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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相关问题研究

2017-04-14武天宏

关键词:师范生教育部免费

武天宏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 兰州 730070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相关问题研究

武天宏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 兰州 730070

免费师范生政策自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有十个年头。该政策旨在吸引能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贫困生,为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中小学校高质量师资过度短缺的压力。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目标失真、遴选和淘汰机制缺乏的问题,以至于真正的教育公平总是姗姗来迟。要发挥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最佳效力,实现其初衷,就必须准确定位培养目标、完善进出机制,适度增加政策的弹性和自由度。

免费师范生;政策;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师范教育与其他高等教育类型无异,对招收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制度和人民助学金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加大,改革开放伊始,“收费走读,不包分配”的大学生群体开始出现。[1]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逐步开启了我国高等教育收费的进程,但师范生依然免收学杂费,并供给膳宿。1989年,国家教委,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的规定》,正式开始了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而师范院校作为国家特殊扶持的类别,仍然享受着免费的优惠政策。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既明确了师范教育的重要性,也提出了要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此时,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已然成为大势所趋,然而,师范教育尚未被波及。1996年,《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再次明确了高等教育的收费原则,师范教育仍然享有免费特权,“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缴学费。”[2]直到1997年,师范院校终于被纳入收取学费的行列,中国免费师范教育的历史由此终结。由于失去了“免费”的特权,大多数高等师范院校开始走综合化发展之路,师范院校的专业性开始弱化,加之收费后师范生自由择业政策的出现和教育管理制度,教师配置制度等方面的制约,首当其冲在师资配置上出现了“自由化”倾向上的不均衡现象,严重制约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建立相应的制度。”同年5月9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免费试点的六所部属师大及其免费师范生培养目标。[3]该政策是继1997年师范教育收费政策十年后,再次开启了免费师范教育的大门,至此,我国师范教育迈入了新的发展的阶段。

一、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演变历程回顾

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转发了由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3]决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师范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是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出台的标志性文件,规定了免费师范生享有免费接受师范教育、毕业后有岗有编和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权利;同时,履行毕业后必须服务基础教育十年以上、服务期间必须服务农村教育两年以上、生源地学校任教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的义务,并对其他相关部门的责任也作了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2007年5月18日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工作》,确保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精心实施;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师范生入学前组织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做好入学报到工作;要加大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宣传力度。

2007年9月,《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对上述文件进行了更为详细的修订与补充,首先,从录取、协议书、培养、惠生、深造和条件保证六个方面明确了部属师大的权利与义务。[2]其次,从学制、两免一补(免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守法、专业选择、学业要求、就业、流动和深造八个方面对师范生的权利与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再次,对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五项权利与义务也进行了约定,特别提出要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最后,规定了免费师范生的退出机制,规定免费师范生经体检,由于身体等原因,经规定审批程序,可以退出,对于主观退出则制定了相对严厉的惩罚措施。

2010年5月18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下发《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4]对即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的首届免费师范生的就业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免费师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各部门的工作分工,并对免费师范生的就业和毕业后攻读硕士学位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0年5月21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0]3号),[5]在对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后,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继续深造的相关工作要求。希望通过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的基础。[6]文件指出,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条件及各部属师范大学支持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要求,对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的深造进行了明确。

2010年5月,为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保证政策实施的连贯性和有效性,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教师厅[2011]1号),[7]对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进行了部署。文件明确了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条件;规范了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的程序;强调加强免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同时决定由各省具体规定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编制岗位和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等问题。

2011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4号),[8]对2012届免费师范生的就业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强调各部属师大、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省级编制部门要通过互相配合做好免费师范生就业的指导、岗位安排、编制计划和就业教育等工作,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能有岗有编,顺利就业。特别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专场招聘会的形式,最大限度提高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签约率。

2012年1月,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9]进一步明确规定和完善了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和退出机制、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培养措施、就业办法、专业发展的要求、免费教育政策、免费教育的保障机制。

2012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发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10]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6个省份开展了师范生免费教育。

