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先生留下的“作业”
2017-07-17谢维和
编者按:立德树人是党的十八大对教育提出的根本任务。如何落实成为教育界必须思考的课题。其中,立德与树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德育与智育是什么关系,是进一步关系到落实层面的核心问题。当下,许多地方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德育空洞”现象,充分反映了对德育与智育关系的认识模糊,进而导致实践方向的迷失。德育与智育之间真的是对立的吗?知识与品行是什么关系?基础教育阶段的德育究竟应该如何实施?立德树人的内在逻辑与实践如何体现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以及立德树人理论所具有的现实力量等,都需要深入探讨。从本期起,本刊将分6期连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对这些问题的系列思考,以期从理论上厘清几对关系,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提供实践路径。
陶行知先生1926年11月在“南京中等学校训育研究会”上的讲话中,对学校德育讲了一段非常重要的话。他说:“训育上还有一个最不幸的事体,这事就是教育与训育分家:把教育看作知识范围以内的事,训育看作品行范围以内的事,以为学习知识与修养品行是受不同的原理支配的,甚至于一校之中管教务与训育者不相接洽,或背道而驰。殊不知学习知识与修养品行是受同一学习心理定律之支配的。我们如果强为分家,必致自相矛盾,必致教知识的不管品行,管品行的不学无术。所以,我们希望担任训育的人,要打破知识、品行分家的二元论,而在知识品行合一上研究些办法出来。”陶行知先生的这段话无疑是他给我们留下的一个关于德育的开放性的“作业”,而且是一个关系到如何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作业”。
陶行知先生布置的这个“作业”至少具有三个十分现实的意义和价值:首先,他非常清楚地指出了影响和制约德育(即所谓的训育)的最大的矛盾和“不幸”,并非是德育本身的问题,而是德育与智育的分家,即把德育看成是品行范围内的事情,而教学属于知识范围的事情。在陶行知先生看来,这种德育与智育的分家和“不幸”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小学校分管教学与分管德育的领导“不相接洽,或背道而驰”,二是教知识的人不管品行,管品行的人不重视学术。我们不能不由衷地佩服陶行知先生的睿智,因为这个观点可谓是真正抓住了德育中最为关键的矛盾。客观地说,德育的重要性及其在教育中的地位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在于,当德育及学生的品行发展缺乏一种比较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而它与智育之间的关系也说不清楚时,它的现实地位往往就不得不让位于那些可以精确计量的学科成绩,以至于由此演变成两者之间的分家。其实,如今中小学的德育与智育又岂止是“分家”,简直就是“对立”了。一方面,政府和教育部门在重视和强调德育上不可不说是呕心沥血,三令五申。各种各样的政策与表述也层出不穷,如“德育为先”“德育为本”“德育为首”,等等。而最近的提法则是“立德树人”“核心环节”。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政策到领导讲话,对德育的强调更是苦口婆心。另一方面,中小学校則是另一番景象,就如同坊间流传的顺口溜所说的那样,“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问题最重要”。还有的教师将这种情况说成“智育是学校的生命线,德育是学校的风景线”。更有某些专家在批评这种现象时非常简单地认为,如果基础教育学校仍然一味地追求分数,那么德育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仍然是将德育与智育对立起来。总之,好像德育与智育,或者说,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品行与发展他们的认知能力就一定是水火不相容的。好像智育就成了压制德育的罪魁祸首,似乎抓德育就不能不放弃和忽略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对成绩的追求。还有的教师不无委屈地说,并非我们不重视德育,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整个考试评价体系和标准所引导的这种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如果不改变现有的考试评价体系,就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由此可见,德育的实施,或者说立德树人的落实,根本问题在于处理和协调德育与智育的关系,而不能仅仅是德育本身。
