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中“罪与罚”的尖锐诘问
2017-05-20王春林
王春林
二○一五年初,其思想内涵始终紧紧缠绕在人类的“生与死” “罪与罚”此类根本问题之上的一部长篇小说,是艾伟的《南方》(载《人民文学》杂志2015年第1期)。放眼当下时代的中国文坛,那些思想艺术风格成熟的作家,都在以小说虚构的方式,在纸上想象建构着自己带有标志性的地标式艺术建筑。莫言有他的高密东北乡,贾平凹有他的商州世界,迟子建有她东北的白山黑水,而艾伟,则一直努力建构着独属于他自己的永城世界。只要略加关注,即不难发现,艾伟差不多全部的小说故事,都发生在这个名叫永城的南方城市里。这部《南方》,同样也不例外。具体来说,《南方》所集中讲述的,乃是发生于永城罗、肖、杜、夏、须等五个家庭之间的故事。
或许与雨水过于充沛,日常被潮湿气息熏陶浸染有关,从一种文学地理学的意义上说,长期生活在中国南方地区的作家,较之于北方地区的作家,不仅艺术风格空灵细腻,而且也往往更加讲究小说的技术层面,可以被看作是技术型的作家。艾伟的情形也同样如此,他这部《南方》的引人注目,就突出地表现为技术层面上的多所用力。首先,是对于三种不同叙事人称的交叉使用。整部长篇小说共计被切割为八十五个小节,“我” “你” “他”三种叙事人称以顺序交叉的方式持续推进着故事情节的向前发展。其中,第一人称“我”,是罗家双胞胎中的姐姐罗忆苦,第二人称“你”,是曾经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的老革命肖长春,第三人称“他”,则落脚到了那个天生的傻瓜杜天宝身上。又或者,遵循严格的叙事学理论,只有第一人称“我”也即罗忆苦,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典型的叙事人称,另外的肖长春与杜天宝这两种人称,只应该被看作是提供了两种叙事视角。换而言之,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我” “你” “他”三种叙事人称,又可以被理解为是三种彼此交叉的叙事线索。三条线索相互交织叠加,形成了一种立体性相当鲜明的叙事结构。
其次,是对于亡灵叙事手段的特别征用。以亡灵的形式现身并承担着叙事功能的,乃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罗忆苦。在被曾经的男友须南国严重毁容并残忍杀害之后,罗忆苦的幽灵不依不饶地盘旋缠绕在永城的上空而久久不散:“我一天之前已经死了。” “我慢慢失去了意识。不,意识更清晰了,朦胧的往事像刚刚画出的图画,带着颜料的气息,扑面而来。” “如今,我已死去五天,这是我回望人间的最后的时光。不,在灵魂的世界里,已不叫时光,时光已经停止了。我停止在此刻。此后,我也许下地狱,也许上天堂。” “如今我成了一个亡灵,我对这一切有了全新的理解。灵魂是存在的,它有能量,会游动,它还容易被控制,被另一个更强大的灵魂吸附。”之所以要把罗忆苦设定为一个第一人称的亡灵叙事者,对于艾伟来说,肯定有其特别的用意。在有效借助已经处于某种非现世限制状态的罗忆苦的目光来犀利洞察人世奥秘的同时,真切传达一种存在命运的荒谬与虚无,进而赋予小说文本一种强烈的命运感,乃可以被看作罗忆苦亡灵叙事的主要功能之一。“多年以后,我成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历经沧桑,我观察周围的朋友和熟人,他们每个人都有一肚子辛酸往事。所谓的故事,其实是难以捉摸的命运作用在人身上的一本糊涂账。” “说沮丧不足以表达我的心情,像我这样的人,任何词语都仅仅是一个词语,我比词语要复杂得多。那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是沮丧吗?溃烂的感觉是沮丧吗?命运的无力感是沮丧吗?内心对这世界的仇恨是沮丧吗?对任何人都失去了同情心是沮丧吗?我何时变成了这样?”细读罗忆苦叙事的那些部分,类似于这样一种感喟命运无常的话语并不少见。如此一类命运感喟的话语,若不借助于罗忆苦这样的第一人称叙事者便难以道出。此类具有鲜明超越性色彩的话语在《南方》中的出现,其承担的叙事功能多少有点类似于《红楼梦》中的“石头神话”与“太虚幻境”,意在传达作家对于人生命运的某种形而上体悟。曹雪芹可以水乳交融地把“石头神话”与“太虚幻境”编织进他的红楼世界之中,但对于艾伟来说,要想使自己的小说作品具有一种形而上意味,恐怕就得借助于如同罗忆苦这样已然摆脱了现世生存逻辑限制的亡灵叙事者,方才可能。
