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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共同福祉到新型乡村共同体的重构

2017-07-05王芳邓玲

理论导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王芳+邓玲

摘 要:有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是对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过程哲学和中国哲学思想的融合与超越,其坚持整体主义发展观,并将实现共同体的共同福祉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以及工业化、市场化的持续渗透,传统乡村共同体日趋衰落,新农村建设面临集体共同体意识弱化、乡村社区文化式微、生态环境污染等困境。借鉴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构建政治民主型、绿色发展型、农民尊重型、社区繁荣型和农业现代型“五型合一”的新型乡村共同体模式,有助于全面推进中国的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有机马克思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同福祉;新型乡村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6-0059-06

在国家政策和农民追求幸福的共同力量下,人们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模式日益清晰。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虽取得了巨大成绩,生态环境却遭遇了严重破坏,“垃圾村”“癌症村”的报道频繁见于新闻媒体;依靠地缘、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传统乡村共同体因“空心化”而面临终结的风险。那么,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拥有健康的生态环境?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重构新型乡村共同体?有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理论范式,融合了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过程哲学和中国哲学的思想,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传承与丰富,主张杰佛逊式社会主义,倡导惜物主义,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对立,重视有机整体主义的发展观。[1]其符合我国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亦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契合。鉴此,本文基于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探讨其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意义,寻求破解当前新农村建设中所存问题之道。

一、有机马克思主义:一种发展观的新范式

(一)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生态危机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反思

1.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由来。现代发展观受到现代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影响,认为发展经济是硬道理,GDP的高速增长能够解决以往困扰人类的所有重大疑难问题,自由和平等一定能够得到实现。[2]然而工业化以来,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肆意攫取以及毫无节制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导致社会经济进入到了不可持续的极限状态,自然资源趋紧、生态灾难频发,人们逐渐意识到一味追求GDP的片面增长不仅不能解决困惑人类的疑难问题,反而导致了更为严重的生态危机。为了应对全球社会问题和生态危机带来的灾难,人类不得不改变“GDP至上”的发展观,转向一种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发展观。这是有机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现实原因。

有机马克思主义以探索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和实现共同体的共同福祉为出发点。该理论首先兴起于美国思想界,后来传播至中国,主要代表人物有小约翰·柯布、菲利普·克莱顿、贾斯廷·海因泽克、王治河等人。其中克莱顿和海因泽克率先提出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概念,认为有机马克思主义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过程哲学以及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结合。柯布则指出,“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家都认为自己是科学的,在当代科学范式中,有机论正在替代机械论。马克思主义需要立足于当代的后现代科学,而不是一种过时的现代科学,因此我们呼吁‘有机马克思主义。”[3]216-220这段话阐明了有机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学科背景。

有机马克思主义同时是与中国学者互动的产物。王治河等人与柯布共同创建了旨在推动全球生态文明的中美后现代发展研究院,并联合中央编译局、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功举办了“生态文明国际论坛”,该论坛先后举办了8届。这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中国学者参与人数最多的生态文明论坛之一。后来越来越多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发现,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和过程哲学与马克思主义深度契合,又进一步激发和促成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与发展。[1]不过,有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仍处于成长过程之中。

