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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治新闻走过的那些日子
——法制日报评论版“声音”的定位与特色

2017-04-15■秦

法治新闻传播 2017年3期
关键词:法制日报声音政法

■秦 平

与法治新闻走过的那些日子
——法制日报评论版“声音”的定位与特色

■秦 平

法制日报的 “声音” 版是在 2009 年 1 月 1 日正式推出的, 她的前身是法制日报的评论版,不知领导在当初决策改版时是否出于一种职业的敏感,但现在看来,那确实是一个有着特别意义的时机。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重新翻阅了一下当年我们几个编辑写的改版寄语,我当时是这么写的, “这个世界上的声音很多, 它们来自不同的立场, 不同的视角。 由于彼此不能听到一些声音就变成了自说自话,由于彼此不能理解一些声音就变成了相互干扰”。 记得我写下这段话的时候, 思绪还停留在刚刚过去的, 不平凡的 2008 年。

2008 年发生了很多大事, 先是年初漫延全国的雪灾, 之后又是汶川地震, 再后是无与伦比的北京奥运会。著名的杨佳案也发生在这一年,这个案件成为新闻领域,特别是法治新闻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些罕见的大事集中在一年内发生,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又会对我们所从事的新闻评论工作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时间过去得越久,我越觉得这种影响的真实存在。当然,还有一件事同样值得关注,也就是在这一年,中国的大多数普通民众学会了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一行为的意义现在已不需要再多说了。

新闻人总是有一些敏感的,通过过去的那一年,我们可能说不清,但可以感觉到,中国的舆论场正面临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撕裂,可能是混战,也可能是重新整合。而变化的前提,一方面是互联网的加入;另一方面是中国社会利益分化导致了思维多元。这也就注定了在未来的几年中,我们的新闻评论,或者说法治新闻评论要经历一番 “乱世”, 这种 “乱世” 固然让人有些无所适从, 但也是一个 “出英雄” 的时代。

法制日报的 “声音” 版就是诞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很快她就面临了真正的考验。在 2009 年 5 月, 接连发生了两起在法治新闻评论领域具有特殊意义的案件, 一个是杭州飙车案, 也就是网上人称的 “欺实马”; 另一个是著名的湖北邓玉娇案。 两个案子中汹涌的舆论都直指向了政法机关,政法机关的公信力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那个时候不仅是地方政法机关,就是中央政法机关也没有应对网络舆情的经验,所以政法机关的反应不免被动,只能眼看着从地方都市媒体,到中央媒体都逐渐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政法机关。

法制日报作为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在这个时候评论应不应该发声,应该怎么发声呢? 当时的报社总编辑对 “声音” 版的定位要求提出了 “四性”, 政治性、 法治性、权威性、建设性。

首先是政治性,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要坚持政治家办报,在舆论斗争中要把握政治立场、 政治方向, 这是 “声音” 版的立足基础。

其次是法治性,法制日报作为政法领域的综合性法治专业媒体,评论必须要站在法治的角度上,发出专业的声音,对时事新闻作出专业的评论,不能说外行话,更不能反法治和法治虚无主义。

第三是权威性,对于这一点我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互联网时代其实是一个颠覆权威的时代,新闻评论想做到权威性很难,做得不够,你的声音远不如政府部门、中央国家机关的声音权威,做过头儿了又很可能无人理睬,自说自话。而法制日报的权威性应该还是依托其背后的中央政法委,以此表现法制日报声音的权威性,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是需要把握好度,并不是所有的评论都需要体现权威性,如果过分强调权威性会束缚住自己的手脚,优势也就变成了劣势。

第四是建设性。这就涉及到了评论这种文体的一个基本特征——批评。无批评不评论,只要是评论就不会有好听的话,批评是必然的,有时候我们一些同行会自己给自己设禁区,这个不能批,那个不能评,结果绳子越勒越紧,空间越缩小。新闻界的前辈杨伟光说过,新闻没有什么话题是不能说的,关键看怎么说。我们报社的领导也说,有智慧的批评是建设性的批评,既指出问题又讲清解决的方法,这样的批评才有意义。

秉持着报社领导对 “声音” 版的这种定位和要求, “声音” 版开始面对诞生第一年的考验。 因为 “欺实马” 案和邓玉娇案, 政法机关承受了巨大舆论压力, 我们的“声音” 版没有回避这个敏感的话题, 而是连续发出多篇评论, 呼吁人们在关注实体正义的同时,更要注重程序正义,给政法机关以调查取证的时间,相信法律的公正。

