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租地种粮的风险评估及防范
2017-04-25杨群义
杨群义
摘要:2016年,由于稻、麦等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和自然灾害导致粮食减产双重影响,租地种粮的家庭农场普遍面临着降价减产减收亏损的风险,本文就家庭农场如何评估和防范租地种粮风险进行探讨。
关键词:家庭农场;租地种粮;风险
一、家庭农场租地种粮的风险评估
家庭农场租地种粮的风险 ,主要受粮价、产量和土地租金三大因素的影响。现结合江苏省盐城市具有代表性的一家庭农场的实例,就这几大因素进行评估分析。
据调查了解,一般家庭农场一年种稻、麦两季粮,正常年景水稻亩产1300斤左右、小麦亩产950斤左右、亩土地租金900元。2016年粮食实际产量,水稻亩产1100斤左右、小麦亩产700斤左右;亩种粮物化费用成本为1250元左右;水稻国家定价1.55元/斤,市场价估计1.14元/斤左右;红小麦国家定价每斤1.22元,市场价0.89元/斤左右。
(一)粮价因素风险评估
按正常年景粮食产量计算,粮食国家定价均价为,R=(1300×1.55+950×1.22)/(1300+950)=1.41元/斤;市场均价为,R=(1300×1.14+950×0.89)/(1300+950)=1.03元/斤,比国家定价下降27%。
按正常年景粮食产量计算,盈亏平衡点下的最低容许粮价应为:R=(租金A+费用B)/产量Q=(900+1250)/(1300+950)
=0.96元/斤,比国家定价低32%。也就是说,在正常年景粮食产量下,如果市场粮食均价低于0.96元/斤,家庭农场种粮就有发生亏损的风险。在目前市场粮价下行的行情下,市场粮食均价安全的范围应在盈亏平衡点价与国家定价之间,即0.96元/斤—1.41元/斤。从上述分析知,2016年市场粮食均价保持在目前1.03元/斤,还是在安全范围内的。
(二)产量因素风险评估
按国家定价粮食均价1.41元/斤计算,盈亏平衡点下的最低容许粮食产量应为:Q=(租金A+费用B)/市场均价R=(900+1250)/1.41=1525斤/亩。也就是说,如果粮食市场收购均价低于国家定购均价,粮食产量又低于1525斤/亩,家庭农场种粮就有发生亏损的风险。
按目前粮食市场均价1.03元/斤计算,盈亏平衡点下的最低容许粮食产量应为:Q=(租金A+费用B)/市场均价=(900+1250)/1.03
=2087斤/亩。也就是说,在目前市场粮价下,如果粮食产量低于2087斤/亩,家庭农场种粮就有发生亏损的风险。而2016年,盐城市大部分家庭农场都处在粮食市场收购均价低于国家定购均价,粮食又减产在1900斤/亩左右,种粮发生亏损在所难免。
(三)量价共同作用风险评估
按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和国家定购价计算,假定盈亏平衡点下的粮食产量和价格允许的共同作用系数为K,则:
K×产量Q×R价格=租金A+费用B
K=(租金A+费用B) /(产量Q×R价格)
K=(900+1250)/(1300×1.55+950×1.22)=0.68
也就是说,如果粮食产量为正常年景下产量的68%,或者粮食市场收购价为国家定价的68%,或者粮食产量和市场收购价格共同作用系数K低于0.68,则家庭农场种粮就有发生亏损的风险。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实例分析的家庭农场2016年粮食实际产量1800斤/亩,为正常年景产量2250斤/亩的80%,高于68%,在安全范围内;粮食市场收购均价1.03元/斤,为国家定价的73%,高于68%,也在安全范围内;但两者共同作用系数为K=80%×73%
=0.58,低于安全系数0.68,处于亏损状态,与农民反映的实际情况基本吻合,2016年家庭农场种粮,租金低、经营得好的保本,租金高、经营得差的要亏损。
(四)租金因素风险评估
一般情况下,如果家庭农场当年种粮边际收益低于土地租金,就出现经营亏损的风险。边际收益C =产量Q×R价格-费用B。
本文实例分析的家庭农场,2016年粮食亩实际产量1800斤/亩,粮食市场收购价均价1.03元/斤,亩边际收益C =产量Q×价格R —费用B=1800×1.03-1250
=604元/亩。这就意味着,如果土地租金高于600元/亩,家庭农场租地种粮就面临亏损风险。此家庭农场当年土地租金900元/亩,显然由于土地租金过高,租地种粮亏损很大。
二、家庭农场租地种粮的风险防范
在前几年粮价一直处于高位,粮食又连年增产的形势下,家庭农场租地种粮收益较高,发展较快。在今后几年面临粮价下行,粮食产量不稳定的情况下,为稳定家庭农场种粮的积极性,除了国家要保持粮价稳定和调整对家庭农场种粮补贴政策外,需要按照共享共担原则,采取新的对策措施,注重防范和化解家庭农场租地种粮的风险。
对策之一,实行实物计租办法,建立地租与粮价联动机制。家庭农场租地种粮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粮价变动上,粮价降低,收益下降,租金过高,种粮无利可图的风险就会加大。实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办法,即按照一定数量稻谷或小麦作为土地租金,并以当年稻麦上市时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兑现土地租金,建立地租与粮价联动机制,就可以合理地兼顾土地流转双方因粮价变动带来的收益分配,既可有效防范因粮价下跌,可能带来的家庭农场种粮风险,又能保证粮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实现土地流转双方共享。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土地流转双方都能接受,而又比较合理的租金定价机制,应当做好工作,积极推广。
对策之二,创新土地经营方式,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方式,让土地流转双方捆绑经营,共担风险。一是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合作经营。家庭农场改租地经营为吸收农户以承包地使用权入股,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对农地使用权合理评估作价入股,对农地股权合理确定分红比例,农地经营收益实行按股分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与经营收益联动的机制。考虑到农民的接受能力和农地使用权的特殊功能属性,也可对农地使用权实行保底分红,按“低保证金+分红”的办法分配。二是发展全程托管服务,实行代理经营。改家庭农场租地直接经营为替农户代耕代种,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实行代理经营。家庭农场通过定产定费的方式,对农民集中流转的土地实行从种到收全部生产环节的代耕代种服务,农民交纳一定服务费给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包正常年景一定产量,粮食收益全部归农民。家庭农场土地托管经营比之租赁经营,更能兼顾流转双方利益,体现风险共担原则,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土地租赁经营,家庭农场独担风险的问题。
对策之三,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農地降本增效经营机制。家庭农场要缓解地租高、粮价下行的双重压力,根本途径还是要大力推进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粮食品种结构,发展适销对路、优质高效的当家品种。应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通过休耕轮作、增施有机肥、实行生物防治、健身栽培等方式,借助“互联网+”,发展适应高端市场需求、经济效益高的有机稻米,提高农地综合经济效益。积极鼓励和支持种粮家庭农场走生态循环农业之路,因地制宜发展稻鸭共作、稻田养鱼(虾、蟹)、鱼菜共生、水稻+绿肥+鹅 (羊)等生态种养结合模式,提高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同时,大力支持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发展农业机械,提高机械化水平降本,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本增效化风险。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