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切谏”孙居相
2017-04-23王婧
王婧
孙居相(1559-1634),字伯辅,又字拱阳(一说为号)。明山西泽州沁水县武安东里相谷(今郑村镇湘峪村)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山东恩县县令、南京御史台御史、巡按漕运使、巡按顺天御史、光禄寺少卿、太仆寺太仆、兵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和户部尚书等职。
据清《雍正府志》记载:“说及今泽之登榜者,有孙居相、孙鼎相、王允成、张慎言、翟学程、张鹏云、杨新期、张道浚,三百十九人中有八人焉。一隅之地,乃载多贤。元祐奸籍碑,千载一辙,千载同慨,亦千载同仰,赫然安民,石工今犹在版末也。因志之,見泽之名贤与太行同其峙,莫谓泽人物惟指陵川郝文忠也。”孙居相作为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活跃于政局动乱的明代,是当时重要的东林党人之一。作为东林党人,孙居相充分发挥了其经世致用和直言正气的品格,他在仕宦生涯中执政为民、兴利除弊、不畏豪强、执法如山对明朝政局及地方百姓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
执政为民,兴利除弊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孙居相出任山东恩县知县,正式开启了其仕宦生涯。孙居相在官海几度沉浮,却仍是不改负气敢言的政治情怀和经世致用的政治抱负,时人称其为“铁面御史”。根据同乡张鋡在《大司马孙公传》中的记载,“公在台久,又以敢言特立。所持议常违众,不恤时论相左。遂分左右袒,南北展转流激,公始终不挫。虽身受射的,气益发舒,凡十二年。”正是因其“负气敢言”,得罪当朝权贵,才有了其铁面御史的名声。
在恩县知县任内,孙居相为民减赋、兴修水利、修筑城池,深得百姓爱戴,恩县百姓为其修建了生祠。在任期间他主持编撰了《恩县志》,保存了一方史料,是研究恩县历史、风土人情的重要参考资料。
张鋡在《大司马孙公传》中记载:“(孙居相)兼摄七差,署掌七道。条陈时政,请推补,催考选,添设学院,皆当时急务。如罪勋刘世延肆毒留都,税监杨荣激变滇南,太和恶珰纵道士殴辱郡守,人莫敢问。公胪列其罪状,以请正法。”他在任中发现南京税务总监杨荣私变税法、贪污税银、中饱私囊;吏部尚书赵焕行贿受贿、制肘言官、奸贪置党,即不惟众劝,依律绳之以法,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崇祯元年(1628年),孙居相任户部左侍郎,理钱法。是年改吏部,晋户部尚书。任户部尚书时,他反对漕运雇用民船当差,认为此种行为是蓄意打扰百姓。于是上章请求朝廷整顿漕运,改用官船。该奏章遭到徐光禄等大臣的反对,更有部分嫉贤妒能或一向持恨的贪官污吏,伺机起哄和报复,上奏对孙居相的提议进行阻挠。孙居相据理力争,三上奏章,最终取得胜利,从而改善了漕运,每年为国库增收白银500余万两,令万历皇帝大悦。据《明史》记载:“总督仓场,催漕运,以实京庾。法严弊革,岁省五百余万。军国之储,赖以不匮。”
不畏豪强,执法如山
孙居相不畏豪强,曾弹劾诚意伯刘世延“横暴不法”,而刘世延为刘基刘伯温的后人。诚意伯刘世延多次违犯重法,被废为庶人,朝廷令其禁锢于原籍。但他不听诏令,长久居住于南京,愈加不遵守法令,妄自谈论星象变化,并扬言将率兵到京城。孙居相上疏揭发他的奸情及南京功臣子弟的横行霸道,并奉旨将刘世廷交吏部处置,安远、东宁、忻城等侯伯子弟也全部被审讯追究,使得南京地方豪强势力得以收敛。
万历后期,孙居相卷入了京察之争,他察觉位居极品的当朝丞相沈一贯暗中受贿,指使御史康丕杨陷害郭正域等清吏,又遍置私人“蒙上箝下”,即上章弹劾沈一贯,“欺罔者十,误国者十”,直至其被削职。据《明史》记载,“大学士沈一贯数被人言,居相力诋其奸贪植党,一贯乃去,居相亦夺禄一年。连遭内外艰”。对此,同乡张鋡的记载也较为详细,“乙巳(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京察,处及权辅私人,阁中持旨不下。部郎刘元珍、庞时雍疏论,辄镌其级,御史刘九经因推铨贰参四大臣,亦蒙谪降。台省几为结舌,公独引先朝故事,救解甚力。被察中有南大司农餙词奏辩,则引例,纠其七不通,且犯明禁,其人俯首而去。”
