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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者

2017-06-17卢一萍

山花 2017年6期
关键词:帽子

卢一萍

那天下午,都城的人都在上班,所以大街显得和死了的风城的街道一样空旷。我的脚步声“嚓嚓嚓嚓”地响着,这脚步声使我感到毛骨悚然。我习惯性地望了望天空,再向身后看了看。

“哎——”我像要给自己壮胆似的喊叫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了她。她在前面走着,穿一身草绿色的军装,两根油黑发亮的辫子从军帽里一直垂到腰上,扎在腰上的武装带把腰的细柔温软充分地衬托出来了——像黑夜衬托一盏不灭的灯。我在后面看着她,不去惊扰,但我无法阻止她肉体的美在天空中呈现;也没法阻止自己的目光把她的衣服剥去,我没法不让她赤裸着在死寂的、处处残留着标语痕迹的街上行走。她肉体明暗的部分,突出和凹陷的部分,光洁上的斑点,肚脐所显示的神秘的漩涡,阴阜下欲望的深度,乳白的肩、脖颈、脸庞、抿紧的嘴、充满着烈焰的双眼、明亮的额头……我忍不住在刷于朱红色墙上的一幅长三十米高十米的由红旗和红旗衬托下的工农兵(画面已不鲜亮,显得模糊)组成的宣传画下写了两行诗:

被激情剥夺了的欲望,

再难复活。

构成她的美的各个部分在我的头脑中变幻着各种构图。我在使她的姿势符合美学的要求:以雕塑的方式,以油画的方式,以速写的方式——侧影、背影、正面、坐姿、俯卧、仰躺(展开四肢,或屈起右腿)、弓身(圆熟而年轻的臀部朝向天空,头埋在手臂之间,双乳果实一样垂挂;有一个难题——怎么处理那顶草绿色的军帽。我想让她把帽子脱掉,把发辫散开,让头发披散)。这些图案让我兴奋,因为我感觉它充满了天才的成分。我有些陶醉,感到自己已超越于现实,正行走在审美的历程,思想自由,才情飞扬,想象的原野辽阔无边……

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我与她始终保持着十米左右的距离。我希望她尽可能久地留在我的视野里。但她的警惕性(那时人们普遍具有的一种与警犬类似的能力)使她还是发现了我在跟踪她,她只是暂时未动声色而已。她之所以那么镇静,是因为她已发现有一个人在盯着我,只要我稍有不轨,他们就会把我抓起来。一会儿,盯我的人由一个变成了两个;不多久,又由两个变成了四个。这些尽职尽责监视我的人像从地缝里突然冒出来的,我一点也没有觉察。那四人中只有一人穿着制服,其余的都穿着便衣。他们训练有素,走路时没有一点声响。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手到擒来的自信。

街道越来越窄,跟踪我的人也越来越多,六个、八个、十个,已经有十个人了。而我还在构图。因为那顶帽子的缘故,我的构图很受局限,难以完美。我多么希望她把帽子摘掉呀!

后面跟踪我的人已有十三个了。他们怕我发现,在我身后像猫一样敏捷地隐蔽前进,有时发出嗖嗖的声响,像阴郁的蛇一样让人发冷。

而我太专注了,依然什么也不知道。

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比月光还要明澈。她好像已感到我没有任何恶意。我褴褛的衣衫不时被从巷子里跑出来的风掠起,像破朽的旌旗有气无力地飘动一下。我的一只手揣在裤兜里,另一只手在比划着,口里念念有词:“应该这样,啊,对了,手,对,手应该再拿开一点……”

前面可能就是她的家,她站定了。

我仍然只顾冲着头往前走,一直走到她跟前才猛然停住。我看着她。我很慌乱。是那种面对美时的慌乱。我语无伦次的、由衷地赞叹道:“你——你——真美呀!”我说完后,脸已通红。

“你为什么跟着我?”听了我的话,她的脸也红了,但她显得一点也不慌乱。

“因为——因为——你美——真的,你如果——不戴那顶绿军帽,就太完美了!”

“我喜欢绿军帽,我很小的时候就戴着它。”

“当然,你喜欢什么,我无法干涉。”

“我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陆涤,洗涤的涤。”

“我叫何小荷,小荷才露尖尖角。”

“啊?何!小!荷!不可能吧!”

我刚说完这句话,突然从后面冲上来一群人,扭住了我。我吃惊地大声问:“怎么回事,你们是谁?你们要干什么?”

一个人走到我面前,盛气凌人地对我说:“你跟踪女青年,图谋不轨,你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脱我们的眼睛!”他说完,又大声说:“带走!”

“我只是在审美,审美!你们懂不懂?审美?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有做!”我大声辩解。

“那你就好好审嘛。”一个穿制服的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铐砸我的腦袋。我的头顿时耷拉下去了,血从头发里嗖嗖地钻出来,顺着脸一直往下流。

她吃惊了一会儿,然后冲上来,对他们说:“他的确什么也没有做,他——他是我的朋友,我们认识的……他只是想送送我。”

“嘿嘿,小姑娘,你知道《披着羊皮的狼》么?知道《农夫与蛇》么?知道《东郭先生与狼》么?我告诉你吧,我们比你了解他,他和谁往来我们比他自己还清楚,你们以前素无往来,你们怎么会认识呢?你最好离他远一点,不然,就是包庇坏人!”

我抬起又昏又沉的脑袋,把脸上的血擦了一擦,看着她说:“何小荷,你不要管我,我没犯什么事,我去去就会被放出来。我现在对你有一个要求,希望你能答应我!”

“你有什么要求就说吧,我能做到的,我会尽力去做。”

“我想请你不要戴那帽子。”

“为什么?”

“那样就不影响我的构图了,你也就完美了。”

“我喜欢绿军帽,现在戴着它可时尚了,何况,我很小的时候就戴着它。”

“可你——现在可以不带么?”我哀求道。

“可我——已经习惯了,不戴就会觉得脑袋没有长在我头上。”

我听后,十分绝望,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我挣脱了两个抓住我的人,飞奔上去,把她头上的帽子抢下来,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然后,我赶紧去看她——我只要看一眼她没戴帽子时的样子就够了。但头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糊住了我的眼睛,我只看见了一片红色。我正要擦去脸上的血,她已迅速地把帽子捡起来,连上面的灰都没有抖,又戴在了头上。

那几个人非常生气,冲上来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很快就没有了知觉。

我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关在离都城三百公里外的一座监狱里,那五年时间我主要在离那监狱八十公里外的一个采石场接受改造。

五年时间过得很快,我的身高长到了一米七八,如果不是沉重的体力劳动使我的背有点驼的话,我的身高应超过一米八零。这是我了不起的收获。当然,我还收获了至少二十三处伤疤——那是被其他犯人揍的,还有在劳动时受的伤。

但五年的时光毕竟过去了。除了肉体的伤害,对我的灵魂影响不大。你不知道,我们家族对诸如监禁、劳役之类的惩罚有一种天生的忍受能力。所以通知我出狱的那一天,我没有太高兴,也没有多激动,我心如止水。从某种角度而言,如果不是为了何小荷,为了我的爱,我觉得在这里挺好。至少,我不用愁晚上的住处,不用愁一日三餐,不用愁空闲着的大片荒芜的时光如何打发。虽然这里聚集着恶,但这里的恶更纯粹一些。

但我太想念荷了。为此,我一定要出来。

铁门“哐——”的一声关上了。猛烈的阳光骤然倾泻下来,使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段短时间的黑暗。我用手挡住阳光,慢慢睁开了眼睛。

这时,我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后看见一个女人捧着一束鲜花向我迎来。

“你是——”我不认识她。

“你连我都忘了?”

“我的确没有见过你。”

她穿着当时很流行的喇叭裤,一件很薄的白衬衣扎在裤子里,脚上穿着一双鞋尖很尖、后跟很高的皮鞋,头发烫成波浪式的,戴着墨镜,涂着口红,完全是一个在香港电影里才能见到的摩登女郎。

她走近了,我闻到了浓郁的脂粉和香水的味道。我喜欢那种让我困倦的气息,即使它显得俗艳了一些。对于一个成天浸泡在监狱的恶臭和采石场的汗臭中的男人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堂里飘来的气息了。

她把花献给了我。我怀抱着那一大束鲜花,有些羞怯地站着,我知道我当时一定非常滑稽。

她看着我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只是站着,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她笑完后,把眼镜摘了,擦去笑出的眼泪,说:“对不起啊,但你抱着鲜花的样子……哈哈,你现在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我又打量了她一番,摇了摇头。

她很失望,刚才的笑一下没有了,“你真是个知情知意的人呀!”她用冷漠而又含着嘲讽意味的口气说。

她说完,从皮包里拿出一顶帽子,戴在头上。

我一看,惊讶得半天没合上嘴,“您是——那个戴绿军帽的女孩!”

