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生活状态问题探析
2017-05-30赵定东葛颖颖陆庭悦
赵定东 葛颖颖 陆庭悦
摘 要:富裕型留守儿童是常态型留守儿童的一类特殊群体,在心理、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与常态型留守儿童相比具有特殊性。通过调查浙江省青田县、桐乡市和未成年犯管理所等的富裕型留守儿童,发现富裕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程度不高、普遍出现孤独倾向和“贵族”心态,连带产生不良的行为问题。其问题归因于以下六个方面:家庭教育主体的长期缺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学校教育中的关注度不高、富裕型留守儿童亚文化影响、社会保护的偏差以及国家政策保护的缺失。
关键词:留守儿童;富裕;生活状态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7)01-0110-06
國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shb.2017.01.18
何谓留守儿童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一般情况来讲,谈及留守儿童时主要是指这种狭义的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广义来讲,留守儿童具有多种类型,一是家境贫穷环境限制,父母被迫外出打工,本研究称之为贫困型留守儿童,还有一种是家境很好,父母外出时为了更好发展,本研究称之为富裕型留守儿童。富裕型留守儿童是相对于贫困留守儿童而言的,它们都属于留守儿童范畴,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其家庭经济实力的不同,本文将富裕型留守儿童界定为中国大众富裕阶层家庭的留守儿童。
一、学界的研究与本文的研究问题
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社会问题。富裕型留守儿童是一种特殊的留守群体,不缺钱是其基本特征。本研究将富裕型留守儿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即父母均在国外,而个体则留守于国内的18周岁以下的儿童;二是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即18岁以下,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关押于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留守儿童;三是一般富裕型留守儿童,即余下的一般性富裕家庭的留守儿童。针对此三类富裕型留守儿童,本次研究也分别甄选了具有代表性的相应调研地区,分别是侨乡浙江青田县、经济大县桐乡市及浙江省未成年犯管理所。
国内外的研究中心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联合国计划开发署 、国际移民全球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等对留守儿童问题一直十分关注,他们对留守现象较为普遍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总体上,国外学者对留守儿童现象持两种态度,分别是积极派和消极派。比如,在生活方面,积极派研究者认为父母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积极影响[1];而消极派研究者表明亲子分离会造成家庭组织和功能的无序,给留守儿童带来生活的困难及不适应[2]。在行为心理方面,积极派研究者认为留守儿童在适应社会方面基本没有问题,儿童存在基本的抗逆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分离一般不会对其产生负面影响;而消极派研究者认为亲子分离会影响孩子心理方面的问题,影响儿童社会化进程及其后期的发展。
在国内,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对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很多,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这表明国内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已经上升到新的高度。但是,另一面同时也反映了关于富裕型留守儿童政策性的缺失,这属于社会保护偏差问题。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城市留守儿童已接近1000万,并且这个数字正在逐年增长。大部分城市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水平较高,父母试图用金钱来弥补对孩子的关爱,城市留守儿童主要面临“精神留守”状态,其中57%的城市留守儿童具有强迫症、焦虑症、敏感、偏执等心理症状,心理疾病检出率达到21%。[3]因此,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和政策干预具有重要意义。
从已收索到的相关资料来看,已有的研究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的:一是关于一般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研究情况。如孔继萌从城市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入手,研究了他们的心理需求对应对措施。他指出城市留守儿童心理上渴望家庭的温暖,但是他们的父母却试图用优越的经济条件作为来弥补亲情的缺失,并从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不同角度提出了对应措施[3];二是关于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研究情况。潘玉进等人从华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资源与人格、行为的关系角度入手,分别对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资源、人格和行为进行了分析。[4]文峰等人在对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研究中发现文化的多元互深刻影响儿童的成长,在国内外文化的交替中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在侨务政策方面,因国籍问题,部分国籍不在中国的华侨留守儿童的国内上学、就业都受各方面的制约,国内对这类群体的政策保障明显不足[5];三是关于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研究情况。张婷婷等人在研究中对犯罪留守儿童的犯罪行为、犯罪人群、犯罪形式和手段进行分析,并在文章中根据犯罪留守儿童的行为失范问题提出了预防和矫治的对策。[6]吴影跃等人通过犯罪学对留守儿童犯罪人的身份和特征进行分析,结合案例将留守儿童犯罪和被害的进行归因,主要归结于家庭责任、社会保护制度不到位等原因,并指出相应对策。[7]