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文本的基本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重塑尊师重教之风。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璀璨文明的大国,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从未间断,纵览历史,无出其右。提及文化,必涉教育,教育承担着文化的保存、交流、选择和传递功能。自古以来,尊师重教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国人有着强烈的教育情结。荀况天地君亲师并重,体现了人们对于教师的感恩和尊重,“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传道受业解惑是教师义不容辞的天职,从书院到学校,从六艺、四书五经到人文、社会自然学科,从科举制到高考,国家富强,社会进步,每一步无不饱含着历代教师的心血与智慧。然而,当下为搏人眼球不惜失位,严重矮化甚至故意贬低教师的报道层出不穷。他们带着有色眼镜去观察教育,以“莫须有”的敌意心态对待教师,如果对教育失去了虔诚与敬畏,对传承文化塑造灵魂的教师失去了真诚的信任和尊重,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下一代将会是什么样子?不可否认,目前,我国教师整体社会地位不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偏低,负担繁重,严重影响了教师的职业认同。国家以六所部属师大为试点实行免费师范生政策,由教育部牵头,招收最优秀的学生,配置得天独厚的师资,提供先进丰富的教育资源,量身定做优质的培养目标,保证优先就业等,其目的就是要重塑尊师重教之风,让最优秀的学生担任教师,让教师真正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地理等原因,在地域、城乡、民族、校际之间的义务教育发展严重失衡。从普遍意义上说,教育是准公共产品,而义务教育满足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而被归属于纯公共产品领域。[11](P13)社会应该群策群力,政府应该殚精竭虑、创造条件让所有适龄者都享受高质量的教育服务,这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实施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二年。既从国家宏观调控层面保证了优质师资的合理流动,也从微观层面保证了免费师范毕业生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自由,激发了其投身基础教育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免费师范生政策,启动公共财政干预机制影响地区师资培养,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12]

3.保障贫困生的权益。曾几何时,教育脱贫总是姗姗来迟,悄然入梦的教育致贫捷足先登,且长期居高不下,教育改变命运的口号被束之高阁,寒门出贵子者几何?阵阵寒意扣动心弦,农村学生高等教育的春天遥遥无期,无奈与辛酸交织,多少寒门子弟中的佼佼者曾因无法承担高额教育费用而与高校失之交臂,多少励志从教者面对心仪的师范院校望而却步。谋生的本能需要再一次将他们推至风口浪尖,读书无用论喧嚣一时,经久不息。对于富有家庭来说,支付子女高等教育费用如举手之劳,但对于贫困家庭来说难比登天。在高校收费的条件下,富有家庭子女享有高等教育机会是“礼物”性的,而贫困家庭子女享有的机会则是“负担性”的。[13](P129)带有教育扶贫性质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如久旱甘霖,相关文件指出,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建立免费师范生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秀免费师范生可以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鼓励各地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设立免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3]这无疑是很多贫困家庭的一个福音,保障了贫困生的受教育权,扩大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目标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师范生免费教育是为了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培养大批优秀教师,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同时又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服务基础教育十年以上,在服务期间必须服务农村教育两年以上,回生源所在地中小学任教,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首先,充分发挥了政策的先导性,一方面,保障和巩固了教师职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促进了优质师资向欠发达地区的有序流动,基本上消除了人才流失的隐患,避免了“人才辈出,江山依旧”的尴尬窘境。其次,还规定部属师大要抓住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机遇,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特别要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精心制定教育培养方案,建立师范生培养导师制度,毕业后经考核合格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进一步强化了师范生的职后教育,总体而言,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主要有四个层次的培养目标:第一,通过免费师范生的培养,部属免费师大实现自己的建设与发展;第二,通过部属师大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的示范作用,积累经验,并逐步向其他师范院校推广;第三,通过免费培养,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就业有岗有编等,提升教师职业地位,促进教师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第四,通过就业区域、行业、服务期限等的限制,来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虽然四个层次兼有长远与近期目标,但核心指向却有内在的一致性,即促进我国教师资源量与质的提升。

(三)发展趋势

政策发展趋势是根据政策当前发展状况而得出的预测性判断,是对于政策发展前景的估计。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至今已有十个年头,从后续不断修改完善的政策内容和政策执行情况来看,该政策的方方面面已步入正轨,目标相继实现,这使得政策发展前景较为清晰和明朗。一方面,免费师范生已招收十届,毕业亦有七届,陆续经历了招生、培养、就业和攻读教育硕士的过程,而这都标志着政策运行已常态化;另一方面,各省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引领示范下,各地方高校也开始推行省属师范院校免费生的招生工作,据统计,截至2013年,全国已有16个省份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辐射作用已基本形成;政策的内容也随着实际的变化加以修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较为强烈的反弹。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对于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而言,十年的服务期尚未结束,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才能得出结论,虽然短期内政策发展态势良好,但靠权利来吸引考生与靠义务来约束毕业生的刺激方式能否长期有效,尚有待验证。结合经验可以判断,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会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作出进一步的修订,并通过外在的刺激来约束转向学生内在的自我选择,自觉扎根投身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这个过程固然漫长而艰辛,但是却符合现代公共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免费师范教育政策未来更好的发展。[2]

