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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堂中评分规则的开发与运用

2017-04-20缪吉

新课程·小学 2016年12期
关键词:音乐课堂开发应用

缪吉

摘 要:在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评价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以保证评价的有效性。因此,主要对音乐课堂中评分规则的开发与运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音乐课堂;评分规则;开发;应用

在日常的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传统的纸笔测验并不能很好地检测学生的学业水平。虽然在很多时候,传统的纸笔测验代表着准确、迅速、客观,但在小学音乐课堂中,它并不适合。而反之,表现性评价由于其任务的情境性、开放性和复杂性,往往具有多种答案,和我们的教学相辅相成。但是,表现性评价由于其特性所在,不能像纸笔测验那样可以完全通过机器进行评分,为求公允,评分规则应运而生。所谓评分规则,简而言之就是一种评分记录工具,是事先开发能记录和衡量学生表现特质的工具。

一、评分规则的开发

既然课堂当中要运用评分规则,那么评分规则从哪儿来?它并没有现成的摹本,让教师可以简简单单的“拿来主义”,它需要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积累、开发,设计出适合自己学生的行之有效的评分规则。如何来开发评分规则呢?简单说来,有以下两种方法。

1.自下而上的方法

从孩子们的表现出发,通过对孩子们日常表现的观察、统计、反思,从而设计出适合孩子们的评分规则。一般在我接触新班级的时候,会采用这种自下而上的方法。

例如,在我新接(1)班(2)班时,通过了解发现:(1)班的孩子农村孩子的特征更明显些,对于集体舞的表现往往是手足无措的,对于小组唱歌也是比较紧张的,但实际上唱歌的水平处于良莠不齐,有点两极分化;(2)班的孩子则完全不同,他们班有很多孩子在外面上特长班,因此,表现丝毫不差,有近一半的孩子独唱都信手拈來,但他们的问题是不善于齐唱,不善于聆听。那么这样两个班级就不适合用同样的评分规则了。因此,在《胡桃夹子》一课的第五板块,我是这样设计的:

例1:高级

1班:大胆演唱音乐主题,唱准歌曲,并能勇敢地表现自己。

2班:能和他人合作演唱主题,唱准歌曲,在演唱的过程中,能倾听他人的歌唱。

由上可以看出,两个班级的评分规则侧重点不同,(1)班重在表现,(2)班重在合作。对于不同的学生用不同的评分规则对于新接手的班级是非常适合的。

2.自上而下的方法

对新接手的班级用了自下而上的方法,那么,是不是每一学期都要这样的先观察再统计从而做出评分规则呢?其实并不然,我们还有另一种方法,那就是自上而下。自上而下指的是教师从课标出发,从教材本身特征出发所设计的评分规则。

例如,在《胡桃夹子》一课中,针对第二板块的教学,我是如此设计评分规则的:

例2:*初级:在同学的帮助下基本能分辨两种乐器,并在帮助下完成律动。

*中级:能基本听辨出A、B两种乐器,并能随之用律动动作表示,动作协调。

*高级:能准确听辨出A、B两种乐器,并能随之准确地用律动动作表示,动作合拍。

那么此时,为什么不用自下而上的方法了呢?其实很简单,因为从教材本身出发,本环节的重点就是听辨音色,难点在于要随乐做律动。我们设计的评分标准就要以此为基础,如果连这最基本的都做不到,那这样的学习自然是无效的。

二、评分规则的运用

任何一个评分规则若它只是开发,那都只是纸上谈兵,要知道一个评分规则是否合格,只有将它放到实际教学中去检测,这就是评分规则的运用。在我们的日常教学中,评分规则的运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展示

评分规则是写给谁看的?是教师吗?不是,我始终觉得评分规则在更多的时候是写给孩子们看的,因此,在课堂上,我们要把评分规则展示给学生。

例3:在《胡桃夹子》一课中,我设计的评分规则如下:

*初级:不能准确地听辨出音乐中的重音。

*中级:能听辨出重音,但不能用自己的动作表示。

*高级:能准确地听辨出重音,并能用自己的动作加入律动的重音处。

在(1)班教学时,我并未展示评分规则,而是一步一步地进行引导,先让孩子听辨音乐,然后学习舞步,然后请孩子们分组,跟着铃鼓的重音进行动作的创编,最后完整地表现。

在(2)班教学时,我及时地展示了评分规则,告诉孩子们怎样做会是优秀,怎样做会是良好,哪样做会不达标。孩子们很清楚最终目标是听辨音色并及时地反应演奏。

现场教学下来,我发现(1)班的孩子在最后的听辨环节时东张西望,对音乐的听辨不够主动,希望依赖别人。而(2)班的孩子则明显不同,他们的最后演绎显得很轻松。

2.操作

评分规则仅仅展示是完全不够的,还需要教师的引导和解释。在《胡桃夹子》一课中,孩子由于才二年级,而且也是刚开始接触欣赏课,他们对于我展示的评分规则并不能很好地理解,此时该如何去操作呢?

我觉得在低年段的教学中,示范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此时的示范教师应从易到难,告诉孩子第一步我们需要达到的是听出声音的变化,只有听出声音的变化,我们才能做肢体的律动,第二步是要学会肢体的律动,光听辨出了音乐,却不能正确地用律动表现,这样的情况只达到了第一个比较简单的目标。此时孩子希望更好,那老师就可以抛出第三步,也就是在这一环节的终极目标:准确而主动地用动作表示乐器的转变。看似很简单的三部曲,却可以让孩子们一步一个台阶地达到我们高层的评分规则。

3.反馈

反馈是教师收集课堂信息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同时也是教师检测自己评分规则是否妥当的一个契机。

例如例3中,我原本的设计是:

*初级:不能准确听辨出音乐中的重音。

*中级:能听辨出重音,但不能用自己的动作表示。

*高级:能准确地听辨出重音,并能用自己的动作加入律动的重音处。

然而在实际的教学中,高级的要求其实是偏难的。

三、评分规则的效应

表现性评价在音乐课堂中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评分规则呢?它在我们日常的音乐课堂教学中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效应呢?简而言之就是两句话:

1.教师明白教什么

教师在设计评分规则的同时,能更加明确自己想教什么。例如,在《小星星变奏曲》中,我设计的评分规则是能准确说出音乐变奏的次数,并能解释是根据什么进行区分的。

起初我设计了众多教学活动,由于歌曲本身时间偏长,完全来不及上。总觉得自己的设计哪儿出了问题却又丝毫找不到原因。于是回头仔细地琢磨评分规则,顿时恍然大悟,我要的很简单,只要孩子说出变奏的次数而已。这样一来,再去看我的教学设计,似乎一个环节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星光变变变,环节少了,课堂清晰了,时间多了,孩子们听的也多了,感受自然也深刻了。

2.学生理解学什么

有时,我们教半天孩子却不知道学什么?一节音乐课,40分钟下来,问孩子,你学了什么?答:我学了某某歌。对吗?对,你的确学了某某歌。不对吗?不对,你学的不应该仅仅是某某歌。对于我们的音乐课而言,教会一首歌曲只是目标的一部分,我们更多的时候需要孩子们学会一些音乐符号,感受音乐的情绪,尝试用不同的声音情绪去演唱不同的歌曲。例如,在本课教学之后,孩子细处能对重音有所感悟,整体能对胡桃夹子有所了解,这其实就符合我的教学了。

评分规则作为实施表现性评价时的一种关键的评分工具,在我们的实际教学中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中所提的运用、开发及效应也仅仅只是近几年来对评分规则的一点粗浅的认知。正如柏拉克所言:“一种新的范式正从许多并不完美的解决教学成就评价的时间问题的努力中缓慢地出现……”我们都将为这种新的“评价文化”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吴萍.小学口风琴入门教学课堂模式初探[J].中国校外教育,2013(23).

[2]刘爽.浅谈音乐课堂教学中评价语言的运用[J].新课程学习(综合),2010(8):149-150.

编辑 王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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