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人格在摄影创作理念发展进程中的形成初探
2017-06-01王楠
王楠
摘要:“达达主义”运动的消亡,使当时的摄影界意识到摄影创作如果没有基础创作理念的支撑,那么单纯的技术和画面形式就如同无源之水,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因此,一批前卫摄影家开始探索摄影自身创作理念的重新构建,并最终在日渐兴起的心理学方面找到了契机。本文从弗洛伊德心理学中“三我”人格结构入手,大体从人格分类、人格结构失衡对摄影创作的影响、摄影创作中的“自我”人格构建等多方面进行论述,综合分析“后机器文明崇拜时代”摄影创作理念变革背后的心理学因素,进而对心理学之于摄影艺术发展的影响进行思考与辨析。
关键词:机器文明崇拜 人格结构 “自我”
中图分类号:J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07-0152-03
自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机器的广泛使用代替了传统手工业,更多复杂而精密的机器使人们解决了众多曾经难以克服的生产生活问题,这必然导致了人们对机器的迷恋。当这种迷恋逐渐演变成狂热崇拜时,人们产生了一种自信,即科学技术所带来的机器文明时代是人类最辉煌的时代,只要坚持这种信念,我们遇到的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这自信在从属于精神层面的艺术创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虽然这一阶段的艺术运动层出不穷,但究其自身创作理念的内质,依然是机器文明崇拜这一覆盖整个人类社会的强大信念。纵然是提倡技术美学至上的艺术家们,其目的也只是在遵循这种信念的基础上加以制约或平衡。
一战的发生,使人类社会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与无奈。当人们发现自己所崇拜的机器文明,实际上只是一种人类的理性与非理性共存在现实中的媒介载体,这种失望的感觉不言而喻,而此后达达主义运动的失败又为这种失望带来一点悲观主义的情绪。这一阶段,亲历了达达主义运动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的摄影家们陷入了迷茫,由于缺乏实质性的创作理念内核,大部分人选择了一些带有似是而非的戏剧化效果和具有远离现实的理想化特征的创作模式,并以这种近似于逃避现实的方式默默的进行着反抗。但这种创作模式本身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如果没有自身创作理念的支撑,那么单纯的技术和画面形式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大多数摄影家们所不愿看到的结果。因此,一批前卫摄影家开始探索摄影自身创作理念的重新构建,并最终在日渐兴起的心理学方面找到了契机。
一、“三我”人格
事实上,心理学对于艺术而言并不陌生。早在19世纪末,心理学就已经开始研究并介入到艺术创作的范畴。而鉴于摄影在当时所处的发展环境,以及摄影家们日趋崩溃的统一的创作理念内核而言,奥地利心理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所提出了“三我”人格结构理论无疑成为了摄影自身创作理念新构架的最佳“指引者”。
作为精神分析法的延续,在潜意识理论的基础上,弗洛伊德提出了著名的“三我”人格结构体系,即本我、超我和自我,三者相互交织,互为平衡。
本我(id),指最原始的自己,包含着人本身的欲望和冲动,不被个体所察觉。其原则是追求纯粹的快乐,无视任何法律、道德、规范等原则。它是潜意识形态下的本能和思想,代表思绪的原始程序,因此也是支配人性的根本。
超我(superego),源自于意识层面的一种人格结构,是人格结构中位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超我的形成得益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文化的熏陶、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是自我理想,是暗示自我行为必须符合自己制定的理想标准;二是道德准则,是限制自我行为免于犯错。
自我(ego),是从本我的概念中进一步发展而形成的,是源于潜意识层面的一种人格结构。发自本我的原始需求很难在现实中予取予求,在被否定的情况下,这种本能就只能屈服于现实的界定或变相迂回的实现。自我处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本我是原始欲望的不自主流露,自我是自我意识的存在和觉醒,超我是社会行为准则及其形成的自我期待和行为禁忌。本我、自我、超我这三种意识形态构成了完整的人格结构,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从这种人格结构间的联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释。弗洛伊德认为艺术创作活动,实际上就是本我、自我、超我三种人格之间根据环境的改变而变化,也是三者间的一种互相交叉和博弈的过程。
二、摄影创作中的人格结构失衡所带来的影响
从摄影创作者本体角度来说,作者的“本我”是具有原始的自己,具备强烈的表达欲望,拍摄行为就是始于本我的冲动。但由于被“超我”人格所影响和约束,所以无法完全释放自己,只能痛苦的抑制这种真实自我的表露。而完全蔑视“超我”所限制的“本我”人格,则如同脱缰之马,虽可以任意驰骋却容易走向迷途,如同达达主义运动最终失败的命运。
