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简本《论语》“一字多形”与文本生成问题探论
2017-05-30王刚
王刚
[摘要]定州简本《论语》是抄录于宣帝时代的文献,它的底本来自于景帝时期。在抄写时,书主有意保留了原文本的早期特征,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着所谓的“一字多形”,这使得定州《论语》作为隶变完成期的作品,在字体与字形上出现了分离。由于在武帝之后“一字多形”本在经籍中逐渐被淘汰,存于宣帝时代的定州本显然不属于官本系统,而是属于私藏的民间本。作为经籍校勘中的重要参考,它得到了上层的重视,这一文本很可能与当年孔安国系统有關,并为萧望之经学系统所珍视,反映着宣帝朝《论语》学的某些重要面貌。
[关键词]定州;《论语》;一字多形;文本生成
中图分类号:H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7)02-0017-13
对文本的语言文字问题作历时性考察,是研究早期文献的重要手段,而要达成这一目标,出土文献的作用显而易见。以《论语》为例,早期文本各异,一直到西汉宣、元时代,还有所谓的齐、鲁、古三《论》,三《论》之下又有各家传本。这一局面到了汉成帝时代,发生了质变。张禹以《鲁论》为主,融合《齐论》,建构了所谓的《张侯论》,成为今传本的源头。文本的稳定性,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语言文字的加工和整饬,且不说此后还有郑玄、何晏等的进一步整理,仅以《张侯本》的出现为分水岭,《论语》在语言文字方面的差异及早期面貌开始被遮蔽。要之,静态的定本很大程度上消弭了语言文字的差别,此前的种种动态信息若隐若现,甚至不再留存。
幸运的是,随着相关出土文献的问世,早期文本的一些真实面貌逐渐显露。其中,河北定州简本《论语》的公布颇具学术价值。由于墓主西汉中山怀王刘脩死于宣帝五凤三年(前55),文本下限当不晚于此。也就是说,早于《张侯论》所在的成帝时代。我们注意到,与今传本相较,定州简本《论语》在语言文字上差异颇多。而这里面特别引起笔者兴趣的,是“一字多形”现象。笔者以为,这可以成为《论语》文本研究的重要切入点,对于了解《论语》定型之前的文本生产、演进及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笔者不揣浅陋,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正于方家。
一、定州简本《论语》的“一字多形”现象和意义
所谓的“一字多形”,指的是一个字并存着几种不同的写法。它既是语言文字处于发展变化阶段的一种反映,同时对于文本问题的讨论,也有着独特的意义。为了深入研讨这一问题,笔者以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定的《定州汉墓竹简〈论语〉》为依据,拟对所涉文字及相关问题作一初步统计,现列表如下:
通过上表,可以看到,在定州《论语》文本中,“一字多形”的总字数达到了60多个,出现的频率400多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简本字数不及今本一半,篇幅极为有限,此处所作的统计并不完整。但这也更加说明,在定州简本《论语》中,“一字多形”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并贯穿于整个文本之中。
面对着这种后世少见的语言文字现象,作简单的事实陈述显然是不够的,发掘它所具的学术意义,并深入研讨之,应为题中之义。笔者以为,“一字多形”的学术意义至少可以在两大层面上加以思考:一是深入于文本所在的历史时代,由个别到整体,由文字到文本,可以看出哪些具有普遍性的学术问题?二是与同时代的文本相较,定州《论语》的特别之处又在哪里?
先看第一层面的问题。定州《论语》以汉隶书写,为汉王朝建立之后的文本,而定州墓又下葬于西汉中期的宣帝时代,这就明确了简本成书的下限。由此,定州《论语》的成书时代,应为西汉早中期。就语言文字的发展与文献生成的关系来说,西汉早中期是特别值得关注的时段,要而言之,它是中国文字发展的一大转换期。以武帝时代为分水岭,隶变在这一阶段得以完成。在这一过渡时代,与后世文本统一定型不同,文本在语言文字上往往存在着不稳定性,文字不固结,“一字多形”由此成为了一个突出特点。
我们注意到,与“一字多形”相类似的现象,其实在甲骨文时代就已存在。在甲骨文早期,同一个字往往有不同的字形表现,有学者以狭义的异体字去加以理解,称之为“同字异形”。如姚孝遂说:“同字异形,亦称之为异体字,就其严格意义来说,是指同一文字体系的同一文字符号在同一的时间范围内存在的形体上的差异。”他还进一步指出:
同字异形的现象在甲骨文早期最为突出,到了晚期这种现象逐渐消失,字形逐渐趋于一统。文字是约定俗成的产物,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性,文字形体的发展演变过程,是一个不断孽乳分化,同时又不断规范化的过程。因此,同字异形可以说是文字早期阶段一种必然的、不可避免的现象。
因论题所限,对甲骨文及相关问题,本文不拟展开讨论,但在将简本文字加以比照的过程中,可以明确的是,就性质而言,简本中的“一字多形”与上述“同字异形”一样,反映的也是文字早期阶段的现象,只不过它不是甲骨文范畴内的问题,而是隶书阶段的表现。竹简整理小组曾指出:“定州汉简《论语》时代比较早,在它的不同章节,不同语句,不同文字中,仍保留有古代语言文字的一些现象。”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一字多形”正是当时“古”、“今”与“新”、“旧”杂陈之下的产物。
