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葡萄球菌病诊断报告
2017-05-30韩文宝
韩文宝
摘要:鸡葡萄球菌病是一种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雏鸡传染性疾病,在临床上表现为雏鸡发生急性败血病。这种病症严重威胁着鸡的养殖业,在鸡发病后如果不能做到及时的防治,就容易造成鸡的大面积感染,这种病每年给养鸡户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文章结合一起发生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的真实案例,对鸡葡萄球菌病进行了诊断并实施了防治方法,也希望通过这次诊断能够给这种病的防治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鸡葡萄球菌病;诊断;报告
中图分类号:S85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6-3637(2017)06-0047-01
鸡葡萄球菌病是一种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发生在鸡身上的传染性疾病,染上这种疾病的鸡通常表现为精神不振,容易患上急性败血病。近年来,随者滨州市的养鸡规模的不断扩大,这虽然给养鸡户带来了经济效益,但同时,一些病症的发病率却也急速上升,鸡葡萄球菌病的发病率近年来就居高不下,基于此种情况,文章就一起发生在滨州市邹平县的某规模化养鸡场发生的鸡葡萄球菌病的发病进行了诊治,并实施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先将内容报告如下:
1 发病情况
滨州市邹平县某规模化的养鸡场饲养了2000只鸡,其中有雏鸡约500只,2017年4月14日,在饲养主为这些鸡进行了疫苗注射后的几天,约在这些鸡的25日龄时,500只雏鸡中的300只出现了不爱跑动、精神萎靡不振、常常嗜睡的症状在这些症状发生后的2天,开始出现雏鸡的死亡。在这些雏鸡发病后,该饲养主就对发病鸡进行了隔离,并采取了消毒等措施对鸡圈进行消毒,然而,由于措施采取的不够及时,仍然有13只雏鸡死去。随后该饲养主通知了当地的防疫人员,防疫人员对发病鸡进行了诊治。
2 临床症状
防疫人员对病鸡进行观察,发现病鸡表现为精神不振、嗜睡、食欲不振、翅膀下垂,其羽毛杂乱,没有光泽,有少部分的鸡其粪便呈现出稀的黄绿色或者是灰白色的样子。这些发病的鸡在其颈部、翅膀下部均出现了水肿的现象,水中部位外观呈现出紫黑色,可以看到内部血状充斥物,隐隐有血丝渗出,而水肿部位的皮肤毛脱落,部分鸡甚至水肿处破裂,流出了脏的血水,闻起来有恶臭味。
3 病理解剖
防疫人员对13只病死的雏鸡进行了解剖,发现有6只鸡的翅膀部位发生了溃烂,有7只鸡消瘦不堪,发生了严重脱水,其皮毛暗淡无光,身体脏乱,解剖至其皮下组织时,发现,皮下出现了淤血,且皮下肌肉发生水肿,甚至溃烂渗出。另外,还有少部分的病死鸡在心外膜以及心冠脂肪上出现了出血的现象,其肝脏、肾脏等部位异常肿大。
4 鉴别诊断
防疫人员又对这些病死的鸡进行实验室检验:用接种环取了病死鸡的肝脏部位,并在血琼脂板上进行画线,接下来,让其在37℃的无菌环境下进行培养,24h后取出,发现在接种画线部位的附近出现了溶血带,而画线部位形成了菌落,这些菌落有一定厚度且外观呈现圆形、表现为凸起,且很有光泽,它的直径约在1~2mm。又选取了较为典型的菌落进行研究,将其进行涂片处理,然后用革兰氏进行染色,后将其置于显微镜下进行观察,看到了呈现出蓝色、且为葡萄穗形状的球状的菌落,可将其认定为葡萄球菌。
5 诊断结果
经过诊断,可以看出,这种疾病是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为鸡葡萄球菌病。
6 预防措施
6.1 鸡场处理
对鸡场进行了封闭处理,禁止闲杂人等出入鸡场,对于那些病死的鸡进行焚烧处理,又对养鸡场进行了消毒,消毒利用了烧碱以及过氧化氢等试剂来进行,针对不同的环境,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不同层次的消毒处理[1]。
6.2 病鸡治疗
对于那些出现了这种病症的鸡,对其全部进行氟苯尼考的投喂,投喂时,需要按照每千克体重的鸡投喂10~20μg的该药物的标准进行,投喂时间需要持续3d,直至鸡的病情发生好转,而对于那些病症较为严重的鸡,则还要对其进行硫酸庆大霉素的注射,肌注为每羽5000u,1天进行1次注射,直至鸡的病情好转,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地减少病鸡发生死亡[2]。
在进行这样的治疗后的3d时间,可以发现鸡的病情逐渐好转,鸡恢复了健康,没有鸡继续死亡。防疫人员又建议在鸡继续进行投喂药物的3~5d后可以进行正常饲料的投喂。
鸡葡萄球菌病是一种广泛出现在鸡身上的容易给鸡造成死亡的疾病。这种病常年都有可能发生,为了更好地避免这种疾病的發生,需要保证养殖环境的干净干燥,对粪便进行及时处理,防疫人员对改发病鸡场进行调查,发现该鸡场的卫生环境没有做到位,这可能就是引起鸡患上这种疾病的原因。此外,要对于鸡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收入的鸡都是健康无传染病的鸡,否则容易造成鸡群的整体感染。另外,饲养者要注意饲养方式得当,不要滥用抗生素,平时要注意给鸡注射疫苗,减少发病几率。而在发病后,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病情的扩大。
参考文献
[1]黄志贤.一例鸡葡萄球菌病的诊疗报告[J].福建畜牧兽医. 2017(01):41.
[2]赵书强;李永彬;孙法军.一例雏鸡葡萄球菌病的诊疗报告[J].河南畜牧兽医(市场版),2015(02):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