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视角中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17-07-05胡浩达
胡浩达
从各方舆情看,《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典型展现了社会领域立法与民意、民俗和时代的关系,条例修订与实施的成功,正是在这几方面处理得比较辩证。禁燃得到主流民意支持,也有少数人反对,正是这“关键少数”对立法及实施提出更高要求。过年也禁燃,与传统不一致,但另一方面,民俗可变。燃放的弛与禁一直随着时代改变,这种改变由社会观念、自然环境、科技水平等多因素的变化导致。
顺应多数民意 进一步把握平衡
《文汇报》2016年2月13日、《新闻晨报》2016年2月14日关于民警春节值班的报道生动反映了条例实施情况:初四晚,虹口公安分局嘉兴路派出所民警王贵富在辖区巡逻,一位居民喊住他,说儿子结婚时剩下的烟花原打算迎财神,现在主动上缴了。该居民说:“民警和志愿者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根本无法燃放,索性上交。”
本市和沪外舆论注意到,外环内禁燃,确有民意基础,但也有部分对禁燃持保留态度者。专家也指出反对者是“关键少数”。
●本市民意:多数市民支持禁燃 但仍有不舍者
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2016年两次调查都显示,89%的市民支持在外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不过,“上海观察”2017年1月26日报道,有市民向市人大代表厉明提出:“没了鞭炮,没了年味。”
●沪外媒体:禁—弛—禁 顺应民意变化
《济南日报》2016年2月16日说,上海的立法者顺应时势,“零燃放”体现了多数市民的要求。
《贵州日报》2017年2月8日说,1980年代末,上海等城市限放烟花爆竹。1990年代末开始,又逐渐放开限制。但此后社会对烟花爆竹的态度又有变化,上海禁燃是对民意的反应。从禁到弛,再从弛到禁,不是走回头路,而是社会共识发生了变化。
《北京青年报》2016年2月10日认为,随着大气污染形势日益严峻,上海的禁放,顺应了公众呼声。不放烟花爆竹,正成为越来越强大且不可逆转的主流民意。
●专家:主张禁燃 把握平衡 提高科技
厉明:2014年提出修订条例时,设想的是,能否将禁燃范围拓展到中环?结果没想到最终定在了外环,这充分体现了上海的决心。(上海观察2017年1月26日)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89%赞成禁放,但是另外的11%也不能小视,这项法规实施得好坏,他们是“关键少数”。(《文汇报》2015年9月30日)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对于禁燃,不少公众支持;也有一些公众认为,燃放鞭炮是营造传统年味,不应简单一禁了之。这是一个公共利益的平衡问题。平衡好两者的关系才是关键。(《人民日报》2017年2月7日)
中南財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乔新生:既然民俗不好移除,为什么不在烟花爆竹或者在燃放方式上做文章?应通过立法引导企业研发污染低甚至零污染的烟花爆竹。同时,降低燃放噪音。例如,东南亚一些国家就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用封闭容器。(《人民日报》2017年2月7日)
连续两年通过春节大考:零燃放实现 新民俗渐成
本市和沪外媒体及专家都认为,条例实施通过了2016年、2017年春节“大考”。
●沪外媒体:外环内“零燃放”实现
中国新闻社2016年2月7日、《天津日报》2016年2月9日、《新华每日电讯》和《环球时报》2016年2月14日报道,2016年春节,上海外环内实现烟花爆竹无燃放,空气质量良好。
“光明网”2016年2月9日说,除夕夜,在上海感觉安静、清静,这也是一种幸福。北京除夕夜空气六级严重污染,比较起来,没有理由不为上海禁放点赞!
