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思考
2017-07-10王丽慧
王丽慧
摘 要:在十二五期间丽水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以上,在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上得到了解决。为求经济快速平稳的发展,在十三五固定资产要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为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本文将对前期项目建设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提高投资效益优化投资结构的建议。保证“十三五”投资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全面完成。
关键词:政府性投资项目 工程管理 财政资金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体制需进一步理顺
一是项目建设模式不一。当前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模式主要有城市建设公司、临时指挥部建设和单位自建三种。从近几年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分析,单位自建和指挥部模式还占较大比例,特别单位自建投资规模小数量多。二是项目建设自主权容易受行政干预,如一些建设项目政府将不同阶段的划拨给不同单位负责,存在信息不对称、衔接不到位的情况。三是项目的建设与营运责任没有分清,资产移交条件不符合或移交单位不明确,如由城投公司建设完成的道路、街道等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完成后没有移交给相关单位接管,将项目运行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挤占了建设成本。
(二)项目建设超概超期情况还是存在
随着招投标和工程管理程序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三超”情况有了好转,超概算超合同价的比例也逐年下降,特别是八项规定的执行,项目建设超标准的情况有了根本好转,但超合同价超概算的情况依然存在,超工期情况还较普遍。一是受政策处理影响,政策处理是项目建设的基础,也是项目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当前政策处理已成为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因素。如某道路工程在2009年开工建设完成部份路段后因政策原因,直到2016年政策处理完成重新建设,时间跨度长达八年。二是项目各环节衔接存在问题。大型项目不同的部分由不同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尤为重要,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体进度,也增加造价。如某大型项目普通装修与二次装修分开发包,业主、代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缺少沟通,普通装修施工后,设计单位才提供了完整的图纸,出现已装修部分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导致装修发包难,影响了项目进度。三是项目合同把关不严,变更不规范的现象还较为普遍,部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签证资料不全,存在事后补办情况,甚至存在超范围支付工程款的现象。
二、影响项目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还在完善中
九十年代中后期进行基本建设体制和国有企业改制,大部分单位取消了基建处,项目多数采取临时指挥部模式,因临时指挥部存在一次性业主、经验缺乏、机构重复等弊端,而城市建设公司成为项目建设的主要力量,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体制不断进行探索,根据“法人责任制”等“五制规定”的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体制逐步由原来的临时指挥部转变为国有营运机构建设,2004年在《投融资体制》中提出推行代建制,2008年金融危机后,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代建制等市场化行为进展不大,少数项目也在试行代建模式。不同的管理体制都具有不同的优点与缺点,还处于不同模式共同存在,在变化过程中,项目建设也受影响,作为政府的下属机构,容易受行政的影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通常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如安居房建设,土地征用归土地储备中心,销售由处置不同由不同单位负责,造成职责不清。
(二)项目推进过程影响因素多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深入。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入快速推进阶段,需要大面积征地拆迁工作,部分项目为加快进度,政策处理未完成,就进场施工,同时随着特权法等法规的颁布实施,民众维护自身财产合法权的意识不断加强,造成土地征迁工作量加大难度也加大,部分干部没有及时调整思维,存在畏难情节,没有及时做通民众思想工作,造成政策处理进度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二是项目人员管理能力水平不同。项目管理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目前项目建设业主有的由使用单位自己建设,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专业能力,对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违规提高项目单价,违反合同规定多付工程款等现象,不能及时发现,造成工程造价大幅增加,据调查由城投公司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管理的项目造价控制较好。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技术人员很多是临时抽调或临时聘用,不具有项目管理专业知识,也没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三)项目后续推进没有足够重视
影响项目竣工验收等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原因较为复杂。一是建设业主对项目后续工作不重视。在项目建设期有项目建设进度的考核,能够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项目投入使用后,领导就没有那么关注,建设业主的责任心也就不强了,对后续工作不重视,为加快进度,容易忽略程序与资料收集,到后期難以弥补造成档案不全而难以补办。二是资料收集不齐全。公司建设初期,对竣工验收认识不足,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项目前期档案和建设过程的档案没有及时收集,等资料送审才发现缺失很多,一时难以补上,影响了审价进度;部分工程施工单位结算资料编报不及时、部份资料缺失、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对工程造价有异议,沟通不到位等,使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无法完成。
三、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协调机制,促进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一是要加强调研,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体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二是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三是政府要减少对项目建设的干涉,在建设过程中政策不可随意变动。因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同一项目在建设期间保持项目管理体制的相对稳定。
(二)加强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一是对项目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力求建设内容完整,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估算合理,确保初步设计内容和概算的完整;二是及时梳理拆迁安置工作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各项政策,及时做通民众思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请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完成政策处理的地块,要加强管理,防止被人占用土地,为无障碍交付土地打好基础。三是要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规范变更程序。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进行增加内容、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再予设计变更和实施。
(三)重视资料收集,为审价验收打好基础
一是完成财务决算批复项目及时移交,财政部门在财务决算批复报告中,尽量明确结余资金和往来款等未了事项的处置原则,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工作。二是加快审计结算工作,加强与审计、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补充资料,加快审计、调概等工作。三是及时收集资料开展审价,在建设过程中就要注意资料的收集,特别是要加强各分项工程资料收集,项目完工后及时将工程结算资料送审。
参考文献:
[1]吕亚妃.关于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