从已有的调查研究来看,虽有触及到关于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研究,但是缺乏富裕型留守儿童系统的基本生存状态的研究。从社会学入手的研究几乎没有,已有的研究对策也是针对各自专业领域的,而关于社会政策干预的研究也很欠缺。本次研究也正是受已有研究启迪的影响,试图通过实证调查来呈现出一套较为系统的关于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基本生存现状,并构建出相应的机制策略,希望能为相关社会政策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富裕型留守儿童生活状况及影响因素 对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分析中包括了以下四个部分:(1)个体心理健康状况,是指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以及满足的过程与状况;(2)家庭生活状况,是指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构成、家庭教育、以及生活照料的过程与状况;(3)学校生活状况,是指富裕型留守儿童在学校环境中所出现的学习状况、同辈群体、师生关系所组成的过程和状况。(4)社会生活状况,是指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网络的构成以及自身对社会、他人、的自我态度和行为结果。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半结构性访谈法,对访谈对象的个人心理状况、家庭生活状况、学校生活状况及社会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个案访谈和集中访谈。样本分布上尽量体现出代表性。其中浙江省青田县样本15个,浙江省桐乡市样本15个。浙江省未成年犯管理所样本10个。访谈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5月18日。
1.个体心理健状况及问题
心理健康状况是个体的心理需求和心理满足的的过程,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当个体的心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或者过量满足都会带来不同的问题。一个留守儿童这样说道:
“爸爸妈妈在国外工作,过春节的时候才会回来,我很想他们。奶奶总是跟我说我好好学习爸爸妈妈就会早点回来,我知道是骗我的。经常在想,他们下次回来的时候能不能带我一起出国。”
富裕型留守儿童呈现出明显的孤独倾向。可以从个案中看出一般富裕留守儿童和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比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要好,相对孤独感要弱一些。这也主要源于与父母的距离,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父母远离乡土,在遥远的国外打工生活,导致孩子会出现因父母难以回家而产生孤独寂寞的情感与情绪。另一个留守儿童这样说道:
“我们家的经济条件好,我有iPhone6,苹果电脑,还有其他好玩的东西,他们都很羡慕。我平时出手比较大方,周末偶尔还请一些要好的朋友一起吃饭,一起打游戏。”
富裕型留守儿童具有普遍的 “贵族”心态。由于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本地属于优势群体,常成为周围人的羡慕的群体,即有“贵族”心态。在这一心理上,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表现得更为明显,国外打工的父母一般比国内打工的父母的经济收入相对高,另一方面来说,华侨富裕型留
守儿童的父母在家停留的時间相对更久一些。
现今,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主要分为孤僻和显富炫耀行为。孤僻行为,主要涉及个人主义、游戏成瘾和网络成瘾等;显富炫耀行为主要表现为如反社会主流价值、激情式群体犯罪等。根据与部分富裕型留守儿童的访谈来看,富裕型留守儿童这方面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比较普遍。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与一般富裕型留守儿童主要出现孤僻行为和内部失调,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主要表现出成瘾行为和显富炫耀行为。
2.家庭生活状况及问题
家庭生活状况是个体的家庭构成、家庭教育、以及生活照料的状况与过程。通过对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研究中发现,留守家庭结构基本可以分成四种类型: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上代亲戚朋友监护、同辈监护或自我监护,在类型上与一般性留守儿童具有同质性,但性质上有明显差别。一个留守儿童如此说道:
“在家中,爸爸妈妈一年就回来两三次,很难见到他们。平常都是奶奶照顾我,我想要的她基本会买给我。爸爸去广东做生意了,妈妈偶尔会回来待几天。大多数时间我都住在爷爷奶奶家中,爷爷主要做饭给我吃,奶奶送我上学,但是他们都不能辅导我的作业,他们就给我找了家教,每天晚上都会去老师家里。我在初一的暑假认识了李某和赵某,他们是在社会上混的,我觉得他们很厉害,就一直跟着他们混,学会了抽烟、赌博这些事情。赌博的钱全部问奶奶要的,奶奶一般我要多少都会给我,爸妈对这些都不知道。”
在访谈中发现,隔代监护是留守儿童家庭生活中的主要形式,对于富裕型留守儿童而言,隔代监护同样是主要的监护方式。由于辈际文化差异和对晚辈的愧疚心理,祖辈通常只能在物质和生活上尽力甚至奢侈性的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很少涉及精神交流,即便有,也多停留在传统的伦理道德上的教育。辈际文化差异导致留守儿童精神空间出现堕距。从个案可以看出,隔代监护并不能替代父母自身对孩子的监护,亲子关系的不协调,父母一味使用物质来养孩子而非运用情感沟通,会导致孩子误入歧途。一个留守儿童这样说道:
