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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策略研究

2017-07-07常健王雪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农民工案例成本

常健王雪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策略研究

常健王雪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农民工讨薪路径可分为制度内路径和制度外路径。通过对2003~2017年公开报道的90个制度外路径讨薪案例的研究发现,制度外路径主要包括围堵式讨薪、创意式讨薪、自杀式讨薪、网上讨薪和暴力式讨薪等形式。经济环境、组织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各种压力对两种讨薪路径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制度外路径的各种讨薪方式在成本、收益和风险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2010~2017年与2003~2009年两个时间段相比,自杀式讨薪数量呈现减少趋势,暴力式讨薪数量没有明显变化,而围堵式讨薪、创意式讨薪和网上讨薪呈增加趋势。为促使农民工更倾向于选择采用制度内路径讨薪,需要调整政策导向,将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同时需要畅通制度内讨薪渠道,强化守法压力和道德压力。

农民工;讨薪;制度外路径;制度内路径

农民工这一概念主要是指那些户籍仍在农村,但主要从事非农业劳动生产,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力。①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②与此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据统计,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2014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③

有欠薪就有讨薪。自2000年开始,农民工讨薪所引发的各种冲突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社会各界对农民工讨薪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研究。随着2004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施行,农民工维权开始有了法律依据和制度化途径。此后,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然而,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的不断出台似乎并没有充分达到预期的效果,许多农民工仍然选择制度外路径进行讨薪,这种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值得认真研究。

本研究选取了2003年至2017年间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90个有关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的案例。案例的选择标准主要考虑了两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影响重大,即有多家媒体报道或有学者撰文评论;其次是报道内容相对详实,为分析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信息。

一、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的各种形式

农民工讨薪路径可以分为制度内路径和制度外路径两种。制度内路径讨薪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讨薪。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农民工讨薪一般可以通过向工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信访部门反映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制度外路径讨薪则泛指农民工不通过上述制度化途径而采取其他形式的维权行为。

在所研究的制度外路径讨薪的90个案例中,发现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所采取的形式可以概括为5种主要类型,即围堵式讨薪、创意式讨薪、自杀式讨薪、网上讨薪和暴力式讨薪,各类型的案例数量和所占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的各种形式

(一)围堵式讨薪

即农民工通过聚众围堵工地、建筑公司、政府、公共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以向企业或政府施压讨薪。在围堵式讨薪中,比较明显的特点是参与围堵的农民工人数较多,往往采取罢工、静坐、下跪、打横幅、与资方据理力争等非暴力行为,但在此过程中却容易升级为双方或与第三方之间的暴力冲突。2004年甘肃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属于典型的围堵式讨薪,约100名农民工前往房地产公司静坐讨薪,在此过程中与公司方人员发生冲突,进一步演变成双方人员的群殴事件,造成多人受伤。在2012年山西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中,山西运城80余名农民工围堵酒楼造成交通瘫痪,警方介入后与农民工发生肢体冲突,造成7名民警受伤。

(二)创意式讨薪

即农民工采取与众不同、颇具创意的做法通过博人眼球、引起关注来讨薪。创意式讨薪的形式五花八门,既有悲情式的“子女讨薪”“乞讨讨薪”,又有温情式的“贺卡讨薪”“接机讨薪”;既有时尚的“跳舞讨薪”“卡通讨薪”,也有恶俗的“裸体讨薪”“卖乳讨薪”。创意式讨薪一般采取较为温和的方式,形式“求新求异”,其目的在于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借由媒体和舆论的力量“把事闹大”,向政府和企业施压。创意式讨薪与自杀式讨薪有相似之处,都是通过一定行为引起社会关注借以施压,但创意式讨薪更为理智,几乎不会造成危害和损失。

(三)自杀式讨薪

学者徐昕曾对农民工自杀式讨薪进行深入剖析,这里借鉴他的观点,将自杀式讨薪定义为农民工通过自杀或摆出自杀姿态以“发出信号、祈求帮助、引起关注、形成压力、解决纠纷和保障权利”。④在自杀式讨薪中,有些农民工只是摆出自杀姿态,希望引起媒体、社会的关注,向政府和企业施压,尽管如此,施救和谈判过程也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有些农民工则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以生命为代价,“以死抗争”,由此引发的冲突往往程度激烈,结果惨烈。在2003年的山东农民工自焚事件中,徐某在讨薪过程中被殴,一时悲愤,在身上浇上汽油抱住包工头自焚,被严重烧伤。在2004年沈阳农民工吞药自杀事件中,七名农民工因讨薪未果而选择集体吞药自杀。在2015年河北女孩跳楼讨薪事件中,13岁少女在为父讨薪的过程中跳楼身亡。

