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考
2017-06-06徐子超
徐子超
摘要:文章简述了小微企业融资企业现状,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提出改进小微企业融资慢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慢;融资难
在我国,通常来讲,小微企业是指除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统称(个体工商户也被视作小微企业)。文章提出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简述了小微企业融资企业现状,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提出改进小微企业融资慢的对策和建议。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
近年来,在政府和市场多方合力作用之下,小微企业融资制度环境有所好转,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主要表现在:一是融资渠道逐渐宽广。除传统的银行渠道外,各类投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以及以VC和PE为主体的基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也逐渐风生水起;二是融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就银行渠道而言,各家银行因地制宜地陆续推出了应收账款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甚至(仅仅依托于经营现金流的)POS贷、流量贷等纯信用贷款,各种贷款新产品分别应运而生,日益贴近小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而各類非银行民间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上比起银行来更加灵活。
与此同时,在宏观经济下行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之下,近年来小微企业经营面临更大的困境,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现阶段的主要表现为“融资贵”和“融资慢”两大现象。相关数据显示,小微企业从银行渠道融资的成本通常在8%~15%之间,而从民间金融等非银行渠道融资的综合成本通常会超过18%。此为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往往呈现“要求急”和“频度高”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在时效性上虽然能够满足其要求,但并非主流渠道,银行、股权投资性的基金公司等主渠道反应慢、流程繁琐、周期长,这就是小企业“融资慢“的问题。
二、小微企业“融资贵”的原因
如前所述,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通常在8%~15%之间,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贷款定价水平,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相对较高。据统计,国内小微企业大多数存活周期仅3~5年。许多小微企业治理机制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经营绩效波动大,抗风险能力差,同时缺乏符合银行要求的抵、质押担保物,较易形成不良贷款。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银行在放贷时,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对于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较高的风险溢价,完全符合市场规律。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成本较高。如上所述,小微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不透明,银企信息不对称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巨大障碍。加之当前社会征信体系不够健全,银行内部适合于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估体系也有待完善,为防控贷款风险,必须广泛地收集涉及小微贷款企业的各种软信息,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成本都会大大增加。此外,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呈现“额度小、期限短、频率高、要求急”等特点,客观上也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的单位成本和边际成本。按照“收益匹配成本”的原则,对于成本较高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较高的定价,也是合情合理。
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构成中,有贷款利息、担保费、抵押登记费用等,这些都是正常的费用。除此之外,其他的所谓“公关费”、“浮利分费”、“以贷转存”、“借贷搭售”等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灰色成本或隐性成本,大可不必杞人忧天。一是,国内银行业市场化程度、贷款决策流程透明度越来越高,期望依靠支出灰色成本来获取贷款本来就没有市场;二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行业监管政策的高压之下,在一直以来的社会舆论的重压之下,鲜有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者。万一不幸遇到,一定要正确面对,首先要敢于说“不”,其次要及时曝光,其结果可想而知一定会是正面和积极的。
政府在应对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方面,其实可以大有作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恶化的背景下,首先,应该动用财政资源,在直接投资、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政府直接收购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税收政策方面,落实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的优惠。通过上述种种措施,直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或者综合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其对于贷款成本的容忍度;其次,应该规范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在小微企业融资领域活跃的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鼓励不同市场主体良性竞争,最终达到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效果。
三、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慢”的对策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慢”的问题,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克难攻坚。
作为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主渠道的银行,应对小微企业“融资慢”的问题,需要改造业务流程尤其是授信审批流程,同时要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还应该考虑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商业模式。
首先,要以业务流程整合为重点,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授信管理机制。按照 “客户分群分层”的经营理念,采取相对更为简捷的授信管理流程,以达到控制经营成本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双重目的。一项重要的改进就是可以将有管理职务的人员如行长、副行长、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从贷款审批委员会中退出来,贷款审批力求独立、专业。这样,一方面可以利用贷审人员的专业性控制风险,并且确定比较专业的授信方案;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其独立性提高审批效率。对于在特殊情况下急需用款的中小企业,在资料齐全、条件齐备的情况下,银行还可以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放款流程。
其次,要广泛采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来研究小微企业的行为,分析小微企业的风险,不断升级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相应作业系统来为小微企业提供流程化的融资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跨越式提高。
再次,要不断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商业模式。根据小微金融的特点,革新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形式,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变营销和展业模式。可喜的是,目前部分大型银行正在全力打造小微企业信贷工厂,在贷款申报、审批、发放、风险控制等环节按流水线方式进行批量操作,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部分中小银行也正在整合产品和资源,以期利用地缘、人缘等优势破解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例如民生银行在“商贷通”和“社区银行”推进方面所做的努力。
小贷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慢”问题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在机制和技术平台上的优势,部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慢”的矛盾;另一方面,虽然小贷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只能满足特定和小众群体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难以撼动银行作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主力军的地位,但会给银行施加创新压力,使得銀行加快技术应用,不断升级和改造产品和服务,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取得更长足的进步。
政府可以在制度环境建设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一是加快构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改进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数据的获取和共享质量;二是积极引导能及时响应、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民间金融机构阳光化、合法化,同时将不合规的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使其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结语
小微企业还得从自身做起,摈弃短期行为,改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度,积极主动配合银行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要提高融资效率,仅仅寄希望于银行单方面的努力,不太现实。基于风险管理角度,不论银行今后审核流程如何简化,如果企业无法完善自身问题,恐怕影响的不仅仅是融资效率方面的问题,而且还会导致授信审批结果方面的问题。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但并非一成不变,近年来已经有所缓解,同时也呈现新的,即“融资贵”和“融资慢”的特点。对于当前小微企业“融资贵”的现象需要理性看待,对于小微企业“融资慢”的问题则需要多管齐下,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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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