2.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意涵。(1)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平,追求共同体的共同福祉。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必将给全球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最终危及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此,有机马克思主义从整体的维度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富分化和分配制度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三个核心宣言:资本主义正义并不公正、自由市场并不自由、穷人将为生态破坏付出沉重代价。[3]59首先,资本主义的正义在本质上是非正义的。马克思主义主张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思想是一种正义的分配理论,而资本主义的正义分配理论则按照“各尽所愿,按市场分配”的原则进行,社会中的个体是否能够得到回报以及得到多少回报完全取决于市场。其次,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并不自由。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所谓“自由市场”主要是针对主导市场经济体系和上等阶层的群体而言的,对于日益贫困的底层民众来说却是一个被剥削、受压榨的奴隶市场。最后,穷人将为生态破坏付出沉重代价。生态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富人非理性的生活方式引起的,穷人则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富人少但占据着社会的大量财富,导致大多数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有机马克思主义主张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改革,通过有机教育让人类共同体公正地分配资源和享有权力,实现共同福祉。(2)倡导惜物主义,反对消费主义。有机马克思主义对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主义行为予以坚决反对,提倡敬畏自然、顺意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在有机马克思主义看来,消费主义把消费视为人生快乐、自由和幸福的重要标志,把对物质财富的无限占有和无节制消费的追求作为人生发展的唯一信念。这不是文明的消费观,更不是科学的发展观,必然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和社会问题。鲍德里亚认为消费主义的消费不在于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在于对不断被制造、被刺激出来的那种欲望的满足,非理性消费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严重的弊端之一。有数据显示,目前人类的消费水平已经超出世界资源可持续消费水平的30%,有85个国家不得不通过消耗其它生态存量来弥补现有物质的短缺。有机马克思主义代表一种抵制极端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发展观,主张敬天惜物,反对以满足个人贪欲、虚荣心为目的的过度消费。(3)强调整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就如何处理这一对基本关系,有机马克思主义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极端观点,主张有机整体主义,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深度生态的”。[4]整体主义把人、自然、社会以及内部各要素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整个世界形成一个动态发展的生命共同体,因而尤其需要关注其在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为此,必须变革资本主义制度,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把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由GDP的增长转向绿色GDP的发展,并把整个生物圈的共同繁荣摆在首要位置。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部分构成整体,然后再構成更大的整体,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甚至一个国家都是一个共同体,但不论哪个层面的共同体,都能发挥一些个体或集体所不具备的功能。

(二)追求共同体的共同福祉: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基本原则

1.为了共同福祉。目前全人类皆面临着生态失衡、土壤退化、资源短缺、公共安全等危机,如何有效解决这些危机?面对气势汹汹的恐怖势力、民族之间的明争暗斗等问题,又该如何应对?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前所未有的文化问题和发展问题。而破解这些难题的有效方案,就是要把人、自然、社会视为一个有机共同体,树立大局观、整体观和发展观,把实现共同体的共同福祉作为我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的目标。当前世界大多数国家主要为该国最富有的人创造财富,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美国超过80%的财富掌握在20%的人手中,最穷的40%的人口仅占0.3%的社会财富,这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

2.有机的生态思维。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共处一个生物圈的其它物种之间保持平衡协调时,才能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人类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评判与利益诉求来制定计划和采取行动,而把异己的事物作为实现自身利益的资源。当人类因不合理的行为导致生态危机并影响到自己正常的生存和生活时,才会去反思过去的行为是否合理与科学。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倡生态思维,认为现实社会应该是一个有机共同体而不应当是原子化的、碎片化的集合体。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是所有自然生物的生命集合体,有其内在的核心价值。当然,相异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也会影响到共同体内部要素的特性,进而影响到共同体成员的生活。可见,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维融合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思想,正如物理学中的原子论与自由个人主义的融合一样。[6]

3.注重社会公平。富人创造的经济体系给他们带来了巨大财富,却使大量的人口生活在社会底层。当然,富人也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有些富人也会为社会的进步积极奉献自己的力量,如支持环保事业发展、给慈善事业捐款等,也有的富人为保持自己的特殊地位而希望继续维持原状。为此,有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的贫富分化和不公平的分配制度进行了深刻批判,主张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多元正义观,并把各种与评估行为公正与否的相关要素纳入进去,进而实现现代社会及后现代社会的公平发展。

4.长远的整体视野。“长远的整体视野”作为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一项实践原则,与我国“五大发展理念”之绿色发展有着共通的内在意涵。所谓长远的整体视野,主要是用整体性的思维做系统性规划,凸显发展的高效性、可持续性,既重视眼前利益,更重视长远利益。当人类缺乏长远的整体视野而用短浅的眼光看待经济增长时,“就会无视GDP增长过程中的血泪与痛苦”。[7]随着地球资源的日趋减少,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在地球资源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今天开发消耗的越多,子孙后代能够开发和利用的资源总量就越少;某个民族或地区开发消耗的越多,其他民族和地区开发利用的就越少。为此,必须树立长远的整体视野,坚持协调发展。

二、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衰落: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对中国农村发展现状的解析

