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多管齐下,应对校园运动伤害事故
2017-07-17陈刚
陈刚
体育成为中考主科后,体育课会发生变化,学生将由“被动”转为“主动”,锻炼的激情和运动量加大,体育课、体育活动中不可预知的因素也因此大幅度增多,安全隐患增加,学校难以完全避免学生体育运动伤害的发生。
从多年的管理和教学经验看,发生校园运动伤害事故的根本原因一般是人为因素。学校在组织体育运动时,一定要增强防范运动伤害的意识。具体而言,应从“法”“理”“情”三方面人手。
加大立法力度,厘清学校责任边界
虽然教育部颁布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但对如何防范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以及发生校园运动伤害事故后如何厘清职责、如何处理等仍不够清晰。各地应该加大立法力度,厘清学校的责任边界,有助于学校切实做到依法办学。
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完善教学设备设施,加大防范校园运动伤害的物质投人。如修缮新建规范、合格的体育场所,添置必备的器材和医务保障设施等。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强有力的防范校园运动伤害事故的详细规章制度,并制定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的措施,为学校体育工作减压。
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体育活动规章制度
校园体育,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是预防校园运动伤害事故发生的根本所在。在体育课、体育活动中,学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良好稳定的运动情绪,思想集中有勇气,避免胆怯犹豫和临场慌乱。要严格区分勇敢精神和冒险行为,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运动项目,克服好胜心强、爱逞能表现。
学校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体育活动规章制度。比如学校体育活动制度和方案、体育教师上课要求等,科学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备课组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水平等具体情况,制订合理的运动计划、活动内容、活动方法和周密的组织措施;充分了解活动的重点、难点,对易发生运动损伤的动作与环节,事先做好防范准备;做好运动督察和医务监督工作,对保证活动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还要合理控制学生运动量,防止由于运动量大而导致的受伤情况;要教育学生在游戏或比赛中严格遵守规则,禁止动作粗野和蓄意伤人的行为。
体育教师上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组织教学要严密周全;精心选择练习项目、时间和场所;检查着装、鞋帽和运动场地、器材的安全完好性;接受保护、帮助与自我保护能力的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准备活动。根据课前做好的计划,认真、严密、周全地实施体育教学。教师要负责活动纪律、场地安排和技术指导,并指派学生骨干协助执行。锻炼后,要注意做好整理、放松活动,及时消除疲劳,促进身体恢复,以便学生迅速投人新的学习生活中。
体育教师作为教学和活动的组织者,不能有一丝麻痹大意,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各种致伤因素,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旦发生运动伤害事故,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安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深人班级,为防止事故扩大化做好预案。事故调查机制的引人,有助于全体教师高度重视意外傷害事故,主动形成防范意外事故的心理,也可以为伤害事故引发的纠纷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以情感人,为事故的妥善处理做好铺垫
学校开展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过程中,学生既有身体动作,也有大量的身体接触,无法完全避免体育运动伤害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如果情形严重,学校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最后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我们常在媒体上看到,学校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有家长不愿走正常程序,采取“一哭二闹三威胁”办法,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出现这种状况,可能是缺乏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笔者认为,以“情”感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功夫在平时。要建立日常的、密切友好的家校关系,让家长和学生真切感受到学校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关爱学生,都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旦发生运动伤害事故,上课教师应在最短时间内尽到校方的救治义务和职责。同时迅速联系医院和家长,第一时间履行告知义务,请家长赶到医院参与施救。要与家长及时交流伤害事故情况,并主动承担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工作,为理赔做好充分准备。在后续治疗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交流孩子的诊治流程,询问医生孩子的康复和护理常识,为学生返回班级参加教学活动提供医疗支持。在孩子康复过程中,构建教师、学生、家长、医生之间的融洽沟通渠道,让爱的暖流、人性的关怀在这些日子里交融,为事故的妥善处理铺垫良好氛围。
校园运动伤害事故,每一位教育者都有可能会遇到。学校、教师既要在意外伤害事故中积极作为,有效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负面影响,又要坚持安全宣教常态化,倡导学生参与校园平安保险,才能在重度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捍卫学校与学生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