面对着艾伟《南方》中的亡灵叙事,我的兴趣点却更在于,为什么在晚近一个时期的中国小说中,会有许多位作家在小说文本中不约而同地征用亡灵叙事这种艺术手段呢?就我个人有限的阅读视野,晚近一个时期以来,诸如余华的《第七天》、雪漠的《野狐岭》、孙惠芬的《后上塘书》、陈亚珍的《羊哭了,猪笑了,蚂蚁病了》等长篇小说,都不同程度地使用着亡灵叙事这种艺术手段。虽然说这些作家对亡灵叙事手段的使用,肯定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思想艺术考量,但在我的理解中,亡灵叙事现象在晚近时期中国小说文本中的扎堆出现,无论如何都有着一种不应该被轻易忽略的社会学原因。细细翻检晚近一个时期以来小说中的亡灵叙事,即不难发现,那些亡灵叙事者绝大多数都属于死于非命的非正常死亡者。余华《第七天》中的第一人称叙事者杨飞,在餐馆吃饭时遭遇爆炸意外死亡;雪漠《野狐岭》中的众多亡灵叙事者,是百年前蒙、汉两支驼队在野狐岭的神秘失踪者;孙惠芬《后上塘书》中的亡灵叙事者刘杰夫的妻子徐兰,故事一开始就不幸被自己的亲姐姐失手误杀;陈亚珍《羊哭了,猪笑了,蚂蚁病了》第一人称叙事者胜惠,被自己的丈夫王世聪无意间用一块砖头打死;到了艾伟的这部《南方》中,依然以第一人称出现的亡灵叙事者罗忆苦,则是被须南国严重毁容后残忍掐死。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这些小说中的亡灵叙事者,皆属横死,绝非善终。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这些亡灵内心中充满着愤愤不平的抑郁哀怨之气,所以才不甘心就那么做一个鬼魂中的驯顺者,才要想方设法成为文本中的亡灵叙事者。
复次,是对于叙事时间的精心安排。小说的叙事时间共计七天,從罗忆苦的尸体被发现的一九九五年七月三十日的早晨开始,等到故事结束,杜天宝的女儿银杏与冯小睦结为夫妻的时候,已经是这一年的八月五日。尽管从表面上看,《南方》的叙事时间不过只有短短的七天,但细究文本的内在构成,我们却不难发现,其实存在着双重意义上的叙事时间。其一,就是发生在这七天之内的当下故事。这其中,最集中的一条故事主线,就是罗忆苦浮尸在护城河中的被发现。既然罗忆苦之死很显然是被他人所杀害,那么,谋杀者究竟是谁?这个人又为什么一定要谋杀其实已经在永城消失很多年的罗忆苦?还有就是,这个谋杀者到底和罗忆苦之间存在着怎样一种不可原谅的深仇大恨,杀了她还不解恨,还一定要毁掉她的容貌?以上种种带有强烈悬疑色彩的疑问,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向前发展。尤其不能忽略的一点是,艾伟所特别设定的“七天”这个叙事时间,既合乎于中国民间传统中的所谓“头七”习俗,也更能够让我们联想到西方基督教《圣经》中所讲述的上帝创造这个世界也只是同样用了七天的时间。上帝用七天的时间创造了整个世界,艾伟在七天的时间里完成着《南方》的小说叙事,这两个七天,肯定不会是无意间的巧合。二者的区别很可能在于,上帝是在无中生有地创造一个新世界,而艾伟在《南方》中却是在表现着现实世界的颓废、堕落乃至于毁灭。其二,虽然当下的叙事时间不过只是有限的七天,但就在这七天的三种叙事人称的叙事过程中,我们却可以发现,叙事者总是在不断地从现在返回到过去,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完成闪回叙事。这种闪回叙事,从一九五〇年代初期写起,一直延续到了故事终结的一九九五年盛夏时节,其时间跨度差不多有半个世纪之长。在这被明显扩展抻长了的叙事时间里,艾伟的关注重点又分别落脚到了一九六〇年代与一九九〇年代这两个社会存在形态格外鲜明的历史阶段。对于这一点,《人民文学》的编者可谓所见甚明:“长篇小说《南方》从‘死写起,一路串缀的死其实都是在表达‘生。奇异之处在于,这部作品的核心主题竟然是‘爱。亡者成为亡灵,七天里闪回的记忆现场,是一个驳杂而近乎迷乱的世界图景,禁锢年代的压抑和情欲的澎湃状态,开放时期的狂躁和精神无所依傍的恍惚,汇成一种向爱而生的生命观。故事里命运的烟尘使人咳喘甚至窒息,而小说里悯生的空气则供我们呼吸。”尽管我们并不完全认同编者对《南方》的评价,但《卷首》所指明的作品对禁锢与开放两个不同时代的表现,却是毋庸置疑的一种事实。