三、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目标失真

政策失真是指教育政策理想价值和教育政策现实价值之间的不一致,导致政策活动没有实现理想价值向现实价值的转化。理想价值是政策决策者和公众所期望的政策结果,是虚拟价值;现实价值则是指教育政策实施活动所形成的现实结果。[14](P176,179~180)通过上述政策文本目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该政策有着多重目标,而这多重目标容易导致政策的“目的失真”,即核心价值不明。[15](P43~44)尤其是在《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培养大批优秀教师,提倡教育家办学与《就业实施办法》规定的回生源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前者以优秀教师和教育家为己任,后者则以服务农村基础教育为使命,两种不同的标注很容易产生歧义,究竟是为了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加强优秀教师的培养,还是为了扶贫帮困帮助西部地区改善落后的教育,抑或是二者兼有,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规定。其次,“免费”与“优秀”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免费”意味着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更有吸引力,并不意味着对优秀学生同样心驰神往。再次,还存在着“有志”与“优秀”的矛盾,即有志从教者未必能达到部属师大的录取分数线,而达线者未必有励志从教的决心,加之高校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部分高校纷纷向学术型和综合型转变,越来越注重非师范生的培养和科研成果,尤其是对于部属师大这样的高校,只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如何权衡“基层优秀教师培养”与“综合型和学术型”的关系,值得深究。

(二)缺乏遴选与淘汰机制

在免费师范生的录取过程中,不可排除一定的随机和盲目的因子,由于学生和家长缺乏对政策的了解,往往把高考分数作为填报志愿的唯一依据,高分与名校的接洽对学生而言有着绝对的吸引力,恰恰忽视了自己的志向和兴趣。部属师大的招生唯分数独尊,尽可能地降低招生成本而录取最优秀的准师范生,缺乏其他附加砝码,存在高考分数一锤定音的特点。据调查,在所有报考部属免费师大的考生当中,38%的学生家庭并不富裕,30%的学生是为了回避就业压力,4%的学生是对政策不了解。[16](P13~16)试问,如果没有教育情怀,仅仅是为了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而步入师途,想必这样的招生与其初衷大相径庭,如何实现教育家办学的宏愿?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中,对师范生退出的相关规定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在学习和服务期间,仅仅是鉴于身体的客观原因准许退出,除此之外,其他一切主客观原因均属违约。在《就业实施办法》中更是强调,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要取消其学籍,并将违约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4]显然,即使退出,也是被迫性的需要支付高昂的代价为报偿的逃离,这种准进不准出,以契约的名义将其紧紧捆绑在师范教育的樊笼内,即忽略了作为受教育者的志向与兴趣,又漠视了作为未来教育者的独特特征,不仅不利于引进真正优秀且长期热衷于教育事业的准教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策效力的缩水和教育资源的浪费。

