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课标”下的音乐课程评价
2017-05-25戴婉璘
戴婉璘
摘 要:音乐课程评价是考核音乐课程教育成果的主要方式,本文着重探讨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之下,我国音乐课程评价的现状,并给予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音乐课程;课程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11-0235-01
音乐课程评价在音乐课程教育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和质量监控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的颁布,对音乐课程的评价给予了更具体、更全面的说明与要求,但是在实际音乐课程教学评价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我国音乐课程评价现状
(一)音乐课程评价内容的局限性
中小学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相对较为单一,如:演唱一首歌曲;简单的用竖笛吹奏一首曲子等,选择相对较为容易测验、容易评分的内容。但是,从音乐课程的学习包含了多个音乐方向,音乐的表现方式也多种多样,仅仅通过某一首歌曲的演唱或者一首乐曲的简单演奏作为评价的全部内容是非常片面的。
在新课标中提出了“以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但是,目前学校教育的音乐课程评价中,并没有对审美评价的具体内容进行清楚的规定与说明,甚至大部分学校并没有做到把对学生的审美评价纳入评价内容之中。更多学校仅仅是以简单的音乐技能与音乐识别鉴赏为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二)音乐课程评价方式的片面性
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中,对于音乐课程评价的方式与方法明确指出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对学生阶段性学习结果进行评价,也要注重在此阶段学习过程中学生各方面的进步与成果,根据各方面的表现对学生音乐学习进行更全面、具体、动态的评价。
然而自新课标的提出以来,虽然很多学校在对于音乐课程的评价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成果,但是在主流的应试教育仍然占据着主要地位的当下,还是存在很多音乐课程没有受到学校、家长和学生的重视等问题。然而这种评价方式是片面、局限的,不仅没有考虑到各个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也没有更加规范的评价标准。
(三)音乐课程评价主体的单一性
音乐课程评价中,尽管《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中提出:自评、互评与他评的评价方式,但是由于资源的缺乏、重视程度的欠缺,大部分学校依然还是仅由音乐教师来对学生进行学期学习成果评价。音乐课程评价的主体是音乐教师,在教师主体的主观认识下给予学生评价。然而音乐教师受到其自身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音乐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限制,很难以给予学生准确、公平的评价。
二、对我国音乐课程评价的建议
(一)音乐課程评价内容的广泛化
音乐课程评价不应该以音符的记忆、音调的准确来评价学生这段时期的音乐学习成果,而应该通过多样的评价内容关注到学生自身全面的音乐素质发展。例如:让学生运用在这一段时期中所学习到的任意的音乐知识或者技能、选用任何乐器来进行一段创编。根据各个学生自身的能力,可以选用歌唱、舞蹈、专业器乐;或者竖笛、口琴及简单的打击乐器;音乐能力较弱的学生可以选择任何生活中可以获取的声音。围绕一个主题分小组进行创编,根据各小组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创编的篇幅长度、难度。
(二)音乐课程评价方式的全面化
音乐课程评价中不能用同一标准来衡量所有得学生。在素质教育中,不仅要注重学生的 “全体发展”,还要注重每一位同学的“全面发展”,要发掘每一位学生的优势与特长,给予每一位同学平等的音乐学习空间,让每一位学生发挥自己的音乐潜能,在各自的音乐基础上取得相对的进步与发展。尊重每一位学生的差异性,应当承认差异、关注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来寻找学生发展的方向,让每一位学生在其差异性、特殊性的基础之上得到相对的学习能力提升,给予每一位学生自我发展的空间。采用多样化、全面化的评价方法,不仅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构建多维的学生评价体系,给予学生全面、准确、公正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发展。
(三)音乐课程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主体多元化的音乐课程评价可以更有效的起到导向与鉴定的作用。在音乐课程评价时,应该形成跨领域、跨学段、跨学科的多元主体评价形式,不仅要依据音乐教师的评价,还应该通过开展小组音乐活动、校级音乐活动等等,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让不同年龄学段的学生进行互评;让各个学科的教师、学生家长进行综合性评价。综合全方位的评价,全面、公正的给予学生评价结果。通过各种形式的自评或互评活动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以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发展学生各种能力的目的。
音乐课程评价是整个音乐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只有全面、有效地做好音乐课程评价,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叶澜.教育学原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07).
[2]周海燕.浅析音乐课程考核评价音乐教育心理学[J].黄河之声,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