而所谓“超我”,实际上内化了的摄影统一意识形态,即以忠实自然客体为前提,以机器文明崇拜为自身创作理念的内质,以技术美学为观看理念的内质。这种意识形态逐渐演变成占据行业统治地位的摄影规范和摄影价值观,并被赋予强大的约束力。这种规范和价值观看起来似乎很完美,也具有绝对的指导意义,这导致大多数摄影家们在创作中显得小心谨慎,循规蹈矩。而在实际拍摄过程中,“超我”人格中的“自我理想”和“道德准则”两个系统始终发挥着自检功能。一方面,“自我理想”是與约束作者的摄影统一意识形态相互吻合的,当摄影创作符合这种意识形态时,那么作者就被业界奉为成功者;与此同时,一旦偶有叛逆即被遏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摄影家阿尔文·科伯恩(Alvin Coburn)因拍摄“漩涡照片”(vortograph)而遭遇当时整个摄影界的批评与嘲讽。另一方面,“道德准则”则无时无刻不在暗示和警告作者切勿偏离主流创作模式,摄影家们在达达主义失败后所表现出的逃避和退缩就是很好的说明。
在此前大多数摄影创作中,作者基本都以“超我”人格的角度去衡量画面的优劣,即首先要以遵循当时的摄影统一意识形态为前提,这必然造成了“超我”人格的过度膨胀,最终导致作者们形成一种集体的默契,即对摄影创作标准达成一种人格上的共识,而这种集体的默契又反过来促使意识形态的稳固与僵化,以此往复循环。在这个过程中,“本我”人格受到“超我”人格的过度压抑,这种制约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畴,不但抑制了原始本能中基于欲望所产生的冲动,同时也将原始本能所衍生的趋善趋美需求的表达冲动降到“超我”的阈值以下。这直接导致摄影家在创作中的人格结构出现失衡,从而最终反映在摄影作品中,并产生两种破坏力极强的负面效应:
第一,因为对“本我”的无差别压制,符合“超我即是正确”,导致摄影创作一直处于紧随艺术运动而不断演变风格的集体意识中,广泛的缺乏作者源于“本我”的多样化认知。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上半叶,摄影出现众多的流派,却少有脱离于艺术运动之外的主动对事物进行个人化表述的作品。
第二,造成画面联想过少。一旦摄影创作削弱了“本我”中对原始本能所衍生的个体对求美、幻想等合理需求的表达冲动,“超我”刻板的规范化约束就促使作者在构思画面结构、选择拍摄技术及形式等方面出现过分的自律性和从众性。这种现象会导致作者在信息传达时,不可避免的对信息本身的直观性和准确性产生过分关注,这也就变相的使摄影创作难以突破自然事物的实质性约束,纵然运用元素归纳手段以及使用繁杂的拍摄技术和暗室工艺对客体进行非真实表达,但最终作者要表述的信息依然无法摆脱被摄体自身所拥有的信息。客体即是信息、信息即是客体,受众无法从作品中产生过多的对客体之外其他信息的相关联想。
三、“自我”人格构建
所以对于摄影而言,真正的核心问题在于“自我”人格的构建上。弗洛伊德在其著作《图腾与禁忌》(Totem and Taboo,1912)中认为,艺术创作是一种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过程,也是“自我”逐渐征服“本我”自恋、打破“超我”僵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带有强烈的自主性,作者必须深刻认识到摄影创作中“自我”人格存在的意义,重视其在创作中的平衡功能,并以它的角度去思考创作问题。“自我”既要反映“本我”的欲望,又要接受“超我”的合理化监督,最终达成三者的合理平衡。
因此,摄影家们意识到在拍摄的初始阶段,首先要完成“自我”人格的构架,确立“我”在创作中的核心人格地位。这个“我”既不是纯粹的来源于潜意识中的毫无原则的“我”,也不是被种种行为规范所完全禁锢的“我”,而是一个具备判断和选择能力的,带有强烈主观能动意愿的,基于现实的真实自我。其次需要对自己的表达冲动有一定的了解,明白自己归根到底要表达什么,又是什么在驱动自己要进行这种表达需求,并通过“自我”人格对这种冲动进行适度的抑制,暗示自己在创作中不能产生过分泛滥的自由和纯粹极端的反理性。最后,对存在于“超我”人格中各种内化了的创作规范进行合理筛选。这一期间,大多数摄影家对摄影创作规范的认知过于狭隘,虽然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基于摄影创作意识形态上的所谓规范在特定历史阶段具备一定的指导性,但由于后期这种意识形态极度统一化并逐渐扩大化,早已不再是宽泛的规则而是一种严格的限制,最终形成了一种逆向力,阻碍了摄影创作的進一步发展。
实际上,任何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最根本的创作规范在领域之间都具备一定的通用性,除了艺术伦理需要重视以外,最主要的就是遵循规律性的美学特征和各自的媒介特点,摄影也不例外。而其他具体化的所谓规范,无非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细化标准,这些细化标准往往会因为该艺术领域的快速发展而逐渐僵化直至被淘汰,所以摄影创作完全没有必要被此类细化标准所限制,只要适度遵循艺术伦理、美学规律和媒介特点,那么突破某些细化标准也是可以被接受甚至被鼓励的。在这种对摄影创作人格的全新认知基础上,摄影家们开始在创作中有意识的挖掘和掌握“自我”,并使其始终刺激着自己不断的对知觉、记忆、感觉、思维和行动等创作心理活动过程在宽泛的规则下进行分析权衡,并且使之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一个带有明显个性的作品。至此,摄影创作中的“自我”逐渐开始觉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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