她笑了,点了点头。

“可你的变化真大呀,跟换了一个人似的!”

“是吗?”她得意地问我。

“真的。”

“你的变化也不小啊,是真正的大小伙子了!”

我突然害羞起来。

“唉呀,看这监狱把你坐的!”她说完,一扬手,一辆天蓝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在了我和她的面前。

我使劲地揉了揉眼睛,又晃了晃脑袋,以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开车的是个戴墨镜的男人,留著络腮胡,鼓着胸肌,把车开得像水一样流畅。她则紧挨着我。她身上的香气让我困倦。

“这是我刚买的宝马,今天是第一次开出来,是专门来接你的。”

“你,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我没有说话。她身上的香气加之车内皮革散发出来的富贵气味使我昏然入睡。

我梦见荷在红星中学的梧桐树下哭泣,我梦见一枚巨大的、金黄色的梧桐叶载着她,向天空中飞去。我在地上飞奔着去追,涉过河流,越过山岗,趟过泥沼,我累,我害怕,我惊恐,我大汗淋漓,我呼唤着她的名字……

这时,她摇醒了我,“我知道你梦见谁了。”

“我梦见了何小荷。”

“但她显然不是我。”她满怀妒意地说。

“我已有七年不知道她的下落了。你怎么知道我梦见的是她?”

“我听见你喊她的名字了!你可真是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人啊!”她情绪激动,她生气地把帽子戴到了头上。

我忍住没笑。不知为什么,我听了她的话只想笑。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了一种尿频感。

她带我到一个温泉洗了澡,理了发,给我换上了一套很名贵的西服。宝马穿过都城宽阔的大街,在都城饭店门口停住了。我听说这里大多是国家元首、世界名流、大商巨贾下榻的地方。我没想到她也能住在这里,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

我准备跟她进门时,被两个人高马大、相貌堂堂的家伙拦住了。何小荷说这是我的客人,他们马上赔上笑脸,把我放了进去。

踩在豪华饭店的地毯上,我的身体有些发飘,老觉得自己踩在云彩上,一点也不踏实。

何小荷住着很大一个套间。里面的一切都使我瞌睡。她带我到酒店那金碧辉煌的餐厅吃饭,到情调高雅的咖啡厅喝咖啡,然后在华灯初上时回到了她的房间。

随着夜幕越来越浓,她与我之间也就被一种温情笼罩着。她不再与我争吵,说话的语调也如淑女一般。

我一直有一种做梦的感觉。我不知道她是否真是何小荷,的确,除了那顶绿军帽与她有一点关系外,她的一切外貌特征都与我的记忆对不上号。她过于鲜活、滋润,风韵十足,就连那顶帽子她也只在生气时戴过一回。

我们从咖啡厅回来,她就去洗澡了,然后,她带着水的香气、浴液的香气、法国香水的香气,穿着一件透明的、性感的、轻柔的睡衣,从宽大的浴室里飘然而出。她丰满的乳房,她细柔的腰,她平坦光洁的小腹,她阴阜上浓黑的体毛,她圆熟结实的臀部,她光洁的双腿……一切都显得很完美。我不禁有些惶然了。我无法遏制的欲望像丛生的杂草,怎么也清除不掉。我恨不得马上把她掀翻在地,恨不得让自己立即变成一把锋利的铁犁,犁开她那肥沃的、无边无际的原野。

我又想沉沉睡去。这让人绝望的、催人入眠的睡意弥漫在我周围。

“来吧,我的审美者!”她斜卧在宽阔而又柔软的床榻上,那有着繁复图案和花纹的床罩衬托着她的肉体。使她看上去像一座宫殿,又像一具献给神灵的礼物。她的枕头旁边,放着银制的脚镣和手铐,她的手里懒懒地握着那根法国皮鞭。

她浑圆的屁股充满渴望,她凹下去的腰风情闪烁,她的脊背线条柔和……她的性感光芒四射。

监狱中的生活使我早就压抑得要爆炸了。但我怕这只是幻觉,不敢轻举妄动,我怕我一动,这一切就会消失。我生怕自己一扑上去,这里就只剩下一片寂寥的荒野。我仍然像是在做梦。梦见自己进入了天堂,正与一位爱上我的仙女在琼楼玉宇里嬉戏。

于是我放轻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走向前,像一头扑食的狮子,待走近了,盯好,然后一跃到了床上。床把我弹起来,又陷进去。我听见了她放荡的笑声,笑完了,她说:“你真可笑,你真可笑,你像个偷情的人!”

她说完,替我脱了衣服,然后贴紧我,摸着我背上的伤痕,然后说:“我喜欢身上有伤疤的男人,我喜欢与身上有伤疤的男人做爱。每个人身上都应该有伤疤,最好是那种鞭伤。”

“做爱这个词很好,但过诗意的生活应该更好些。”

“过诗意的生活,对,这个说法真是太刺激了!你们监狱里怎么说?”

“不是我们的监狱,我只是被监狱关着。我有监狱我就不会关自己了。那里没有爱做,那里只有鸡奸,他们把这叫过诗意的生活,大家更多的时候叫操×眼,大家这样说的时候,觉得特过瘾。”

“操×眼,啊,操×眼,我喜欢,你操我的×眼吧,快操我的×眼吧!”

我听她这么一说,也来劲了,把她紧紧抱住。

就在这时,她推开了我,说:“我得找个东西垫一垫,我还是个处女呢,把血弄在床单上,会让我难堪的。”

我听见这话,只觉得自己这块烧红的铁被猛地摔进了水里,发出骤然冷却时那种“嗤嗤啦啦”的声音后,冒出一串气泡,升起一股白烟,慢慢变成了原来那块冰冷的铁。

我沮丧地說:“啊,我——对不起,我——”

“你怎么啦?”

“我觉得挺可怕的。”

“为什么?”

“我觉得你不是戴军帽的那个女孩。根据我的审美判断,你当时就不是处女了。”

“那你说老娘是谁?”她很不高兴。

“但是不是处女没什么,那——那并不影响你的——你的美。”我结巴起来。

“你真他妈过分!”她一丝不挂地站起来,对我大声喊叫道:“你要记住,我永远是处女!永远是!”她喊叫时,两个精美的、微微翘起的乳房一颤一颤地跳动着。

可我终究不明白,所以我也不吭气。

她气狠狠地穿上睡衣,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了电视。我马上被它吸引住了。

她见我看得那么专心,更加生气,走过去,“啪”地把电视关掉了。

她身上的香味使我昏然欲睡。

“你对我没有兴趣是吧?”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老是瞌睡?你太过分了!”

“不是这样的,不是的,真的不是,的确不是,我——我只觉得——可能是彼此——觉得陌生,我们需要一点了解,需要一点时间,真的,我在里面关了五年,有些傻了,好多东西都不懂了,那里面——你想象不到的,封闭得很,唯一的见识就是暴力,就是石头和墙——”

“你竟然还说我是陌生的!那你那一次为什么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跟踪我?你被抓走后,我就发誓要等你出来,要把我的第一次、真正的第一次献给你,你真是太没有良心了!你关进去了,我天天计算你出来的日子,你知道,为了打听你的下落,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吗?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会管你!可你却对我这样!从今天上午到现在,我的情况你一句话也没有问过,你一点也不关心我!”

“小荷,我——我一点也不习惯。我特别受不了香水味,我一闻到它就瞌睡,这是真的。所以,这并不是我有意的。这样的地方,不属于我,我得走了,谢谢,谢谢!”