负气敢言,针砭时弊
万历三十年(1602年),因政绩卓异,孙居相升任南京福建道监察御史。此间,孙居相曾上疏批评时政,谓:“今内自宰执,外至郡守县令,无一人得尽其职。政事日废,治道日乖,天变人怨,究且瓦解土崩。纵珠玉金宝亘地弥天,何救危乱!” 他认为从内阁大臣到县令都不尽职尽责,长期下去政事将会荒废,百姓也会怨声载道,而国家将会随之瓦解土崩。同时他针砭时弊,上书朝廷,兴利除弊,推贤荐能,并与万历帝据理力争,大胆提出痛击时弊的“时政十二误”及对策,俱被万历皇帝采纳施行。他主张治国以人为本、育人必设学校的建言也被当朝作为施政之法效行,为国家培养了不少栋梁之才。
此外,他还弹劾汤宾尹、韩敬、赵焕等,揭发其科场考试作弊的事情。《明史》载“还发汤宾尹、韩敬科场事。廷议当褫官,其党为营护,旨下法司覆勘。居相复发敬通贿状,敬遂不振……居相再疏劾尚书赵焕,焕引退。及郑继之代焕,复以私意出宋槃、潘之祥于外,居相亦据法力争。吏部侍郎方从哲由中旨起官,中书张光房等五人以持议不合时贵,摈不与科道选,居相并抗章论列”。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南京国子监祭酒汤宾尹强取其门生韩敬为第一,遭到御史孙居相等人的弹劾。汤宾尹、韩敬科场作弊理应被褫夺官职,但由于汤宾尹依附于齐、楚、浙党,其党人纷纷为其辩护,最后被下旨移交司法部门重新勘察审讯,韩敬“仅谪行人司副”,处罚极轻,且事情拖了七年才告结束。此后,孙居相又揭发韩敬受贿一事,韩敬终不再被起用。他又两次弹劾尚书赵焕,赵焕遂引咎退职。时吏部侍郎方从哲由内宫直接传旨起用任官,中书张光房等五人因为所持意见与当朝权贵不合,被排斥不能参与科道选拔,孙居相也直接向皇帝上奏评论此事。
在明代党派林立的形势下,不正派的言官大多依附吏部来驱除异己,态势十分嚣张。孙居相挺身而出与他们对抗,遭到过庭训、唐世济、李徵仪、刘光复、赵兴邦、周永春等人的发难。所幸孙居相接连上疏与之抗衡,众官员才不能加害于他。但是“挺身与抗,气不少沮”的孙居相因和杨涟、赵南星、李三才关系交好,终究不能免于被阉党所害,《东林点将录》里时任兵部右侍郎孙居相被比为“天暴星两头蛇”。据《明史》记载:“其冬(天启四年),魏忠贤盗柄,复引疾归。无何,给事中陈序谓居相出赵南星门,与杨涟交好。序同官虞廷陛又劾居相力荐李三才,遥结史记事,遂削夺。”
后又在崇祯三年(1630年)因“国事日非,邪氛益恶”一语而蒙难,《明史》记载较详细:“高平知县乔淳贪虐,为给事中杨时化所劾,坐赃二万有奇。淳家京师,有奥援,乞移法司覆讯,且讦时化请嘱致隙。时化方忧居,通书居相,报书有‘国事日非,邪氛益恶语,为侦事者所得,闻于朝。帝大怒,下居相狱。”孙居相被发配潞州,四年后在潞州流放地孤独地离世。家人把其灵柩运回,并安葬于村东头。
据《泽州府志》载,孙居相著有《北台奏议》《维风约》《艺林伐山》。编著于明万历壬子年(1612年)的《两台疏草》,是孙居相任福建道监察御史,巡按顺天监察御史期间所作奏疏,故称《两台疏草》。内有《乞宥言官疏》《纠漏网河臣疏》《劾奸贪辅臣纳贿植党疏》等,书中还附揭帖一卷。
《沁水县志·品望》中写道:“公为御史时,纠弹不避权贵,因星变极陈朝政阙失,历跻卿贰,以忤魏珰,被诬解籍。崇祯初复起废,严气正性,百折不回,忠言谠论,有古直臣风。卒以仇口反噬,遭谴死。”清康熙年间的陈廷敬在为张慎言《泊水斋文钞》作序时也曾提到孙居相,他指出“其为天下所尤知者,有若杨公继宗、原公杰、王公国光、孙公居相,张公铨,或以清节,或以事功,或以敢直言,或以忠死事,此五公者,皆天下所知。”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指出:“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官奴也”。孙居相处于宦官专政的时代,却没有选择依附阉党权贵以谋求利益,而是秉持负气敢言的政治情怀和经世致用的政治抱负,全力与之抗衡,但迫于形势,最终功败垂成。但历史终究是主持公正的,魏忠贤《东林点将录》里描绘的东林党人孙居相的形象终究是一厢情愿。尽管面对孙居相的积极建言,万历帝不省,但赐建的“三世少宰”和“二世清乡”两座石牌坊依然彰显了历史的公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