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农产品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原因及对策
2017-05-30石巧玲李恒
石巧玲 李恒
摘 要:绿色贸易措施是当前农产品贸易中主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对大陆和台湾农产品出口的影响重大。因此,分析两岸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原因,将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大陆和台湾的农产品出口。该文分别介绍了大陆和台湾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况,并从内在、外在两方面分析了大陆和台湾农产品遭遇绿色壁垒措施的原因;随后,通过对比大陆和台湾应对绿色贸易措施,发现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不仅所受到的绿色贸易措施的情况有所区别,而且目前采取的应对举措也存在差异;最后,提出了建立出口农产品信息咨询系统、重视食品安全检测和建立应急处理机构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两岸;农产品;绿色贸易措施
中图分类号:F752.62;F32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37-5617(2017)05-0024-05
Abstract: Green trade barriers, the main nontariff trade barriers in agricultural trade at present, have important impact on agricultural exports i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Therefore,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and to clarify the effects of the green trade measures on agricultural exports of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are important for the consolidation and expansion of agricultural exports in two areas. In the article, the general situations of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for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s in mainland and Taiwan were introduced, and the reasons why the agricultural exports of Chinese mainland and Taiwan were restricted by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were analyzed from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Subsequently, by comparing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existed in mainland and Taiwan, it was found that different conditions of the green trade measures were observed in the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trade of the above two areas, and also in the current response measures taken by both sides. Finally,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including establishing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formation consultation system, paying importance to food safety detection and setting up emergency treatment institutions.
Key words: Fujian and Taiwan;agricultural product;green trade barrier
隨着环境问题在人类心中地位的上升和人类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绿色贸易措施已成为当前各国(地区)农产品贸易所面临的主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面对严峻的农产品贸易出口形势,分析两岸农产品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原因,对采取正确应对措施,巩固和扩大两岸农产品出口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1.1 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念界定
绿色贸易措施是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但目前学术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白玲等[1]认为绿色贸易措施是国际贸易领域未来的趋势,绿色贸易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是国际经济贸易历史发展中的一大步,其核心是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达到国际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刘晓[2]认为绿色贸易措施是属于非关税壁垒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新型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它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名义,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客观上起到了限制国(境)外产品进口的目的。本文采用刘晓对绿色贸易措施的界定。
1.2 两岸农产品面临的绿色贸易措施及应对
伴随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两岸专家与学者对绿色贸易措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做出了诸多研究。童长水[3]认为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是两岸农产品贸易无法正常发展的原因,向大陆出口农产品时台湾采取的是宽松的贸易政策,而大陆向台湾出口农产品时台湾采取的是严格的贸易政策。王金玲[4]分析了受绿色贸易措施影响下的福建省农产品的贸易数据,有针对地分析了福建省农产品的绿色贸易状况。王荧等[5]通过对台湾绿色贸易出口总体趋势、产业结构和产品竞争力分析,阐述了现阶段台湾的绿色贸易发展现状和成效。林国华等[6]通过大量的数据的收集和整理,阐述了福建省茶叶、水产、食用菌、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现状并提出发展思路。