我说完,换上自己的衣服,就满怀忧伤地往外走。

她从后面抱住了我。她哭了,她的泪水浸到了我的背上。她身上的香气从我身后袭来,我困得实在没有办法了。我站立不住,好像身上的筋骨全都酥了。我倒在地上睡着了。

我梦见了监狱,我梦见我还在那里关着。我梦见管教人员用皮鞭抽打我,我被抽得皮开肉绽,然后我被押到了采石场,那个鸡奸过我的、叫黑蛮的狱头把我绑起来,再一次鸡奸了我,有一种奇特的快感……然后把我放在了炮眼上,大笑着点燃了导火索。我恐惧极了。那导火索燃烧的时间特别长,我恐惧的时间也特别长。我大叫着“救命啊,救命啊——”,但他们都只站在周围看热闹。火药被点燃了,我与那些石头一起,被炸飞起来,四崩五裂,我没有看见身体的其他部分,可能是眼睛就长在脑袋上的原因,我看见自己的脑袋飞到了半空中,然后像一个西瓜一样往下掉,摔在了乱石上,又像一个西瓜一样迸溅开,粉碎了,脑浆涂地,只有眼睛还惊恐万分地在一个石头缝里圆睁着……

我挣扎了很久,才从这个可怕的梦里醒过来。我发了很久的傻,看见屋子里灯光昏暗,然后,我听见了“噼噼啪啪”的鞭打声,接着便传来了既痛苦又痛快地呻吟声。我循声望去,看见一个年轻英俊的、赤身裸体的男子正在抽打着她。她脚戴银脚镣,手戴银手铐,一丝不挂,像蛇一样扭动着,她浑身都是殷红的鞭伤。

我每听见一声鞭响,身子就会不由自主地颤抖一下。

小伙子的胳膊可能有一些酸痛了,她说:“何女士,我得歇一歇。”

“快,不要停,我马上就要好了,快!抽,抽吧,每一鞭都要抽在我的心尖尖上。”她用渴望的声音喘息着说。

小伙子听罢,说:“好吧,我来了!”说完,又飞快地抡起鞭子——把鞭子抡得跟一个飞旋的轮子一样——随着他起劲地挥舞皮鞭,他胯间的物件也不停地捶打着他的肚皮和左右大腿。随着“啪啪啪”的、急风骤雨般的鞭响,她的叫声也更加疯狂。最后,只见她绷直了伤痕累累的身体,喘息着说:“好了,好了,它来了,来了,来了!”

她瘫软在床上,说:“小点心,真好,你的力量用得真好,每一鞭都像蝮蛇咬了我一下,不太痛,但一切都进到了血液里,欲生欲死,过瘾死了,我已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一直等着躺在地上的那个家伙,但他太令我失望了。”

“那就赶走他吧!”那家伙的声音软绵绵的。

“不行,你跟他不一样,你是已变坏的,但他还是新的,何况,他是个诗人,一个审美主义者。”

“诗人?难怪一副穷酸样。”他很是不屑。

“别看他现在穷酸,但他会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诗人。对于他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诗歌课程。”

“你真厉害!难道让他进监狱也是你的课程?”

“哈哈,正是。一个诗人如果不进监狱,怎么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诗人呢?我知道,只有生活能使一个人成为最优秀的诗人。”

“佩服啊!”那家伙女里女气地向她撒娇。

“好了,我困了,这是你今晚的劳务费,你赶快从我眼前消失吧。”

那家伙继续很恶心地撒娇,“那我得吻吻你。”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她的脚背上、手背上、大腿间很响亮的吻了几下。

“真是一只乖羔羊。”她摸了一下他的脸。

那青年穿好衣服,装好钱,趁她不注意,莫名其妙地踢了我一脚,然后对她嘻笑了几声,踩着轻浮的脚步,离开了。

那家伙穿的是一双乌黑发亮的三接头高跟皮鞋,踢在我的小腹上,疼得我气都喘不上来。但我强忍着,没有吭声。

她快乐之后,困倦之极,很快睡着了。

我站起来,看了一眼浑身鞭伤的她,心情异常复杂。但我知道,我不能呆在这里,我用饭店的便签给她写了留言,表达了我的谢意,然后换上自己出狱时穿的衣服,从她的房间里溜了出来。

我望了一样远方繁星密布的天空,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混杂着城市气息的空气,在心里说:“我又自由了。”

我在城里闲逛,路灯使我的身影或长或短,或瘦或肿,或浓或淡。我又想在地上写诗了。其实,即使在监狱中,我也从没有停止过创作,我只是不用笔,而用眼睛。当我看到了墙,就用目光把诗句写在墙上;看到一只苍蝇,我也能把诗句写在苍蝇的翅膀上。五年下来,监狱所有凡是我目光所触及的地方,都写满了诗行。但这只有我自己能看到。现在我出来了,不在监狱里了,手又发痒了——

对于人类

锢无处不在

就像空气

就像阳光

就像食物和水

就像爱

写完这几句,我就靠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睡着了。那一觉我睡得特别香甜。

醒来后,我走上了大街。我已不习惯在大街上走路,很多街道都已拓宽,宽得过于奢侈。人们从穿着表情到行为举止,都已有了变化。纷乱的招牌和广告与远处的建筑工地遥相呼应,组合成我过去靠想象才能获取的现代图景。街上的人多起来了,那些驾着进口轿车的新贵,趾高气扬地把喇叭按得山响,还有那些从全国各地来的、抱着发财梦的人,夹着包,匆匆忙忙地来来往往……一切,都显得与五年前不同了。

长期的营养不良使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像纸一样轻薄。我觉得自己不是在人群中行走,而是像纸一样在人与人之间的缝隙里飘飞。

我不认识街上的任何人,也没有人认识我。这使我感到很自在。

我正在街上闲逛,看到一群人围着什么在看。我也挤了进去。走近后,看见那是一张寻人启事。再细看,看见那竟是寻找我的!上面赫然印着我的头象,光头,是出狱前照的,贴在一份出狱时为我填写的表格上,那张表格由监狱保管,我不知道那照片是怎么到了这上面的。乍一看到,吓了一跳,还以为是通缉令呢。我看了看内容——

重金寻人

我心爱的朋友陆涤于7月18日晚3时许自都城饭店外出未归,让我万分挂念,其好随处写诗,因写诗而造成精神间断性失常,至今未愈,故经常走失,找不到回家之路。我友一直留光头(走失时头发已长出0.5寸许),眉清目秀,嘴唇稍厚,下巴右侧有一黑痣,股上有红色胎记,背微驼,身高1.78米,身穿天蓝色牛仔服。如有发现者,请与都城饭店警卫室联系,电话:216666、218888、219999,如有遇见者,也请把他带到该饭店警卫室。凡发现线索者,酬谢现金伍仟元;如有找到送回者,酬谢现金壹万元。

人们一边看,一边咂巴着嘴;一边在嘴上为那巨额悬赏惊叹着,一边在心里祈祷财神给自己一个发财的好机会。还有更多的人在争论要是找到了我,人家会不会拿那么多钱。那样大的一笔钱,在当时的确算是“巨额悬赏”了。因为当时人们的工资也就几十块、上百块的,谁能弄个“万元户”,一下就成为富人了。所以他们怀疑能否拿到那笔钱是有道理的。

“我觉得这是空话,主要是想让我们找人,找到了,别人说没那么多钱,你就学学雷锋吧,你还能怎么着?”

“也是,出一万找一个神经病,我看写这启事的人也得神经病了。”

“真要是找到了,把人送去了,他不给钱,我就不给人。”

“说得轻巧,你不给人,你带着一个神经病,出了问题怎么办?何况,是让你与警卫室联系,你不给人,不是找残废吗。”

“不要先想钱,要先分析人家有没有这么多钱,我有一次也是看了启事,启事上说,谁能帮他把他走失的老娘送回去,就酬谢三百元。我运气好,刚好在人民电影院门口把那老太太撞上了。我高兴得很,费了半天工夫,从都城的最东头送到最西头,算是给别人送到了。人家一见面就说,啊,你真好啊,你真是一个活雷锋呀!他们热情得很,请我坐,请我喝茶,留我吃饭。但就是不提酬谢的事。我一直呆了两个多小时,他们还不提,好像根本没有那么回事。我忍不住了,我自己提了出来。人家只是哈哈一笑,说,同志,你是活雷锋,你这样说只是在开玩笑吧。如果没有开玩笑,那三百块我至少也要用一年的时间才能攒够,不行的话,你先把我老妈带走,等我把钱凑齐了,我们一手交人,一手交钱。我一听,臊得不行,哈哈一笑,说我的确只是想開一个玩笑,就慌忙告辞了。你看,做了一件好事,最后弄得自己反而灰溜溜的。”

“是呀,要钱就不能学雷锋。对了,你刚才让我们分析这人有没有这么多钱,我认为肯定有,不然,人家能住在都城饭店?”

“说不定是哪个领导家的人。”

“不可能,领导家要是走丢了人,自然会有人为他们找。我认为还是暴发户,或者是哪位大官儿的儿女,或媳妇女婿,仗着老子的门路,开公司,倒汽车,发了财,养情人,养汉子,现在人走了,所以才这样的。”

“那如果是这样的人,我一定要收钱的,我决不学雷锋!”

