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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生态美学需要解决的三对关系

2017-06-19周维山

鄱阳湖学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生态美学

周维山

[摘 要]中国当代生态美学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三对关系:一是生态学与美学的关系。生态美学通过吸收生态学思想展开了对传统美学观念的改造,但是当生态学作为美学的基础时,生态审美如何可能便成了问题,它也是生态美学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二是生态美学与生态伦理学的关系。生态伦理学的加入使得生态美学突破了审美的无功利性,但也使如何保持生态美学的独立性成了一个疑问。三是生态美学与艺术美学的关系。生态美学研究因关注自然环境问题而与艺术美学相对,同时也揭示了与艺术美学的众多差异,但是当它上升为一般美学观念的时候,如何适用于与之有着观念冲突的艺术审美,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生态美学;生态审美;生态伦理学;艺术美学

中国当代生态美学虽然取得了众多理论创新,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总体来看,主要表现为三对关系:一是生态学与美学的关系;二是生态美学与生态伦理学的关系;三是生态美学与艺术美学的关系。

一、生态学与美学

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引起了美学的关注,但是由于传统美学本身观念的缺陷,人们转而开始从生态学的角度对美学观念进行改造。但是,当把生态学作为新的美学观念的基础的时候,生态审美如何可能便成了问题,它也成为生态美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甚至是论证生态美学合法性的关键。

西方生态美学的先驱利奥波德(Aldo Leopold)在《沙乡年鉴》中指出,生态的保护离不开美学的参与。他说:“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①但是,利奥波德这里所说的“美丽”并不是传统美学所谓的“风景”之美,因为在他看来,传统美学是幼稚的,“大概是因为美学上不成熟的标签,把‘风景的定义局限在湖泊和松树上了”②。传统美学不但把对自然的审美看作是风景,同时还把审美的感官限定于视觉和听觉。其实,对自然审美不仅仅是外在的观赏,而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并需要包含对大地的理解和尊敬。因此,他认为:“发展休闲,并不是一种把道路修到美丽的乡下的工作,而是要感知能力修建到尚不美丽的人类思想中的工作。”③他把自然审美与生态学、生态学伦理学紧密结合起来,试图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传统美学作出改造,建立新的大地美学。他的这一思想深刻影响了西方当代生态美学思想研究。米克(Joseph W. Meeker)直接对西方美学理论中“艺术与自然相对”的传统提出挑战①,这一传统直接导源于柏拉图,人为地割裂了人与自然的联系,认为艺术是“高级的”“精神化”的人类精神产品,相反自然世界则是“低级的”“动物性的”。19世纪进化论的诞生,已经促使人类开始重新思考生物与人类之间的关系。米克沿着这一思路出发,把美学理论建立在现代生物学、生态学的基础上,并着重考察了艺术审美体验与生态系统、生物稳定性、生物完整性或生态整体性之间的关系。高博斯特(Paul H. Gobster)从森林管理的角度,看到了传统美学——“风景”审美与森林管理之间的冲突。他从“与人有关的因素”“与景观有关的因素”“人与景观互动的因素”“互动结果的因素”四个方面对比分析了风景美学与生态美学之间的十九点具体差异,并总结道:“在风景美学中,追求娱乐(情感)是首要因素,从观赏这个景观中得到这种娱乐而不考虑这个景观的生态整体性。相反,在生态美学中,娱乐是第二位的,它的前提是为了这个景观,并知道它在生态上是符合要求的。”②由此可以看出,在西方生态美学研究中,他们都试图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传统美学进行改造,并使生态学成为他们构建生态美学的前提和基础。