更具体地说,与禁锢年代相对应的,正是一九六〇年代,与开放时代相对应的,则是一九九〇年代。艾伟《南方》思想艺术上的一大成功处,就在于把这两个差异甚大的两个年代借助人物的人生轨迹巧妙地编搭连缀成为一个艺术整体,在充分透视表现命运所具无常、诡异本质的同时,一方面谛视着生与死的循环转换,另一方面实现着对于“罪与罚”的尖锐诘问。首先,我们无论如何都得承认,死亡场景的普遍存在,正是《南方》的一個突出特点。小说中先后粉墨登场的分别隶属于罗、肖、杜、夏、须这五个家庭的十几位主要人物中,有超过半数以上者最后都离开了人世。除了蕊萌属于自然死亡之外,其他的皆可以说是死于非命,难言善终。既然是不得善终的死于非命,那自然也就少不了与罪恶之间的内在关联。艾伟之所以能够沿着各种非正常的死亡场景而最终通向“罪与罚”的尖锐诘问与深入思考,其根本原因正在于此。这其中,悲剧性的命运遭际最让人感喟不已的,当属曾经在国民政府基层政权任过职的夏泽宗。永城解放前夕,夏泽宗明明已经预感到自己在未来的日子里将会在劫难逃,并且也已经逃离了永城。用夏小恽事后的说法,就是,“其实我和爹是逃走了的,逃到了舟山,我和爹准备去台湾和娘会合,那时候我还只有四岁。”为什么没有走成呢?关键还在于时为中共地下党员的肖长春发挥了作用。是肖长春,偷偷地潜伏到舟山把夏泽宗叫了回来。原因在于,夏泽宗那时候的身份是永城的安保局长,对于永城的那些地痞流氓如同猫对老鼠一样有着极大的震慑力。他一走不要紧,那些地痞流氓纷纷跳出来兴风作浪,到处烧杀抢掠,对于社会秩序形成了极大的破坏。因为那时候解放军尚未进城,要想稳定永城的社会秩序,就只能够想方设法把夏泽宗请回来。用夏小恽的说法,一方面是夏泽宗毕竟故土难离,不愿意背井离乡离开永城,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却是,肖长春代表未来的新政权对夏泽宗作出了郑重的承诺,承诺“以后在新政府里一定给他个位置”。相信了肖长春的承诺之后,夏泽宗毅然重返永城,对于永城桥梁学校政府房舍的保护发挥了重要的决定性作用。不仅夏泽宗,即使是肖长春自己,也未能料想到,他对于夏泽宗作出的郑重承诺,到最后居然化为一纸泡影。
但不管怎么说,如同夏泽宗这样的前朝官员,在暴风骤雨般的“文革”狂飙中再遭劫难,就一定是无法幸免的。然而,出乎读者预料的是,到了“文革”期间,突然出手把夏泽宗抓起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肖长春。那么,为什么会是肖长春呢?“肖俊杰诡异地说,我爹抓夏泽宗是不想他落在红卫兵手里,不想他们把他整死,还不如关在牢里安全,我爹是想保护他。”但是,面对着“文革”的疾风暴雨,单凭肖长春微薄的一人之力,却又哪里能够保护得了夏泽宗呢。尽管肖长春早早地就把夏泽宗以关到看守所的方式保护起来,但却还是无法阻止群众组织把他揪出去实施残酷的批斗折磨:“批斗后,关到冷库里,很多牛鬼蛇神在冷库里冻死了。夏泽宗从小练过武术,身体硬朗,倒是没有大病,但你想啊,一个人要老是一会儿热气腾腾的,一会儿又被冷冻,谁能受得了,那滋味肯定不好受。”到最后,夏泽宗果然无法承受痛苦的折磨,在看守所切脉自杀:“肖长春看到夏泽宗流了那么多血,是必死无疑了。我听罗忆苦说,夏泽宗当时很怪,他都快死了,他还在古怪地笑,他对肖长春说,你快把我毙了吧让我早点去见阎王爷。求你,让我早点解脱……你知道吗,肖长春真的就拿出他的驳壳枪,对准夏泽宗的脑袋,呯的一枪。夏泽宗死了。”就这样,本来有机会携子外逃的夏泽宗,因为听信肖长春的承诺,留在了永城,到最后竟然惨死于肖长春的枪下。问题在于,当年肖长春对于夏泽宗所做出的承诺,绝对是真诚的。无论是失败者夏泽宗,还是胜利者肖长春,作为个体的他们对于历史大趋势的抗拒只能够是螳臂当车,最终无济于事。但尽管如此,夏泽宗之死却依然成为了肖长春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的噩梦。辜负了自己对夏泽宗曾经的承诺也还罢了,肖长春尤其无法原谅自己的是,到最后,夏泽宗居然会惨死于自己的枪下。自此之后,夏泽宗就成为了肖长春摆脱不了的一个心魔:“我看到远处,夏泽宗变成了一条狼狗在布衣巷的尽头等着他。那是肖长春的心魔,也许他这辈子都无法摆脱。阳光照在肖长春的背部,从天空看他,他的样子是多么孤单。他这辈子就是一个孤单的命,他亲手把一切都毁掉了,包括他的儿子肖俊杰。”