“我爸妈在广东开餐馆的,收入很高。但是他们一直很忙,很少回来,就偶尔给我寄一些礼物。小学毕业的暑假里,爸爸就给我买了一台苹果电脑,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喜欢上玩游戏的。后来外婆发现我一直在玩就没收了我的电脑,我就和一些朋友一起去网吧玩游戏。”
家庭教育学界有两类观点。广义上来说,家庭教育是双向教育,是家庭成员中父母、子女、长者、幼者之间互相的一种教育或影响。狭义上来说,家庭教育是单向教育,父母或家中的长者单方面的向子女实施的教育或影响。从本文的研究视角来看,更偏向狭义的观点,家庭教育是一种单向的教育。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对其进行的教育或影响。个案显示,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中,父母一般使用金钱鼓励式教育,他们希望在金钱和物质的刺激下,孩子能够好好学习,而经常适得其反。由于金钱和物质的不恰当运用导致富裕型留守儿童出现网瘾、赌博、吸毒等不良的行为。
在生活照料方面,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经济水平高,在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与非留守儿童无异甚至高于非留守儿童。然而在生活习惯的养成上,却难以得到很好的学习和养成,或容易学会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由于隔代监护的监护人年龄偏大,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出现反向照顾监护人,致使这类儿童生活照料水平无法提高。
3.学校生活状况及问题
学校生活状况主要是指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同辈关系和师生关系这三个方面。一个留守儿童如此说道:
“爷爷奶奶没有文化,老师布置的作业都是靠自己完成的,在班中成绩只能算中等吧。我平时也没做什么,就是上上网,跟一些朋友玩玩。我不喜欢读书,读书没有用,初中毕业了,我就跟爸妈一起去国外做事。春节我爸就说了,我只要在这里混出一个文凭就好,读书什么的不重要,照顾好自己。关于以后做什么的话,反正不想跟着爸妈干,感觉他们太累了,想自己做点生意,反正不读书就好。”
在学习状况中,富裕型留守儿童大多呈现出学习成绩一般,学习动力不足,学习自律不强。一般富裕留守儿童,由于父母的外出,影响到了这类儿童学习的辅导和监督,从而出现学习下降的情况。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和部分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在这一方面表现更为突出。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在学习阶段经常出现逃课、打架斗殴等行为问题,不受学校的管束。在访谈时可以发现,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在校内表现大多与普通非留守儿童无异,有些甚至表现正面。但部分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会出现个人未来选择的迷茫,随时都有可能随父母到国外生活,导致他们对于学习态度不积极,较为自由散漫。
未成年人愿意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同伴在一起,特别是富裕型留守儿童,由于亲子关系的缺失,他们转而在同龄人中寻找友谊,获取心理支持。这类留守儿童一般自控能力差,具有很强的模仿性。他们在利己主义和金钱至上的思想支配下,互相模仿、贪图享乐,追求不劳而获,从而产生越轨行为。
4.社会生活状况及问题
富裕型留守儿童的问题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涉及家庭、学校、社会、文化、社会风气等各个方面。富裕型留守儿童的行为一旦出现越轨,不仅仅会影响社会治安问题,更是一个直接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家中上阶层的素质问题。一个留守儿童无奈地说:
“和老人生活太枯燥了,我没事的时候就爱找几个朋友出去玩,可以和朋友打打闹闹感觉很开心。因为大家的经济条件都还好,几个朋友就开始开着家里的车出来闹,这些爸妈都不知道。但那次撞到人,我完全是蒙的,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后来警察来了,我心里非常害怕。”
富裕型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家庭和父母的有效监护,易产生安全问题。通过个案访谈的结果中可以看出,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和隔代监护者缺乏应有的防范能力,导致未成年儿童易遭受意外伤害,甚至意外死亡。
同时因为政策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子女无法跟随父母到父母工作地上学。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困境更为明显,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涉及教育、医疗、保险、出入境等各方面都要通过侨务管理部门来实现,而侨务管理部门力量薄弱,许多侨务政策效果并不佳。
三、影响富裕型留守儿童不良生活状况的归因 针对本次调查,发现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生活状态问题主要存在个体心理状况、家庭生活状况、学校生活状况和社會生活状况四方面的内容,这些问题的产生具有以下主要影响因素。
1.家庭教育主体的长期缺位