在中国,生态美学也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的。1994年,李欣复在《论生态美学》一文中提出构建生态美学的构想。在此文中,他论述了现代工业文明造成了对自然环境的极度破坏,认为我们应该改变自己的认识,重新审视生态环境之美。他尝试着提出树立生态美学的三大观念,即:“树立生态价值是人类最高价值所在基础上的生态平衡是最高价值美的观念”,“树立时空统一高度上追求自然万物的和谐与协调发展美的观念”,“树立努力建设新的生态文明事业的美学观念”③。在这里,李欣复不但提出了建设生态美学的构想,还试图从生态的角度提出新的美学观念。1998年,曾永成较早从生态学的角度对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的观点进行了重新解读并提出了人本生态学观,为其后来提出人本生态美学奠定了理论基础。他认为,马克思提出的“人是人的自然”,这恰恰证明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在实践中,“由于人是自然的生成物,这种创造和解放必然在自然的生态制约之中,是自然生态系统通过人而实现的自我超越”④。也就是说,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其实是自然的自我意识。自然性或生态性不仅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实践的本性,它更构成了人的审美活动的本原性特征。2000年,徐恒醇在《生态美学》一书中初步构建了以生态美为核心范畴的生态美学体系。他指出:“所谓生态美,并非自然美,因为自然美只是自然界自身具有的审美价值,而生态美却是人与自然生态关系和谐的产物,它是以人的生态过程和生态系统作为审美观照的对象”⑤;并且,它與传统的美学观念不同,是在生态观念指导下的“生态的审美观念”⑥。

2001年,曾繁仁在首届生态美学会议上宣读了《生态美学:后现代语境下崭新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观》一文,次年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正式发表。文章一开始,曾繁仁区分了狭义和广义两种生态美学观,他坚持广义的生态美学观,认为:“它是在后现代语境下,以崭新的生态世界观为指导,以探索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为出发点,涉及人与社会、人与宇宙以及人与自身的多重审美关系。”⑦在他看来,生态学属于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一种,同样思考的是人的生存问题,因此生态美学关注的不仅仅是环境,还包括人的广义生存;同时从世界美学乃至中国美学的发展而言,生态学的引入为美学研究开拓了新的视角和方法,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美学观念。可以说,曾繁仁把中国生态美学研究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也在世界生态美学研究中彰显了中国的特色。2002年,他在《试论生态美学》一文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简单地将生态美学看作生态学与美学的交叉,以美学的视角审视生态学,或者是以生态学的视角审视美学,都是不全面的。应该从存在观的角度,把生态美学界定为:“一种在新时代经济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有关人类崭新的存在观,是一种人与自然、社会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地处于生态审美状态的存在观,是一种新时代的理想的审美人生,一种‘绿色的人生。”①

综上可知,中西方生态美学的诞生,都明显受到了生态学的影响,都把美学的理论基础建立在生态学之上。由于生态学概念的引入,使得美学超出了传统以艺术为中心的理论体系,扩大了审美对象的范围,改变了人们以人为主体的审美方式、审美理念,为美学带来了众多的理论创新。生态学也成为生态美学理论建构的重要原则,甚至成为审美的重要标准乃至唯一标准。但问题是,生态的如何成为审美的,即生态审美如何可能?在生态与审美之间有没有冲突呢?有的学者提出了质疑,比如伯林特认为:“科学影响可以采取不同形式,但当它们因试图将审美纳入某一科学模型而偏离了审美体验的首要地位时,这种努力就误入歧途了。”②确实,生态美学是生态学与美学的交叉而形成的学科,生态审美也是包含生态学与美学的融合,但是生态学与美学毕竟是两个学科,二者如何结合,却成为生态美学研究中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也是目前“學界对生态美学研究的迷惘之处”③。

二、生态美学与生态伦理学

生态美学的提出,天然带有一种对生态责任和义务,因此,生态美学与生态伦理学有着紧密的联系。也正是由于生态伦理学的加入,使得生态审美突破了康德所奠定的经典美学的定律——审美的无功利性,使生态审美带有深厚的功利性内涵。但是当生态审美突破功利性的时候,也使生态美学有滑向生态伦理学的危险。