夏泽宗固然是肖长春无法释怀的一个心结,但肖俊杰之死却也一样让他无法释怀。身为肖长春的唯一爱子,肖俊杰的性格多少显得有点任性偏执。这一点在他执意于玩降落伞的行为中即表现得非常突出。若非有父母亲过度的庇护与溺爱,小小年纪的肖俊杰断难以玩出如此出格的动静来。等到与罗忆苦结合带来的新婚激情过去之后,肖俊杰不无疯狂地迷恋上了对于枪支的仿制。由于父亲肖长春是永城公安局的政委,肖俊杰近水楼台先得月,以父亲的那只驳壳枪为母本,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枪支的仿制工作之中:“肖俊杰的激情已开始转移到那支驳壳枪的仿造上。他画制了驳壳枪每个零件的图样,下班后待在八〇三厂的精工车间里,根据图纸,制作模具,打磨零件。那段日子,他有点冷落我。”没想到,肖俊杰人生悲剧的最终酿成,就与枪支的仿造密切相关。肖俊杰从父亲那里偷出驳壳枪进行仿制,却不慎将枪支丢失:“后来我才知道肖俊杰碰到了大问题,他把手枪丢了。这事很严重。丢枪这事将会影响他父亲的政治生命,而且父亲一定会揍死他。” “肖俊杰的精神处于一种既无助又迷狂的状态。丢枪这事把他吓坏了。他目光贪婪地看着我,一次次问我,想得到他要的答案。”因为此前曾经去过一次须南国家,所以肖俊杰一直怀疑是不是把枪遗落在了须家:“肖俊杰是个钻牛角尖的人,他们家人血液里多多少少有这种令人不安的疯狂劲头。他的父亲肖长春何尝不是这样的人呢?肖俊杰被他的想象所裹挟,他偏执地认定那天他一定把枪落在了须南国家里。这种想象导致了他的失控。”肖俊杰失控的结果极其严重,竟然酿成了一桩震惊永城的血案。他闯进须家,试图找回丢失的手枪,没想到却与须南国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冲突的后果是,肖俊杰一时冲动,扣动了手中的扳机。须南国的妻子胡可挺身而出拼命地护着自己的丈夫,不幸被肖俊杰误杀身亡。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处置自己的亲生儿子呢?一时之间,所有永城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肖长春身上。正如你已经想象到的,如此一种处境中的肖长春,其抉择的最终结果,就是大义灭亲,杀人偿命。当妻子周兰与儿媳罗忆苦双双跪地哀求的时候,肖长春脸色铁青:“你说什么混账话,你们俩都给我起来!他出了人命,不杀他还能怎样?他要是好好的,不触犯国法,谁又能奈何得了他?他这是自找的。”人都说,虎毒尚不食子,自己的很多部下都在设法为肖俊杰开脱保命,肖长春却还是要坚持施以极刑,就充分说明那个时代的所谓“革命”逻辑已经极大地扭曲了他正常的人性世界。也正因此,罗忆苦才会对公公发出尖锐的质疑与诘问:“他是你儿子啊,你怎么可以把他杀掉?你还有没有一点儿人性?”好多好多年前的孔子就在讲“父为子隐”的亲情伦理,没想到,到了一九六〇年代的中国,还仍然会发生肖长春诛杀亲子这样的违背伦常之极端事例。如果把肖长春对待夏泽宗与肖俊杰的态度比较一下,你就不难发现,肖长春的精神世界实际上处于一种严重的自我分裂状态。对于夏泽宗的百般呵护,说明肖长春因为未能兑现自己的承诺而心存愧疚,在竭力地予以补偿。对于肖俊杰的铁面无情,说明肖长春力图以大义灭亲的姿态,迎合时代政治对个体的无理要求。貌似政治“正确”,实则严重悖逆人伦事理。