《钱江晚报》2017年2月10日说,2017年除夕夜,是上海第二个安静的除夕夜。绝大多数上海市民已不热衷放烟花爆竹。
●本市民意:“老百姓接受程度比想象的快”
《解放日报》2017年1月25日报道,便衣巡查的民警提到:在一些过去销售烟花的店里,老板现在都会向“便衣”普及禁燃规定。“老百姓的接受程度比我们想象的更快。”
《新民晚报》2017年2月13日说,不放烟花爆竹已成上海人“新年俗”。在法治轨道上,短时间移风易俗的奇迹得以实现。
●代表:“这一关过得漂亮”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2017年春节,对一个瞬间记忆尤深。初一凌晨,指挥中心大屏幕上全国空气质量分布图一片深红浅黄,唯有上海是悦目的绿色。(《新民晚报》2017年4月20日)
厉明:条例在春节的执行“这一关过得很漂亮”。过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年味并没有消失。(《东方早报》2016年2月15日)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敏:在全国范围内,上海禁燃令效果比较好。(《东方早报》2016年2月15日)
条例实施通过春节大考的经验:形成治理“组合拳”
沪外媒体总结,上海禁燃通过“大考”,有多重经验。“新华网”2016年2月16日说,禁令落实,在于上海打出“组合拳”。
●组合拳之一:30万人齐上阵
《新华每日电讯》2016年2月14日、《人民日报》2016年2月15日报道,上海启动“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措施最严、力度最强”管控,5万民警、消防官兵和30万志愿者通宵达旦巡查,对外环内7301个居民小区“守小区、守门洞、零燃放”。
《人民日报》2016年2月15日说,2014年,上海启动基层治理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禁燃这样的工作就顺畅得多。
●组合拳之二:货源限制+购买实名登记+精细化
《京华时报》2016年2月4日、中国新闻社2016年2月7日、香港《文汇报》2016年2月12日报道,上海2016年只发87张烟花爆竹销售证,销量不到8000箱。购买时需实名登记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对于户籍地为外环内的购买者,由居住地派出所民警上门核实。
《京华时报》2016年2月4日评论,以往各种实名制形同虚设。上海烟花爆竹购买实名制意义在于,看到实名制管理的问题,用精细化服务、系统化监管弥补不足。
●组合拳之三:违法燃放记入个人征信
中国新闻社2016年2月7日、香港《文汇报》2016年2月12日都注意到,在上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将被纳入个人征信。
《人民日报》2016年2月15日报道,初四,枫泾检查站发现一辆入市境私家车后备箱有两箱烟花。车上是一对父子。父亲上交烟花爆竹:“儿子准备出国留学,不想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组合拳之四:多种“替代”满足热闹过节诉求
《桂林日报》2016年2月13日、香港《文汇报》2016年2月12日、《济南日报》2016年2月16日说,没有因“禁放令”让年味淡化,是上海成功之处。政府回应市民对热闹春节的诉求,加大传统年俗活动举办力度。
展望:持续执行禁燃 经验向其他社会治理领域推广
市民表示,禁燃是持续性工作,对日常“零散”发生的违法燃放仍存在查处空隙;其他社会领域治理可借鉴禁燃。专家认为,更多地开展社会领域立法工作是趋势。
●本市民意:禁燃是持续性工作 其他领域治理可借鉴“禁燃”
《上海法治报》2016年7月19日说,“禁燃令”日后的路更长,不可虎头蛇尾。
《青年报》2016年1月19日報道,市民反映,有的人“花”(被罚款)几百块放一次鞭炮,不觉得贵。小区不时有结婚放爆竹。
《新民晚报》2016年2月15日说,治理城市各种“成长的烦恼”,“零燃放”是借鉴。
“东方网”2016年2月16日说,名存实亡的“禁塑令”应学“禁放令”。
《解放日报》2017年1月28日报道,虹口区曲阳街道巴林小区志愿者孙惠昌、瞿培英的思绪已从“禁燃”跳到“控烟”:控烟条例的执行可能更难,更要志愿者出力。
●代表:社会领域立法是趋势
厉明:对于禁燃,执法尺度很难把握,上海关于社会行为的立法越来越多。将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是依法治国的体现。这是趋势,会有更多社会领域立法走进我们生活。
(《青年报》2016年1月19日、上海观察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