具体到本论题所在的西汉早中期,可以发现,由于当时正处于隶变阶段,这一时期语言文字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书写中的新旧并存,多样性鲜明。由此,赵平安指出:“隶变阶段的通用汉字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汉字的旧质要素和新质要素曾长期共存。”但问题是,这反映的仅为一面之事实,与之相对的另一面事实则是,字形统一为必然趋势。一个字能有新旧并存的各种写法,只能说明那时规范还不够强大,在一个时段内,“旧”的不能完全管住“新”的,“新”的也不能完全替换“旧”的。所以,这一现象虽展现出了书写中“自由奔放的特点”,但不管怎么说,都只能是文字体系不成熟的一种表现。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于,相对于定型后的文本,这种“不成熟”,恰恰可以将文本生成的过程反映出来,演进的轨迹由此得以勾稽,其研究价值反倒在“成熟”文本之上。
然而,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对此现象进行描述时,我们为什么不沿用“同字异形”的概念呢?一般来说,“同字异形”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核心在于“同字”,这一现象在定州《论语》中当然存在,如“遠、”;“怨、、惌”;“神、”等,它们应该算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形体表现。但另外有些字,往往属于古今字或通用字范畴,如“、貢、贛”;“智、、知”;“佞、年”等。它们显然不属于“同一文字符号”,而是在字义指向为同一个字的基础上,可以混用或者互通的“異字”。此外,还有一些字似乎介于它们之间。鉴于学界在这一问题上尚有诸多技术性的争论,笔者认为,以具有容纳度的“一字多形”来对此现象加以概括,不仅相对准确,亦可避免主题之外的枝蔓与纠缠。
如果说,上述第一层面的问题反映了时代的普遍意义,那么,转入到下一个层面的问题则是特殊性的思考。也即是,与同时代的文本相较,定州《论语》的“一字多形”特别之处在哪里呢?笔者以为,至少有两点很关键。一是文本内部“一字多形”的程度很深;二是这一现象与文本抄定时代的文字要求,有着显然的差距。先看第一点。查考出土文献,“一字多形”并非定州《论语》独有,但程度如此之深的,似乎并不多见。为了便于论证,我们以同为古书的简帛本《老子》为例来进行比较。先看马王堆帛书《老子》,研究者指出:“马王堆帛书文字所代表的是一个由篆而隶、篆隶并行的汉字发展阶段,字形基本上已规范化,但个别字仍存在着一字多形。”但我们注意到,这种“一字多形”不仅落实在“个别字”上,甚至就是这些“个别字”也主要散落在各本之间,同一文本内部的“一字多形”数量有限,如甲本中“神”、“申”;“终”、“冬”等,它们的字数和频率,远不能与定州《论语》相比。甚至战国时代的郭店简本《老子》也大抵如此,有学者指出:“楚简《老子》甲、乙、丙本中,对同一词义的汉字经常采取不同的书写形式,这一现象表明,楚简《老子》甲、乙、丙本的形成存在着历时性差异。”也就是说,郭店《老子》的“一字多形”主要在甲、乙、丙各本之间发生,它们虽在一个系统内,但毕竟不是同一文本,反映的是一种历时性差异。同样的,在同一文本中,虽然有“一字多形”,却往往可以分出内在的二级系统,如甲本中有“”与“道”的异形,但简甲本13简之后不再用“”,而用“道”,它们并非“随机的、偶然的、可此可彼的”,而是“有规律的”,反映“当时已经完成了由‘向‘道的过渡。”也就是说,在内部可以发现历时性的差异,并由此分出二级系统。
比较定州本,“一字多形”也似乎可以找寻到一些历时性的痕迹,但更多的却是“一字多形”的共时混用,也即是,在同一个时间点内,各异形之间不加区分。如《子路》中的“怡怡如也”与“兄弟飴飴”;《宪问》中的“管中不死”与“菅中之力也”,都出现在同一章句,它们载于相邻的三五九与三六〇简;三七九与三八〇简,二者显然是相联的句子。而《八佾》所载:“子曰:‘管中之器小哉!或□:‘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不仅是同一章句,“中”、“仲”甚至同时出现在第五八简上。两相比较之下,我们看到,简帛《老子》的“一字多形”因数量相对较少且有着历时性的特点,文本在分割为各个二级单位之后,语词还是能够呈现出一定的规范化和统一性;而定州《论语》的“一字多形”数量更多,语词频率更高,更主要的是,共时性的特点使得这一现象贯穿于整个文本之间,从而想要分割为规整统一的二级子系统,具有相当的难度。
下面,再来看第二方面的问题。它的关键点在于,定州《论语》的抄定时间为武帝之后,此时已进入了成熟的今隶时代。而我们知道,随着成熟隶书时代的到来,字形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定型,而定州《论语》显然是背道而驰的。我们还是以马王堆帛书来作参照比较。习文史者皆知,马王堆墓葬的下葬时间为文帝时代,这一时期的帛书出现“一字多形”,与其字体尚处隶变阶段有关,陈松长说:“帛书的抄写年代,尚处于文字没有规范定型的时代,文字的构件和形体尚没完全固定,故抄手在抄写时,既可大量地使用战国时所流行的楚文字,也可随意地书写同一个字的不同形体。”然而,定州本已进入宣帝时代,考察其字体,隶变基本完成,它不再是书写文字具有随意性的时代了。研究者指出:“具有成熟隶书之应有特征,其字体丝毫不逊于东汉《熹平石经》《史晨碑》《曹全碑》之隶书体。”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宣帝时代的隶书要求,应该字形稳定,“一字多形”不应该再出现。那么,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何在呢?