亲生儿子被丈夫送上法场,自然会对身为母亲的周兰形成极强烈的精神刺激。悲剧发生之后,在妇联工作的周兰强硬地支撑了一段日子,精神终于还是彻底崩溃。先是要模仿肖俊杰跳降落伞,然后神秘失踪若干时日,等到她再次出现在家门口时,已经完全陷入了一种精神失常的状态之中:“这世上有些事是奇怪的。有一天,我下班回家,一个女人坐在家门口,仔细一看,竟然是周兰。我以为见到了鬼,退后几步,不敢靠近。周兰在那儿傻笑。” “她只会傻笑了,她完全疯了。”就这样,从夏泽宗与肖俊杰的非正常死亡,到周兰的精神失常,肖长春的身上,实际上背负着三重罪孽。尽管并非本心所愿,但夏泽宗他们三位悲剧命运的最终酿成,肖长春却都脱不了干系。当我们无法指望一个不合理的社会体制承担其相应的历史责任的时候,这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也就只能是如同肖长春这样的生命个体了。在这一方面,有两个重要的细节不容忽视。一个是,尽管肖长春依循着“革命”的逻辑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都送上了法场,但他却还是遭受了不公平命运的无情捉弄,不仅因为当年的杀死夏泽宗而接受组织的隔离审查,而且还被诬为纵火犯投入狱中。另一个是,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肖长春总是会感觉到夏泽宗的幽魂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他:“当你把目光收回车厢,你沮丧地发现夏泽宗也上了车,站在不远处。你忍住自己不和他说话,否则整车的人会把你当成疯子。”实际上,这哪里是夏泽宗的幽魂,只能够被视为肖长春自己心造的幻影。唯其因为肖长春自己觉得愧对夏泽宗,所以他才总是会感觉到夏泽宗幽魂的无处不在。作为一位当年的地下党,曾经的革命者,肖长春的此种精神状态,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他的一种自我惩罚与自我救赎。自打一九九五年七月三十日的早晨,在护城河中发现了儿媳罗忆苦的浮尸开始,本来已经退休在家的肖长春便积极主动地介入到了这一凶杀案的侦破过程之中。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罗忆苦之死貌似与肖家无关,但如果不是肖俊杰的死于非命,罗忆苦就不可能再与夏小恽发生什么情感纠葛,不可能会有此后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力主处决肖俊杰的肖长春便无论如何都对罗忆苦之死负有一份责任。依循此种逻辑,则肖长春的侦破行为中,自然也包含有某种突出的自我救赎色彩。
倘若说夏泽宗与肖俊杰的非正常死亡,与格外禁锢的一九六〇年代密切相关,那么,罗忆苦与夏小恽他们的非正常死亡,很显然就与开放的一九九〇年代存在着无法剥离的内在关联。罗忆苦和罗思甜是一对天生丽质的双胞胎姐妹,父亲的过早去世使得她们俩只能够与母亲杨美丽相依为命。一方面,寡妇门前是非多,另一方面,大约也和自己的生性放荡有关,两姐妹记事以来,母亲就不断地和男人相好。在那个禁锢年代,肖长春曾经带人在床上抓过杨美丽的奸。因为杨美丽被抓后的表现过于不屑,肖长春一怒之下,干脆把杨美丽送到了筑路大队去劳动改造。这一举动,大大地激怒了杨美丽。在恶狠狠地咒骂了一番肖长春之后,她叮嘱自己的两个女儿:“你俩都给我长点记性,你们以后嫁人一定要嫁到好人家,有权有势才不会被欺负。”但谁知冤家路窄,造化弄人,到最后,罗忆苦居然嫁给了肖俊杰,成了肖家的儿媳妇。以至于罗忆苦“不得不感叹,命运是一桩多么奇怪的事情。”罗忆苦与罗思甜虽然是双胞胎姐妹,但性格却差异较大。用罗忆苦的话说,就是“我和罗思甜虽然是双胞胎,性情完全不同。罗思甜是个老实的人,有时候我觉得她傻得像杜天宝。”罗忆苦最早的追求者本来是夏小恽,但一方面因为夏小恽的家庭出身不好,另一方面也因为干部子弟肖俊杰的出现,罗忆苦便建议罗思甜去和夏小恽谈情说爱。没想到,这一建议不要紧,罗思甜果然与夏小恽热火朝天地谈起了恋爱。明明知道他们的恋爱会因为夏小恽的身份问题而遭到母亲的坚决反对,罗思甜竟然与夏小恽偷偷地私奔到了广东:“我这才知道罗思甜和夏小恽私奔了,并且……并且有了孩子。罗思甜可真是个傻瓜,她竟然干出这种事。她是多么多么傻,比杜天宝更傻。”请一定注意艾伟对于反讽叙事手法的熟练运用。在那个畸形政治笼罩一切的时代,罗思甜能够打破身份的禁忌,与国民党军官的后代夏小恽相爱,并且一起私奔,其实是一种极其难能可贵的勇敢之举。因此,站在时代畸形政治立场上的罗忆苦,越认定罗思甜是一个傻瓜,就越意味着罗思甜行为的值得肯定。