(一)乡村共同体: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理论阐释

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突出共同体的概念,关注共同体成员的生命健康、生活质量和发展状况,为了共同福祉,主张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分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应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而要把自然环境的福祉与人类社会的福祉等同视之。由于人类社会与大自然共处于一个共同体,人的未来命运与生态环境是紧密相连的关系。因此,必须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利用。透视中国社会发展现状,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而绝大部分贫困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富裕的人口则相对集中在城市。基于此,西方学者曾建议“把农民从农村弄出来,让他们进入城市从事高收入的工作,就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有效方法”。事实证明这一方法在我国不灵,也不可行。要破解“三农”问题、提升农民获得感,加强对乡村共同体的治理并有序推进“精准扶贫”战略才是理性选择。

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把共同体的共同福祉视为自己的核心原则之一,坚持一种整体主义的视角,认为当个体置于共同体内时,个体对共同体的认知情感和对发展现状的反思精神才能得到培育、生长和发展。在有机共同体框架内,人的独特价值体现于人的创造能力、生存经验和人际关系所具有的特殊价值,人类与自然是一种多向的合作共生关系而非单项的主导关系。这不同于人类中心主义,也不同于生态中心主义,而是对这二者的超越。如果没有这一共同体,人会逐渐失去正义感和归属感,进而导致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

然而,当前农村的现状是,由于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复合作用,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导致农村人口数量减少、邻里关系陌生化。这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加快发展,却不利于传统乡村共同体的持续发展。而传统乡村共同体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其是具有关联性的人群平等共处、利益共享、和谐共生的生活状态。后现代生态经济学家柯布对现代经济的“GNP崇拜”“发展癖”等现象予以了深刻批判,并认为应把“农民的福利、乡村社区的繁荣,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共同体的健康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8]这是一种现代文明的发展观。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尤其需要关注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民的健康幸福、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而传统乡村共同体能够成为这一目标实现的载体,因为乡村共同体建设把农村与农村生态的“共同福祉”摆在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位置。

(二)新农村建设的困境与挑战: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现实考量

我国新农村战略实施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并未随之提升。症结何在?有机马克思主义突出共同福祉的重要意义,主张构建“富有创造性的、爱心的、平等的、尊重多样性的、精神富足的”[9]有机的乡村共同体。囿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民的集体认同感不强,传统乡村共同体日趋衰落,村民失去了以往支持他們生产生活的熟人网络,走进了一个充满风险的市场和陌生人的社会。这是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的重要阻力。

1.以集体认同感为基础的共同体意识弱化。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民公社制度被“终结”了。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的融生产功能、经济功能、社会管理功能于一体的乡村共同体逐渐衰落,导致农业生产效率和市场适应性低下,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感下降,集体组织长期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乡村治理体系趋于瘫痪。当前留守农村居住和生活的多数是老人、小孩和妇女,“空心村”“空壳村”“空心化”在农村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以集体认同感为基础的共同体意识弱化是导致这一现象产生的内在原因。工业化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改变了农村落后的面貌,同时也加速瓦解了传统乡村共同体。

从东部到西部,从平原到山区,由于集体意识的弱化导致乡村共同体应有的内涵模糊和正常功能消失,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严峻挑战。农民彼此间的熟悉感、信任感下降了,农户与农户间互帮互助的合作关系日益淡漠,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农村呈现出“原子化”“碎片化”状态。在一些地方,乡村关系危机四伏,农村社区治安混乱,乡村灰恶势力乘虚而入。无论是传统的“家族共同体”“村落共同体”,还是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行政共同体”,尽管也都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但起码能够让村民从中感受到“集体共同体”所带来的安全保障和亲密情感。[10]乡村共同体的衰落增加了人们生产生活的不确定性风险,为此,需要加强对农村社区的治理,以增强村民对集体共同体的归属意识和责任意识。

2.以互助合作为基础的乡村社区文化式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乡村互助合作组织是指在农村地区由农民组织、自愿参与,主要以实现和维护农民自身利益为目的的一种非政府组织,具有自治性、草根性的特征。由于互助合作组织在农村社区内运行,它有助于国家政策在社区的高效落实。但是当前不少地方的互助合作组织已经名存实亡,以互助合作组织为基础的乡村社区文化日渐式微。本世纪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近年来又提出推动生态文明向农村落地的号召,但现实均与国家的政策目标存在一定距离,而乡村社区文化式微是其重要原因。

