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对策研究
2017-06-06朱荩予
朱荩予
【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关于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的要求,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应急水平、强化基层能力上下功夫,着力破解薄弱环节,推动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本文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关键词】防灾减灾救灾 建设对策 自然灾害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预防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减灾救灾能力逐步增强。但是,在一些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的执行实施工作中仍然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艰巨任务。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此项工作能力提升必有所裨益。
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影响政府整体功能发挥
虽然各地区都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但是在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农房恢复重建、救灾物质调拨、社会捐助组织,而在救助信息网络数据化建设、灾害监测预警、灾情会商评估、应急教育培训、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等方面不能切实履行职责,导致政府减灾救灾整体功能发挥不足。
(二)运行机制不畅,影响政府整体效率提升
由于应急管理工作条块分割的机制,使得各工作缺乏有效联动。
1.灾情信息传递不科学
灾情一旦发生,各级灾害管理部门都在报,而统计口径、计算方法和灾情核实办法都存在差异。
2.预案体系缺乏有效衔接
国家和省、市、县(地区)的应急预案缺乏有效衔接,没有规定具體实施的人、程序和措施,缺乏有效的操作性,这些预案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但民政部门不具备综合协调职能,无法履行对应的职责,从而使得各级政府出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到位
基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多流于形式,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的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薄弱,面向基层的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工作仍需加强。
4.救灾物质筹集调拨困难
救灾物质筹集、调拨过程缺乏灵活性;救灾物质储备的数量和种类严重不足。
(三)缺乏科技支撑,影响政府整体效果发挥
1.风险排查、隐患治理不到位
灾害隐患点监测体系建设不能满足防灾减灾工作需要。
2.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
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和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3.科技支撑比较薄弱
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监测预警、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灾害信息网络建设比较薄弱,一些防灾处置关键技术和装备尚需加强。
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对策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体制和法律法规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原则,推进灾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理顺管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应健全灾情信息报送、传递机制。加强信息的会商和共享工作,实现灾害信息传递的网络化建设;不断完善灾害的应急响应积极,明确自然灾害响应条件以及响应措施;不断增强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开展以“情景为基础”的应急规划工作,在灾难发生之前,通过情景事件演化规律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灾害应对中的任务与职责,避免灾难发生时,发生部门之间的责任推诿,贻误战机。
(三)增强科技防灾能力与监测预警能力
应掌握各类灾害风险分布情况 ,做好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以及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断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加快建设省、市、县(市、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中心。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减灾救灾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应用大数据理念,集采集、共享、服务、查询、应用于一体,建立面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
(四)提高城市建筑与基础设施以及农村住房的抗灾能力
结合城中村改造、农居改造、危房改造等,提高城中村及旧城区房屋建筑的抗灾害、防风险能力。加强对农村住房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加大住房质量监督和监管力度。推进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乡镇)和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
(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定期开展针对性演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平台,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不断完善救灾捐赠制度和自然灾害紧急状态下民用物资征用和补偿制度,加强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把防灾减灾各项规划落到实处;加快研究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事项,培育和加强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能力,提升灾害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