双胞胎罗氏姐妹与夏小恽之间复杂情感纠葛的真正生成,是“文革”结束后的改革开放时代。这个时候,当年因偷渡而被捕入狱的夏小恽出狱回到永城。在得知儿子甫一出生即遭遗弃的真相之后,极端失望的夏小恽又很快从永城消失。伴随着他的消失,开始出现了关于他的各种传言:“因为社会慢慢开放,经常有台湾和香港的同胞来大陆寻亲,有人说,夏小恽在香港的母亲找到了他,把他接走了。也有人说,夏小恽的母亲早已不在人世,是夏小恽同母异父的弟弟把他接走的。”等到夏小恽再次出现在永城的时候,他已经在传说中已经变成了一个富家公子。在确认夏小恽依然是单身之后,曾经为他怀过孩子的罗思甜,很快就与夏小恽恢复了从前的关系。问题仍然出在罗思甜的胸无城府上。因为罗思甜总是在已经成为寡妇的罗忆苦面前吹嘘夏小恽多么多么有钱,受到强烈刺激之后的罗忆苦,最终决定不顾姐妹情义而横刀夺爱,从罗思甜的手里把夏小恽争抢回来。对于自己的这种不可告人的行为,罗忆苦给出的理由居然是:“从前夏小恽就是我的,是我让给了罗思甜,现在,我只是把送出去的东西要回来。”罗忆苦的如此一种不义之举,自然会对罗思甜构成极大的伤害。在夏小恽明确表示自己将会选择罗忆苦之后,罗思甜彻底绝望,最终自杀在永江之中。问题的关键是,传说中的富家公子夏小恽其实名不副实,究其实质,他不过是开放时代所孕育出的一个赌徒和骗子。只可惜,对于这一点,罗忆苦只有在跟随他南下广州之后,方才有了彻底的了解。到了这个时候的罗忆苦,已然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很难再回头了。关键还在于,罗忆苦的天性中本就有着自私贪婪与好逸恶劳的投机性一面。一旦有了合适的温床,她性格中的这一面很快就会极度膨胀起来。在夏小恽的感染影响之下,罗忆苦自己也很快破罐子破摔地成为了不可救药的赌徒和骗子。
夏小恽与罗忆苦的堕落为赌徒和骗子,与所谓市场经济时代物欲横流的外在刺激之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内在关联。在一个只注重结果而不问手段、路径的物质至上时代,赌徒与骗子的大量出现,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夏小恽与罗忆苦,不过是其中命运遭际不那么幸运的两位。但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虽然同样是赌徒与骗子,但夏小恽与罗忆苦却有着各不相同的心理生成机制。夏小恽在“文革”结束前的禁锢年代,不仅因为家庭出身的缘故而备受打压,而且还因为冒险偷渡而被捕入狱多年。更何况,在这期间,他与罗思甜唯一的孩子竟然也被杨美丽和罗忆苦残忍遗弃。因为曾经饱尝过社会对自己的不公平待遇,所以,夏小恽的嗜赌与行骗行为中,显然包含有强烈的不满与报复社会的意味。而罗忆苦呢?“奇怪的是当年我没反对夏小恽玩这种游戏——从世俗的眼光看这无论如何是一种自甘堕落的恶习。我想,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毕竟背负着罗思甜之死的负罪感,我不能让自己空下来,而这种刺激的游戏无疑是对抗往事的好办法。”却原来,再怎么没心没肺,罗思甜之死,也毕竟成为了罗忆苦心中無法抹去的痛,一种不可能彻底解脱的心结。正因为只有深陷于赌博与行骗的人生游戏中才能够让自己的心灵获得少许宁静,所以罗忆苦方才会在这条不归之途上越走越远,终至于到最后无法回头。或者是行骗心切,又或者是鬼迷心窍,夏小恽与罗忆苦的问题在于,再怎么骗,也不应该骗到其实已经走投无路了的须南国身上:“我原本不打算骗须南国的,可是当须南国把一堆钱放在我面前,我的推托是多么无力。我当然知道这是大罪,我竟然对如此可怜的父子下手,只能用鬼迷心窍来形容我。”罗忆苦根本想不到,导致自己丧身的祸根就此埋下。对于须南国来说,重病缠身的儿子,就是他的一切,那被骗的两万元钱,就是救命的稻草。到最后,他之所以用那种过分残忍的方式剥夺罗忆苦的性命,与他内心中根本就无法得以缓释的心结关系密切。