在取消农业税之后,广大农村地区呼唤一种“服务型”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结构,“能人治村”“富人治村”是农村社会对村集体组织弱化的自主调适与应对。在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推力下,农村大量人口纷纷流向城市,并且已由当初的个体流动转向家庭式流动,这是“空心化”现象产生的关键原因。在此背景下,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下降,家庭正常保障功能弱化,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农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安全方面的需求必须通过外在的互助合作组织来满足。然而,农村产业空洞,农民经济能力有限,农村精英人士进城,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的建立与正常运行已经相当困难。[11]

这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农户关系的淡漠和乡村文化的衰落,进而导致村民对乡村事务不关心、不参与。他们逐渐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遇到不公事、不平时,没有人会愿意站出来主持公道。这也是农村社会安全事件、非理性群体事件增多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大力支持和维护乡村互助合作组织的有序发展,让农民平等地享有发展机会、享受社会成果、分担社会责任,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主体作用。

3.生态环境恶化,环境问题加剧。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在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有力贡献,同时也加剧了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世界银行将农村的工业污染作为仅次于城市水源污染和城市大气污染的我国三大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之一。[12]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基本特征是: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同在,内源污染与外源污染相互影响,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叠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影响已经由点扩散到面、由局部拓展到整体。

一是农业面源污染。农业污染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来源,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原因是农户行为。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业源化学耗氧量(COD)排放总量为1204万吨,约占全国化学耗氧量的47.6%。其中,农业源氨氮排放总量为83万吨,约占全国氨氮排放总量的31%;畜禽养殖排放的COD约占农业源COD排放总量的96%,占全国COD总量的比例高达45%。[13]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未经过任何加工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湖泊,导致农村地域水体的富营养化,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

二是乡村工业污染。上个世纪末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然而,许多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因布局分散、生产技术落后,“高能耗、低效益”的传统模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工业生产中排放出大量的污气、污水和固体废弃物不仅污染生态环境,也危害到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乡村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已经接近或超过50%。[14]同时,城市责令关闭、停产的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了乡村,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

三是农村生活污染。农村生活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农村生活垃圾的产量、积存量呈逐年递增之势,“垃圾村”在各地农村均有存在。据调查,农村每年的垃圾总量在2.8亿吨左右,其中大约45%为露天堆放,由此导致每年的耕地损毁面积达13.3万hm2以上。新型城镇化以来,农村人口居住由分散走向集中,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日益显现,农村每年的生产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人粪尿年产生量约2.6亿吨。农村生活污水绝大部分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塘、沟渠。一些地区虽然已建成专门的垃圾和污水处理场(厂),但因乡镇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行费用较高,未能做到正常运营。

4.群体分化现象突显,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改革开放以前,农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拥有相同的地位,具有明显的同质性。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出现了大规模的跨产业、跨地区的社会流动,农民群体内部开始分化,职业农民与身份农民逐渐分离。农民身份发生变化以后,作为农村集体组织中的一个阶级整体逐渐分化为多个阶层,并且每个阶层在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上各不相同。即便是同一阶层中的群体,他们在经济收入、生活水平、住房条件等方面也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性,像乡村企业家、私营企业主、乡村干部因占有较多的社会资源,他们在当地拥有较高的声望和地位;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体相对贫困,生活水平较低,这类群体要么体能较差、要么缺乏技能,因为有能力的或是青年群体基本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民群體的严重分化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此,更有必要实现乡村社区的共同福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这是加剧农村群体分化现象的重要原因。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居民享受比例最高的是医疗保险,约占40%;其次是养老保险和其子女的教育救助,分别为8.3%、5.4%。这意味着农村90%以上的老年群体的衣、食、住、用、行只能依靠自己或家人提供保障。农村居民中能够享受到的最低生活保障、贫困救助与救济以及其他福利的比例都很低,均不超过3%。因突发性事件或事故而陷入贫困的村民,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够从政府中得到少量帮助。[15]

三、重构新型乡村共同体:有机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如上所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乡村共同体衰落、乡村社区文化式微、生态环境恶化、群体严重分化等。有机馬克思主义坚持整体主义,追求共同福祉的有机发展观,对我国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启示意义。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构建“五型合一”的新型乡村共同体,有利于增强农村的吸引力和农民的凝聚力,避免“空心化”趋势蔓延,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加强乡村社区治理,构建政治民主型共同体

