主体间性的关系主体,把自我让位于他人,这是现代城市化发展中日渐缺失的对他人责任的一种呐喊和呼唤,他者优先的换位思考,打破了狭隘的主体本位论,超越自我的本体论思维,是对自我与他者的平等真实的共在方式的现实表征。“利他主义本身依赖于承认他人的实在性,依赖于把自己当作只是许多人当中的一个人的相应能力。”②[美] 托马斯·内格尔:《利他主义的可能性》,应厅、何松旭、张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而这种能力表现在行为上可以使得拥有这样观念的人的群体更有竞争力,因而更加现实地认识到选择采用利他的可能性。利他主义意味着关爱、正义、包容、平等;同时也是一种契约和双向关系。“在一个潜在契约遭到严重破坏的社会里,利他行为的缺失是和人际信任危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普遍的社会公正遭受全面破坏 ”③徐贲:《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版,第406页。,利己主义往往会对公共领域带来许多消极负面的影响,每个人都可能会因私欲膨胀而与自身作为公共人的精神和契约相抵触,甚至由于过分追逐私利使得公共权力衍变为一种为谋取满足某种私利的工具,公共生活也往往会演变为滋生腐败、权力寻租的利益场。因此,城市现代化应避免单一的财富标准和狂热追求,避免侵蚀各个领域的社会信任。“道德及其义务要求通过‘应当’或‘不应当’方式而实现的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是以利害关系为基础的。因此,道德及其义务要求的形成虽然是一种自发过程,但并不排斥理性,而是人们对利益关系进行反复比较和深思熟虑的结果。这样,道德及其义务要求的形成,便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性力量,作为一种‘绝对命令’,构成人们必须面对、熟悉并接纳成型的行为之网。”①万斌:《历史哲学》,《万斌文集》(第三卷),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164页。人们通过伦理关怀调节、完善现代公共生活,建立相互信任机制,从而减少冲突,释解道德危机,缓和竞争带来的排他性和压力都有着重要的现实实践价值,即“超越传统解决方法和思路,从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经济发展层次提升到构建发展伦理价值体系的层次”②张彥、孙帅:《论构建“相对贫困”伦理关怀的可能性及其路径》,《云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人们在这种共在关系中,也获得了自己的存在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并以自身的同情心、关爱行动回报社会。

三 、现代城市公共生活伦理关怀实现的路径

城市化进程中伴随着经济利益分配格局的演化,社会公平、正义机制配置的有限性,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频繁出现道德危机、伦理缺失,伦理道德的日常要求被抽象地搁置替换成对法律的底线遵守,人们对伦理道德的理想追求日益被边缘化,如何建构清晰普遍化运行的社会规则和伦理关怀路径成为城市共同体成员翘首以盼的稀缺的社会情怀。

城市公共生活领域是社会共同体进行公共活动的场景,政府或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既是城市公共生活活动的主体,也是伦理关怀的主体,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筑为一个有机整体。政府作为现代城市公共管理机构和公共权力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为主导的伦理关怀要求政府要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行政命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传统政府以行政命令单一管理,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造成政府在社会公共生活事物上的全面铺开,却因为单一的管理主体的局限,社会自身的能动性得不到充分发展,政府伦理关怀的内容、关怀规模和关怀实效受到极大的限制,面对社会需求,并不能全面地解决需求问题,缺席和失灵现象得不到防范和有效弥补。为保证城市公共生活的和谐、有序运转,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崇尚人文精神,要从客观现实的人性角度出发,尊重人的需要,关注人的情感和精神需求,特别是在调整公共秩序、扶持弱势群体、塑造公共精神、规制公共利益等方面,政府担负着公共行政的抉择和实践的责任,这些职责的履行需要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强化制度伦理,注重伦理关怀,并根据不同群体的需要作出决策,避免传统行政命令、单一管理出现的非人性或人性泛化现象,片面强调国家主义、集体利益至上原则,忽视个人利益和人文精神,从而导致人性的丧失和人文精神的失落。为此,需要建构以政府为主导的伦理关怀机制和制度伦理,用以维系、组织公共生活的规定和安排。制度伦理是社会公共生活运行的集中体现和反映,它产生于特定的公共生活领域,是公共理性的表达方式和凝结形式,它可以规约人们的行为和道德规范,使城市公共生活趋于好或善的可能性;相反,如果不防范、避免它的现实缺陷,人们就会对其漠不关心,公共生活领域就会陷入不和谐状态。为此,应加强伦理关怀的制度性建设,良好的制度设计尤为重要。因为“制度设计的伦理关怀,其核心价值就在于公正,包括社会对公民个体权益的公正的安排、分配和保护”①龚会莲:《论制度设计的伦理关怀》,《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因而政府在运用权力,安排决策程序、配置机制和力量的过程中,要清醒地有效避免公共权力的滥用,也要避免政府人员对公共责任的有意或无意的放弃。“如果政府看上去远离公众,那么公众看上去就会更加远离政府。”②[美] 小约瑟夫·S.奈、菲利普·D.泽利科、戴维·C.金 :《人们为什么不信任政府》,朱芳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203页。政府特别在财政和服务监督方面的职责或服务责任是不能缺位的,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它是实现良性的公共生活和公正的社会关系的道德实践要求,对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体现着同情之心、公平之义、仁政之爱的伦理价值原则,是建构良序文明的社会的理性选择和必要的条件,相应的,制定的公共政策需要在价值取向、目标定位、实施方式等方面尽可能充分地体现具体情境,把伦理关怀渗入进公共政策中,才能把人的自由发展的目标带入到现实中来,使公共政策是持续的、情怀的、团结的,公共政策对伦理关怀价值的选择义不容辞。