笔者曾考定,定州《论语》的写定时间为景帝时期,但由于字体属于宣帝时代,那么,它所反映的,应该是这样一种事实:这是一部以景帝本为底本,抄定于宣帝时代的文献。字体所呈现的今隶风格为抄本时代所具;“一字多形”等特征,则是沿袭原本而来。也就是说,在抄写《论语》时,书主有意保留了原文本的早期特征。而这就使得定州《论语》作为隶变完成期的作品,在字体与字形上出现了分离,在字体完全转入今隶的同时,字形还保留了隶变时代的特点,甚至比处在隶变时代的帛书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主要证据,当然就是“一字多形”的程度,这不能不说是定州《论语》与众不同的地方。这样的文本在那个时代,显然有些异类,但对于我们的论题而言,却极具价值。因为通过这一现象,不仅可以更多地看到本应留存于隶变时代的语言文字痕迹,更重要的是,它为我们判定早期文献的时代及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历史素材。
总之,定州《论语》中“一字多形”的存在,绝不能以书写中的随意性去加以理解和处理。它既反映了当时时代特征,而且与同时代文本相较,它的“一字多形”更为特色鲜明,包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是研究的上佳文本。毫无疑问,对这一论题的深入讨论,势必推进对传统文献和相关学术史的认识,是极具研究价值的。下面,我们将展开具体的讨论,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学界进一步的思考。
二、“正定文字”:由“一字多形”的对立面看汉代经学文本生成问题
在汉代,经书因书写文字之别,有了古文经与今文经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所构建的今、古文经学问题,成为了学术史上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由此,考察经学文本,当以文字问题为起点。而由本论题出发,在此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汉代经学中存在的所谓“正定文字”问题,也即因文字的差异,对经籍中的异文进行校勘。
长期以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古文经与今文经之间的差异,但事实上,今文经内部之间的差异也不在少数。以汉代著名的今文官学本熹平石经为例,《后汉书·儒林列传上》载:“亦有私行金货,定兰台桼书经字,以合其私文。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由此可知,熹平石经的出现,就是因文字问题而引发,起因在于当时今文博士的文本篡改,朝廷遂立石经以“正定文字”。经文的“正定”,直接关联着经书的文本生成,其研究意义自不待言。但此前以传世文献来加以研判,材料的使用上已接近穷尽,要有大的推进,一般来说,需要出土文献提供新的研究平台。而定州《论语》的出现,一个重要的贡献就在于,它作为今文经学的文本实物,不仅为了解今文经内部的语言文字变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还需特别注意的是,“一字多形”的存在,实质上是“正定文字”的对立面,与后来的定型化经书有着相当的差距。这不仅使得定州《论语》在文本性质上与一般的官定经书有所差异,更重要的是,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探求,可以使我们对汉代经学文本的生成获得更深入的认知。下面,就以“正定”经文为切入点,围绕着“一字多形”问题,对汉代经学文本问题展开具体的论述,为后面进一步讨论定州《论语》的文本性质及相关问题打下知识基础。
什么是“正定文字”?从字义来看,“正定文字”,可分为对文字的“正”与“定”,无外乎两点,一是“正文字”;二是“定著”,它们是汉代经学及文献校勘中的重要步骤。而所谓的“正文字”,就是改订或补足文本上错误的文字,汉儒常以“整齐脱误”加以概述,如《后汉书·安帝纪》载:“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毫无疑问,“整齐脱误”的出现,乃是因为文本上的文字出现了缺漏或错误,需加以更正,这一工作的最终成果是通过校勘,整理出新的权威文本。而订正好的文字确定下来后,可以正式誊抄在文本之上,通过所谓的“杀青”,成为定稿,这也就是所谓的“定著”了。如刘向在整理《晏子春秋》时,作《叙录》曰:“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皆已定,以杀青书,可缮写。”
我们注意到,在这一过程中,对文字所进行的勘定,一方面需以某本为底本,以其他文本加以校订,在定稿时选定最为合适的文字。如前引刘向所整理的《晏子春秋》中,就是以“中书”为底本,同时以“太史书”、“臣向书”、“臣参书”等加以比勘。但另一方面,定本出现后,具有异字异文的其他文本并非统统芟除,这一点在汉代经籍的整理中尤为强调。我们知道,汉代的今文经学在文字上多有出入,面对着不同的内容,各有家法,难以形成定论,这时所遵循的原则乃是“义虽相反,犹并置之”。朝廷所采虽有侧重,但在地位上基本上以一视同仁的态度处之。它反映在文本问题上,就需在权威本之外,对符合经学“家法”的异文异本,加以保存。《后汉书·宦者列传·蔡伦》载:“(安)帝以经传之文多不正定,乃选通儒谒者刘珍及博士良史诣东观,各雠校家法,令伦监典其事。”就反映了这样的事实,即在“正定文字”时,不以一家是从,“各雠校家法”,就是各家可按照本派的权威文献独立比勘。《论语》文本当然也遵循这一原则,还是以最为典型的熹平石经为例,我们看到,“(石经)《论语》亦用某本而兼存盖、毛、包、周诸本异字。”也就是说,在汉代今文《论语》中,各本之间有着各种异字的写法,在朝廷公布了官方标准本的同时,并不抹杀其他文本的异字存在。就本论题而言,还需特别指出的是,在熹平石经中,异字的出现是因为各家文本不同的缘故,它附之于后,并不渗入正文。在同一文本中,一般少有异字,以一字一形为主,文字得以固定下来。也就是说,经过“正定文字”的经籍,一般不存在“一字多形”现象。
