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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2017-05-23王恒婷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燃油税排量税收政策

王恒婷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不仅是有效缓和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加快我国汽车产业转变升级、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要求。然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处于成长初期,仍面临着市场地位不牢固、生产成本过高、竞争力弱等问题。文章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在销售环节、购买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找出这三个环节中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希望能发现我国新能源汽车在税收政策方面的不足之处,为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建议。

销售环节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销售环节税负过高且结构不尽合理。在汽车销售、购买和保有的三个环节里,销售阶段几乎承受60%的总税负,而另外40%由汽车的保有和使用阶段承担。该税负比例的形成出现了抑制购买、鼓动消费的格局。由于在销售环节中,税负比较高,消费者会有更多的心理负担以及经济负担,在一次性支付的情况下,消费者会更注重一次性购买成本,因此消费者消费汽车的主动性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消费保有阶段的税负比较低,汽车使用率高,导致循环经济和绿色保护的目标还是不能达到。

销售环节税收优惠范围较窄且力度较小。在汽车销售环节上,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是以传统燃料动力的车辆为对象规划税收政策,而税收优惠也是以此为对象。这主要针对的对象是1.6L以下的低排量车辆。新能源汽车并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出台,以致一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得不到相应的优惠。即使有部分车型涉及到现有优惠政策,但是由于优惠幅度较小,没有达到鼓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的目的。

以汽车排量设置的税率不够科学。我国对于车辆消费的税收规划里,虽然有按照车辆排量的高低来对消费者收取消费税,使高排量的车辆销量转移到低排量汽车上,但是车辆售价与保有阶段的一些因素却被忽略。高排量汽车不等同高污染和高废气排放,高排量的汽车可以通过技术的改造控制排放和污染,所以仅仅根据排量高低来差别化征税并不全面,也没有凸显出新能源无排量车辆在税收上的优势。

购买环节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国家为了鼓励汽车产业的进步,对汽车购置税进行过若干次的调整。

购置税率过高,统一该税率不合理。相比于国际同类的税种,我国汽车购置税为10%,处于一个较高的位置,给消费者带来比较大的开支,所以消费者对汽车消费欲望普遍不高。中国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完毕的税费,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仍属于高新技术,未能规模化生产,无法以规模化效应来优化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成本,成本的上升使得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高于其他类型汽车,最终使得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意愿大打折扣。

缺少新能源汽车的专门优惠税收政策。虽然我国在2011年前已经对1.6L排量的汽车实施减免税费,但是对于1.0L排量的汽车,并没有实行更大的优惠政策,更加没有针对新能源汽车出台有利的税率政策,并且对于各种类型的车辆没有设置具有辨识度的差别化购置税,而是实行统一征收,这样不利于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选择。

消费环节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車船税不完善。201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虽然考虑到排量汽车对于环境的污染的大小不同并根据汽车排量而实行差别化征收税费,但是只以汽车排量作为差别化分级的依据并不全面。因为车船税的承担者是车辆或者船的所有者,车辆船只无论使用与否都必须要按期纳缴税款,故车船税本质是对车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所以车船税的征收并不会对车辆的使用频率造成太大的影响,尤其对大排量的高油耗的使用频率。

燃油税不完善。根据我国国情,尽快完善燃油税是鼓动新能源汽车市场进步的最有效的办法。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燃油税是由提高了的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以及取消了的养路费演化而来的,所以在效果方面并不能很好鼓励中低排量汽车市场,而只是政府和成品油的销售企业利益纠缠,使燃油税占含其销售价格的一个比较低的比例,难以通过调整燃油税来影响销售量。因为燃油税是采用普征的方式,所以就算是对环境污染比较少的可再生能源,也会被征税,没有体现出公平性,无法通过燃油税调节燃油的消费量。因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对燃油税改革,使燃油税率的变化最终体现在燃油的购买价格上,同时应把可再生能源纳入燃油税的优惠范围,对化石能源适当提高燃油税的税率,鼓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

世界汽车产量及保有量已进入低速增长,发达国家的汽车保有量更是进入了平稳理性增长阶段,能源消耗量相对稳定,其着眼点是在现有基础上怎样把能耗和排放量降下来。我国情况则有所区别。由于我国工业化水平相对比较低,汽车保有量还不高,所以我国汽车生产与销售在长期由于刚性需求会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持续增长。汽车作为消耗大量石油的产品,当汽车数量骤然猛增时,能源要素随之也成为制约汽车普及的“短板。而我国针对这种现象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税收政策体系依然不尽合理,其大致原因如下:

税制设计未体现支持导向。在国家相关部门推出的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财政资金补贴等一系列鼓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进程的系列政策中,并未展现新能源汽车代表作为汽车产业建设方向的导向,相关税收优惠几乎空白。从汽车产业规划的各种税种中分析,中国除消费税、车船税根据排量大小实施不同税率外,其余都按统一税率征税,难以展现对传统汽车产业中研发程度低、传染大、消耗高的生产企业限制,以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进程的支持引领作用。

税制结构不尽合理。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车辆税费于购置环节、保有环节、使用环节分别占66%、13%、21%,而发达国家在购置环节则只有33%左右。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税主要是以售价和排量作为主要参考标准,而税负的作用是控制调控销量,财政收益则以征税为首要目标。在短期内能达到限制购买和增加税收的目的,但不利于增强环保意识和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观念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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