如何重建乡村社会秩序与创新基层社区管理体制一直以来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过去相比,现在我国的乡村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乡村居民的职业、利益、地位和价值观等方面明显分化,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的熟人社会逐渐演变为半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传统乡村共同体的同质性在减少,异质化在增多。然而,地方政府与乡村社区之间仍然保持着严格的科层体系,村民委员会被严重“行政化”了。随着“村财乡管”及村干部财政补贴制度的实施,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乡村社区的直接控制,村委会的行政化色彩愈加浓厚,至于国家政策在农村社区的具体落实情况,很多村民完全不知,这违背了民主、平等的社会主义要求。社会发展形势要求加强乡村社区治理,创造一种民主与平等的政治环境,构建一个“人人享有必要的机会和资源”以及人们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特殊能力和权利”[16]的政治民主型共同体。

一是强化村民的现代公民意识,深化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当前不少农村居民的价值观、发展观以及人格观依然落后,他们普遍缺乏理性的法治观念、清晰的责任意识和独立的主体人格。因而培养具有现代理性的乡村公民是构建政治民主型共同体的前提,实现农村现代化更需要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政治公民和具有理性行为能力的村民。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让村民参与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管理体系中来,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二是整合多方力量,推进乡村“善治”。善治其实就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民主治理,农村社区的善治则要求政府与村民合作共治。如今乡村社区异质性较强,亟需一种共同体意识和民主观念来增强社区的向心力,实现差异与共识的良性互动。构建政治民主型共同体,就是要整合基层政府、村委会、乡村精英、村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推动村落的民主政治发展与和谐稳定。[17]

三是平衡好基层政府与村集体之间的关系。农业税取消以后,基层政府的权力日益凸显,村集体组织的行政功能逐渐弱化。因此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给予村集体组织一定的自治权,发挥他们在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这也是实现“四个民主”、维持农村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力量日趋多元化,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是其中最重要的两股力量,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平衡协调好他们在权力与职责、权利与义务中的关系,是实现“1+1>2”效果的关键。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发展型共同体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作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底色”要求。构建绿色发展型乡村共同体,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绿色发展型共同体以绿色文化为背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实现人、自然、社会的共同福祉为目标,由绿色规划、绿色产业、绿色景观等硬环境以及绿色文化、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意识等软文化构成,[18]譬如保护生态环境的低消耗、高产出的生产行为以及勤俭节约、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的日常生活行为等。

绿色文化的建设,关键在于农民的生产生活、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为此,首先要强化绿色意识。通过宣传标语、新闻广播、网络媒体以及“农村文化礼堂”等形式加强对生态文明政策的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绿色意识,增强村民对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形成“人人都是环境卫士”的整体氛围。其次要规范绿色行为。把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践行绿色文明凝聚成一种社会风气,引导村民从自己做起,从生活小事做起,节约一滴水、一粒米、一张纸,不乱砍滥伐、不过度放牧、不乱倒垃圾等。再次是倡导绿色消费。在农村,过度消费已经成为不少农民自我表达与自我认同的主要方式,过去勤俭节约、循环利用的观念逐渐淡漠。为此必须扭转追求新产品、淘汰旧产品、炫富攀比的消费观,倡导勤俭节约、循坏利用的绿色消费观,形成“自然”与“自我”并重的生态观。最后是鼓励和支持乡村绿色文化事业的发展,以满足村民的文化需求为着力点,拓展乡村生态文化的发展空间,深化村民对绿色共同体内涵的理解和认同。

(三)培育社区组织和社区文化,构建社区繁荣型共同体

城市化以来,“空心村”“空壳村”逐渐成为乡村的代名词,乡村社会由共同体状态演化成“空心化”状态。实践证明,农村“空心化”既影响到农户家庭的和谐幸福,导致亲戚邻里关系的疏远,也影响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个体生活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其发展依赖于共同体的繁荣。当然,一个繁荣的社区不仅要解决农村的穷、农民的苦,还要形成互助友好、尊重差异和文化丰富的共同体氛围,当农民生活于这种共同体内时才能够迸发出全新的创造力,他们才会安居乐业并扎根于农村。而培育社区组织和社区文化,正是构建繁荣型社区的重要载体。