……

我听到这里,赶紧缩了头,要从人群里退出来。我怕人看见,有意低着头,但正是这个动作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他打量了我一阵,然后不动声色地跟着我。她的举动又引起了另外两个人的注意。那人可能是怕他们抢了先,就先喊起来:“啊哈——我找到他了!我找到寻人启事上的神经病了!我他妈的发了!发了!一万元啊!”不想另外两人一见,也跟着喊叫起来,“是我们最先找到他的,是我们最先找到他的!”更没有想到的是,其他人原本是凑过来看究竟的,现在却喊叫是自己先找到的。人们全都冲向我,想把我抓住,反而把最先发现我的那个人给挤到外面去了,他挤不进来,急得在外面大喊大叫:“你们他妈的太不讲理了,真是太不讲理了!他是我发现的,他是大爷我找到的,你们抓住了也没用,你们抓住了他他也是大爷我的!”

但没人管他。他们只管来抓我。当一个人抓住了我,马上就会有另外几个人和他争抢。争来抢去,谁也不愿意放手。他们一边抢,一边相互咒骂。他们争抢得越来越厉害,彼此咒骂得也越来越恶毒。我被他们争来抢去,他们的唾沫喷到我的脸上,我的衣服被他们撕扯成了一缕一缕的,最后变得赤身裸体的。他们开始推搡,开始拉扯,终于打了起来。只要谁抢到了我,他们就和谁打,最后一片混乱。有人受了伤,血喷到了我脸上……

混战了半天,突然有一个被打掉了两颗门牙的老人用很有见识的口气大声喊叫着说:“你们先别吵,你们先别打,我先讲两句——我先讲两句——我认为,你们应该把这个小伙子拉到启事前对照一下——看清楚他是不是人家要找的人再说——不然,你们吵了半天,打得头破血流——最后却不是人家要找的人——那不是既伤了和气——挨了打,流了血,却什么都得不到吗?”

大家把他那每句尾音都拖得很长的话听完,就安静了。大家觉得老人说得很有道理。但刚才那几个相互打架争吵的人还是紧紧地抓住我,其他人则暗中使劲尽力向前挤。我几乎是被他们抬着来到启事前的。

一个人念道:“我友一直留光头,括号,走失时头发已长出0.5寸许——”

那人读完,其他人就审视我的头,有人还摸我的头发,然后说:“这一条对得上。”

那人又念:“眉清目秀——”

其他人就看我的眉目,然后说:“这一条也差不多,就是眼里有血丝。”

“不能是差不多,一点也不能差才行。”一个中年人说。

一个小伙子接过话茬:“他眉目是清秀的,眼里有血丝肯定是他出走后没有睡好的缘故,这一条没问题。”

其他人也赞同,纷纷嚷道:“读下一条吧!”

“嘴唇稍厚,下巴右侧有一黑痣——”

“啊,这一条也符合!”

“股上有红色胎记——”

“唉呀,你们把一个大小伙子的衣服都扯没了,看人家赤裸裸的,多不好意思。你们真是太不像话了。有没有女人?有的话,请自觉地把脸转过去。”一个大嗓门儿一边嚷着,一边把我抬起来,让他们看我的屁股。

大家高兴地叫起来,“他屁股上的确有一个红色胎记!”

由于已可以确定启事上要找的人就是我,大家又骚动起来。

“最后一条,背微驼,身高1.78米,身穿天藍色牛仔服——”

“啊,就是他,就是他!他正是人家要找的神经病,啊,我发了!”一个人首先手舞足蹈地叫起来。

“怎么是你发了,他是我先抓到的!”

“是我最先发现他的,我发现了,正要去抓时,你抢了先!”

“谁现在抓着他,他就是谁的。”

“你看,我就抓着他!”

“我也抓着他!”

“老子也抓着他!”

一时间,无数双手抓住了我,还有无数双手想抓住我。

“是我先抓着他的,你他妈的松手!”

“你他妈的我凭什么松手呀!”

“你他妈的骂谁?”

“操你姥姥的,我骂的就是你,你要咋的?”

“老子揍扁你个小婊子养的!”

“老子揍扁你个×养大的!”

然后他们再次厮打起来,到最后,就都打,都骂,都争抢,只听得污言秽语满天,咒声骂声不绝;只看见拳打脚踢,血汗横飞。一片混乱,一场混战。我被弃在一边,反而没人管了。我趁机抱着头,从人群里挤出来,拔腿就跑。

我逃了好远,才听到有人大叫了一声,“不要打了,快追呀,他跑了,快追呀,他跑了。”

人们一下子停止了打骂诅咒,都掉头向我追来。

我赤身裸体,一丝不挂,街上的人都以为我是疯子,一边惊叫着,一边慌慌张张地跑开了。但当他们听说抓到我有一大笔钱时,也都纷纷加入了抓捕者的行列,我身后很快汇聚了一条奔跑的人流,看上去像是在进行一场马拉松赛跑。

我先是沿着大街狂奔,然后突然拐进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窄得只能容下两人通过的胡同里。他们也跟了进来,每个人都想跑前面,都怕别人把我先抓住,所以相互拉扯,相互拥挤,谁也不让谁,最后,上万人挤在胡同里,谁也跑不动。

我一直逃到郊区一个废弃的陶瓷厂才停下来。我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像受伤的、侥幸逃脱的猎物,一边喘息着,一边舔着自己的伤口。

数日之后,我从一张废弃的报纸上得知,那天在胡同里出了都城罕见的踩踏事故,造成17人被踩死,137人受伤,其中有49人是妇女和儿童。

但人们为了那笔钱,还在继续搜寻我。从那以后,我只能昼伏夜出,白天躲藏在废窑里,到晚上才出去转一转,找点吃的东西。

而何小荷还在雇人贴广告。为了保护自己,她白天贴,我晚上撕。但我这样做,也使她知道我还在都城,所以她就更加疯狂地要找到我。我最后将计就计,有一天晚上,我把那启事从王权街一直撕到火车站后,就不再撕了,从那以后,我也不再去撕它们。没过多久,她的启事没有再贴出来,我断定,她已经认为我乘火车逃到了另一个城市。

过了一些日子,我的头发长长了,我把胡子也留着,我穿着一套捡来的旧衣服,我又成了芸芸众生中不起眼的一员,成了人世的微尘,一般人不仔细看,已不会把我与启事上的人对应起来了。加之我从不去那些繁华的的大街,所以我没有再遇到什么麻烦,我又成了一位无忧无虑的流浪汉。

当然,少数人还抱着发财梦,像那些寻宝者一样,时刻想着要捕获我。他们整天在街上寻觅,打量每一个人。时常有人把认为是我的倒霉鬼捕获到都城饭店的警卫室,说抓住了那个叫陆涤的神经病,要求给他付赏钱;都城饭店警卫室也经常接到提供我行踪的电话。

我得养活自己,想了半天,我的特长就只有写诗了,我当然也有力气,但力气并不大,所以我化名陈一漂,准备靠写爱情诗维生。也就是把自己写的爱情诗卖给京都大学的学生。这有违诗人的品性,但我得活命。我来到京都大学,在大学的侧门外用硬纸壳写了一个牌子:

出售爱情诗

特立独行的青年流浪诗人陈一漂现有或直白或浅显或玄妙或深奥或传统或前卫之各类爱情诗出售,以满足各位年轻的朋友谈情说爱之需要。我保证一首诗即可打动恋人的芳心,三首诗即可得到恋人的灵魂,五首诗即可让恋人死心塌地跟你到天涯海角。每首三元,一次购三首以上者八折优惠(也可代写情书,每封两元)。

牌子一打出,我往牌子下一站,很快就吸引了一大群围观的人。他们故意大声读着我的启事,每个人的语调都不一样,但每读一句都会引来一阵嬉笑。一个乞丐敢到堂堂都城大学来玩儿高雅,他们都觉得受了侮辱。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惹恼了他们,但他们努力克制着,保持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涵养,不与我计较。

有位戴着鸭舌帽的教授,大概有五十多岁,戴一副大号的、把圆乎乎的胖脸遮去三分之二的黑框眼镜,长得胖胖墩墩,腆着一副积满了板油的肚子,看上去像拟人化了的国宝熊猫。他一来,有好几个学生叫他“文老师”,我听到私下有人说,中文系的文教授来了。我一看就觉得他是那种特有个性、特有学问的人。他走到我跟前,跟我握手,很客气地说:“现在的诗人的确是不少啊,要饭的也称自己是诗人了,不过,小伙子,你很有胆量,也很有想象力,你是不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啊?”