其次,陶行知先生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德育与智育是统一的,本质上是不矛盾的。按照他的说法,即知识的学习与品行的修养两者是统一的,而且服从于同一的学习心理之定律。这也就为协调德育与智育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十分坚实的基础,也为进一步更加科学地实施德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了一个非常基本的指向。他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立德树人的内在逻辑就是德育与智育的统一性,就是“打破知识、品行分家的二元论”。对此,叶圣陶先生也曾经说过,“为教授的便利起见,把种种事物分析开来,便有了关于身体、关于修养、关于知识的种种科目,许多科目统贯起来只是一条线索,就是帮助他们确定切合人生的人生观”。我记得,著名教育学家赫尔巴特先生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他认为“教育全部工作可用道德一个概念以统括之”。(转引自余家菊《训育之性质》1931年9月)。也就是说,一切的教育都是德育,都应该具有德育的功能。而且,中国有一句家喻户晓的俗语“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里讲的所谓“看”,当然不是看孩子认识多少字,会做多么艰深的数学题,等等;也不是看儿童已经获得和掌握了多么强的能力,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而是看他们的品行如何,看他们的道德水准和性格特征。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里弗赛德分校、俄勒冈大学和俄勒冈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在上世纪60年代请夏威夷州中小学教师依照学生日常表现,以打分方式对约2400名不同种族的一至六年级小学生的性格进行评价,对其中部分学生后期发展的追踪调查也发现,这些调查对象仍可辨认为同一个人(参看百度有关材料)。这正好说明在教育和儿童成长过程中品行与性格的重要性,因为它可以跨越时间和环境,延伸和追随个人的一生。由此也充分说明,立德树人的提法是科学的,立德与树人之间本身就具有一种内在的关联性,它们之间不矛盾。而简单和武断地将两者割裂开来的思想观念和认识是错误的。
第三,虽然陶行知先生在理论上明确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以及协调德育与智育的思路,但非常遗憾的是,陶行知先生本人并没有给我们提出若干使两者相结合的具体办法,而只是给后人留下了一个“作业”,希望我们能够“在知识品行合一上研究些办法出来”。换句话说,理论上德育与智育是服从同一的规律,两者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仍然需要某些具体的可操作性办法来实现它们的协调与统一。而这也正是陶行知先生留给我们的“作业”的意义和价值。可以认为,能否真正找到这样的具体办法,将立德与树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达到通过德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提高学习成绩的目标,直接关系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或者说,直接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成败。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完全否定社会、家长以及学生对学习成绩和考试分数的追求,我甚至愿意认为,他们的这种追求也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如何实现这种追求?通过什么样的路径达到这种目的?过去在北京师范大学工作期间,我曾经到一所中学参观学习。这所中学的校长非常认真地跟我说,学校教师对学生非常负责任,他们在帮助和指导学生迎接中考与高考的准备过程中,总是不辞辛苦地从不同的途径寻找各种各样试题以及大量的复习资料,一定要让学生在考试中做到“见题不生”,即什么样的题目都见过、做过,等等。我听了以后,心里十分纠结。一方面我的确为我们中小学教师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另一方面我又不能不为我们这些搞教育研究的人不能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提供更好的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的办法而羞愧。难道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得更高的分数,就一定要这样反复做题,就非得做到“见题不生”吗?难道德育就仅仅只是一种品行的培养,而不能有效地促进和提高学生的智育与学习成绩吗?如果找不到这种知识与品行合一的具体办法,如果不能找到立德究竟如何“树”人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我们又如何能够让“立德树人”的要求真正服人呢?我想,这也许就是陶行知先生给我们留下这个“作业”的目的吧!
陶行知先生的这个“作业”已经留下了90年,今天看起来仍然不乏新意与启示,它的生命力也许就在于确确实实地抓住了德育的一个“命门”。那么,我们完成这个“作业”的情况又如何呢?我们的回答又能够得到多少分呢?当然,我也相信,我们中小学的教师们已经在他们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较好地完成了这个“作业”,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也培养了许许多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但我们又应该如何总结这些经验呢?
这就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未完待续)
注释:
叶圣陶:叶圣陶教育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M],199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