事后,国家网信办对我们评论提出了表扬,指出在众多的媒体评论中,只有法制日报的评论没有被网络舆论裹挟,站稳了立场。公安部也对我们的评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在事后对邓玉娇案的调查中邀请我们的记者参与。

通过这次舆情风波,我们越发清醒地认识到了互联网时代,热点案件的成因,以及法制日报应该怎样发声。在此后的数年中,热点司法案件频发,人们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像药家鑫案、李昌奎案、李某某案、唐慧女儿案、夏俊峰案,以及一些强拆案件等,这些案件都曾引发人们对政法机关的质疑和对司法公正的讨论, 法制日报的 “声音” 版在这些问题上都没有回避, 而是在坚持政治性、 法治性、权威性、建设性的基础上及时发声,向社会传递法治的声音、理性的声音。十八大以后司法机关开始错案纠正工作, “声音” 版也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错案的成因, 建设性地提出解决的方案,从制度上消除错案生存的土壤。

近几年,随着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法机关对舆情越来越重视,应对舆论的经验越来越丰富,像前些年那样,由于一些热点敏感案件引发针对政法机关的大面积舆情危机,舆论一边倒地指责政法机关的情况越来越少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舆论对司法案件的关注度低了,恰恰相反,由于司法案件引发舆情风暴的情况依然会随时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而这一时期的司法案件舆情有其自身特点,第一,人们不再一味攻击政法机关;第二,人们的法律常识提高,对法律条文的规定很熟悉,不需要评论承担普法的责任。 所以这个时候, 我们 “声音” 版的评论逐渐从法律制度普及向法治文化转变,面对一些引发舆情的热点敏感司法案件,我们的评论不再谈法律是如何规定,而是着眼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

比如不久前, 舆论关注的贾敬龙案, 我们 “声音” 版的评论并没有和其他评论一样落在贾敬龙该不该死这个问题的争论上,而是侧重于只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才是定罪量刑的依据,在没有参与庭审,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不能仅凭传言或新闻报道给贾敬龙量刑。这个观点在学界和实务界还是站得住脚的,也体现了法制日报所倡导的法治精神,所以这篇评论得到了读者的好评。事实上,像贾敬龙案这种评论角度和分析方法是我们最近几年 “声音” 版评论中对待敏感司法案件比较常用的方法。

我们看到最近几年,新闻最大的特点是事实不清、反转率高,如果把自己的评论陷入到这种事实之争中时,很容易被动,相对超脱宏观一点,谈法治理念,不仅是一种技术的考量,更有助于培育法治文化,构筑法治精神。

最后, 谈一谈法制日报 “声音” 版的几个重点栏目。 多年来, “声音” 版的一些主打栏目为广大读者熟悉和喜爱。 最主要的是 “法治观察”, 这是一个最体现法制日报风格的评论栏目,这个栏目针对热点法治新闻,刊发具有专业水准的法治评论。其特点是热点、重大、时效、专业,前文所说的具有影响力的热点敏感司法案件的评论大都刊发在这个栏目中, 这也是我们 “声音” 版所有编辑最为看重的一个栏目。

第二个重点栏目是 “热点聚焦”, 这是一个针对每日新闻热点设置的栏目。 新闻每天都在发生,但不是所有的新闻都是重大法治新闻,对那些非重大法治新闻,我们可以寻找法治的角度进行评论, 此类稿件就归入了 “热点聚焦” 的栏目中, 这个栏目的特点是包容性强、内容广泛、风格多样,同样受到了读者的关注和喜爱。

第三个重点栏目是 “法律人语”, 这也是 “声音” 版长期存在的一个栏目。 这个栏目的稿件主要由法学界的专家学者,还有政法系统的专业人士撰写,这些稿件不一定要求很强的时效性,但是要求专业性,所以也就最贴近专业读者的需求。

回首来路, 法制日报 “声音” 版已走过了 8 年多的历程, 曾经在第一个 “声音”版上写下寄语的那一代编辑,有的已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而坚守者在经历了一次次舆情风波后也从青涩走向成熟。面对新加入者,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法制日报的法治新闻评论是最具创造性的工作,但是不能脱离基本的原则,那就是政治性、法治性、权威性和建设性。

(作者系法制日报社评论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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