那么,夏小恽与罗忆苦们果然就已经十恶不赦了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艾伟的一大值得肯定处,就在于相对精准地呈现出了夏小恽与罗忆苦人性的暧昧与复杂,换而言之,就叫做写出了他们内在的某种精神分析深度。一方面,夏小恽固然作恶多端,但在另一方面,他却也同样有着自己深深的内心隐痛。这一点,集中表现在他和冯小睦之间的关系上。装神弄鬼的行骗过程中偶然见到冯小睦之后,夏小恽就一门心思地坚决认定这个男孩就是自己和罗思甜生下的那个孩子:“我和罗思甜生的孩子还活着,就是那个在夜总会唱歌的男孩。” “可我就觉得他就是我的儿子。那孩子误解了我,以为我对他女友感兴趣。其实不是,我只是在观察他。”是夏小恽盼子心切吗?抑或还真就是血缘亲情之间的一种神秘感应?艾伟关于冯小睦的艺术处理,的确称得上是亦真亦幻,以至于,一直到小说结束为止,读者都弄不明白冯小睦到底是不是杨美丽与罗忆苦当年遗弃了的那个孩子。关键原因恐怕是,在艾伟的心目中,与其坐实冯小睦的来龙去脉,反倒不如就这么恍兮惚兮的更具有艺术效果。很大程度上,只要能够通过冯小睦的存在,强有力地凸显出夏小恽的自我忏悔与救赎指向,也就算达到了作家的叙事目标。
与夏小恽相比较,更能够体现艾伟一种精神分析指向的人物形象,是身兼叙事者功能的亡灵叙事者罗忆苦。对于罗忆苦,我想,我们完全可以用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来加以评价。作为一位第一人称的亡灵叙事者,罗忆苦一方面真实讲述着自己所经历与观察着的社会人生,其中尤以对自身罪恶的叙述而令人触目惊心。但在另一方面,她又总是在叙述罪恶的同时,进行着不无真切的自我忏悔与自我批判。比如,在肖俊杰误杀须南国妻子胡可的事件发生后,罗忆苦的叙述是:“那一刻,我真的感到对不起肖俊杰,真的感到肖俊杰可怜。她其实是个被惯坏了的孩子,思想幼稚,行为鲁莽,但并无坏心眼。也许我和他的结合一开始就是错的。我们不应该走在一起,是我害了他。我欠着他。他今天的悲剧我是永远也脱不了干系的。”为什么呢?因为肖俊杰对须南国的强烈仇恨,正与罗忆苦和须南国之间的偷情存在着直接关系。再比如,争抢夏小恽的事件发生后,罗忆苦写到:“听故事的人,你们骂我吧。我知道恶毒的言词就在你们的舌头里打转,可是你们谁又不是势利鬼呢?你们谁又不是为了人世间的那点残羹剩饭争得头破血流?我知道你们的咒骂只针对别人,你们从来也没有问过自己是不是和我是一路货。”罗思甜溺水而亡后:“见到罗思甜的尸体,我大哭起来。那一刻我身怀愧疚。虽然我内心深处不肯承认是我害了罗思甜,但我知道罗思甜的死和我是有关系的,我只能用哭泣表达内心的不安。” “我泪流满面。我意识到我对罗思甜伤得有多深。我就是那个凶手。”类似的叙事话语,可以说一直贯穿于罗忆苦的亡灵叙事之中。就这样,一方面陈述着自己总是与罪恶相伴的不堪人生,另一方面却又一直在进行着一种事后诸葛亮式的自我忏悔与批判,通过罗忆苦以第一人称呈现的亡灵叙事,我们所感知并还原的那个罗忆苦形象,其精神世界充满着内在的撕裂感,一种感染力相当突出的艺术张力。“哦罪恶,我看到它就在我的身体里,它黑暗如漫漫长夜,它浸入了我的血液,我看到我的血液不再是鲜红的,而是暗影重重。我知道我罪孽深重,无法逃避。”无论如何,亡灵罗忆苦的忏悔是真诚的,绝非虚与委蛇。就此而言,她的忏悔其实昭示出了一种自我精神救赎的可能。
也还是在罗忆苦的叙事部分,我们读到了这样一段叙事话语:“我死去的时候满怀愧疚,我知道那是杜天宝的活命钱,但我却把他的钱骗走了。我不知道我死后会去哪里,天堂还是地狱?我这辈子罪孽深重,可这肮脏的世界又有谁能进入天堂呢?大概只有杜天宝这样的白痴才可以进入天堂。”前面曾经指出,《南方》中存在着“我” “你” “他”三种叙事人称,“我”是罗忆苦,“你”是肖长春,我们都已经进行过深入的讨论。而“他”,则是指杜天宝。单只是从叙事结构的层面上说,杜天宝的存在对于《南方》也有着三足鼎立的重要意义。然而,究其实质,杜天宝的存在,绝不仅仅只是具备叙事结构上的意义。关于杜天宝,我们一定要注意到,罗忆苦每每总是会把这个白痴与天堂联系在一起进行谈论:“如果说这世界真的有天堂,我相信杜天宝一定能感觉到,我相信天堂一定时时地在他眼前晃动。‘杜天宝,杜天宝,/他是个傻瓜。/杜天宝,杜天宝,/他看上美女啦。从前,西门街的孩子们喜欢唱这歌谣。现在,我的耳边又听到了这歌声,只是现在这歌声听起来少了从前的戏谑,变得庄严起来,好像这歌声来自天堂,是从天而降的天国的声音,是上苍对杜天宝的赞美,是一首关于杜天宝的赞美诗。”虽然是罗忆苦的亡灵叙事,但罗忆苦的背后,站着的却是作家艾伟。而这,也就意味着以上对于杜天宝的赞词,实际上都可以被看作是艾伟对于杜天宝这一人物的基本态度。