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民商法的演进性研究
2017-06-09张向宇
张向宇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一方面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出行方式,一方面也影响着人们的工作接受信息的方式。所以随着互联网对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重要,人们也渐渐的发现民商法的重要性。本文就互联网为背景,探讨民商法的演进方向。
【关键词】互联网;民商法;演进
前言
互联网的发展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高质量的发展前景,为经济发展和人们的就业打开了新的发展方向。在这个新的环境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经济上的问题与纠纷,因此民商法在互联网生活中变得更加重要,因此国家也逐渐的加快了对于民商法的完善。
一、互联网背景下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
1.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对民商法体系的影响
传统的交易通常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信息都事先被交易双方协商好,所以在传统的民商法中,对于信息的安全程度并不是很重视。尽管会有第三方知道交易信息,对于交易双方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影响。互联网的发展,更多的人选择利用互联网交易,因为互联网交易渠道宽广,并且突破了地域限制。所以民商法不得不跟随者时代的变化而增加更多新的内容。
2.互联网时代带来了民商法体系的重构
互联网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根据自己需求有更多的选择。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趁着网络环境来钻空子。所以民商法体系不得不进行重构。所以互联网背景下,民商法的价值体系主要有:自由,平等,公平,安全,效益。其中自有是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基础,人们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能谈公平,安全,效益,平等。平等主要是让民商活动更加具有工具性和目标性。公平是这个时代的追求也是民商法的追求,安全是民商法中的主要追求目标,而效益旨在追求更多更好的价值。
二、互联网背景下民商法的演进
1.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演进
第一,平等中立原则。民商法所指的平等中立,就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或者是多方需要达到同样的条件,具备的技术水平,选择的交易的平台都不做过多的干预,保持中立,不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比如在电子商务中,对所有参与到交易中的人员,无论任务的身份,地位,是否是本國人,都提供同样的保护。
第二,安全原则。安全在互联网中很重要,而安全原则就是说在进行民商活动时,必须将安全作为活动的基础与前提。比如在当今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因素,也暗藏着很多不规范的破坏市场平衡的人。所以民商法格外强调安全的原则。网络安全主要问题有两种,一种是由于网络环境问题,导致储存金额信息等遭到泄露。这个非常重要,如果支付宝的个人资金都被人看见,就会有人更多的人会打你钱的主意。另一种是人为修改用户传播或储存信息。安全原则的范围扩展体现了民商法的不断演进。
第三,效益原则。民商法的效益原则主要是要加快收益目标建设,发挥出民商法的效益和价值。每一个时代都会有鲜明的时代原则,而发展至今,互联网时代,效益原则成为了当前时代的口号,讲究效益不仅可以更好的发挥民商法的作用,还可以展现出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自由。
2.民商法的基本制度演进
互联网改变着人们交易的方式,所以民商法的基本制度不得不跟随着时代的潮流而不断演进,拓展。
第一,信息库的专用权。在互联网背景下,人们想要从事民商活动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信息,挖掘和开发信息是民商事务活动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民商法在法律规定中应该给予挖掘开发信息和投资人员民商事权利,用来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
第二,域名专用权。域名是计算机在网络上的专用地址,只有利用域名计算机才可以入网,访问网页,浏览网页中的信息以及获得联系方式等。随着互联网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更多的人对域名有需求,使用域名也越来越频繁。所以民商法应该对于域名进行规划与整合。
第三,网络信息版权。网络上信息传播的途径非常多,并且大多数都是交互式传播,所以对于网络信息版权的问题很难加以控制,但是民商法应该将网络信息的版权纳入到法律保护的范畴中。以此为更多的人创造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
3.民商法理性主义的演进
中国的民商法体系主要是运用立法和发电的表现形式。但是实际上法律的演进与制定不可能是依靠凭空想象,而是具体的落实到具体的案例上来。比如各个地区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完全不一样,就需要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管理民商事务。
从民商法的内容而言,民商法是理性主义演进的产物,内容大多数与当地的文化风俗相关,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民商法在演进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民商法中没有规定的事情,只能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进行。但是法律是人们生活或者生存理性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法律需要在实际中检测它的实用性,也需要在发展中更改其中的某些规定让其更好的服务于现代经济的发展。
三、总结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时代的发展,法律意识,价值观以及在商务活动中执行的标准将会逐渐的走向统一。这是民商法演进的必然趋势,所以对于我国来说,民商法现存的不足还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只有这样,我国的民商法才会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活动服务。
【参考文献】
[1]倪勃.互联网时代民商法的演进性[J].法制博览,2015,26:102+100-101
[2]李耀玮.试论互联网时代民商法的演进性[J].法制博览,2015,3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