政府作为伦理关怀建设的基本主体,单纯依赖于政府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伦理关怀亦是社会共同体的一种调节机制,必须在政府、社会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中构建伦理机制,发挥伦理关怀的在城市公共生活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使伦理关怀从政府为主导逐步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积极型伦理关怀迈进。在此过程中,更需要政府培育和塑造伦理关怀的人文生态环境,需要共同体的全体参与,才能够更好地理解伦理关怀的价值旨趣,内化为人们的内在情感和信念,从而保障伦理关怀在公共生活领域的现实践行。

由于城市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展和实践交往范围的扩大,伦理关怀实践需要更为主动自觉、更有效的多方力量的参与和发挥作用。“传统社会同质性及其统一、稳定的文化系统解体了,其中只有极少一部分得到承认或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③[美] 特里·L.库伯:《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张秀琴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已经从党政长期高度一体的束缚下逐渐解放出来,无论是社会的独立性还是自主性都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政府过度主导社会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探索社会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培育、拓展社会参与伦理关怀的力量和途径。社会组织的形成是具有公共精神的各种共同体的成员自觉地认同议程设置,自觉地参与公共利益建设,对共同体进行自主治理,供给服务,整合利益冲突,加强利益协商,寻求伦理关怀共识,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从而推动良性社会建设。当前城市正处于转型时期,错综复杂的矛盾、利益群体的多元化使现代城市社会面临诸多问题和困境,这就迫切需求各类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发挥作用,促进伦理关怀在城市公共生活领域的实现,建立互帮互助、相互关爱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现代城市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社会组织一般是由目标、利益、兴趣相同或相近的人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它的责任就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通过价值整合,实现对民众的价值关怀。如果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地组织民众,在城市共同体内部营造一种价值共契,必定能够有效地增强公共生活的凝聚力,增强共同体成员对公共生活的认同,从而有利于伦理关怀的实现。作为公共生活基本形式的社会组织,同时也是伦理关怀体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它的发展的成熟水平直接影响着公共生活的发展水平,而依法发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进行社会组织改革,成为了现代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城市公共生活的主体是人,伦理关怀不是形式上的道德价值宣扬,而是需要每一位成员的共同参与,树立关怀理念和责任意识。城市公共生活是由无数单独个体所组织的社会共同体,每个独立个体只有突显对他人、社会和公共利益的责任和义务担当,才能形成共同体的价值共识,使共同体成员具有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伦理秩序。在公共生活中,从事公共交往活动的主体,实际上是指那些具有独立自由的个体克服利己主义,超越个人私人性,追求一种公共善的整体感的社会人。这样的社会人既要有社会公共的意识和精神,又要具有对公共利益的关怀,自愿服从公共规范,自觉践行公共活动,满足自身社会价值需求,这样的社会人亦称之为公共人。这对每一个社会主体来说,不仅是一种自我生存与满足的需要,而且也必须拥有一种对公共善的承诺和自我约束行为,在冲突面前依据公共性要求,选择伦理关怀行为同时便认同了关怀的团结感和公共善的价值,提升着人的社会维度。当前城市公共生活领域存在着人们素质不高、道德滑坡、伦理丧失、价值观扭曲的现象,对于公共利益和他人需要帮助时,往往采取漠视和置之不理的态度,只图利益,不求付出。面对这种情况迫切需要培养公民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强道德建设,关怀人们的精神世界,全面提高公民的文明素养,塑造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公民,使伦理关怀畅行公共生活。作为伦理关怀主体的交往实践个体,需要以更积极地参与形式建立公共生活的关怀关系,有效地发挥社会自觉动员作用,用超越性的理想性努力去找寻维护共同体和公共利益的途径。

总之,现代城市是一个多元异质化的社会。城市的和谐发展需要互惠互助。伦理关怀作为公共生活的一种调节机制,是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强烈地内蕴着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包容、共享、利他等价值原则,对公共生活具有调节、激励、凝聚和教化功能。但它作为一种公共价值理性和公共生活调节方式,只能依靠共同体成员的内心道德良知、社会舆论以及公共理性加以维系,人们的关怀德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后天培育和塑造。如何营造良好的公共生活关怀情境,培育城市共同体成员的关怀德性,把关怀德性升格为普遍的伦理关怀实践,是构建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路径。

责任编辑:黄建安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的伦理关怀路径研究”(Z17JC06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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