(四)网上讨薪

即农民工以互联网为平台和媒介进行讨薪,如论坛发帖讨薪、微博讨薪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自媒体的兴起,一些农民工开始通过网络讨薪。被誉为“网络讨薪第一人”的张仲凡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在上门讨薪被打之后,张仲凡将自己的讨薪遭遇写成打油诗以“讨薪寒”的网名发表在微博上,受到网友的普遍关注,被多次转发,也引起了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当前,网上讨薪这一手段日益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2011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发布厅”,并开始启动通过微博帮助农民工讨薪的活动。欠薪农民工或其代理人只要上网发一条加有“豫法阳光关注务工人员讨薪”关键词的新浪微博,就有可能拿到被欠的工钱。

(五)暴力式讨薪

即农民工采取打砸、抢劫、杀人、绑架、纵火、爆炸等暴力手段讨薪。此处关于暴力式讨薪的定义与通常的理解有所出入,这里强调农民工的主观倾向,即有使用暴力的预谋或动机。在暴力式讨薪中,农民工或是因讨薪不成,或是因被逼无奈,都将使用暴力作为报复或胁迫的手段,抱着同归于尽的心理,将道德、法度乃至生死置之度外。与自杀式讨薪的“自虐”不同,暴力式讨薪是“虐他”,其目的并不在于获得关注、形成压力,而更加倾向于泄愤、报复,因而暴力程度更甚,社会危害性更强。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的王斌余杀人案具有代表性。2005年,甘肃省天水市农民工王斌余讨要工资未果,反遭谩骂和殴打,在绝望和愤怒之下,王斌余持刀连捅五人,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围堵式讨薪过程中也易发生暴力冲突,但与暴力式讨薪有着显著不同。首先,围堵式讨薪并未有使用暴力的主观倾向,一般采取静坐、下跪等非暴力的手段,而暴力式讨薪则经常伴随着有预谋或有准备的蓄意行为,常常在讨薪时携带刀械、炸药、汽油等,一旦讨薪不成就会采取极端手段,发生暴力事件的概率更高。此外,围堵式讨薪中即使引发了暴力冲突,往往也是程度较轻的肢体冲突,造成人员重伤致残、死亡的案例极少,而暴力式讨薪一旦发生,就很可能酿成恶性犯罪事件,有时甚至会威胁到其他民众的生命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在选择制度内路径或制度外路径的各种方式时,农民工经常会同时或先后采用多种方式,当一种方式无效时,会根据情境采取其他方式,直到讨薪成功或无奈放弃。

二、影响农民工讨薪两种路径选择的各种压力

农民工对讨薪路径的选择,受到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组织环境的各种压力,从而对他们究竟是选择制度内路径还是制度外路径产生影响。(如图1所示)

图1 影响农民工讨薪两种路径选择的各种压力

(一)经济环境压力

从农民工所处的经济环境来看,由于其经济基础薄弱,从事的又多是技能要求不高且工资较低的行业,因此在遭遇欠薪时,农民工往往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时空压力和成本压力。

首先,很多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食不果腹、居无定所,有时自己或家人还承受着病痛的折磨,急需讨薪“救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

其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一般来自外地农村,讨薪过程中可能需要往返两地并自付交通费,而且按照建筑行业的惯例,农民工工资一般集中在夏收、秋收、年底发放,不少农民工会于此时返乡,一旦被拖欠工资,农民工又着急回家收粮耕种,或者为了谋生而继续工作,这样讨薪农民工承受着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压力。

最后,还有成本压力,这里的成本主要是指金钱成本,“家无恒产”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须要考虑讨薪的成本。经济环境造成的各种压力迫使农民工选择快速有效而又成本低廉的方式进行讨薪。对于农民工来说,制度内讨薪有时要耗费更多的时间,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而结果可能得不偿失。据《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的调查分析,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从劳动监察到劳动仲裁再到诉讼等所有程序,农民工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费用,花费时间至少是11~21天。⑤

上述经济压力会使得农民工倾向于放弃等待时间长、经济成本高、还需要来回奔波的制度内讨薪路径,而选择成本低、见效快的制度外讨薪路径。

(二)组织环境压力

从农民工所处的组织环境来看,农民工在讨薪时会面临群体压力。

一方面,很多农民工外出打工一般是与亲戚或同乡一起,形成一个彼此帮扶的小团体,由其中一人作为“带头人”召集其他农民工一起工作。如果被拖欠工资,其他农民工会找“带头人”,由“带头人”作为农民工代表前去讨要。“带头人”的角色实际上承担着很大的群体压力,2008年发生的农民工绑架讨薪事件便是如此,作为“带头人”的农民工在其他农民工的催逼之下,在多次找包工头讨要未果之后绑架其家属,最终拿到工资分发给其他农民工,而该农民工也因犯罪入狱。