“我知道,这是京都大学。”

“那你还敢在这里卖诗挣钱啊?你知道吗?这所大学不出别的,就出诗人。”

“但这个大学里面不会有一个需要靠卖诗挣钱养活自己的诗人。”

我的话让他愣了一下,他递给我五块钱,说:“但你还是到别的地方去卖你的诗吧,你在这里是不会卖到钱的。”

“我不需要施舍,谢谢您的好心!”我把钱还给他,“我要在这里碰碰运气。”

他哈哈一笑,转身走了。

第一天只有围观的人,他们像在观看一只刚刚变成人的猴子。第二天还是一无所获。第三天,大家的好奇心已经淡了,围观我的师生少了。那些路过我身边的人,都会看看我的牌子,看完之后,他们大多会同情地摇摇头,说,这个神经病真可怜。这天我还是没有收获,我忍着饥饿,往我藏身的地方走去,走到王爷胡同口,有一个年轻人突然走到我前面。我以为有人发现了我,要抓我去领赏钱。吓得转身狂奔起来。

“嗨——你不要跑!嗨——你不要跑!”他一边喊叫,一边追了上来。

我没有管他,只顾没命奔逃。那时候,生活迫使我常常要这样做,我自信我很快就会摆脱他,没想我刚跑过一条街道,一股旋风就从后面扑上来,那个小伙子从后面死死地抓住了我。

那人害怕我再次掙脱跑掉,一把抱住我,他的力气很大。我在心里叹息道:“哎,这次是完了。”

他说:“你这人跑啥呢?”

我只好听天由命,说:“你既然抓住了我,就领赏去吧!”

那人听得莫名其妙,“领什么赏啊,你不是卖诗吗,我是来买你的诗的,我又不吃人,你跑啥呢。”

我一听,差点笑了,舒了一口气,说:“哦,不好意思,误会了,请你松开我。”

“松开就松开,你可不要想着再逃跑,我可是京都大学体育系的篮球运动员,天天在球场跑着,我今天就是追到蝙蝠城,也要把你追回来。”他说完,就松开了我。

“我不会跑的,你放心!”我在街边坐下,有些不相信地问那个高个子:“你刚才说什么?你说你要买诗?”

“是啊,不然我追你干什么。”

“我在校门口你为啥不跟我说呢?”

“怕碰到熟人不好意思,所以等你下班后,我才跟上来,想到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跟你谈。”他大概二十岁左右,脸上挂着被爱情煎熬着的那种憔悴。他虽然是个身高一米九左右的大家伙,却有些腼腆。

“哦,我还以为碰到劫匪了。”我假装一本正经地说。

他听完,忍不住大笑起来,“再笨的劫匪也不会抢你啊!”

“那可不一定,如果这个劫匪喜欢风雅,说不定就会抢我去跟他作诗。”

“哈哈,你这个人真幽默。”

“我看你喜欢这个姑娘至少也有半年了。”

“哇,你怎么知道的?你还会算命啊!”

“我猜的。她是你的同学?我得大致了解一下她的情况。”

“我们一个系,但不在一个班,她是练铅球的。半年前,我和她一起参加都城大学生运动会时认识的,相处了几天,没想喜欢上了她。从那以后,我就默默地爱着她,两个月前,我向她表白了我的爱,我们相爱着,感觉好极了。不想,三周前,中文系的一个家伙横插了一杠子,她的心就花了。那家伙身高才一米五几,体重不足八十斤。可她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一百二十公斤,你看他多自不量力!但她竟然动了心,因为那家伙是我们学校鉴湖诗社的社长,会写诗,他给她写了很多爱情诗,要命的是,她特喜欢那些腻腻歪歪的句子。我绝望极了,没想你及时出现了,我又有了一点希望!我要让她知道,我也会写诗!我希望你的诗能比那个社长写得好!”

“哦,你是篮球运动员,她是铅球运动员……”我做出一副沉思状,“难怪她动心,你想啊,她天天与冰凉的铅球打交道,突然有人给她写来软绵绵的诗句,这肯定能拨动她的心弦。你天天在篮球场上驰骋,可能不知道,现在已是个诗意泛滥的年代,人们需要诗意来装点自己,你倾心的姑娘可能不懂诗,但她需要诗意。”

“你说得对,我天天想的是怎么把篮球投到篮里去,她想的是怎么把铅球投得远一些,这样的生活枯燥而单调,不可能有什么诗意。可能正是这个原因,她才需要诗意。”

“那个诗社社长的诗我虽然没有读过,但我可以闻到他诗里散发出来的鉴湖淤泥的味道,我想,我代你写给你女友的诗会有一种新的气息。”我一边说着,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一张纸,现场给他写起来。

“哇,你真是了不起啊,我还以为你事先把诗都写好了,只管在现场卖就是了,没想到你是现写啊!”

“每个人的爱情都不一样,我得根据他们的爱情来写诗,只有这样的爱情诗,才能打动对方的心。这一点,我有点像医生,不同的病人,我会给出不同的治疗方案。”

“太好了,你给我写三首吧!我要用你的诗直接获得她的灵魂!”他已激动起来。

“好的,请你稍等一会儿。”

他很听话,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写下每一个字。

“你这样看着我,就像看着我小便一样别扭。请你先看点别的东西,不然,我是写不出满意的诗句的。”

“哦,行,好的。”他说完,就走到街边看风景去了。

半个小时后,我把三首诗写好了。第一首诗里弥漫着爱情的忧伤,字句里饱含有高贵的爱、垂怜和渴望,对她的爱是隐秘的,隐藏在飘忽的诗句里,但她可以看出来。她的心只要没有铅球那么冷,那么硬,读后肯定会垂下两滴感动的泪水;第二首诗要加深爱的忧伤,可以比较明确地表达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对她的爱,一旦失去她的爱,他会怎么样。我相信,只要她的心不是铅球做的,一般都会把心收回来。这首诗的目的就是要让她流泪,通过感动的泪水来认识他对她的爱,来认识他们的爱情,使她从迷途归来。第三首诗是要让她认识到一个铅球运动员和一个篮球运动员相爱是多么幸福。这首诗起到的作用是夯实他们的爱,让他们的身心能够交融。

为了不让他感觉我的诗写得太容易,为了少费口舌,我把使用说明也写好了——

一、诗作需要自己重抄一遍,最好用蓝黑墨水抄写在洁净的信纸上,如果有决心,第一首诗最好咬破右手中指,用血书写,如害怕疼痛,用血写“我爱你”并签名即可,咬破后的中指请自行及时消毒。有晕血症者忌用此方法;

二、第一首诗交给意中人后,七日之内,最好有意回避对方,保持适当的距离和神秘感。七日后,送出第二首诗,她如约你散步或一起玩铅球,可以答应。再七日,送出第三首诗,此时,两情融洽,宜多交往。交往方式,因人而异。

三、把诗交给对方时,必须说明这首诗是自己所写。为了让对方相信,诗中有都城、鉴湖、七塔等词可证。对方如问你怎么也会作诗,你只说恋爱中人,人人都是诗人即可。

四、她如还要让你写诗送她,到时你可再来找我。我如不在贵校侧门,则在王爷胡同,我有一劣习,好随手涂画,到处留诗,我如不在王爷胡同,你可根据诗踪找到我的行迹。

五、你根据我的诗追到女友的事只可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万不可让你的情敌知道,更不可传到女友耳中,不然,则会功亏一篑,切记。

终于磨蹭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把这个着急的篮球运动员叫过来,让他看看。他看完第一首诗,两眼潮湿;看完第二首诗,他背过身去,抬起手臂擦泪;第三首诗看完后,他转过身来,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他的手上还有粘乎乎的泪水,激动地说:“啊,太棒了!这诗真是太棒了!和篮球比赛中关键时刻的三分球一样棒!你是个真正的诗人!”

