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心理健康标准
2017-07-20俞国良
陕西教育·教学 2016年6期
俞国良
第一,对教师角色认同,热爱教育工作,勤于教育工作,能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将自身的才能在教育工作中表现出来并由此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并免除不必要的忧虑。
第二,有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具體表现在:
(1)了解交往双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将相互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个人的思想、目标、行为能与社会要求相互协调;
(2)能客观地了解和评价别人,不以貌取人,也不以偏概全;
(3)与人相处时,尊重、信任、赞美、喜悦等正面态度多于仇恨、疑惧、妒忌、厌恶等反面态度;
(4)积极与他人作真诚沟通。教师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师生互动中表现为师生关系融洽,教师能建立自己的威信,善于领导学生,能够理解并乐于帮助学生,不满、惩戒、犹豫行为较少。
第三,正确地了解自我、体验自我和控制自我。对现实环境有正确的感知,能平衡自我与现实、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为:
(1)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目标和个人抱负;
(2)具有较高的个人教育效能感(一般教育效能感指教师对教育在学生发展中作用等问题的一般看法与判断,即教师是否相信教育能够克服社会、家庭及学生本身素质对学生的消极影响,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3)能在教学活动中进行自我监控,并据此调整自己的教育观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作出更适当的教学行为;
(4)能通过他人认识自己,学生及同事的评价与自我评价较为一致;
(5)具有自我控制、自我调适的能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