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约定可公证
2017-05-30闵金龙
公民导刊 2017年4期
闵金龙
从夫妻忠诚协议内容看:夫妻忠诚协议把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道德義务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有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夫妻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忠诚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并具有可执行的前提下签订的,是合法的约定。
从公证范畴看:公证法虽没有明确提及“夫妻忠诚协议”,但在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公证事项中,除合同、继承等之外,还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因此,公证机构把“夫妻忠诚协议”纳入“其他公证事项”的范畴进行公证,是恰当的,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