他把我的手握疼了,我想把手挣出来,但没有成功。过了好久,他心情平静了一些,才把我的手松开。然后掏出一张十元钱来,“啪”地拍在我的手掌上,说:“不用找了!这诗,三十元也值!”他生怕我跟他客气,转身走开,到了五步开外,才回头跟我说“诗人,再见,再见!”然后,两步跨过马路,轻松地向学校走去。

“这人,真够意思。啊,我可以去吃上一顿饱饭了。”我看着那家伙的背影,对自己说。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可以卖出一两首诗,我每天有了五六元的收入,生活一下有了保障,我给自己买了衣服,在王爷胡同租到了一间可以放一张小床和一张小桌的偏厦。那间偏厦是主人用从工地上捡来的废砖修建的,屋顶盖的是牛毛毡,原是用来堆放杂物的,低矮,昏暗,潮湿,但终于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能吃饱肚子后,我就可以到书店里去看看书,还可以溜进大学里听听讲座,我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很滿意。

但我这种以卖诗维生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有一天,来了两名警察,他们说,你如果敢再卖这些毒害青少年思想健康的东西,老子就把你抓进去。他们说完,就把我写好的、还没卖出去的爱情诗撕掉了。然后,书店的人——他们原本认识我,不少人因为我读书刻苦,还夸奖过我——也不再允许我去看书。最后我去一个建筑工地干活,刚干了两天,包工头就让我走,他说,不是他要赶我走,是他不敢不赶我走。我又去弄了一个泡塑箱子卖冰棍,但只要我一出现,就会碰上城管人员,他们没收我的东西不说,还要罚款。我只好去拾荒,但我辛辛苦苦捡来的酒瓶、废纸、易拉罐却没人敢收。

特别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我有好几次从睡梦中醒来,总会看到一封她写给我的信。她在信中总是不停地召唤我回到爱的怀抱中去。

我知道,她其实已在都城发现了我,她这样做,是不想给我生路,从而逼我回到她身边去。但这是不可能的,她以这种方式逼迫我,更是不可能。

我只能去乞讨。

那天,我在农贸市场捡了一些菜贩子们甩掉的萝卜、红薯、西红柿等东西填了肚子,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这时,我突然感受到了一种我曾经熟悉的东西。我知道我又走在了我当年被抓走的那个街区的那条路上。

我不知怎么又朝那条路走去了,那是不由自主的,像一匹总想返回家园的老马。在监狱里,我就是靠思念荷和这条路度过了五年没有自由的时光。在我的意识中,我已在这条路上走了五年,或许更长的时间,一趟又一趟,早已把一条坑坑洼洼的路走平坦了。我给它取名为“审美之路”。这是我心中唯一有神圣光泽的道路。我赋予它所有关于道路的含义。

我迫不及待地向那巷子里走去。我觉得自己还是在五年前,在接着走那被镣铐打断了的行程,我想起了自己至今还没有完全完成的构图——依旧是那顶帽子妨碍了构图的完整性。我依然认为,五年前我最应该做的,就是把那顶绿军帽撕掉。

我把褴褛的衣服整理好,开始往小巷里面走。小巷依旧很窄。越来越窄。最后只能容一人通过。但过去的房子已经拆掉了,盖了新式的一式小楼。她原先住的房子难以找到,连过去的气味也闻不到了——那种清寒的气味已被温饱所替代。我的心里充满了惆怅。我只好沿着小巷往前走。我想,“现在那顶帽子肯定不在她的头上了,我的构图一定能完成了。”想到这里,不禁高兴起来。

我又一次想起了父亲。父亲是个油画家,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为了美,一切都是值得舍弃的。

“文革”中,父亲正是为了美才遭受了不幸的。他的画作被搜掳走了,除了母亲保留的那一幅,其它的都没有留下。有人说被烧掉了,但也有人说,他的画挂在掳掠者的厅堂上。但研究他的人始终看不到他的原作,最多只能参考他曾经出版过的一册《陆三山油画集》。

我记得父亲就是在今天被抓走的,今天是7月19日。这种巧合使我深感惊奇,一种宿命的力量让我猛然间显得脆弱不堪。

“难道在今天,我成了父亲的新生么?难道将由我来完成父亲未竟的一切么?而我已变得迟钝,对世界已缺乏那种超拔的感受能力。五年的牢狱生活,已剥夺了我太多的东西。我的一切都还停留在五年前六月那个炎热无比的日子。”

世界沉默着,不听我的辩解,好像这真是个特定的日子。

这时候,我抬起头来,发现了她!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好像我又回到了五年前的那一天。“她还是那么年轻,她还为美保持着美。”

她已变换了自己的装束,穿得有些裸露。自然,我不反对她裸露那么多大腿、手臂和胸脯。只是她仍旧戴着帽子——不是绿军帽,我叫不出那帽子的名字,只知道那是一种像贝雷帽那样的时髦帽子。

我正想上去与她说话,她看了一眼我的衣着,赶紧拐进了另一条小巷,快步向前跑起来。

我只好跟着她走,她快我也快,她慢我也慢。最后,她走到了两个警察面前,说了幾句什么,又往前走去。在监狱五年,我除了认识犯人,就只认识警察了,所以他们向我走来时,我本能地站住了。他们越走越近,我手脚开始发抖,脸色灰白。他们对我微笑着,用警棍轻轻地敲打着另一只手的手掌。

我早想跑的,但我已迈不动步子。人们围过来,欣喜地看着我。由于我双腿发软,我觉得自己很难站住,结结巴巴地说:“警——察——察同志,我——我——只是想让她——她——把帽子取下来……”

“恐怕你是想让她把裙子脱下来吧。”一个警察笑嘻嘻地说。

人们都大笑起来。

我浑身的肌肉顿时紧了,我希望他们的警棍尽快砸下来,因为我是那么想倒下去,承受那不可能逃避的痛击。但他们像一对捉住了老鼠的猫,准备很有耐心地耍弄我。

“你说,是不是想让她把裙子脱掉呀?”

“不是,的确不是,我只是想让她把帽子脱掉,这——这是真的。”

“这是真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人们也跟着大笑不止。

“好,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让别人脱掉帽子是什么滋味吧!”他说着,就朝我狠狠地踢了一脚,另一名警察也不失时机地挥动驴鞭一样的警棍朝着我的头上狠狠来了一下。我的眼睛冒了几秒钟金星后,眼前开始发黑,我像一捆干透了的柴火,“唰”地倒在了地上,然后,他们的质量优良的警用皮鞋便雨点一般落在了我的身上。人们为他们的英勇行为叫好,助威,他们叫着打死这个流氓阿飞,打死这个流氓阿飞。两个警察自然越打越来劲,直到有一个人提醒说:“好像死毬了。”另一个说:“管他死毬没有,扔到警车上再说吧。”

看热闹的人们兴致正高,意犹未尽,看着我被拖进警车,觉得一点也不过瘾。

第十五天后的中午,我从看守所里走出来,我的腿拐了,额头上的乌包还没有散去,左手有些抬不起来。他们无疑好好教训了我一顿。他们无不佩服我的挨打能力。临出门之际,一名警察对我吼叫道:“我们调查过你,你是有流氓前科的,我希望你这个老流氓尽快从我眼前消失,不然,我看见你一次,揍扁你一次!”

但我又走进了那条小巷里,那个女人准时在下午六点出现了。这次,我离她远了些。我不敢再惹她,我只是想偷偷地看见她脱掉帽子时的样子就可以了。我跟着她走了两条街,我又看见了那两名警察,看到她又朝那两名警察走去。原来她早已发现我了,我想我还不如快步走上前去,跟她说明原因。但已来不及了,那两名警察已微笑着朝我走来。一群人——好像他们旁边总有一群人——已在准备着看热闹。

“得跑!”我这么一想,就转身拔腿逃跑起来。我已顾不了自己腿瘸带来的疼痛,觉得自己像是在飞,耳边的风声呼呼直响,人和车飞速后退,两边的楼群不断倾倒。

两位训练有素的警察也跑得飞快,他们一边跑,一边挥动警棍,一边大声叫骂,有个高个子警察见追不上我,气急败坏地拔出手枪,朝天放了一枪。我以为那子弹把我打穿了,我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胸,仍只顾奔跑,高个子警察就用对讲机呼叫其他巡警拦阻。

一时间警报乱鸣,警徽晃动,警棍挥舞,巡警们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

我正飞奔着,感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腾飞起来,然后猛地摔在了水泥地上,摔得我半天没有回过气来,两名赶上来的警察用脚把我踏住了,另外两名警察扑上来,“咔咔”地给我戴上了手铐。其他众多警察也先后气喘吁吁地赶到了,见已把我抓住,都发泄似地踹我两脚,踹得我口吐鲜血,昏迷过去。

那次我被关押了一个月才放出来,我靠一根木棍支撑着,走出了拘留所的大门。走出门后,我抬起蓬乱的头,往天上望了望。太阳还在天上,用怪异的表情看着我,满怀怜悯地给我一点温暖。

我对着玻璃窗用手指把头发梳了梳,整了整破烂不堪的衣服。然后躲进一个墙角里,像一匹被猎人击伤、终于逃脱出来的羚羊,躲在荆棘丛中舔着自己的伤口。

我没钱弄药,我只有让时间慢慢把我身上的伤口治愈。所以我并不担心,因为时间对我来说还不少。我只考虑我要做的事多久才能完成。“那顶帽子……唉……”我每想至此,就不由得会叹息一声。

我不认为警察揍我跟她有什么关系。我也不是太害怕挨揍。我在监狱里呆了五年,早已习惯了挨打,我不是太在意这件事。

呆在墙角里的日子无疑跟拘留所里一样难受。我希望自己的伤口尽快好起来,以便再去找她。

四天之后,我就呆不住了,我的心情如此迫切,好像是去见自己分别已久的、心爱的恋人。我匆匆忙忙地出发了,我甚至忍不住小跑起来。

赶到她出现的地方时,她还没有出现。我来早了,太阳要仰着头才能看见。很热。我只有在那里等她,心怀忐忑地来回走动。今天我还没有吃任何东西。我卖爱情诗的钱还剩下一百元,但我根本不敢花,这钱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我要把它留到最需要的时候。我把它放在最贴身的地方。

黄昏临近时,她出现了,仍带着那个贝雷帽式的帽子,只是颜色变成了黑色的。

“让人绝望的帽子!”我在心里哀叹了一声。

在我发现她时,她也发现了我。她吃惊地看着我,看了很长时间。然后,她像下了决心似的,向我走来。

我紧张起来,脸一下红了。

她走到我面前,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口气问道:“你究竟想干什么?你怎么被打成了这样?是谁把你打成了这样的?怎么你这个样子了还敢来骚扰我?”