现在的问题是,艾伟为什么要发自内心无比真诚地为一个白痴不吝赞词大唱赞歌呢?首先,先让我们看看杜天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白痴杜天宝,本来与父亲相依为命,等到在冷库工作的父亲在一九六三年夏天被冰块砸死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杜天宝的人生也不是全无污点。其一,曾经跟着惯偷赵三手做过一阵小偷。其二,曾经在因偷吃而被丈母娘蕊萌指责后恼羞成怒,对蕊萌大打出手。除了这两个污点之外,生活中的杜天宝简直称得上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活雷锋”。他仿佛不懂得什么叫做自私,总是在无条件地向任何需要他帮助的人热情地伸出援手。明明自己是一个被别人可怜的白痴,但杜天宝却总是在杞人忧天地可怜着别人:“每次天宝见到死人,心里很难过。为死去的人难过,也为活着的人难过。不过,天宝认为活着的人比死去的人更可怜,见到他们对着尸体哭个不停,他的心里就酸酸的,嘴里不由自主地叨念:‘可怜,可怜,实在太可怜了。”
如果把杜天宝的人生境况与艾伟借助于罗忆苦之口对他的赞美联系起来,那么,作家塑造这一白痴形象的深层寄寓,自然也就随之浮出了水面。究其根本,艾伟之所以要塑造这样一个白痴形象,其实是要把拯救世界与人性救赎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前面我们曾经指出,艾伟《南方》的一大特质,就是对于现实世界的颓废、堕落乃至于毁灭的犀利表现。也正因此,我们方才特别强调,《南方》是一部在“生与死”的生命过程中对“罪与罚”进行着尖锐的诘问与思考的长篇小说。一个不容回避的关键问题是,这个堕落的世界究竟怎样才能够获得有效拯救?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艾伟对这一问题确实进行了足够深入地思考,并且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一方面是犯罪作恶者的自我忏悔与救赎,不管是肖长春,还是夏小恽与罗忆苦,其情形均是如此。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于他者的拯救与救赎。白痴杜天宝存在的根本价值与意义,就突出地体现在这一方面。阅读《南方》,你会发现一种有趣的对比现象。那就是,如同夏泽宗、夏小恽、罗忆苦、须南国这样的精明者,大都无法逃脱死于非命的不幸命运。出现于文本中的罗、肖、杜、夏、须五个家庭,除了杜家之外,其余四个家庭都称得上是家破人亡,一片凋敝颓败之镜像。只有由白痴杜天宝与比他还要更加白痴的碧玉组成的家庭,其最终的归宿却称得上是圆满。两相比较,艾伟之试图依托白痴杜天宝的存在而拯救世界、救赎人性的艺术意图,就表现得异常鲜明了。我们都知道,中国人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一种宗教精神信仰。面对着支离破碎一片凋敝颓败之像的现实世界,西方人可以到上帝那里去获得一种拯救与救赎的根本依托。而中国人,又該怎么办呢?万般无奈之际,艾伟发现了白痴杜天宝。在他把杜天宝作为拯救与救赎的希望的这样一种价值设定背后,不难看出有着中国传统道家思想影子的存在。所谓的“抱残守缺”,所谓的“大智若愚”,所谓的“返璞归真”,讲得其实都是这种道理。关键是,尽管我们非常理解艾伟拯救世界与人性救赎的艺术意图,但这个希望真的可以被寄寓在白痴杜天宝身上吗?白痴杜天宝端的能够担得起如此沉重的负担与责任吗?说实在话,我自己对此,很是有些怀疑。鲁迅先生当年在《文化偏至论》里,就曾经尖锐地指斥中国是一个“沙聚之邦”,并希望它能够有朝一日真正地“转为人国”。那么,“沙聚之邦”的中国能够“转为人国”吗?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够“转为人国”呢?对于这些沉重异常的问题,我愿意与作家艾伟一起继续思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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