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接下来看看汉代经学为什么要“正定文字”?简言之,它与文字的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是汉代经学发展的必然,并受制于经学的学术特性。
前已论及,战国以来至西汉早中期,正处于汉字的隶变阶段,汉字书写的多样性极其明显,这是定州《论语》本“一字多形”的历史背景所在。然而,随着中央集权的建立和加强,统一文字是大势所趋。众所周知,秦统一天下后,推行了“书同文”政策,但一方面文字的统一需要时间;另一方面,随着秦失其祚,文字异形有了反弹的趋势与可能,“书同文”的任务就此落到了汉王朝身上。直至武帝时代,今隶确定,才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由此,李学勤指出:“‘书同文的事业在汉初继续进行,直至武帝时才可谓完成。”
文字书写不规范,对于政治控制、社会治理有着不小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汉承秦制”后,从刘邦、萧何入关以来,即号称“以文书御天下”。在这样的背景下,官方文书为保证其权威性,特别需要文字的统一。由此,我们注意到,建汉之来,官方文件强制使用字形统一的“正字”。《汉书·艺文志》载:“汉兴,萧何草律”,“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我们还注意到,现在出土的西汉早期简牍中异体字居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乃在于它们是民间文本。这说明汉初以来在文字规范上呈现出两种形态:一是民间的自由性;二是在官方系统中,“正字”具有强制性。根据萧何之法,进入官府工作者,学童从小要学习字书,由太史系统加以管理,即所谓:“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在张家山汉简中还有专门的《史律》,可与此相映证,充分反映了当时官方“正文字”的重要事实。而循此理路,当经学成为官学后,其官方性的特征和身份,无疑推动了它走上“正定文字”之路。
但更为重要的是,经学的“正定文字”在政治要求之外,更有着学术的内在驱动。我们注意到,自武帝“独尊儒術”以来,经学的内在神圣性,逐渐使得社会一般意识认为,其中的一字一句都包含着“义法”,在汉人看来,它甚至是比律法更为重要的戒律。《论衡·程材》云:
或曰:“固然,法令,汉家之经,吏议决焉。事定于法,诚为明矣。”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义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然则《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遗于汉。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
通过这一论述,可以看到,在汉代士林的内在观念中,经籍其实是高过法令的。而在政府文书尚需“整齐”的背景下,至高的经籍又岂可随意改窜文字,任意书写呢?
不仅如此,由汉代经学的学术状况,我们还看到,汉代经生在解经时,往往围绕着文字繁复解说,《汉书·刘歆传》概述为:“分文析字”。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字一旦错讹,情况将极为严重。熹平石经为什么会出现?就是文字的错乱将影响经义的阐述,所以《后汉书·蔡邕列传》载:“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熹平四年,乃与五官中郎将堂谿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从特定视角来看,经学是围绕着语言文字而展开的诠释之学。作为语言文字之学的“小学”自汉以来就成为了经学的附属部分,在《别录》的《六艺略》中,与经籍之学并论,而“小学”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学附庸,很重要的原因正在于,文字是立论之本,语言文字出现了错讹,所谓的经义就成为了无源之水。
但是,在汉代,作为一种官方的学术行为,对经书的“正定文字”并不随着王朝的初建而自然产生,它有一个历史的过程。这个时间点应该在武帝朝以来,此前虽不能说没有对经书的文字校订,但在此之后,对经书的“正定文字”才逐渐严格起来,并成为制度性的行为。