父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在他们移出家庭的过程中,致使传统的家庭教育内容缺失。家庭教育是一种化于无形的教育,它通过父母的言语、行动,通过家庭成员间和睦、平等和相互的关爱来影响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孩子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人格和意志品格。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父母远在他乡或异国,无法及时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加之代养人的精神关注不高,致使他们长期生活在一个缺乏父母关爱的环境当中,家庭教育难以保障,儿童心理极易出现扭曲或变形,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社会化过程。家庭教育主体的缺位渐渐导致家庭功能的弱化,家庭功能的弱化包括了家庭抚养功能的弱化、家庭情感培育与交流的功能的弱化、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这些都会对儿童的社会化造成消极的影响。
2.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
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主要出于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基本处于脱节状态。在访谈中,可以发现,这个状态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学习成绩的问题上。当儿童表现出成绩不好的情况时,老师反映因为家长疏于管教,平常不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在考试成绩不佳的时候却抱怨老师。尤其为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他们的个性鲜明,极易与老师产生冲突。在这个情况下,家庭教育却没有跟上,只是一味关注成绩结果,而忽略学习的过程。
3.学校教育中的关注度不够
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承担了将未成年人由家庭引向社会的任务。然而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存在一定的问题,学校教育中最大的不足就是过分追求对书本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再者,部分学校对学生的不良行为采用简单的挤压方式,缺乏理性的思考,容易是学生带着“问题”进入社会,走上越轨甚至犯罪的道路。另外学校教育和学校老师都忽视了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教育中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忽视,导致了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下降,甚至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不良的心理和行为。
4.富裕型留守儿童亚文化偏差
富裕型留守儿童处于基本社会化的阶段,属于通过社会化形成并正在形成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阶段。与此同时,随着大众信息的广泛传播,大量亚文化、犯罪文化也在不可避免地传播中,如网络游戏、色情暴力等。而这类亚文化在富裕型留守儿童中迅速传播和认可,成为他们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加之因为父母不在身边,祖辈教育的不认可,导致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产生。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没有及时地对儿童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进行有效的引导和控制,导致亚文化在富裕型留守儿童群体中成为主流文化。
5.社会保护偏差
富裕型留守儿童出现行为问题或犯罪的原因包括了社会因素。这些因素包含了引发行为越轨和犯罪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其过程,包括宏观层面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与微观层面的学校教育因素等。富裕型留守儿童生活的外部条件往往会催化特定的犯罪行为,例如所在环境中有人吸毒,往往诱引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富裕型留守儿童吸毒。虽然我国在各地推行一些留守儿童保护的对策和制度,但大多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忽视了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受保护需求,往往将他们置于政府的保护伞之外。
6.国家政策保护的缺失
在侨务政策上,现有的侨务政策效果不佳。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部分国籍不在国内,导致他们生活中的教育、医疗、出入境等各个方面在国内生活都有困难。其次,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居住较为集中,但侨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人手有限,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同时之前的未成年保护条例虽涉及各方面,但是针对性不够明显,没有体现地区儿童的特殊性。
四、富裕型留守儿童问题的保护机制策略构建 针对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特殊性,其机制策略构建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留守儿童,本文的思路是上下合力发挥群团组织特色优势,并带动学校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以壮大帮扶力量。
1.建立富裕型留守儿童心理帮扶机制 如前所述,富裕型留守儿童个体心理状态呈现如下共同特征:孤独倾向、“贵族”心态、成瘾行为等 。有研究表明,富裕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比常态型留守儿童差,48.65%的儿童至少存在一项以上的较严重心理健康问题[8]。所以,建立富裕型留守儿童心理帮扶机制是其生活状态问题研究的必要条件。