(三)真公平抑或假公平

纽曼在《大学的理念》中指出,大学应该实施自由教育,而自由教育的判断标准是某种教育的目标或结果,旨在用途的教育是非自由的教育;旨在享受的教育是自由的教育。相同的知识,如果学生把它作为职业的需求进行学习,就是功利的,无价值的,如果出于对真理的热切渴望和自我的身心解放,就是自由的,有意义的。[17](P74~78)经济领域最基本的伦理原则是社会公正和等价交换,[18]免费师范生用两年的农村服务契约和十年的教师职业生涯置换大学四年的免费教育成本,这种带有“还债”性质的剪刀差似的形式上的公平,是以牺牲免费师范生的学术自由、择业自由和深造自由为代价,过分地强调教育资源大幅度向贫困地区倾斜,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反向歧视。不少免费师范生都把接受免费教育当作是“跳农门”以获取都市生活的资本,而这种强制的就业政策反而却成了加速城乡二元结构的催化剂,限制了贫困学生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可能性,在规则不公的背景下,我们谈何教育的自由与公平。一些师范大学还明确规定,师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师范专业,而非师范专业的优秀且励志从教者可以转入免费师范专业,显然大大减少了免费师范生选择专业的机会,教育机会均等难以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十年的契约期限一到,纷纷调离城市,给农村教育留下的又是什么?长此以往会形成“西部成为东部优秀教师的培养基地,农村成为城市优秀教师的培养基地”的镜像,[19](P105~106)且强制回归生源地的就业政策完全置各地实际需求于不顾,师资供求失衡,进一步加剧区域教育发展的两极化,分配不公进一步制约了效率公平。《实施办法》指出,各地应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因为政策的优先和编制的有限,将其他师范院校毕业生或长期待编的教师排除在外,对他们的权利公平造成严重威胁,这种喧宾夺主的特权避免不了某些师范生产生不思进取,坐等毕业的心理,这种垄断编制的做法弱化了其他非部属免费师范院校的吸引力,马太效应油然而生,进一步加大校际间的差距,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四、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改进建议

著名的政策学家林德布洛姆认为,政策制定是一个没有起始、结束和界限极为模糊的一个相当复杂的分析性及政治性的过程。随着政策环境的变化,政策调整势在必行。所谓政策调整,是在政策监控和控制所获得的有关政策系统运行(尤其是政策执行的效果)的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对政策方案、方案与目标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不断的修正、补充和发展,以便达到预期政策效果的一种政策行为。[20(]P357)

(一)准确定位培养目标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如日中天,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教育的发展已实现从数量的基本满足到质量提升的飞跃,对优质师资的呼声水涨船高,只有打造一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为高质量的教育保驾护航。教师的培养切忌闭门造车,不言自明部属免费师大招生最优秀的生源与其培养优秀教师的初衷如出一辙,但同时赋予返乡服务基础教育的宗旨,二者在同一时空条件下终将难容,两者并举只会两败俱伤,不妨各退一步,方能海阔天空。笔者建议,应该重新准确定位培养目标,与其谋求目标多重化不如将其整合为近景直接目标,中景目标和远景间接目标。就近景直接目标而言,应立足于培养乐教、懂教、会教、善教的教师,为毕业后“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基层教师奠定基础;中景目标应致力于解决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的师资短缺问题,不断创新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培养过程中的双导师制,加强与中小学的联系,强化教育实习,使学生不仅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广博的通识知识,而且掌握牢固的专业能力,并初步形成一定的科研意识与科研能力;就远景间接目标而言,应该注重培养自我反思意识与能力、课程开发的意识与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科学研究的意识与能力,以此来实现教育家办学的宏伟目标。

(二)进出机制人文性与制度性并持

科南特在其专著《美国师范教育》中谈到:“要提高师范生的质量,就应该从生源抓起,我们应该努力在全国基础上从中学毕业班最有才智的三分之一人中招生用以充当我国的教师,应该有一个为未来教师规定的最低限度的水平,而为此必须先检查一下入学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在免费师范生的招录过程中,不能将高考成绩作为唯一的风向标,只择优录取应试能力较强的考生,在招生录取之前,要通过媒体宣传等各种信息平台加强对免费师范生政策宣传,考生要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将违约事件发生率降至最低。录取过程中要加入面试考核,综合考虑学生的兴趣、个性发展等其他方面的能力以及家庭条件,考察学生的入学动机和就业意向,必要时对其进行职业性向测试和心理测试,看其是否具备准教师的潜力和条件。完善退出机制,体现人文关怀,伦理学家内尔·诺丁斯说:我们不能继续忽视教育是为了人的幸福这一事实。[21]刚极易折,应赋予退出机制更多的灵活性和人文性。在培养过程中,允许免费师范生入学两年后重新选择专业,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服务年限,“根据学生类别不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不等,一般在2-6年”。[22](P43)做好跨省就业的协调工作,不是“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而是“哪儿需要到哪儿去”,废除必须回生源地的硬性规定。违约金的处理力度要与学生的可承受度结合起来,尤其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而言,如果求学期间表现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者,可准许其到大城市就业。根据服务时间的长短对其处罚限度区别对待,对于1年内退出者,处以两倍罚金并在诚信记录标注第一等级;2-3年内退出者,处以1.5倍罚金,诚信记录标注第二等级,以此类推,刚柔并济,保证政策效力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适度增加政策的弹性和自由度