或许有人会说,汉代经书文本的出现要早于武帝时代,难道那时就不需要“正定文字”了吗?我们知道,汉代经籍分为古文与今文经,古文指的是汉以上的文字,但主要出现在武帝前后;今文经则由隶书所写,它的写定时间主要在文帝至景帝时代,这也成为了经学史上的关键时间点。王国维指出:“夫今文学家诸经,当秦汉之际,其著于竹帛者,固无非古文。然至文、景之世,已全易为今文。”也就是说,在此时,今文经书大都已经写定。然而,接下来的问题是,这些经书需要“正定文字”吗?就文本传习和收藏的角度来说,为了保证质量,校正文字当然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但问题是,如果这也算“正定文字”的话,它与武帝以来有着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这些经书属于私人或某学派所有,在传承过程中没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表现出相当程度上的民间性,其在文字上的表现,就是异体字较多,与“字或不正,辄举劾”的官方约束有所不同。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写定于景帝时代的定州《论语》何以可以多异体字,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一字多形”正是那个时代的反映。
而武帝之后,随着经学成为官学,严格的制度约束也随之而来,经书“正定文字”遂成为国家行为。不仅中央博士官的文本需加以正定,而且还需将正定本誊抄并收藏于官府之中,使之成为权威本。前引刘向校书以“中书”本为底本,东汉时以兰台、东观为校对文本所在,就是沿袭着这一学术习惯。《汉书·艺文志》载:
迄孝武世,书缺简脱,礼坏乐崩,圣上喟然而称曰:“朕甚闵焉。”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
要之,随着“写书之官”的建立,国家规范日益建构,知识文本日渐有了国家标准。不再像此前,即使有“正定文字”,也只是个体行为,文本更多体现出的是个性,而不是强制指标。毫无疑问,这一重大变化与经学的身份改换直接关联。简言之,经学成为官学,经籍也有官本。但要特别指出的是,武帝之前,汉朝廷也设立了博士,但诚如徐复观所指出的,它们都属于“杂学博士”,与武帝时代开始所建构的“五经博士”大为不同,后者各守一经,以专经教授弟子,并由此逐渐建构出了所谓的家法、师法等,是以“经”为核心来建立国家指标,而前者则是对人学问知识的认可,徐复观说:“设置博士的原来目的,在使其以知识参与政治,而不在发展学术。”“博士乃代表知识,并非代表知识来源的某一典籍。”所以,即使此时的博士拥有文本,但此为私家所有,文本处于文字未官定的阶段,具有相当的自由度。
总之,作为制度和学术合法性的存在,对于经籍的“正定文字”,乃伴随着经学官学化的历程,主要从武帝时代开始。在允许各种异本留存的同时,写定于中央的官方权威本要求文字统一,不再保存“一字多形”的文本形态,它成为了经籍的规范所在而加以严格遵守。
三、由“一字多形”看定州《论语》的文本性质及相关问题
由前已知,汉代经籍的官方定本都要“正定文字”,文字未定的“一字多形”本顯然在这一系统之外,应属于民间本的范畴。在此,我们不禁要问,作为宗室的刘脩为什么要珍藏这样的文本呢?以笔者的浅见,这一文本应该属于有别于官本的私藏本,在汉代又可称为“臣某本”,它与宣元时代的萧望之应该关系甚密,并可上溯至《鲁论》的主要源头孔安国系统之内,在当时的经学“正定”中,可发挥重要的历史价值,因而被刘脩所珍视,抄录后随之入葬于地下。
(一)从汉代经学文本的状态看定州本的性质及价值
经书的“正定文字”作为制度性行为,是在经学成为官学之后,与置“写书之官”以及“五经博士”的设立密切相关。由此,经学官本实际上被分出了两大系统:一是中央政府的藏本;二是博士官所持本。二者在文字上本应是统一的,前者为静态不变的文本,只要不是断烂,原貌依然保存;但后者由于陈陈相因,代代相承,始终处在动态调整之中。故而,由前亦知,经学中的“正定文字”主要是以中央藏本来校对传世的博士官学本。如前所引述的通过熹平石经阻断“以合私文”现象以及安帝时代的“雠校家法”,皆指向于博士官的经文错谬。
“正定”因错谬而来。正是博士官本不断产生错谬,才使得“正定文字”成为经学活动中的一种持续性行为,从而使得文本产生了一定的不稳定性。错谬必将对知识权威将产生动摇,于情于理,经师们都应严肃认真地维护着文本的稳定,他们并不希望己方文本上的文字处于摇摆之中。在熹平时代,他们甚至“私行金货,定兰台桼书经字,以合其私文。”从反面来看,这正说明他们极不情愿改动文字。当然,此时文字已经错讹,他们不愿加以承认而已,但那主要是另一层面的问题,在此可以看到的是,“正定文字”实为不得已之事。亦因此之故,汉代经学特为强调不失“家法”,就本论题的视野来看,其实就是要保持文字和文本的稳定性。但事情的另一面在于,汉代经籍在传承过程中,时日一久,常有所错乱。主要原因在于,经书文字要通过抄写和口传加以传承,在这一过程中,文本各各不同,错讹在所难免。尤为重要的是,随着文字的“正定”,人们与古字、异字脱离接触后,文字的识读能力代代下降,古文经学家因以“小学”为知识基础,识读困难要小,不懂文字学,尤其是古文字的今文经师们“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对于文字的变化轨迹往往茫然无知,据许慎《说文解字·叙》,在今文经学的影响下,一般人对于古文字的态度竟然是:
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诸生竞逐说字解经谊,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父子相传,何得改易?
