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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服务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2017-06-12严华

财会学习 2017年11期
关键词:税务风险风险防范

严华

摘要: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我省建筑服务业相继出现增值税发票重大违规案件,都与企业不遵守税法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有密切关系。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完善企业推开务风险内部控制至关重要。本文对建筑业税务风险控制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笔者在此行业工作多年的经验,重点就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防范并降低税务风险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建筑服务业;税务风险;风险防范

目前许多建筑服务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建筑服务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2006年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聯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内容缺乏或单薄。

一、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及实施金税工程后存在的企业税收风险

2016年5月1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2016年36号)起,建筑服务业全面推行增值税,特别是2015年12月1日起全国国、地税系统金税三期工程的同时实施,国家对增值税的管控范围覆盖全国、全行业,并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高度。对经营者,特别是建筑服务业如何规范业务行为,提出了较高要求。

(一)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

2016年我县某建材商贸公司为了收取手续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二份,税额20余万元,被金税三期系统比对发现,罚款补税50多万元并移交公安经侦部门侦查,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陕西特大黄金案)

2016年我县某煤炭企业(有加工性质),为了省点进货成本,末从真实购入的陕西煤炭供应商处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从陕西当地商贸有限公司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由金税三期系统比对,陕西省供应方单位货物进项与销项不匹配,被国家总务总局认定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对其取得进项税转出并视情节及态度是否移交司法机关。

二、从五大流程规范业务活动,依法、合情、合理地控制税务风险

(一)合同流

业务成交前,都要签订书面的格式合同,这是税务风险产生的起点。相关条款的约定如:1.工程属境外项目、双包、清包,甲供材,老项目、咨询服务、甲控材,制作、维修、决定了开多少税率的发票,是免税或0%、3%、6%、11%、17%。2.相关材料是由我方自行提货送达工程点,或由材料供应商送达我方指定点,涉及运费谁承担,俗称是:两票还是一票(买本加运费,或不含运费)3、工期什么时候结束,决定是否属跨年工程,或是按进度结算还是完工后结算,或是预收款结算。

(二)发票流

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实际双方认可的结算或决算依据,及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及完税凭证,并应从各省级国税局官网查询判断客户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开具不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同时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注意发票开具的要素必须齐全。同时注意发票交结的签收手续,以防止传递过程中丢失。

(三)资金流

按合同约定,收取支付款项、转账的,以企业银行账户结算的,按税收征管法及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及发票管理办法,企业单笔5万元以上款项应通过账户转账结算。采用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注意形式上连续背书,且应索取有对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及承兑汇票票据复印件。三方委托结算收款的,应有债权人认可的书面委托签章。收取现金或支付现金的应有加盖我方或对方的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每笔不超过5万元)

(四)劳务或货物流

注意账务处理仅有一张发票,并不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如前所述,开发票时,应当有双方认可的结算书、决算单、收货单。这些都是必不可少,它是证明业务发生的重要依据和佐证。

(五)人力资源流

建筑服务业属高危行业,结合2014年修订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入职、转岗、离职,应有相应的书面档案。合同总价构成不外乎三大项:料、工、费。其中:人工费,是公司员工,还是临时用工、或是劳务用工,如何认定。社会保险法规定:属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必不可少,应以公司名义在社保局购买同,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员工应全员、全额在省级地方税务局平台申报工资薪鑫所得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劳务用工,应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由其出具劳务发票,而自由职业者应在当地税务局以自然人身份代开劳务发票。如属临时用工应有工程所在地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并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及领款证明。

三、建立并落实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及人员,这是企业管理机构体系的组成部份,且属于企业重要的服务机构

财务部处于企业业务流程管理重要的一个环节,应内设税务风险管理岗位并配备专兼职人员。特别是2016年8月1日起,我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推行实名办税制采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身份信息,让企业税务风险更加增大。所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应关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加强自身税务知识的学习。应积极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正确汇报企业税务风险的动态变化,并及时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建议。以便董事会正确决策领导,促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理解支持下,使公司的税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合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发挥自身的参谋助手功能。

(作者单位:四川东方高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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