从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现状看,较之政策的初衷,愈发地陷入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囹圄,为确保该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笔者认为,应该增加现有政策的弹性,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在实施过程中强调一定的自由度和人文性。在师范生的招生与分派上,多渠道地加强对现有政策的宣传,新生入学教育中继续强化该政策,尤其是权责的相关规定,取消禁止免费师范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的硬性规定,允许二次选择。在毕业生分派地问题上,不可一概而论,除传统的城市、乡镇和农村以外,还要兼顾到具体地域的具体学校所在的点,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对不同区域内免费师范生服务年限因地而宜,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理论可以六年为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免费师范生的数量应该与非免费师范生的数量保持相当,毕竟部属免费师范院校还是很多走向教师职业生涯孩子的不二选择,每年由于师范生招生总数一定,免费与否就成了此消彼长的关系,招生数量上的对等,一来对于部分师范生而言,可以摆脱生源的限制自由择业,保证就业机会的均等,人才的自然流动,可以实现一些学生教育改变命运的梦想,二则可以保证生源在地域、文化等的多元性,缓解培养过程中的“视觉疲劳”。对于免费师范生编制优先的特权,应酌情考虑,没有必要作硬性规定,在编制适度宽松但某学科教师稀缺的学校,如果与该师范生专业正好对口,可以考虑予以编制;在编制比较紧缺的学校,一定要慎重考虑待编教师的教龄、教学业绩和生活状况,确有必要的话,在正式编制前要对师范生进行业务考核,合格后依据其在学校1年内教学过程中的实际表现,考虑是否予编,不能因为“天子门生”就独占鳌头,凌驾于待编教师之上,免费不等同于“免检”,师范生与好教师之间的这一段距离还要在实践中逐步跟进。

本文在回顾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演变历程,必要性、目标以及发展趋势同时,还探讨在这一政策推行中应该思考和注意的问题,针对目前我国师范免费教育政策的现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科教兴国,教育为本,振兴教育,师资为要,优化师资,培养先行。制定和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是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契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已度过十个春秋,备受青睐的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在未来将会逐步扩大覆盖面,惠及更多的学生,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教育的全部问题,地方师范大学能否保证转入免费范围,其转入过程是否公正与公平,中西部一些省市的财力有限,地方政府能不能拿出足够的财力来保证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推行,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认真进行思考与研究。

[1] 范莉莉.中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五十年[J].当代教育论坛,2005(1).

[2] 王智超.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实施状况追踪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

[3]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05-09)[2007-05-14].http://www.moe.edu.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tnull_27694.html.

[4] 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EB/OL].学信网,(2010-05-18)[2010-05-27].http://www.chsi.com.cn/jyzx/201005/20100527/93414244.html.

[5] 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0-05-21)[2010-05-27].http://www.gov.cn/zwgk/2010-05/27/content_1614565.html.

[6] 马敏.创新教师教育培养未来教育家[N].中国教育报,2007-06-01.

[7] 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10-22)[2011-10-29].http://www.moe.edu.cn/srcsite/A10/s7058/201612/t20161205_290885.html.

[8] 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1-10-17)[2011-11-21].http://www.moe.edu.cn/srcsite/A10/s7058/201612/t20161205_29 0885,html.

[9]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01-07)[2013-03-16].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8/24/content_510 1954.html.

[10]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08-20)[2012-09-07].http://www.gov.cn/zwgk/2012-09/07/content_2218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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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Related Issues of Free Education Policy for Normal Students

WU Tianhong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Lanzhou 730070,Gansu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for free teachers in 2007,there have been ten years.The policy aims to attract outstanding poor students from teaching and lifelong teaching,lay the foundation for cultivating excellent teachers and educators,and to a certain extent relieve the pressure of over-shortage of high quality teachers in rural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However,there is a lack of policy objectiv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the lack of selection and elimination mechanisms,so that the real education fair is always late.To play the best effect of the free education policy of normal students,to achieve its original intention,we must accurately locate the training objectives,improve the access mechanism,moderately increase the flexibility and freedom of policy.

free normal students;policy;normal students free education policy

武天宏(1992-),男,甘肃张掖人,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础教育与农村教育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学青年课题“西北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失衡问题与破解政策体系研究”(课题批准号:CGA13015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7-10-18

G659.20

A

(责任编辑: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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