在这样的情势下,今文博士官的文本发生文字错谬已势在难免,以稳定静态的中央藏本为主,来校对动态的博士官本,就成为了必然选择。
但是,中央官府的藏本也并非尽善尽美,它作为权威抄本,与博士官所持本相较,仅能保证入藏写定之时的文字不发生讹变,故而在“正定文字”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文本加以比勘,以做到去伪存真。所以,刘向在校书时,以“中书”为底本,同时以“太史书”、“臣向书”、“臣参书”等加以比勘。这里面的“中书”本为中央政府藏本,“太史书”应该也属于此类,但“臣向书”、“臣参书”虽然是官员所有,但作为私藏本,则应该与官本有别,属于民间本。
就本论题来看,民间藏本当以武帝之前的文本为珍贵。以武帝时代为分水岭,由于国家统一标准的出现,与此前主要在民间流传不同,经书呈现出了稳定性的一面。即使“正定文字”可以证明其有着不稳定性的另一面,但它毕竟是从属性的。理由在于,中央藏本成为校订的标准所在,足以控制文本的无序变化。这样,在武帝之后,随着经学的官方化,以官本为讲习教材,成为常态,而这就使得此后的民间本在“正定文字”上的价值并不太高。但武帝之前的文本则不一样,由于统一的文字标准尚未完全束缚经书的书写,文本之上往往多有异文,从一定程度上来看,甚至异文越多,价值越大。且不论正误,通过它们,至少可以见到历史的痕迹,这样就为文字的校勘提供了多样性的材料。以这样的视野来观察定州简本《论语》,其“一字多形”虽不合官方标准,但对于“正定文字”及相关工作,反倒有着独特的价值。它随葬于地下,应是刘脩的珍爱之物,它的价值不可能体现在符合官本标准之上,则就应该是作为独有的私藏本而受到珍视。具体言之,在文献价值上,它和“臣向书”、“臣参书”一样,在“正定文字”时,可以作为副本,成为重要的校勘之书。章学诚在《校雠广义·校雠条理》曾有这样的说法:
校书宜广储副本。刘向校雠中秘,有所谓中书,有所谓外书,有所谓太常书,有所谓太史书,有所谓臣向书,臣某书。夫中书与太常太史,则官守之书不一本也。外书与臣向臣某,则家藏之书不一本也。
定州《论语》与“臣向书”、“臣参书”同类,正是所谓的“臣某本”。事实上,在当时,刘脩及大多数饱学之士并不缺官本,恰恰是这种副本因稀少反倒价值极高,成为争相收藏之物。
(二)萧望之与文本来源及宣帝朝《论语》学问题
定州《论语》的文本来源是一个主要问题。那么,它应来自于何方呢?我们以为,很可能与宣、元时代的大儒萧望之有关。据定州汉简整理小组的报告,在刘脩墓中,“和《论语》一起出土的,还有萧望之的奏议”,“刘脩死后把《论语》同萧望之的奏议放在一起,应不是偶然的。”
既如此,具体说来,萧望之与这一文本之间,又会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为方便论证,我们先来看《汉书·艺文志》的一段材料:
汉兴,有齐、鲁之说。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唯王阳名家。传《鲁论语》者,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鲁扶卿、前将军萧望之、安昌侯张禹,皆名家。张氏最后而行于世。
由这段文字可以看到,汉代《论语》分为齐、鲁、古三《论》,萧望之为鲁《论》大师。但在此可确定的是,定州本不是萧氏平日所依据的《鲁》论文本,理由在于,萧望之是当时官学的最大代表,“一字多形”不符合“正定文字”的官方标准。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样的文本在萧望之及宣帝时代的学术系统中,有着什么样的地位呢?