另一方面,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在讨要工资时也会自然形成一个组织化程度不高的群体,这种群体也会对每一个成员产生压力,使其愿意为实现群体的一致利益而牺牲。

(三)社会环境压力

从农民工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会面临着守法压力和道德压力,它们会促使农民工倾向于选择合乎法律和道德的制度内路径进行讨薪。

在守法压力方面,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这样的环境下,农民工讨薪时承担着守法压力,必须要考虑到其方式是否合法,一旦违法就要受到相应处罚。例如,在17个自杀式讨薪的案例中,有两例明确提到讨薪农民工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罚。

另一方面,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崇尚以和为贵。在当代,党和国家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针,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工讨薪无疑承担着道德压力,有些方式虽然不违法,但却与人们的道德观念不符。在2006年“卖乳讨薪”事件中,有些市民对这种行为表示谴责,认为是对女性的侮辱。

可以看到,经济环境和组织环境的压力与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是相互对抗、相互抵消的。当守法压力、道德压力大于生存压力、时空压力、成本压力和群体压力时,农民工更容易选择制度内路径来讨薪;反之,当生存压力、时空压力、成本压力和群体压力之和大于守法压力、道德压力时,农民工更可能选择制度外路径来讨薪。

三、农民工讨薪的路径选择过程

农民工对讨薪路径和方式的选择,往往经历了一个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农民工讨薪的路径选择过程

最初,当被拖欠工资时,很多农民工的第一选择往往是忍。为了保住工作岗位,农民工不愿轻易与雇方撕破脸皮。以建筑行业为例,虽然国家早有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但在实际情况中,建筑农民工通常只有在工程完成之后,才能拿到所有工资,对于这一“传统”,很多农民工只能选择接受,不然就要失去工作,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每到年末农民工讨薪冲突就会集中爆发。而这样的忍让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对后期农民工的讨薪路径选择产生不良影响。一方面,忍耐时间越久,被拖欠的工资就越多,就更难以承受已投入成本的损失,因此,在容忍到一定程度之后,农民工很少会放弃讨薪,反而愿意为讨薪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生命;另一方面,长期的负面情绪积累,也容易使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酿成愤而自杀、激情杀人的惨剧。

当忍无可忍之时,农民工会采取讨薪行动。此时,农民工面临两种讨薪路径选择,即制度内路径和制度外路径。人们往往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和缺少相关知识,很少会通过制度内路径去讨薪。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在我们所研究的选择了制度外路径讨薪的90个案例中,有18个案例明确提到了农民工曾向相关部门举报、上访,占到案例总数的2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可以寻求的制度内的途径主要有向工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信访部门上访、向法院起诉等。其中工会调解属于社会救济,法院起诉属于司法救济,其余几种均属于行政救济。在对上述18个曾采取制度内路径讨薪的案例进行分析之后,会发现寻求行政救济的远比寻求司法救济的比率高。在这18个案例中,有4个案例涉及农民工向法院起诉未果或未执行,其余14个案例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信访局上访或向政府机关反映情况。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正常的讨薪程序一般包括向所属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立案、移交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等程序,每级程序还要经过调解、申请与受理等环节,周期之漫长,程序之复杂,让农民工很难坚持到起诉阶段;第二,法院起诉要付出更多的金钱成本,这使本来就没有工资收入的农民工望而却步。

最后,在制度内路径讨薪失败后,很多农民工会转而选择制度外路径的各种方式继续讨薪。在上述18个案例中,有12个案例中的农民工在制度内路径讨薪失败后,选择了制度外路径讨薪方式继续讨薪。

同时,也存在着另外两种选择过程,一种是先选择制度外路径讨薪,失败后再选择制度内路径;另一种是同时选择制度内和制度外的路径,双重施压。在上述18个案例中,有6个案例是同时选择了制度内路径和制度外路径,或在选择制度外路径失败后再选择制度内路径。

四、制度外路径各种讨薪方式的成本、收益与风险

农民工对制度外路径各种讨薪方式的选择,并不是缺乏理性的一味“把事闹大”,而是会理性地权衡成本、收益和风险,希望在所处情境下以最小的成本和风险获得最大的收益。从现实案例分析,制度外路径的各种讨薪方式在成本、收益和风险上有一定差异。