她问一个问题,就把脸凑近一点。我看见她一半乳房在外面,乳沟很深,白色座垫上的裸妇。横卧的裸妇。橙色。自由放任的姿态。活跃于画面的生命力。画面的色彩与内心的协调。虚弱后被送往法国南部。被占领的巴黎。黄色毛衣中的珍妮和她正孕育的孩子。沙发和五斗橱。从雷阿诺那里预感自己的死。唯一的肖像画。

“莫迪利亚尼在二十四日夜里与世长辞了,终年三十六岁。”我像是在自语,“他是那么多愁善感,而又善良……”我显得十分难过。

“姓莫的是你的什么人?”她好奇地问道。

“一個远方的朋友,我从书中知道他。”因为伤感,我快要哭了。

她不解地望着我,“他刚刚去世么?”

“他1920年1月就去世了,他带走了自己的才华,带走了他的妻子珍妮和她还怀在腹中的孩子……”我说完已泣不成声。

“神经病!”她听得越发不明白了。

路过那里的一个小孩好奇地盯着我看。而她已断定我这个人脑子有问题,但并不是那种要对她图谋不轨的坏人。她认为她没有必要再跟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纠缠,转身要走。

我赶紧跟了上去。

她重新停下脚步,转过身,面对我。她看着我脸上和手臂上的伤疤,也许是心里有了愧意,因此,她用平和的语气对我说:“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

“这点伤没什么,皮肉筋骨之苦而已。”我看了一眼远方,好像在看五年前的某个细节,我看着远方说:“五年前,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很美的女人,长得和你相像,以至我觉得你们是一个人,只是穿着不一样,她当年穿一身草绿色的军装,戴一顶草绿色的军帽,扎着武装带。对,她还扎着两根辫子。”

她听后,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显得十分高兴,大声地对我说:“哦,你不说,我都忘记了,现在我记起来了!那年你也这样跟着我,你知道,那天全城的人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街上没有一个人。我起先很害怕,以为你是坏人。但你只是那么跟着我,我反而好奇了,想看看你究竟想干什么。没想到有那么多人来抓你——我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一下子冒出来的,也不知道你究竟犯了多大的罪。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到哪里去了呢?”

“这么说来……你真的就是她了!”我掩饰不了内心的欣喜之情。

“是的。”

“唉,我这几年么,一言难尽,什么都没做……我呆在一个远离人世的地方。”我声音低沉地说。

她对我的话并不感兴趣,她好像有急事要办,她问道:“你现在要到哪里去呢?”

“我还不知道。”

“你有钱么?”

“有一百元。”

“那,我领你去一个地方吧。”

我点点头,茫然地跟着她走了。

我跟着她一直来到了环球大酒店里面。电梯像酒店的一个器官,自如地升降着。里面只有两个人,不用说,是我和她。我们彼此还有些陌生,但又觉得已认识很多年了。她身上的香水味和脂粉气充满了这个小小的空间,使我必须努力支撑着不睡过去。她开胸很低的衣服,站定后刚好能遮住两瓣丰臀的超短裙,都在每个时刻勾引着人的欲望。她见我看她,就转过了身。我仔细地打量着她的背影。她白皙的玉颈上有一块小小的胎记,然后是凹进去的腰,显得柔弱,而突出的臀部又显得坚韧,似乎能承受一切。她还有修长的美腿,她穿着一双黑亮的高跟皮鞋。她是个性感的女人。她的肉体可以化作身上的香水气,到处弥漫,让人闻之心醉。她还像一种入口即化的食物,诸如冰淇淋之类。

我问她:“你当年告诉我,你的名字叫何小荷,这么多年了,我还一直记得,只是不知道你是不是真叫这个名字。”

“我就叫何小荷。”

“哪个荷?”

“小荷才露尖尖角的荷。”

“哦,是你,那年你也这么告诉我你的名字的,真是巧得很。”说到这里,我突然感到十分伤心。我不知道我是那么地思念荷。我蹲在电梯里,忍不住哭泣起来。

“有什么巧的,你哭什么呀?”

“我恋人也跟你一个名字,我们已有很多年没有见面了,我想起了她就忍不住落泪了。”

“那可真是够巧的。那么多年没见面,恐怕那爱情也就散掉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我只是说:“我相信我和她的爱会永远在那里。”

我们都不再说话。她从LV包里掏出一面镜子,检查了一下粘上去的长睫毛、细而高挑的眉,补了唇膏和脂粉,然后往腋窝里喷了香水,又往胸前喷了香水,最后撩起裙子,往裙子里喷了香水。她收拾停当,电梯也升到了三十九层。她扭了扭腰身,说:“跟我下去吧。”

我紧跟其后,一出电梯,她的身子就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控制着,扭腰甩臀,扭出万般风情,甩出千种风骚。

黑暗。闪烁。艳丽的乐声。单薄得像剪纸一样的人影在晃动。一些器具。往下去的三级楼梯。一只伸出的手像蛇一样在黑暗中扶了我一把,娇声提醒我注意脚下。我不由得像王子一样挺直了腰。

“荷,你来了?”黑暗中一个女子在问候她。

“还没有出台呀?”她俩显得十分亲热。

“‘扫黄一开始就不行了,现在是肉多狼少,不想你带了一匹狼来,把他让给我行吗?”

“行啊。”

我听得糊里糊涂的,我觉得这颇像转让一件从街上捡来的东西,或者说我像一件随时有可能被送人的物品。我本能地跟紧了她,像一个在寻找依靠的孩子。由于跟得太紧,我的手碰到了她的臀部。禁区。我脑袋里掠过了两个红颜色的字。我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两只手不由得靠在了一起——这是我在监狱里养成的习惯性动作。我觉得我的手像是被点燃了,发热,发烫。是燧石被撞击后那种瞬间的热。我嘟囔了一句,“对不起。”我的声音很低,低得连自己也没有听见。

这灯光黯淡的通道似乎很长,两边坐着像是在等待什么的年轻女人。她们的脸和裸露的胸与大腿浮在幽暗之上,闪烁着虚假的渴望触摸和亲热的亮光。只要看到有一个男人出现在进口处的亮光中,她们就会打起精神,在走廊里掀起一阵骚动。脸、腿、胸、胳膊就会晃动,直到那男人一路挑过来,挑上中意的,带走了,才会慢慢安静。

一段黑夜的颜色,混着特殊的气味。我跌跌撞撞地跟着她身上的香气往前走。我迎面撞上了什么,是一个人,一个高大的人,我的脸刚好够到她巨硕的乳房,我的脸陷入到一堆松软的肉里。那高大的女人抱住了我,她把我抱了起来,我仅有49公斤重的身体悬起,挂在她的腰上。她的力气很大,只用一只手就抱起了我。她用另一只手去解我的裤扣,一边解,一边嘻笑着,说:“哟——,小人使长枪,子弹已上膛。你是美元,还是日元?没有美元日元,人民币也可以,我是肥了一点,胖了一点,但肥有肥的美处肥有肥的滋味,我还优惠,八折,怎么样?”

她一边噼噼啪啪地说着,一边用一只手在我裤裆里不停的、很有经验的动作着。我的脸陷进她松软的胸脯里,呼吸维艰。她的胸前充满了啤酒味、白酒味、烟味和香水味。我“啊啊”哼叫着,无望地想去护住自己。

“给老娘说两句中听的,不然,哈哈哈哈……”她放肆地笑着,像在自家的客厅里一样。

我憋得说不出话来。但为了获救,我胡乱地说道:“你——是一——枝——高大的——玫——玫瑰——花——”我的声音含混,像一个快要憋死的人发出的声音。

“哦,说中国话,是侨胞吧,台湾人?还是香港人?”

