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电子出证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17-05-30尹春涛
尹春涛
摘 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是在互联网技术的平台之上,对出具的动物检疫证进行快速有效追溯,同时将计算机程序与实际的动物检疫操作结合起来,以计算机的网络计算和信息联通功能,达到规范动物检疫人员在电子出证工作的作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自实施以来,尤其在日常时间中的应用收获的好评颇多,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使用,不仅从根本上杜绝了动物检疫证明的造假现象,更加使隔山出证、委托出证等违规现象得到遏制,最重要的是,使本行业中的兽医从业人士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大提升,对动物檢疫的监管工作有序进行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检疫证明;兽医专业;农牧局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实施,弥补了过去手写检疫出证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病,如字迹潦草、格式不规范、容易被涂抹篡改等,同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检疫证造假以及买卖动物检疫证现象被遏制,从源头上杜绝了动物检疫证领域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尽管如此,受现实环境和实际操作的制约,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在日常工作中,仍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某些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结合实践经验,充分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在于哪方面,并积极寻求解决的方法。
一、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增加了官方兽医的工作量
动物检疫工作在产地方面的检疫,首先要求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动物检疫申报信息,待录入的信息经过受理得到检疫申报后,官方兽医仍然需要亲自去往动物养殖场对录入信息的动物进行现场的检疫工作,待现场检疫工作完成,且检疫结果合格,此时官方兽医又须返回报检地点,登陆动物检疫的电子系统,将报检结果录入,这一系列的步骤完成后才能打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对比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和过去的手写出证来看,之前的手写动物检疫证在动物检疫现场如检疫合格即可出证,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工作流程则需要官方兽医在动物养殖场与报检地点之间往返,无疑是增加了官方兽医的工作量。
而在屠宰动物的检疫工作中,对屠宰前的信息录入工作要求非常严格,一旦存在录入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将直接影响到屠宰后的检疫合格出证工作。目前,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仅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因此动物检疫手写证与电子证并存,而手写证存在的问题较多,如字迹模糊潦草等情况,官方兽医则需要多方联系求证后,明确准确信息后才能录入系统,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官方兽医的工作量,还严重影响其工作效率。
(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增加了基层农牧局的经济负担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需要的宽带网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这些设备的金额对基层农牧局的财务状况是较大的负担。许多偏远地区的基层农牧局,因资金短缺却又面临着必须配备基本设备的现实情况,往往会采购价格低廉的设备,如此一来,设备使用的质量和稳定性不能保证,对官方兽医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都是消极的作用,甚至对日后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有序进展也埋下了隐患。
(三)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提高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对操作人员在电脑操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有所要求,甚至要求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系统维护和设备维修技能,例如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出现故障,或是电脑、打印机不能正常工作时,需要操作人员能在短时间内进行修复以不影响出证工作的进行。
然而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的操作人员并不具备此类技能,一旦遇到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电脑卡机、打印机卡纸或需替换墨盒等小故障时,便束手无策,习惯性求助于上级管理员或专业维修人员,这样一来,对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工作效率是非常大的影响。
二、针对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规范动物检疫申报工作,实行专业的兽医协查机制
在动物产地的检疫工作中,官方兽医在受理动物检疫申报工作时,可以查阅目标养殖场在最近一段时期,关于养殖场内部对自有动物的监督检查记录以及各个时期的动物防疫资料,重点查验强制免疫、养殖档案方面的记录情况,以及对动物疫病的检测记录情况,并指定官方兽医对查阅的资料进行核查。官方兽医在受理动物检疫的申报记录时要认真核实信息,并对《动物检疫申报单》上填写的信息是否规范进行核查,核查完毕后即要求申报人将上报检疫的动物运送至报检地点进行临床检疫和检疫后的处理工作。在屠宰动物的检疫工作上,如手写动物检疫证存在字迹潦草、模糊不清等问题,可通过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清晰、规范的手写证,以方便动物屠宰后的信息录入,从而提高了动物检疫工作的效率。
(二)增加人员编制或者聘用专业兽医协助进行检验,强化对兽医的培训工作
由于動物检疫电子出证的工作流程与以往的手写出证大不相同,使得官方兽医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地方农牧局的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协助编制部门增加官方兽医的编制人数,或者从乡村兽医群体中选拔出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且责任心强的从业人员协助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工作。并且,从保障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有效高质完成前提下,辞退所有非专业的临时人员。同时,必须加强对协助检疫动物的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明确规范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对协助动物检疫的工作人眼的培训工作和考核机制。官方兽医作为动物检疫出证工作中唯一具有合法身份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杜绝临时人员操作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以避免不良后果产生。
(三)加快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输入检疫证明的编号时经常出现错误提示,而当系统设置为自动出号时,可能会出现电脑端输入的编号与打印机中打印出来的编号不一致,这就需要在出证打印与电脑系统连接之间进行更加完善的深入研究,从而有效避免此类现象产生。加快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不仅能够使畜牧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均有信息可查,且增加了质量安全的保障,更有利于推进畜牧产业的现代化进程。
三、结语
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既有好评无数,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只有将这些不完善之处一一解决好,才能最有效的推进畜牧产业在实现科学化、电子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秀平.如何提高动物检疫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5(11).
[2] 地力达·加拿提别克.基层动物检疫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分析[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