定州本《论语》在“正定文字”时,可以作为重要的副本而存在。那么,萧望之作为一代大儒,以其來“正定文字”,应该说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在此进一步的问题只在于,这一文本有什么值得萧望之重视的价值呢?笔者曾撰文提出,鲁《论》的标志性人物是孔安国,他不仅是武帝时代的古《论》开山,也是景帝时代鲁《论》的重要起点,定州本很可能与孔安国所传的鲁《论》系统有关。那么,作为鲁《论》大师的萧望之在“正定文字”时,追溯至孔安国实为顺理成章之事。而尤为重要的是,这一追溯不仅反映了萧望之的学术脉路,也显现出宣帝朝《论语》学的某些时代特点。
我们知道,宣帝时代是经学史上的一大关键期。体现在本论题上,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它是经学文本生成,尤其是《论语》文本生成并开始定型的关键时期,而萧望之,又为其中的关键人物。
《汉书·萧望之传》载:“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并且在成为太傅后,“以《论语》《礼服》授皇太子。”就《论语》学的师承来看,萧望之的学问重心似乎与同为鲁《论》大师的夏侯胜相关。但事实上,他的学术根基却是扎在齐学之上的,萧望之早年学的是齐《诗》。本传曰:“好学,治《齐诗》,事同县后仓且十年。”细绎文字,他与齐《诗》以及后仓的关系至为密切,相较之下,“从问”的夏侯胜实在不可同日而语。从一定意义上来看,萧望之的本师乃是后仓,与夏侯胜之间只是松散的问学关系。所以,他的《论语》学虽与鲁学夏侯家有关,但最后还是自立了门户。《汉书·张禹传》载:“始,鲁扶卿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玄成皆说《论语》,篇第或异。”证明夏侯胜与萧望之在《论语》学上是各自别家的。
在鲁《论》系统内,萧望之要自成一家,就要突破“从问”的夏侯胜,而直抵起点孔安国系统。但同时必须注意的是,萧望之既出身于齐学,吸纳齐《论》的合理部分,也由此成为可理解之事。而这一点通过定州《论语》,或许能够透现出某些信息。揆之于史,在汉代《论语》学的发展历程中,融合齐、鲁《论》为趋势所在,但一般所注意者,是稍晚于萧望之的张禹,他的《张侯论》以鲁《论》为主,融合齐、鲁,成为今传本的源头。而定州本出现后,根据王素的研究,我们知道,定州本《论语》“以《鲁论》为底本。”但同时还“是一个比《张侯论》更早的融合本。”
而由此可再进一步的是,既然定州《论语》与萧望之深有关联,那么,在汉代《论语》学中,萧望之偏向于各《论》融合,应也是可以成立的。事实上,细绎史事,这也的确与萧望之的学术特点相契合。由于主题和篇幅所限,在此不做进一步展开,仅就论题所及,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在宣帝朝中萧望之的经学地位,尤其关涉《论语》学方面的问题;二是石渠会议与比较经学异同问题。
《汉书·兒宽传》在论述宣帝朝经术时,有这样一段论述:“孝宣承统,纂修洪业,亦讲论六艺,招选茂异,而萧望之、梁丘贺、夏侯胜、韦玄成、严彭祖、尹更始以儒术进。”我们注意到,在这段总结性的文字中,萧望之不仅排在群儒之首,更在“从问”《论语》的夏侯胜之前,萧望之的经学地位可见一斑。而《汉书·张禹传》亦载:“甘露中,诸儒荐禹,有诏太子太傅萧望之问。禹对《易》及《论语》大义,望之善焉,奏禹经学精习,有师法,可试事。”我们知道,张禹此后不仅奠定了今传本《论语》的基础,而且以《论语》教授太子,在《论语》学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但他出道之时,朝廷指派萧望之来考定他的水准,正说明萧望之是当时最为倚重的经学,尤其是《论语》学大师。
萧望之能获得青睐和名望,与其学术兼容各家应该大有干系。众所周知,汉宣帝时代曾在石渠阁召开过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经学会议,史称“石渠阁会议”。这次会议由皇帝亲自主持,以萧望之为核心的儒臣负责平议经学中的异同,使之成为定制。《汉书·宣帝纪》载:“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作为讲论五经同异的“首席专家”,要的是兼通群贯,如萧望之固守一经,专执一家,是不可能担此大任的。而就论题所及,还需指出的是,所谓的“讲五经同异”,并非仅限于太学中的五部经书,在狭义的五经之外,《论语》也被包含在内。翻检《汉书·艺文志》,在《论语》类文本中,载有“议奏十八篇”,班注:“石渠论”。这就证明,在石渠会议上曾热烈讨论过《论语》问题。这种安排,绝不可简单理解为,由于萧望之的《论语》学大师身份而作出的倾斜,它反映的是《论语》学在当时经学系统中的分量。
对于《论语》议奏,其具体情形已不得而知。但就本论题出发,文字的“正定”应该是不可忽略的。我们承认,石渠会议固然以经义讨论为主,但这一讨论的起点,必须建立在文字“正定”的基础之上。《说文·叙》曰:“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毫无疑问,要做到“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在研讨经义之前,不可能不“正定文字”。尤为重要的是,宣帝时代的《论语》学正处在文本逐渐定型的阶段,经义问题还不够繁复,文字应该说是重点所在。具体说来,在汉代,由于《论语》属于经学中的“传记”之学,在太学中无需专门的讲习,从而与列为博士官的狭义上的“五经”有所差异。大概在武帝时,还没有形成标准的官本,质变的发生在宣帝朝。《论衡·正说》载:
汉兴失亡,至武帝发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齐、鲁二,河间九篇:三十篇。至昭帝读二十一篇。宣帝下太常博士,时尚称书难晓,名之曰传,后更隶写以传诵。