第一,重视对农民的关怀,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更注重农村社区的内涵建设和“内生式”发展,这是构建繁荣型社区的必要条件。“内生式”发展是把农民视为社区治理的主体,调动农村群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意识的提高。当农民意识到自己才是共同体建设的主体,共同体能否繁荣与个体息息相关时,方能有效激发他们建设共同体的活力。

第二,培育乡村互助合作组织,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没有共同的经济活动和集体的利益财产,就没有共同的利益交集,这时村民就会逐渐失去参与村庄治理的动力,整个村庄只有“私”,没有“公”;只有个体,没有整体。乡村互助合作组织能有效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该组织采取市场运行机制,以自愿参与、民主管理、相互监督、平等互利为原则,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為目标,以塑造村民的现代合作精神、契约精神、职业伦理为导向,最终促进乡村共同体的繁荣发展。[17]

第三,发展乡村社区文化,增强村民对社区文化的认同。当前农村社区建设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文化,导致村民普遍缺乏对外来文化的辨别能力和对家乡文化的认同。为此,首先要发挥乡村精英和知识青年的力量,传播先进的文化思想和价值理念,提高村民的文化主体意识。其次要搭建社区文化宣传的公共平台,可以采取“文化礼堂”的形式,加强村民之间的文化互动,加深他们对社区文化的了解与认同。最后是定期开展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塑造新的乡村文化传统,激发农民的文化自觉意识。[19]

(四)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构建农民尊重型共同体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他们渴望享有公平民主的政治权利、平衡发展的经济权利、平等地位的社会权利等。新形势下,国家树立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人本理念。然而,许多地区的农民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他们经常被视为微不足道的“草民”、人微言轻的“小民”、俯首贴耳的“臣民”。[20]这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不符合有机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整体发展观。

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民主、公平正义是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为此我们必须尊重农民、关怀农民。受西方现代性的影响,与土地打交道的农民同“贫穷”“落后”“自私”交织在一起,长期以来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他们甚至希望通过“城镇化”“市场化”的力量“消灭农民”“终结农村”。这是对农民的不尊重、不厚道,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要从根本上扭转对农民的态度,应彰显“农民的价值与政府官员、医生、教授是一样的”。[21]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构建农民尊重型共同体就是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情感诉求和现实利益,保障他们拥有与市民同等的福利待遇,这是国家强农和惠农政策的目标所在。

一是保证农村地区的教育公平,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制度成果的同时,加大对农村高中教育阶段的普及力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农民。二是保障农民就业机会均等,制定和完善农民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让农民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三是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及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22]提升农民安全感、获得感。四是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科学规划农村的聚落形态,优化农户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质量。五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通过资金众筹、集聚力量协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完善农民文体活动场所,引导村民离开“牌桌”,自觉走向健身娱乐场所。

(五)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构建农业现代型共同体

“四化同步”战略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农业现代化进入到崭新阶段。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构建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实现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的农业现代化之路。这与把“GDP至上”作为首要目标的传统农业或西方国家的农业现代化不同,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不仅是农业的现代化,还把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现代化包括在内。农业现代型共同体是指在农村地区和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之上,充分展现绿色、开放、共享、可持续发展等现代特征,最终实现共同体的共同福祉。而发展有机农业,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因为有机农业不是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生物及其产物,也不依靠农药、化肥、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化学合成物质的使用,而是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平衡种植业和养殖业之关系的基础上,采取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技术,维持稳定、高效、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23]

发展有机农业首先需要加大对有机农业发展的资金、人才和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建立相应的信息研发平台,鼓励相关部门、学校、机构进行有机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认证等工作。其次,探索“互联网+”的有机农业现代运营模式,通过生产众筹、消费众筹提高有机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构建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生态农场,培育生态共同体意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24]再次,健全和完善有机农业的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对有机农产品的基本生产条件、原材料使用标准、生产技术要求、有机生产基地的标准等各项指标做出具体明确规定。最后,高度重视党和政府的引领作用,出台有利于有机农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文件,完善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包括生产政策、财政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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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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