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系统的实用新型客体问题审查流程
2017-04-1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胡锐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胡锐先
网络系统的实用新型客体问题审查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胡锐先
在实用新型的初步审查过程中,网络系统的客体问题的判断是一个难点。申请人和代理人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网络系统的客体问题,也常常不能准确判断该客体问题是否能够被克服并进一步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或意见陈述。本文从一个审查员的角度,提供一个网络系统的实用新型客体问题的判断流程,希望对审查员、代理人、申请人和公众对于现阶段的网络系统的客体问题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网络系统;客体
0 引言
在电通信领域,网络系统是由网络实体与网络实体之间通过连接关系连接在一起的整体系统。其中,网络实体可以指服务器端,也可以指客户端,在对等网中还可以既是服务器也是客户端;网络实体既可以是单个实体,也可以是组成网络的多个实体;单个实体由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共同构成。连接可以是有线连接,也可以是无线连接。
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了实用新型的客体: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审查网络系统的实用新型申请的客体问题,就是判断该实用新型满足不满足上述实用新型的定义的过程(具体判断标准可以参见《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二章第6节)。
1 一般判断流程
对于网络系统的实用新型申请,审查员首先会阅读说明书的背景技术,找出本申请想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然后基于该技术问题,在实用新型内容和具体实施方式部分找出本申请基于背景技术的贡献,即在本申请中找出的以技术特征表达的“发明点”,审查员接着会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识别出本申请基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该识别过程可能基于了机器自动推送的现有技术或经过了审查员初步检索得到的现有技术)。在网络系统中,基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可能会单独地或组合地涉及网络实体的软件程序、硬件结构或连接关系。
审查员会接着看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权利要求中涉及到上述软件程序或与之相关的方法步骤,则本申请存在客体问题;若基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仅仅涉及该软件程序且说明书中并未记载该软件程序可以设计为硬件如芯片等,则本申请的客体问题不能被克服;若说明书基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还涉及到硬件结构或连接关系,若申请人能证明审查员认定的该改进的软件程序属于已知技术且并未得到改进(如因为由连接方式由有线连接而改进为无线连接从而导致的软件程序的接口数据的传输方式的改进可以说明其为连接方式改进必须的一部分),则申请人应该在权利要求书中删除该软件程序或其相关的方法步骤;若说明书中记载了该软件程序可以由硬件模块实现且记载有该硬件模块的连接关系,则申请人可以将权利要求书中的软件程序替换为该硬件模块并清楚记载其连接关系以克服客体问题。
若基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和权利要求的记载均仅涉及网络实体的硬件结构和/或连接关系,则该申请不存在客体问题。
2 意见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网络系统的专利前,要首先区分清楚专利的类型,若申请的改进在于整体网络系统的体系结构(由连接关系导致的)或网络实体内硬件的体系结构(可以是硬件本身或其连接方式的改变,也可以是将软件程序由具体的硬件模块和改进的连接关系共同实现),则可以申请实用新型;若申请的改进在于方法而不在于产品,则应该申请发明专利,以避免存在客体问题而得不到授权。
胡锐先(1972—),男,四川南江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专利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