“我——啊——你个——”

泻了。

“子弹”喷在了她的手上,我生气地朝她的肚子捣了一拳。女人松了手,另一只手在黑暗里滿意地甩动着。口里发出开枪时的“呯呯”声——她把尾音拖得很长,好像要看到那虚构的子弹飞出去,奔跑,击中目标。

然后,她俯下身来,在我耳边说:“我这是发扬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精神,无偿地为你服务,还不给老娘说声谢谢?”

“我操你妈!”我愤怒地对着她的耳朵骂道。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哈哈哈哈……”她满不在乎地一边爽朗地大笑着,一边甩着手离开了。

我忙不迭地站起来,像一个被强暴的人,带着被亵渎的屈辱去找她。

她在有亮光的地方站着,看着我笑。她的笑魅力四射。她站在唯一有明亮灯光的地方,当然,那明亮是相对于黑暗而言的。三个用黄铜铸成的字——收银台——和她的胸脯成为最闪光的东西。

她一直盯着我看,我故作镇定,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这使我的脸显得格外严肃。她愈见地忍不住笑。

我站在她的跟前,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不知所措。

她压抑地笑着,声音性感。她靠在柜台上,右腿不停地颤动着。我发现她的臀圆硕,成熟得像有了酒香味的苹果,风稍一吹动,就会从枝头坠落下来。

“交一百元包间费。”她代替收银台里一位一脸横肉的中年妇女说。

“哦……”我一边应着,一边在口袋里摸索。

我终于摸出了那几张纸币,纸币上的油污和汗渍使我又一次感到了羞愧。我不愿让她看见,我把钱直接甩进了柜台里。

不想那女的把那纸币一张一张地拿起来,对着灯光,口里说:“这钱又脏又旧又破,不会是假的吧。”

“这钱就是看起来脏一点,不会是假的。”我心虚地说。

那女人又对着灯光照了半天,才终于收下了。她对着黑暗吩咐了一声:“丽丽,你带客人到106号包间。”

那位叫丽丽的小姐从黑暗中浮现出来,她艳丽妖娆,只穿着透明得像水一样的衣裙,好多部位让人心惊肉跳。她走在前面,香气一阵阵从前面拂过来。

“106号包间到了,请你们进去吧,祝你们愉快。”妖艳的小姐站在门口说。

她进去了,像进自己的卧室,先熟练地拉亮了一盏暗如萤火的灯,看见我还站在门口,就让我进去。

里面装饰得十分俗艳。四张简陋的沙发靠在东边的墙上,红色的沙发罩上有零星的污渍。暗红色的灯光使包间里的气氛十分暧昧。粗俗的香水气息弥漫其间。茶几上摆着糖果瓜子和饮料。

“来,挨我坐下,你可以挨紧我,除了做爱,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那一百元钱是我们每个小姐在接一个客人时,必须向老板交的,我不收你的钱。不过,每个客人最多只能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你得抓紧一点。”她说完,对我笑了一下。见我离她远远地坐着,就主动挨近了我。

“谢谢你,我只想做一件事。”我认真地说。

“我知道你们男人都只想做一件事。”她暧昧地笑了,用挑逗的口气说。

我想给她解释我说的那一件事的真正意思,但看见茶几上的食物,就觉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身体像稀泥一样瘫在那里,随时可以流走。肚子轰鸣着,那声音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显得比隔壁包间里做爱的响声还要大——那男的咆哮喊叫,那女的故意高声地作出高潮来临时的呻吟。我尴尬地想掩饰肚子的轰鸣声,就递给她一个苹果,然后自己也尽量有礼貌的、尽可能慢地吃那个苹果。

“我知道你饿了,你把这些东西都吃掉吧,这是算了钱的,不吃也就浪费了。”她说完,把我递给她的那个苹果还给了我。她自己打開了一瓶饮料。

“谢谢,我已经有一天半没有吃饭了。”

“那不饿死了。”她感到很吃惊。

“没什么的,习惯了。”

我很快就把茶几上的东西消灭光了。

充满欲望的音乐声、嬉笑骂俏声、发泄欲望时的喊叫和呻吟声把每一个空间都填满了。这使我突然想起了波洛克的名画《五英浔深度》。纵横扭曲的线迹,狂热,抒情,“英雄阶段”的紧张,密不透风的重叠画面像欲望一样填满了一张张荒凉的床。

她抱着我,她肉体的温度正温暖我。

火……

火。

(这不再是一个名词。)

我在苏醒,像一棵干枯的树在水的滋润下,重新发芽。

她用梦一样的声音问我:“六年前,你跟着我究竟想干什么呢?”

“审美,我那时候还想作画。我觉得你背影中有一种东西让我沉迷,它属于审美的范畴,而你的穿着,又体现了从那个疯狂年代绵延过来的东西,二者本来是相悖的,但在你的身上,却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有一种强大的感染力。”

“啊,你原来挺有学问的。那你怎么被他们抓走了呢?”

“你当时如果不戴那个帽子,我的构图就完成了,我就不用再跟着你了,我跟着你,是想你把帽子脱掉。不想,警察和便衣以为我是流氓,要对你图谋不轨,所以把我抓起来了。”

“那可真冤啊。没想到你竟然用那么高的眼光来看我,我真是太感动了。可我现在,已经沦落到了干这个营生……”

“这也许不能怪你,我理想中的构图也与你现在的境况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印象。”

“你真是太让我感动了,好,我无以为谢,我今天晚上就服侍你一个客人,费用你就不要管了,由我来付吧,我保证让你欲仙欲死。”

她说完,三下五除二,把身上的衣服都脱掉了,把长丝袜、三角裤和文胸都挂在了墙上的铁钉上,唯有那顶帽子还在她头上戴着。

我根本来不及阻止。虽然我已知道她是个小姐,但我还是羞于看她。我说:“你把衣服穿好吧,我只需要你把你的帽子脱掉就行了。”

她正要贴到我的身上来,一听我的话,像被当头浇了一瓢冷水。“你是对我没兴趣是吧?你在调戏我是吧?”

“不是,不是,我非常尊重你,我不想对你做任何事情,我只有一个请求,就是想请你把帽子脱掉,我只想把我五年前的构图完成。”

她听了我的话,像受惊的蝰蛇,警觉地用手扶住了帽子。然后大声对我说:“不行!”

绝望的情绪顿时笼罩了我。我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良久,才对她说:“你为什么一直要戴着一顶帽子呢?”

“老娘习惯了!老娘愿意!”她显得很不耐烦。

“这个习惯可以改掉。”

“但老娘不想改。”

“那你把衣服穿好吧。”

“我这样做是在履行一个婊子的职责,在这一个小时里,从我的职业角度出发,我可以这样裸着。”她用受了侮辱的、充满敌意的口气对我说。

我沉默了。

她像奈娃·阿(高更同名油画作品中的女人)那样躺着,用有磷光射出的眼睛盯着我。她的神态让我感觉出人生的哀伤。我把灯拉灭了,以使自己像晚归的高更一样,刚从黑暗中归来。约莫十分钟后,我重又拉亮了那盏暗红的灯——像怀着忧虑和不安的高更划亮那根照亮美的火柴。我无法抑制内心中创作的冲动,在包间里来回走动,因为长期被剥夺了创作的欲望,现在要重新开始创作了,这使我的面孔有些扭曲。

她有些害怕地盯着我。

我走近了她。她马上用手紧紧地护住了帽子。我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动你的帽子。”我说完,就把她的头和她头上的帽子用她的黑短裙蒙住,把她的黑手套戴在她的手上,把黑色高跟皮鞋给她穿好,然后从远处看她。我看着看着,满意地笑了。这个裸体的女人已被黑色切去了头和手脚。我拉亮了另一盏暗红色的灯,使它们看上去如挂在空中的乳房。我想象着自己的头已放在了她的面前,有一头驴子的尸体躺在不远处。空间广阔,远处有特别锋利的器械,伤残的肢体……

我想象着达利《“血比蜜甜”的习作》,再以我的行为重现,不禁有些陶醉。而让我更感欣慰的是,我可以不再看见她头上的那顶帽子了。

我再次满意地笑了笑,准备悄无声息地离开包间。突然,我听见她说:“我真该带上酒店里那根皮鞭。”

“你他妈的是……”

“我是何小荷。”

我傻了,浑身冰凉,站在那里,半天没动。

“怎么了?你不相信?”

“我信。”我说完,走上前去,把丝袜从墙上取下来,轻轻地绕到她脖子上。可能是有些酥痒,她“格格”笑起来。我用力勒紧了丝袜,她的笑声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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