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治理措施
2017-07-01仇黎
仇黎
摘要:近年来,我国财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财务造假的方法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端。纵观我国A股市场,之前有 “万人坑”的银广夏,后来又有绿大地以及被称作“稻米加工第一股”的万福生科。本文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并深入探讨其原因,最终提出治理财务造假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完善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的治理。
关键词:财务造假;表现形式;原因;治理措施
财务造假,指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做假账及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财务造假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和相关利益方的利益,给社会各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扰乱社会秩序,使经济、财务市场混乱。因此,整治财务造假,加强各方监督,促使企业自觉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监督完备、惩罚得当、健康有序的财务市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着关键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
(一)伪造单据,虚构交易
虚构交易主要是虚构收入,这是许多公司财务造假最常用性质恶劣的财务造假手段。
虚构收入主要有以下方法:虚构各种交易对象,然后伪造出一些不存在的单据,比如像原材料购入发票和采购合同、材料运输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或以以前存在的真实客户为依据,编造销售合同,虚拟订单;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方之间的内部交易确认收入;或者在每年报告日前的一两个月里,提前确认收入,在报告日后再以销售产品质量不合要求等理由做退货处理。
(二)隐瞒营业成本
隐瞒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造成少结转营业成本,就会使利润增多。例如,对于已经销售的产品,不进行出库记录,然后不进行成本结转;或者是在产品的成本计算中,故意漏记一些项目致使成本降低等。
(三)调节费用
调节费用最常用的就是在处理上市公司发生的费用时将其资本化。一般来说,企业的费用应与收入相配比,对于当期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应当计入损益,冲减当期收入,而不应予资本化。企业的广告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经常会被管理者不适当地资本化,这将对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
(四)骗取出口退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款,是指企业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取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出口退税不同于一般的退税,这种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增强企业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而给予的优惠待遇,骗取出口退税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严重
的危害。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的驱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般都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上市公司粉饰会计财务报表,提供高盈利能力、高营运能力、高发展前景等虚假的财务信息可以骗取债权人、投资者、政府、银行和往来客户等的信任,满足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条件、避免被ST或退市、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需要,进而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股权都高度集中,股权集中于大股东手中,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客观上为财务造假提供了条件。同时,董事会结构也不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经常相互兼任,权利和责任划分不明确,不仅不能发挥董事会的约束作用,往往还会出现董事和管理层联合舞弊的现象。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不能保持独立,其职位、薪酬都要依靠管理人员,难以担当起监督的職责。
(三)制度不完善,惩罚过轻
目前在我国,因为法律不健全,舞弊处罚过轻,舞弊收益大于舞弊成本,这是很多上市公司钻法律空缺并进行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年的南纺股份虚构数亿元的利润,却仅被警告和罚款50万元;对牵扯的12名企业高管也仅是警告和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惩罚。这个事例,让我们看到,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于证券市场上很多违规的行为处罚过轻,经常对企业施以行政处罚,导致其对法律缺乏敬畏,更加放纵了那些企业的违法行为。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谋
经过注会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为社会各方所使用,牵扯的利益关系广泛,所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应该只对委托人即上市公司负责,更应该对社会公众负责。而社会大众一方面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揭露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自己承担揭露舞弊给事务所带来的成本,自负盈亏。因此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利益,很难不和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合谋,不仅发挥不了应有的揭露作用,还一起进行财
务造假。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措施
(一)提高社会的道德及诚信意识
首先,公司高管要懂法和守法,只有他们遵纪守法,才能组织企业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其次,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监控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对违规违纪的会计人员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股票发行规则、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经常围绕股票发行上市、增发等,建立科学的股票发行机制,可以遏制上市公司因利益驱使而进行财务造假。
(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强化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减少职位权利的交叉,加强公司高管人员权、责、利的制衡。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聘请职业经理人代理管理企业,避免董事和高管联合操纵公司。第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股权不能过度集中于个别股东手中,避免“一股独大”局面的出现,同时又要防止股权过度的分散和不稳定致使股东无法联合起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影响。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增强外部约束,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力。证监会可以对企业建立社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造假行为,实行信息高度透明。另外,对于有漏洞不完备的会计法律法规,立法部门要积极完善,不能让企业钻法律的空隙。
(三)完善会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的法律制度对财务造假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不能对企业和管理人员形成足够的威慑,应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引入民事赔偿和民事诉讼机制,一旦发现造假,相关责任人要以数倍的代价赔偿因其舞弊而遭到损失的投资者,这在经济上将对造假者形成压力。此外,更要加强刑事处罚,因为行政和民事处罚只能对财务造假形成威慑,却不能从根本上阻止。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就应该从长远考虑,合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发挥审计的作用
首先就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注册会计师才能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准确快速地发现其中的问题。还要培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做到在利益诱惑面前仍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强制轮换制度,防止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企业“日久生情”,然后和企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财政部门应对注册会计师严格监管,细分财政部门、审计署、证监会的监管职责,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督其是否严格执行审计业务,有没有进行虚假陈述,对执业有问题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
严处理。
四、结语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再高明的造假手法都会有漏洞,都能够从企业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中看出来,所以应从上市公司内、外两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财务造假。
参考文献:
[1]曹靖廉.浅谈财务造假的原因和手段[J].时代金融,2014(1).
[2]洪荭,胡华夏,郭春飞.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无比识别研究[J].会计研究,2012(8).
[3]劉娇,龚凤.“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研究[J].财会月刊,2013(9).
[4]梁杰,任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特征研究[J].财会通讯,2009(33).
[5]刘姝.剖析财务造假的手段及应对措施[J].经济研究导刊,2014(13).
[6]梅新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及对策分析[J].财会通讯,2009(5).
[7]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J].审计研究,2011(2).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