美学何以能对生态保护起作用,仅仅拥有生态学的知识恐怕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生态美学研究者试图寻求更为坚实的基础。利奥波德指出:生态学教育“不分正确与错误,也不提出任何义务,也不号召做出一定的牺牲,在流行的价值论也不进行任何改变。就土地的利用而言,它激励的也仅仅是开明的个人的权利。试想一下,这样的教育会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去?”④结果是生态学教育不但没有带来生态保护,反而造成生态破坏,原因是我们缺少对土地的尊敬、责任和义务。由此,他把生态审美与土地伦理责任义务结合在一起,指出:“我不能想象,在没有对于土地的热爱、尊敬和赞美,以及高度认识它的价值的情况下,能有一种对于土地的伦理关系。”⑤罗尔斯顿Ⅲ(Holmes Rolston Ⅲ)专门论述了美与责任的关系问题,在他看来,“如果拥有美,就拥有责任”⑥,审美应该和责任联系在一起。单纯的美,或许可以引起对自然的保护,但是,“审美价值,虽然它们是重要的,虽然它们支持某种道德,但最终不如对其他人的道德责任那样有力”①。只有深深包含着对自然的责任,才更能体验到自然的美。“把自己所居住的那处风景定义为我的家。这种兴趣导致我关心它的完整、稳定和美丽”②。因此,他提出把美学和伦理学结合起来,“这是容易做到的,我们在一开始说过了。从逻辑上说,一个人不应该毁坏美;从心理上讲,一个人不希望毁坏美”③。

中国当代生态美学不仅仅是为生态审美寻找更深层的理论根基,更突出的表现是迫切需要置换实践美学的实践功利伦理观。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朱光潜作为西方美学的代表,主张审美的无功利性,而蔡仪则作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代表,坚持审美的功利性,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如何解决审美的无功利性与功利性之间的矛盾,成为当时美学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践派美学恰恰是运用“自然人化”的理论,解答了审美无功利与功利性之间的矛盾,并由此而脱颖而出。李泽厚首先抓住了美感的二重性,他认为:“美感的个人心理的主观直觉性质和社会生活的客观功利性质,即主观直觉性和客观功利性。”④那么,美感的二重性来自何处呢?当然,只能是美的事物,但它不是事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而是一种“自然人化”的结果,“自然对象只有成为‘人化的自然,只有在自然对象上‘客观地展开了人的本质的丰富性的时候,它才成为美”⑤。如此,美是客观的,但也是功利的,实现了客观性与功利性的统一,这里的功利性是社会功利性,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善”。后来,李泽厚用“积淀”的概念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理论,他说:“通过漫长历史的社会实践,自然人化了,人的目的对象化了。自然为人类所控制、改造、征服和利用,成为顺从人的自然,成为人的‘非有机的躯体,人成为掌握控制自然的主人。自然与人、真与善、感性与理性、规律与目的、必然与自由,在这里才具有真正的矛盾统一。真与善、合规律与合目的性在这里才有了真正的渗透、交融与一致。理性才能积淀在感性中,内容才能积淀在形式中,自然的形式才能成为自由的形式,这也就是美。”⑥也就说,美虽然在形式,但是形式的背后却积淀着理性的内容,如果形式的审美是无功利的话,那么其包含的内容则是隐含着深层的社会功利性。后实践美学试图打破这实践功利性,回归到审美的无功利性,但是在美学观念上并未提供更新的内容,而是又回到了朱光潜所代表的无功利性美学那里,重新使美学陷入僵局。中国当代生态美学不是一味地打破或回归,而是用一种新的生态伦理去代替单纯的实践功利伦理,从而实现了对实践美学的重要突破。岳友熙提出:“生态美学是以生态环境伦理学为基础的新型美学。‘生态环境伦理学也称为‘生态伦理学,是一种主张把道德关怀(normal consideration)扩展到人之外的各种非人类存在物身上去的伦理观点和学说。它是对传统伦理学基础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它的继承、发展和超越。”⑦