通过这段材料,我们了解到,《论语》在宣帝时还未完全统一于官方系列之上,甚至还保有真正的古本,由于“书难晓”,后更改文字,以隶书誊写流布。要之,可以断定,当时的《论语》尚未有像其他五经那样的官本或太学本。也由此,我们注意到,《艺文志》所列出的今文《论语》学大师大多集中于宣帝时代。笔者以为,这一时代《论语》家的频出,正可说明,这应该是《论语》今文本逐渐成型的时段,文本由过去的不确定性走向确定。也就是说,在这一过程中,开始各有家法,各家对自己的文本有了确定性。
循此理路,笔者以为,甚至有这样的一种可能,在石渠会议时,定州本作为萧望之“平奏”《论语》各家异同的重要校勘本,将起着“正定文字”的作用。当然,不管这一推断是否成立,定州本与萧望之的关系应该是密切的。但在此必须指出的是,石渠阁会议召开于甘露三年(前51),比刘脩下葬的五凤三年(前55)晚了4年。即使定州本参与了石渠议奏,它也不可能是因为这一原因而身价提升,从而为刘脩所珍藏。那么,刘脩珍藏它的原因和背景在哪呢?我们注意到,《汉书·萧望之传》载,五凤年间,御史大夫萧望之左迁太傅,“黄霸代为御史大夫”,并载“为太傅,以《论语》《礼服》授皇太子。”虽然《萧望之传》未载具体年份,但查核《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可确定为五凤二年(前56)。也就是说,在刘脩去世的头一年,萧望之成为了太子的老师,并以教授《论语》为主。因材料所限,萧望之如何教学已不得而知,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萧望之的教学获得了充分肯定,以他为核心作石渠议奏,就是最好的证明;二是给太子当老师不是件容易的事,在问询和教学中,需要对文本做充分的整理。关于这一点,可以张禹的情形作为参照。《汉书·张禹传》载:
初,禹为师,以上难数对己问经,为《论语章句》献之。始鲁扶卿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玄成皆说《论语》,篇第或异。禹先事王阳,后从庸生,采获所安,最后出而尊贵。
我们注意到,张禹在教授太子的过程中,作《论语章句》。张禹所整理的“张侯本”与这一文本是什么关系呢?如是同书异名,则说明张侯本的出现是因教授太子而引致;如不是,那么,对张侯《论》的文本完善也应有所贡献。无论是哪种情况,一个基本事实是,张禹此前已是《论语》名家,手头上也应有所属的文本,但他以及那个时代的文本间都有些矛盾抵牾之处,“采获所安”,正在于有“不安”处。张禹如此,早于他的蕭望之更是如此。在教授太子的过程中,他也需要对文本进行收集或整理,“采获所安”的过程中,很需要参考各种文本加以“正定”。也就是说,这一文本不仅是石渠阁会议需要,教授太子时应该已经为此埋下了伏笔。
要之,萧望之虽在五年后组织石渠会议,平议经学问题,但经学根基此前已经扎下,所拥有的文本,也应如此。由此,刘脩作为汉家宗亲,其所拥有的定州本很可能得之于宫廷,抄录于萧望之的经学系统。我们注意到,据定州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定的《定州汉墓竹简〈论语〉》的“凡例八”:“原简刮去某字而形成的空格,释文用○表示。”而在《先进》篇的“季子然问章”有四处○,在《卫灵公》篇中,“饥在其中”、“食在其中”后也都有○,它们所删削的都是语助词。而《先进》篇中“今也则亡”的“也”字,原脱漏,后补加于旁。就文义而言,这些语助词的存否,实在是无伤大碍,这充分反映刘脩所持本不可能是自我整理本,而是抄本,在与底本校勘时,可谓审慎之至,不放过细微之处,这与“一字多形”所呈现的随意性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我们有理由相信,刘脩在人生晚期获得这一文本后,在抄录时,不敢妄动一字,笔录而成这一文本。由此,这一文本的“一字多形”现象,就绝非因宣帝时代的随意抄写引致,而是因对原本的尊重加以照录,才最终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面貌。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定州《论语》虽来自于民间,但显然又不是一般的民间文本。它的“一字多形”很可能与当年孔安国系统有关,并为萧望之经学系统所珍视。作为“正定文字”的对立面,它虽与官学性格不合,但这一特点又恰恰使其成为了“正定文字”的重要参考本,其内在价值获得了刘脩的珍视,从而随葬于地下。
四、结论
定州《论语》与今传本存在着许多文字上的差异,其中“一字多形”问题特为突出。笔者以此作为研究的重要切入点,以定州本的文本生成为个案,以考察《论语》定型之前的文本生产、演进及相关问题为目标,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一、定州《论语》中“一字多形”的存在,绝不能以书写中的随意性去加以理解和处理。作为抄录于宣帝时代的文献,它的底本来自于景帝时期。在抄写《论语》时,书主有意保留了原文本的早期特征。这就使得定州《论语》作为隶变完成期的作品,在字体与字形上出现了分离。
二、随着经学成为官学,“正定文字”成为经学文本的基本规范,由此,在武帝之后“一字多形”本在经籍中逐渐被淘汰。存于宣帝时代的定州本显然不属于官本系统,而是属于私藏的民间本。
三、与官本相较,定州本保留了许多武帝之前的文本信息,能成为经籍校勘中的重要参考,故而它能得到了上层的重视,在当时具备独特的价值。笔者以为,这一文本很可能与当年孔安国系统有关,并为萧望之经学系统所珍视,能反映宣帝朝《论语》学的某些重要面貌。
总之,定州《论语》的“一字多形”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文字差异,它为我们了解早期《论语》的文本演进和发展提供了一个研究支点。通过它,可以勾稽出隐没于历史之后的若干事实,从而对早期《论语》学的发展轨迹获得更为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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