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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风险探讨及应对措施

2017-04-15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8期
关键词:标的物出租人售后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融资性售后回租风险探讨及应对措施

毕银江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0000)

融资租赁由于方式灵活、审批条件比较宽松,现阶段已成为国际上第二大融资方式,仅次于银行贷款。它以“融物”的方式以达到“融资”的目的。融资租赁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分别是直接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售后回租只涉及承租人和出租人两方,操作简单;售后回租有利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财务报表。同时,由于该方式能够迅速扩大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因此售后回租受到了融资双方的青睐。但是,由于目前市场上,对售后回租多集中在地方政府平台、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这三大板块,因此,存在行业集中程度较高,标的物产权不清晰,处置标的物困难等风险。本文通过对融资性售后回租相关风险的分析与探讨,找出有效应对及控制售后回租风险的措施。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风险管理

一、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6-2017)》。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共计6,158家,比2015年增加了2,543家,增幅为70.3%;注册资本金总量为19,223.7亿元,同比增幅为31.3%;企业资产总额突破两万亿,达到21,538.3亿元,同比增长了32.4%;合同余额53,300亿元,同比增长了13.89%。数据表明,融资租赁近几年十分火热,无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型国企还是国外资本,纷纷出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看好中国融资租赁市场。但是从业务模式来看,直接租赁融资额仅占比22.4%,售后回租融资额占比61.7%,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可以看出,售后回租目前仍然是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主要模式。

二、售后回租业务的特征及倍受青睐的原因

根据中国银监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第3号)的定义,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再向出租人租回使用。

售后回租相比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具有一定的优势:第一,融资租赁审批条件比银行贷款低,且具有“融物”的特征,这有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一般情况下,机器设备等动产在银行很难实现融资,即使能够实现融资,对动产的价值也会有比较大的折扣,企业融入资金有限,而融资租赁对标的物的限制较小,融资比例较高,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模式可以融到比银行贷款更多的资金。

第二,售后回租一般期限较长,通常都是在3年期以上,长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且还款方式灵活,这减小了企业的短期偿债压力。

第三,售后回租模式,不同于直接租赁,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只涉及承租人和出租人两方,不涉及设备厂商,整个交易程序比较简单,这有利于减少项目谈判支出,节省融资费用。同时财税核算方面也比直接租赁更优惠,直接融资租赁在税法上被认定为有形动产租赁,其增值税率为17%,售后回租则被认定为金融服务,其增值税率为6%。

三、售后回租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分析

商务部的统计显示,售后回租是目前融资租赁的主要模式,其占比远远高出直接租赁,因而在其业务开展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一)行业过于集中,且单笔金额较大

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考虑到项目风险,售后回租项目多集中于政府平台公司、公立医院以及公立学校等项目。这类型售后回租项目,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其资金使用方多为地方政府,因而有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风险较低,因此这类型项目备受融资租赁公司青睐。行业过于集中,项目金额占比较大,如果这类型项目一旦出现违约,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日常经营,将带来较大风险。

(二)标的物产权不清晰,出现重复登记情况

因售后回租行业过于集中,无论是政府平台公司、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标的物都是有限的,融资租赁公司考虑到这些项目有政府信用兜底,风险较小,因而对标的物要求较低,重复登记情况时有发生,一旦项目出现违约,将会面临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争抢标的物情况。

(三)标的物仅为名义取得,处置十分困难

售后回租标的物多为道路管网、公立医院医疗设备、公立学校教学设备。道路管网深埋地下,公立医院、学校相关设备,因属于社会民生,一旦项目出现风险,出租人将面临标的物无法处置的风险。

四、售后回租风险应对策略

面对上述问题和风险,应从融资租赁可持续发展着手,让融资租赁真正回归本业,摈弃急功近利的想法,稳健前行。

1.拓宽业务范围,提高直接租赁比例,真正服务实体经济。随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的出台,中央政府已经明确要求清理地方政府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同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地方平台公司融资,不具有偿还义务。面对政策环境的变化,继续开展针对政府平台的售后回租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因此,必须转变现有业务模式,提高直接租赁比例,将资金真正投向有资金需求的实体经济。

2.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应选择权属明晰,通用性较强,规格统一的标的物,即使项目出现风险时,也能及时处置,减小项目损失。

3.为避免标的物出现重复登记,导致处置困难的情况,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标的物权属应仔细审查,同时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上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发票号、金额、生产厂商等信息。

4.监管资金用途及流向。现阶段,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一般不关心资金的实际用途,但向实体经济转型时,则必须加强对资金用途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

五、结论

融资租赁经过前几年的野蛮生长,目前已到了必须加强监管,让融资租赁真正回归本业的道路上来,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中小企业。为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1]褚梦贵.融资性售后回租风险及应对措施.中国市场.2015(12)

[2]周天珏.金融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风险分析及监管探讨.华北金融.2011(11)

[3]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6-2017)商务部.2017.8.4

[4]姜仲勤.融资租赁在中国[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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