曾繁仁在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两个方面对生态审美的生态理论基础作出了重要理论探究。在研究对象上,他强调的生态系统,其中就包含生态伦理。他说:“‘生态作为一种现象,从阿伦·奈斯开始由自然科学领域进入到社会与情感价值判断的社会领域,这就是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与生态美学应运而生,而‘生态也在‘整体性、‘系统性的内涵之上又加上了‘价值、‘平等、‘公正与‘美丑等的内涵。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生态系统的美学内涵。这种美学内涵就是在‘天、地、神、人四方游戏中,存在的显现、真理的敞开。”①也就是说,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包含生态伦理在内的生态系统,生态伦理必然成为生态美学的研究的重要内容。在生态美学的范畴建构上,他论述了与生态伦理密切相关的“家园意识”的范畴。家园意识,即“海氏的存在论哲学中‘此在与世界的在世关系,就包含着‘人在家中这一浓厚的‘家园意识,人与包括自然生态在内的世界万物是密不可分的交融为一体的”②。也就是说,生态审美过程是一种包含深刻责任维度的美感体验,其中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的体验,也包含着对家园感的体验。

程相占在文章中集中阐述了生态审美的四个要点,其中就同时包含生态伦理和生态知识两个要点,但是二者不是并列的,生态知识是生态欣赏的内容,而生态伦理则是生态审美的基础。他指出:“笔者这里所探讨的生态伦理可以概括为‘强调生物圈生态整体的人文主义,近似于国际学术界所说的‘生态人文主义”,“生态人文主义所包含的‘爱物的伦理态度可以简称生态意识,它是生态欣赏的基础和前提。”③另外,他在第四个要点中还突出强调了生态责任意识对人类审美偏好的引领作用。他指出:“日常生活的审美偏好与审美风尚也在无形中浪费着自然资源,加剧着环境危机,比如,以皮草时装为高贵,以烟花爆竹为灿烂,等等。这就意味着,从生态文明的视野来看,‘审美并不一个总是光辉灿烂的词语,违背生态文明理念的审美活动比比皆是。”从主体的角度,“充分借鉴当代环境伦理学的相关成果,改造我们的伦理观念和伦理态度,将是生态美学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④。由此可以看出,生态伦理学在他的生态审美四个要点中居于重要的位置。

生态伦理学为生态审美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克服了传统美学的形式审美偏好,突破了康德经典美学所奠定的审美无功利性,为生态美学的现实性品格增添了活力。对中国当代生态美学研究而言,生态伦理取代了隐含在背后的实践功利伦理,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特征,但是生态伦理学的加入,同时使生态审美带有明显的现实功利性特点。一旦审美带有了明确的功利性的时候,它还能否保持审美的独立性,则成了一个疑问。笔者甚至认为,虽然生态审美被看作是对传统无功利性审美的一种突破,但事实是,“功利性的生态审美既不利于保持审美的独立性,也不利于生态保护,存在着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悖论”⑤。如果这一观点成立的话,恐怕这一结果也是生态美学在追求生态功利化过程中始料未及的。

三、生态美学与艺术美学

生态美学因现实生态危机而起,自然环境美成为其重要的研究对象,西方生态美学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深入探究了环境审美的特点。同时,生态学的引入,也带来了生态美学观念的变革。如此,便出现了两种美学,一种是艺术美学,另一种是生态美学。二者能否沟通、融合,则成为了一个问题。