2 两岸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况及原因
2.1 两岸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况
大陆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地区)为美国、欧盟和日本,而对大陆农产品贸易出口设置绿色贸易措施的国家(地区)是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以日本为例,大陆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遭遇到绿色贸易措施最为频繁的是水产制品,而肉制品、粮食及制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也较为频繁。如图1所示,在2011年,大陆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遭遇到绿色贸易措施共215次,水产制品共有78次,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6%;蔬菜水果有65次,所占比例达到30%;肉制品18次,所占比例为8%;值得注意的是花生有14次,所占比例为7%,大陆出口到日本的花生所发生的绿色贸易措施案件也较为频繁,其原因均为花生中所含的黄曲霉毒素超标;粮食及制品共有15次,所占比例为7%;豆制品共有6次,所占比例为3%。大陆农产品出口在日本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案件中,主要原因是农、兽药含量超标,以及大肠杆菌和细菌等微生物含量超标。
2008年大陆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案件共发生了295次,在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生了301次和284次,2011年和2012年分别发生了215次和196次,2014到2015分别发生了219次和160次(图2)。总的来看,大陆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案件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图2),但每次案件所涉及到的产品大多是以上千吨计,这些产品都面临封存、扣留、退货甚至是就地销毁的风险,这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损失是巨大的,也会给涉及的产品在之后的贸易中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目前台湾的农产品出口主要以水果类为主,特别是台湾盛产的莲雾、释迦、芭乐等水果,在日韩很受欢迎。与大陆类似,台湾遇到的绿色贸易措施也来自日韩,特别是以韩国为主。2012年,台湾受到的绿色贸易措施事件32起,17起来自韩国,主要为扣留和命令检查,扣留食品的处理措施为废弃或退货,涉及的出口农产品包含莲雾、释迦等。
2.2 两岸农产品遭遇绿色壁垒措施的原因
2.2.1 内在原因 大陆方面,农产品遭受绿色贸易措施主要与大陆农产品的品质安全相关标准低有关。由于生产厂商并未足够重视农产品的品质,例如通过大量使用农药化学物品来增加农产品的产量,从而造成用于出口的大量农产品中,其中的肥料残留物以及农药化学的含量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超标现象。而大陆对于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的标准与进口目的地国的标准有很大的差距,就茶叶卫生标准来说,按照大陆方面的规定标准进行检测,合格率达到了83%,但是,如果按照美国及日本等国家(地区)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那么合格率便大大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陆对外输出的优质农产品。此外,大陆方面落后的农产品检疫系统也是造成绿色措施的重要原因。首先,对于农产品上的农药残留检测,检疫机关的检疫标准较低,化学残留物的检测结果不易获得进口方的认可;其次,检测质量各地分布不均匀,例如,在大陆的中西部地区的检测设备的先进程度就远远赶不上大陆东部地区检测设备,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品质检测设备较为落后,有的甚至已经濒临淘汰,但相关部门并没更新,因而出具的檢测结果可能会存在偏差;最后,质检设备专业程度较弱,所能检测到的因素范围受到了限制,也有可能使得检测结果难以得到进口方的认可。
台湾方面,产品出口企业在竞争能力上较弱是造成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主要原因。首先,台湾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完整产业链的形成方面有所欠缺,可能需要多个企业的合作才能实现原材料的供应、加工、运输、销售、出口等程序的完成,因此,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开拓国际市场的效率较低。这些企业在国际市场这个巨大的销售平台上很难拥有坚实的销售渠道,难以有效应对国际市场风险,很容易在风险中被拖垮。其次,台湾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品牌意识较弱。有台湾标志的农产品品牌少之又少,台湾农产品出口企业对于创造品牌和品牌的维护关注不够,更注重通过产品的出口而获得既得利益,对农产品长久出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走品牌战略的意识较为低下。出口商将重点放在了价格等因素的变动上,而忽视了品牌的重要性,从而造成了台湾农产品出口受阻的困境。最后,由于台湾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是水果,在运输中容易变质和腐烂,带来运输损耗,在检测阶段,储藏时间过长也会导致变质和腐烂,影响台湾水果的品质,在进口国检测时在一定程度上会与在台湾检测的结果存在差异,导致产品遭遇绿色贸易措施。
2.2.2 外在原因 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生活条件和物质基础的提高,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消费者的观念也在转变,在发达国家(地区),人均收入较高,社会福利更好,所以人们对于环保可以投入更多的热情,并且大部分消费者更加愿意买质量更好、更加环保的产品。在消费过程中也会将是否环保这一因素考虑在其中,对于无公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在不断上升。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德国和荷兰分别有82%和62%的消费者会在挑选商品的时候会把环保因素放在首位,66%的英国人愿意为环保无公害的产品支付更多,而且目前有环保意识的消费者在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这一行列[7]。
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越来越趋于法律化、合理化和制度化,这使得大陆和台湾的出口企业更容易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当前,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取代了关税壁垒,并且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西方发达国家在国民健康标准、质量认证、技术标准、环境保护、检验程序、私营标准、动物福利等方面都做了相当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超出大陆和台湾目前能够达到的地步,严重削弱了大陆和台湾农产品的出口优势。
