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工作启动
2017-05-24
摄/中国改革报记者 王子良
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15省区市完成所有存量代码转换工作
持续推进存量代码转换和存量证照换发工作。截至8月底,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99.3%,存量证照换发率69.8%,其中15个省区市已完成所有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及法人和其他组织充错码校核有关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地方加快个体工商户换码工作。目前,北京、山东、河南、湖北、贵州、甘肃6个省市已全部完成个体工商户换码工作。
推进解决特殊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问题。明确由住建部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新闻出版部门对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已连通所有省区市
平台现已联通39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49家市场机构,归集各类信用信息80.5亿条。推进全国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大地方数据普查与归集力度,目前地方信用信息归集增量明显,已达56.6亿条。
关于“信用中国”网站建设——
新增3项公示信息
在网站改版工作方面,已完成网站2.0版本开发及相关安全测试。本次改版将进一步提升网民用户体验,扩充网站信息量,提供更多的企业及个人信用相关服务。改版网站预计于10月15日正式上线。
在网站信息公示专区建设方面,新增公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信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审批信息、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信息3项内容,公示信息类别累计达12项。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系统运行良好。行业协会商会共上传数据14,759条,其中中央级别协会总数1115家,已上传信息的677家,上传收费数据共2294条;地方级别协会总数10,716家,上传收费数据共12,465条。
关于完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累计印发26个联合奖惩备忘录
在扩大联合奖惩机制覆盖领域方面,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被列入运输物流行业“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挂靠货车实际所有人及相关人员制定27项联合惩戒措施。目前,已累计印发3个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和23个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在推动各领域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方面,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已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发起部门加快建立并发布相关领域“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对于拟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要求同步出台“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2017年第二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二批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约300个,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达32亿元。
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7省市试点建设“信用交通省”
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选取7个省市作为首批重点指导支持地区,计划通过3年时间,先行示范,率先引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是首次两个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的省级示范创建工作。9月28日,两部委共同召开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
对18个示范创建城市进行打分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2017年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所有11个第一批示范创建城市和7个经自愿报名审核符合有关条件的第二批示范创建城市进行评审打分。
关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批复设立——
主责公共信用信息与联合奖惩信息共享公开
中央编办批复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0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等。
摄 / 孙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