从成本角度分析,网上讨薪和创意式讨薪的成本最低,既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时间金钱成本,也不存在因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潜在成本;围堵式讨薪次之,同样不需要太多的成本即可实施,而且“法不责众”的心理可能会降低农民工对该策略的风险预期;自杀式讨薪的成本较高,因为农民工要承担自身人身安全的风险以及可能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处罚的潜在成本;暴力式讨薪的成本最高,可能要承受因犯罪而带来的刑事处罚。

从收益角度分析,在所收集的案例中,网上讨薪的成功率最高,为83.33%;其次是围堵式讨薪,成功率为65.63%;再次是创意式讨薪和自杀式讨薪,成功率均为50.00%;最低的是暴力式讨薪,成功率仅为16.67%。(见表2)

表2 制度外路径各种讨薪方式的成功率

从风险角度分析,创意式讨薪和网上讨薪不太容易引起激烈的冲突,但其余三种方式引起激烈冲突的可能性非常大。在17个自杀式讨薪案例中,有6例涉及到人员伤亡;在41个围堵式讨薪案例中,导致暴力冲突、致人伤亡的就有30例,其中有5例还涉及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在6个暴力式讨薪案例中,有3例发生了恶性杀人事件。在围堵式讨薪所引发的暴力性冲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恶意欠薪的建筑公司蓄意或雇人对围堵的农民工单方面进行打杀,在41个围堵式讨薪案例中,有10个案例被描述为农民工遭群殴。例如2005年发生的河南百余人围殴民工血案,当时正值河南两会期间,在郑州一小区门口讨薪的多名农民工被一百多人手持武器砍杀围殴,酿成血案,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五、不同时期农民工制度外讨薪路径的差异分析

对不同时期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的各种方式进行纵向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变化。以2010年为分界,把近14年的案例分成2003年至2009年以及2010年至2017年两个时期。对比前后两个时间阶段,可以发现有三个较为明显的变化。(如图3所示)首先,创意式讨薪明显增加。在第一个时期,创意式讨薪有4例,在第二个时期有15例。其次,自杀式讨薪明显减少。第一个时期内有11例属于自杀式讨薪,在第二个时期仅有5例。最后,网上讨薪出现并增加。在第一个时期,网上讨薪仅有1例,在第二个时期则有6例。而在两个时期中,围堵式讨薪与暴力式讨薪的数量变化并不明显。

图3 不同时期农民工制度外讨薪路径的选择差异

对于上述变化,可以作出以下两个方面的解释。

第一,从整个社会环境来看,网络的逐渐普及、新闻媒体的发展以及自媒体的出现,拓宽了农民工在讨薪时的策略选择宽度。在最初农民工讨薪问题出现时,新闻媒体尚不关注,面对欠薪,农民工基本上是依靠自身和群体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2000年,“农民工全城围堵工头”的新闻使公众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03年,“总理讨薪”事件使得农民工讨薪问题引起了媒体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民工也开始意识到可以借助媒体和政府的力量向建筑方施压,而如何引起媒体的关注呢?自杀式讨薪是农民工首先想到的选择。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的逐渐普及,求新求异的网络文化也迅速流行起来,此时比起频繁发生的“跳楼秀”,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创意式讨薪更能引起媒体的关注。随着自媒体的兴起,借助论坛、微博等平台,农民工可以直接向公众倾诉、向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工制度外讨薪策略的选择宽度是逐渐增加的。

选择宽度会对农民工的路径选择及其结果产生影响。当选择宽度小时,农民工采取极端化、暴力性方式的可能性较大,由此导致的冲突往往程度激烈。当选择宽度大时,农民工更加倾向于采取成本、风险更小的方式,因为在有所选择的情况下,农民工可以尝试不同策略,最优先的选择自然是成本小、风险低的方式,由此引发的冲突程度往往较轻。之前已经分析过各种讨薪策略的成本问题,在此不再赘述。这里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自2002年出现农民工跳楼讨薪事件之后,自杀式讨薪事件的频发导致政府对此类行为逐渐采取强硬措施,近年来各地都出现多起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跳楼讨薪行为进行处罚的事件,可见自杀式讨薪的成本已经明显增加。

第二,从农民工主体来看,农民工的代际结构变化也可以解释上述差异。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监测调查,在所有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即1980年之后出生的外出农民工的比例超过了一半,占到58.4%,说明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⑥新生代农民工在很多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首先,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的更多,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也更强,面对欠薪更不愿意“忍”。其次,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对剥夺感更强。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出生在城市,或在年纪很小时就进入城市工作,因此对城乡差距更敏感,不公平感更强,在面对欠薪时,可能会更容易产生愤懑、仇恨、报复等负面情绪,从而在讨薪时采取暴力性的行为。最后,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在业余时间安排上,新生代农民工经常上网和看电视的比例分别占46.9%和52.1%,说明网络对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很大影响,相对于老一代,他们更能接受网络信息和文化,更会使用网络这一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创意式讨薪、网上讨薪增加的解释。