在西方,生态美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环境美学,因为它是针对西方艺术美学传统而提出来的。上文提到的利奥波德、米克和高博斯特在论述生态美学的观念时,都突出了自然环境审美与艺术审美之间的差异,另外从他们的环境美学研究中也可以看得出来。1966年,赫伯恩(Ronald W. Hephurn)在《当代西方美学与自然美的忽视》的引言中指出,在西方美学发展过程中,分析美学把美学仅仅限于艺术领域,造成了对自然美的忽视。由此出发,他从分析美学的角度对自然审美的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自然审美不同于艺术审美的三方面的特点:介入性、无边框和不完整等。在他看来,自然审美不同于艺术审美,欣赏者是在环境之中的,并且是没有画框、没有边界的,也不像艺术一样追求意义完整性,这也开启了西方环境美学的研究特点和思路①。瑟帕玛(Yrjo Sepanmaa)区分了艺术与自然审美的创作、对象和观察者三方面的十四点不同。从观赏者看,他认为:“观赏艺术品的场所是有限定的——但对环境而言,则是自由的;艺术品以考察者对它的距离和无利害关系为前提——环境的观察者是环境的一部分,与环境直接接触;大多数艺术形式的作品是用一种感官来感知的——环境观察者通常由多种或所有的感官聯合作用而形成,并且所有的感觉都是相关的。”②卡尔松(Allen Carlson)区分了多种审美模式:对象模式、景观模式、自然环境模式、激发模式和神秘模式。其中,他认为对象模式和景观模式脱胎于艺术模式,是把自然作为一个对象来欣赏,他赞同自然环境审美模式。自然环境模式不同于对象模式和景观模式的那种二维视野,而是需要把“自然作为一种自然环境来欣赏”,同时需要“借助已知的知识来鉴赏自然”③。伯林特((Arnold Berleant)提出参与美学,指出了环境审美的参与性特征。他认为:“事实上,环境有可能看作是建筑美学的实现,尽管不是在传统的意义上,因为就传统美学而言,要求我们摒弃所有的使用考虑并且采取静观的态度与艺术品保持分离。相反,环境引发并且象征一种与此不同的体验——人的参与,这一点其实建筑早已在实践中践行了。”④

在中国,生态美学的诞生既有与西方一致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一致的地方是,很多中国生态美学研究也沿着西方生态美学的研究思路,提出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环境美,在研究特点上也是与艺术美学相对的。比如,李欣复在《试论生态美学》一文中提出,生态美学是“以生态环境美为主要任务与对象”的学科。徐恒醇虽然提出生态美范畴,但是在具体研究层面上则落实为环境。他认为:“它应该以与人的生态过程和生态环境相关联的审美活动为主要对象,即以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审美为主。”⑤这一思路也体现在他的《生态美学》一书的体系建构上,书的第四、五、六章讲的都是生活环境、城市环境和生活方式等内容。不同的地方是,中国生态美学不仅仅是强调对艺术美学传统的反拨,更重要是对实践美学——“非生态”美学的强烈质疑与突破。因此,中国生态美学没有像西方一样,严格把生态美学与艺术美学严格对立起来,而是把生态美学作为一种崭新的美学观念来进行研究的。陈望衡作为新时期实践派美学的重要代表,在生态时代到来之时,开启了从生态学对实践美学观念的改造。他指出:“生态美学虽然不是美学的全部,却必然是美学的基础。同样,生态美虽然不是全部的美,但它必然是美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它属于美的基本的性质。”⑥张玉能、徐碧辉等新实践派美学家都对实践美学观作出了生态改造,在坚持“自然人化”的同时,突出了“人的自然化”的一面。曾繁仁在参与生态美学讨论伊始,就把它定位为一种崭新的美学理论观念和形态。2012年,曾繁仁专门撰文《对德国古典美学与中国当代美学建设的反思——“由人化自然”的实践美学到“天地境界”》,集中阐述实践派美学的理论渊源,即与德国古典美学之间的联系,并指出实践美学必将被生态美学所取代。他说:“实践论美学是在那个特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具有较强学术性的一种中国形态的美学,它以其特有的理性主义与人文主义精神,特别是对人的理性精神与改造自然能力的张扬,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与满足了我国建国后,包括新时期人文主义启蒙的需要;它建构了包括‘认识论——人类本体——自然的人化——积淀在内的具有相当的自恰性的美学理论体系,独树一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局限与弊端日益明显。”特别是在自然审美领域,实践论美学“只强调了人化的‘自然的价值,而完全没有看到未经‘人化的自然的价值。宇宙、地球与自然万物,其价值怎一个‘人化与‘积淀就可概括,它们是人类生存之源、地球万物之母,具有人类难以企及的价值”①。因此,中国当代美学应该走向更为适合时代发展、体现生态精神的“天地境界”的生态美学。