3 两岸农产品应对绿色贸易措施的概况及对比
3.1 大陆的应对
3.1.1 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之前各局在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方面的职能,加强对大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对于食品及药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有效地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及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
3.1.2 建立更加科学的质量检测系统 2014年3月20日,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并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3年6月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正式实施。新的国家标准对于食品农产品在检测中的检测量的标准有了更加科学,更加系统,更加严谨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有了更加有效的监管。此外,关于进出口食品的规定大陆也在逐年更新当中,不断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3.2 台湾的应对
台湾积极应对绿色贸易措施,促进绿色贸易的发展,与国际绿色贸易接轨,台湾在2011年设立了“经济部推动绿色贸易专门办公室”。首先,办公室建立了一个专业的数据库,对台湾的贸易商品进行了编录,并且成立了一个为台湾当地企业在绿色贸易方面提供信息咨询辅助的平台,和当地贸易企业进行合作,同时整合更多的贸易企业,对企业进行辅导,加强企业应对绿色贸易措施的能力,同时对企业进行绿色产品方面的专项培训,让企业在生产产品时就朝着绿色化的方向生产,从根源解决台湾企业遭遇绿色贸易措施的问题。其次,邀请专家就绿色贸易对企业进行培训,培养专项人才,分享当前国际社会绿色贸易措施的现状及动向,通过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有效的方式进行培训。最后,台湾会定期开展各种展销会,在会展上推出台湾培育良好的产品,对世界各国的企业进行推广,树立台湾品牌,让其产品品牌化,在国际社会上更具有优势。
3.3 对比及小结
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所受到的绿色贸易措施的情况有所区别,目前采取的应对举措也存在差异。大陆主要是对农产品的品质质量进行把关,把农产品质量的要求法制化,加速质量检测系统的升级,从而加大对农产品品质的检测力度。台湾方面,由于其出口公司多为小公司,各公司各自为营没有从大局出发,因此台湾的应对多为政府对企业加强指导管理,并树立品牌化策略。
4 结论与对策建议
4.1 结论
现阶段大陆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绿色贸易措施主要以美、日为主,农产品贸易绿色贸易措施事件表现出集中化的趋势,并且与日本的矛盾存在逐年加深的趋势。而遭受绿色贸易措施的原因主要和大陆农产品的品质安全标准低、检疫系统的落后有关。目前台湾的农产品出口主要以水果类为主,台湾遇到的绿色贸易措施主要来自日韩,特别是韩国为主。主要原因是台湾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竞争力不足。各国(地区)不同标准的贸易保护政策,也限制了两岸农产品的出口贸易。大陆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健全食品、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改善大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台湾则加快出口产品的品牌化建设,积极应对绿色贸易措施。
4.2 对策建议
4.2.1 建立出口農产品信息咨询系统 (1)政府部门应该组织专业人员组建绿色贸易措施信息机构及系统,为贸易商提供应对各国(地区)绿色贸易措施的建议。在对台湾进行农产品出口时,大陆企业(个人)可以登录该信息咨询系统,查询相关的农产品品质、质量的标准,以及台湾农产品进口相关方面的法律规则、各相关部门的规章要求等。(2)大陆在建立出口农产品信息咨询系统时,应该对可能出现绿色贸易措施做出相应预案,以供出口商在进行出口时参考,帮助有效应对,将损失减到最小。(3)在进出口商进行贸易活动时,协助其完成自身产品的检测检疫,并且认真分批、分类进行统计,发布贸易预警信息,并且向进出口商核实已经了解到的相关信息,以防患于未然,保障进出口活动顺利进行。
4.2.2 重视食品安全检测问题 政府部门应该在各大农业产区设置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及时对安全检测体系进行升级,跟上国际市场对食品安全检测的要求和标准,努力与国际上先进的检测标准靠拢。各级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可以选派人员到发达国家(地区)接受农业检测方面的培训,将国际先进检测标准带回农业主产地,引进农业的安全检测技术。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业主产地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而确保农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都能得到专业化的监督,不允许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被包装成合格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
4.2.3 设立事后应急处理机构 以上措施主要针对进出口商在进出口活动之前所采取的对策,不能保证进出口环节每个部门都能高效、合理、合法的完成,一旦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整个进出口活动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政府应设立事后应急处理机构,将进出口活动中出现绿色贸易壁垒事件的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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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金玲. 福建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壁垒研究[D]. 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04:21-32.
[5]王荧,李非,陈梅香,等. 台湾绿色贸易政策及其经济学分析[J].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5(2):5-7.
[6]林国华,林卿. 福建省大宗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研究[J].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5(3):1-2.
[7]翁新汉.绿色消费的兴起与绿色消费市场的培育[J]. 学习论坛,2003(9):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