六、结论与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选择制度外路径并非是“胡搅蛮缠”,而是在一定情境下在权衡利弊后作出的理性选择。因此,要引导农民工的行为合法化、合理化、向制度内回归,必须要改善农民工所处的讨薪情境,促使农民工更倾向于选择制度内路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两个方面作出重要调整。

(一)调整相关政策导向,将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首要目标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相继出台了多项整治政策。早在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就指出,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拖欠工资现象严重,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⑦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⑧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下文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了治理目标,即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

但上述政策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维护社会稳定上,这种导向可能会对农民工的讨薪路径选择产生负向激励。2006年出台的《意见》指出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⑪2010年下发的《紧急通知》的背景是“最近在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因企业特别是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⑫2016年出台的《意见》再次强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⑬上述政策文件无一不在强调社会稳定问基本无拖欠。⑩从政策文本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重视,政策措施日益详尽具体。题,地方政府在问责压力下,在处理讨薪事件时也必须将稳定放在第一位。这样一来,一旦农民工采取自杀式讨薪、围堵式讨薪等制度外讨薪策略时,为了维稳,地方政府会采取各种手段迅速解决问题,尽量满足农民工的要求。长期下来,就会使农民工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认识,进而促使其更多地选择制度外讨薪路径。因此,必须要调整相关政策的导向,将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首要目标,真正从维护农民工权益出发切实解决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二)畅通制度内讨薪渠道,强化守法压力和道德压力

要减少因农民工制度外路径讨薪所引发的群体性、暴力性冲突,就必须要畅通制度内讨薪路径,促使农民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讨薪,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通过上述对农民工讨薪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到来自经济环境和组织环境的各种压力会促使农民工倾向于选择制度外路径讨薪,而社会环境中的守法压力和道德压力会促使农民工选择制度内路径讨薪。因此,在构建制度内讨薪机制时,应当注意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尽量减小农民工面临的生存压力、时空压力、成本压力和群体压力。首先,考虑到讨薪农民工面临的生存压力,可以由劳动部门或工会提供讨薪补贴金,保障农民工在讨薪期间的基本生活。在2007年发生的“太太讨薪队”事件中,云南省总工会就曾为每位“太太”提供了500元的赞助款。其次,针对农民工在讨薪时面临的时空压力和成本压力,主要还是要对当前的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应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降低制度化讨薪成本,要提高效力,加强执行,增强制度化讨薪的有效性。具体来说,行政救济虽然费用较低,但其效果在某种程度上不如司法救济,当前有关政府部门在处理农民工讨薪问题时,仍然存在相互“踢皮球”的现象,对此,应当对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划分,避免相互推诿。司法救济虽然效果较为明显,但费用较高,对此可以由社会团体如公益律师团提供法律援助,还可以开设“绿色通道”,暂免或由被告方垫付费用。上述两种救济都存在程序繁琐、处理僵化的问题,这需要简化流程,提供灵活的处理方案。

另一方面,要加大农民工的守法压力和道德压力。首先,政府应当降低对暴力式讨薪、围堵式讨薪的容忍度,出台相关制度政策,一旦发生群体性、暴力性冲突,要及时依法处理,施以相应处罚,提高违法讨薪成本。其次,还要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增强农民工的守法意识和道德素养,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

[注 释]

①《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课题组,韩俊、汪志洪、崔传义、金三林、秦中春、李青:《中国农民工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总报告》,《改革》,2009年第2期,第5~27页。

②③ 国家统计局:《2015年农民工监测质量报告》,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4/t20160428_1349713.html。

④ 徐昕:《为权利而自杀——转型中国农民工的“以死抗争》,《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5辑,中国财经出版社,2008年,第268~318页。

⑤ 张燕、石毅:《〈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出炉讨薪成本知多少:至少三倍于收益》,《中国就业》,2005年第7期,第37~38页。

⑥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研究课题组:《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数据》,2011年第4期,第68~70页。

⑦⑪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6668.htm。

⑧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12/22/content_6628.htm。

⑨⑫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0-02/05/content_6622.htm。

⑩⑬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19/content_5034320.htm。

责任编辑:路 曼

F244

A

1008-4479(2017)04-0080-09

2017-04-20

国家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公共领域冲突管理体制研究”(13AGL005)阶段性成果。

常 健(1957-),男,天津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冲突管理和人权理论;

王 雪(1991-),女,河南太康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治理与冲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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