中国生态美学虽然强调了与西方生态美学的差异,但是在理论资源上却都是来自西方的环境美学研究。比如,聂振彬在《关于生态美学的思考》一文中,不但认为生态美作为一种美的形态,不同于传统的自然美、社会美、形式美和艺术美,而且还从环境与心态、生命感与审美感、生态环境的功利性目的与超功利性目的三个方面论述了生态美的生成特点。他着重对比了生态审美与艺术审美的不同,突出了生态审美的功利性特征,认为:“康德所说的一切审美活动都超越利害关系之上,是不适用于生态审美活动的,即在生态审美活动中功利目的性和超功利性的区分,只是理论上的事,实际上是不可能的。”②程相占在《论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联系与区别》一文中,系统阐述了学界目前对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关系的五种认识:“一、环境美学与生态美学的不同开端与二水分流;二、在环境美学框架内发展生态美学;三、将环境美学等同于生态美学;四、吸收环境美学的理论资源来发展生态美学;五、参照环境美学以发展生态美学。”在文章中,程相占明确把曾繁仁的思路归属于第四种,即“吸收环境美学的理论资源来发展自己早已形成的生态美学,进而将‘环境美学纳入其中”,而他自己屬于第五种,即生态化美学③。即使如此,他仍然也是参照和借鉴环境美学的既有成果来建构生态化美学的。当然,我们不否认借鉴西方环境美学的研究成果,但其中会存在一个问题,环境美学对环境审美特点的分析,本身就是针对艺术审美而提出的,那么,当它作为一般美学观念的时候,能否适用于传统的艺术审美呢?其实,曾繁仁对这一问题早有警觉,他在吸收伯林特的“参与美学”时就曾指出:“的确,诚如柏林特所说,现代艺术向行为艺术的发展的确为‘参与美学中眼耳鼻舌身等整个身体的‘参与准备了条件。但是,当面对传统形式以及传统的艺术形式时,‘参与美学的绝对有效性就值得怀疑了。”同时,他试图对之作出适当的修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将‘参与拓展为主体的积极参与,首先是主体审美知觉能力的参与,参与到审美对象的构成之中,当面对自然环境时则又包含着各种感官的参与。”④在这里,曾繁仁主要突出借鉴参与美学是为了突破传统美学的主客二分乃至主体的积极参与,但是我们也看出了他对艺术审美与环境审美的论述是有分别的,也就是说,其间仍然存在着裂痕。在《生态美学导论》的序言《生态美学在当代美学学科中的新突破》中,这种裂痕表现得更为明显。他在论述第四点突破——“审美属性的重要突破”时写道:“生态美学不反对艺术审美中具有静观的特点,但却着力自然审美中眼耳鼻设身的全部感官的介入,就是当代西方环境美学中著名的‘参与美学的观念。”①也就是说,生态美学所谓的突破仅限于自然环境的审美,在艺术审美的突破是有限的,甚至仍然是保持不变。

在西方,生态美学研究已经使美学研究陷入了两种美学形态——艺术美学与生态美学二者针锋相对的境地。比如,伯林特就指出:卡尔松“发展的自然美学仅仅局限于自然美。当他试图将之运用于艺术时,结果就很奇怪。”②那么,当中国生态美学强调它是一种崭新的美学观念,强调它的一般性、适应性的时候,如何化解二者之间的紧张,就成为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四、结 语

综上所述,中国当代生态美学三对关系中包含的三个亟待解答的问题,即生态审美如何可能,生态美学的独立性,生态美学的适应性。这三个问题的能否成功解答,可以说既关乎生态美学能否进一步发展,也关乎生态美学存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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