对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而言,由于“出国”是大部分华侨留守儿童明确的出路,父母的教子观念停留在“身体好”“出国学好英语”两个层面上,对心理健康和情感的关注较少,是华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差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该部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主要侧重于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教育理念的改变,让家长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并掌握一些心理健康教育常识[8]。
对已构成犯罪的富裕型留守儿童而言,其心理状况更为复杂,少管所应根据富裕型留守儿童具体的家庭背景情况来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和行为矫正,也可引入司法社会工作者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帮助犯罪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社会融入。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系列心理帮扶过程中应当对富裕型留守儿童进行“去标签化”,避免儿童因“被标签”后而带来负面心理影响。
2.建立富裕型留守儿童家庭归属机制 针对富裕型留守儿童,应将外出务工父母对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提上法律层面。坚持父母第一责任制原则,并依法落实父母的具体义务和职责细节,并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例如,从监护责任来讲,父母外出务工后,必须报告监护监督机构并建立监督监护人,监督监护人可以从被监护人的亲属和被监护人父母的亲朋好友中选择。从联系频率来讲,父母外出务工后,应该保障留守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并与留守未成年人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最低每三月要探访一次。从法律责任来讲,外出务工父母未尽到针对留守儿童的特殊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联合其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甚至公安机关对其行为依法给予劝诫、制止或行政处罚等。
父母应当选择合适的监护人,并与监督监护人签订委托监督监护合同,合同中对于委托监护的设立形式、受托人的资格、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监护报酬、转委托等问题予以明确,规范委托监护行为,保护留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被授权的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不仅包含日常生活照料,而且还应当提高监护意识,建立和保持对富裕型留守儿童良好的情感关系;监护监督机构由民政部门代表政府担任,因此各级民政部门承担对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监护和对其监护人的监督两大职能。当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为尽其责时,民政部门应当承担对儿童的临时监护责任;当儿童有监护人时,民政部门便承担对其监护人的监督职责,建立对法定监护人的评估机制,确保监护人的职责机制落实到位。
积极探索“类家庭”机制新模式。有研究表明,最有利于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地方是家庭或类似家庭的环境。“类家庭”模式就是模拟家庭、联合自助家庭[9],在社会工作者组织、管理和参与下由六七个年龄错落、可被赋予不同家庭角色(兄弟姐妹)的来自不同家庭的儿童组成且日常生活在一起的相对稳定的小团体,儿童从中可以获得来自家庭的物质帮助和情感照顾。在华侨留守儿童中实施该模式有一定的可行性,主要是因为华侨留守儿童家庭普遍经济收入较好,能支付类家庭教育的一般费用。基于这一点,三类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具有共性,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家庭归属机制构建中,可力图探索出一套系统的“类家庭”介入模式,并形成机制逐步推广。
3.推进富裕型留守儿童社会帮护机制 富裕型留守儿童深受“重商”“读书无用论”思想影响较大,因此学校应当从制度上建立一套针对富裕型留守儿童的特别管理办法,形成有章可循的的管理机制。积极组织富裕型留守儿童开展趣味性文体活动及各类竞赛活动等多种课外教育活动,建立朋辈心理辅导机制,实现“小伙伴”间互助。让朋辈依恋来适当弥补家庭亲情的缺失。
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具有国际流动性特点,经调研发现该类儿童的乡土文化意识薄弱,存在对祖国认同度不够高问题,加上国内外的文化差异,使得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价值观在内化过程中有所偏颇。因此,对华侨富裕型留守儿童的乡土文化教育特别要以乡土地域和文化为依托,培养故土情怀;针对一般富裕型留守儿童,一方面学校要教会儿童辩证正确地看待家庭结构关系,培养儿童感恩、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的心态和“钢化”的特质,纠正儿童的社会认知偏差。
各级政府也应该通过设立富裕型留守儿童的信息智能管理平台和强制报告机制来构建儿童的安全保护网络。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会同教育部门、公安等部门建立富裕型留守儿童的信息智能管理平台,定期核实并更新信息,对儿童进行信息实时动态管理。对监护人长期缺失、辍学、有犯罪倾向、有人身安全威胁的儿童实施重点帮扶。如鼓励社会力量大联动,让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介入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总之,富裕型留守儿童与一般性的农村留守儿童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此类群体规模也越来越大,针对其特殊性,学界必须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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